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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力特: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锋革)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王锋革,出生于1980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陕西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陕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才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西安财经大学和西安邮电大学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2004年12月至2006年11月,任陕西正德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6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6年8月至2021年9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陕西分所所长;2020年8月至今任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参与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10次。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严谨、独立行使表决权和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王锋革1010001

2、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我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此外,我通过会谈、电话多种方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我的工作,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我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我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同时在年审期间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进行了审查,认为各项合同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原则,各项合同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所述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有针对性地分析讨论并进行自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坚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公司全面梳理2023年财务数据,重新评估与收入不相符事项,根据梳理结果进行追溯调整,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调整的议案》进行审议,本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本人及与会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

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相关更正报告。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而制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我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激励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等,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5年,我将进一步深化履职工作。在审计财务报表方面,我将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定期与外部审计机构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审计程序执行情况,针对关键财务数据和复杂交易事项,要求提供更详尽的审计证据,确保财务报表准确反映公司真实经营状况与财务成果。在内控领域,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内控制度,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水平,为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筑牢坚实防线。我还将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4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锋革2025年4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锋革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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