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损益金额 |
一、信用减值损失: | |
坏账损失 | -270.15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
存货跌价损失 | -23.18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44.50 |
商誉减值损失 | -163.68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399.74 |
合计 | -1,001.25 |
注:损失以“-”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2024年度因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270.15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因存货跌价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23.18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因固定资产减值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144.50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应在每年年度终了或在会计期间内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聘请了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米技炫尚智能家用电器(上海)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公司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63.68万元。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聘请了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中山市鑫能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公司2024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99.7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01.25万元,已在在公司2024年度已审计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