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詹晔先生、独立董事刘颖颖女士、董事陆永华先生,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詹晔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内容 |
2024年3月4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2024年4月25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8月22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10月29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二)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全力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