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兆点胶”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卓兆点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01号),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2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3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8,654,036.3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1,665,963.6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353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栏次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81,665,963.6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77,485,717.18 |
实际收到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84,240.7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4,755,706.09 |
实际收到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069,524.80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92,241,423.27 |
实际收到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253,765.5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93,678,305.9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3,678,305.93 |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 | G | 160,000,0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账户状态 | 资金用途 | 账户余额(元)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37090188000294023 | 补流专户 | 存续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680,904.2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 325605000013001276363 | 点胶机产线建设专户 | 存续 | 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 | 18,558,680.99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3050020020120100118329 | 补流专户 | 存续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767,472.9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 | 8112001012100763245 | 研发项目专户 | 存续 | 智能点胶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 | 11,671,247.72 |
合计 | 33,678,305.9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于2023年10月1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3年
月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字(2023)第ZB11466号《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会计师认为,卓兆点胶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2023年
月
日,东吴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4,211,583.50元,前述置换的发行费用已于2024年
月
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
月
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16,000.00万元,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7,000.00 | 2024-11-29 | 2025-5-29 | 固定收益 | 1.55% |
结构性存款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7503期 | 6,000.00 | 2024-12-27 | 2025-3-31 | 保本浮动收益 | 1.05%-2.00%-2.50% |
结构性存款 | 2024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607 | 3,000.00 | 2024-12-30 | 2025-3-30 | 保本浮动收益 | 1.3%/2.5%/2.6% |
注:结构性存款的预期收益率取决于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与行权价格的对比情况,分为低档收益率、中档收益率、高档收益率,因此收益类型为浮动收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将募投项目“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
月
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卓兆点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卓兆点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吴证券对卓兆点胶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翟悦曹飞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编制单位: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281,665,963.6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755,706.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241,423.2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 | 否 | 88,700,700.00 | 1,655,550.00 | 1,655,550.00 | 1.87 | 2025年10月10日 | 不适用 | 否 |
智能点胶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 | 否 | 82,821,300.00 | 13,100,156.09 | 13,100,156.09 | 15.82 | 2025年10月10日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50,000,000.00 | - | 50,004,722.22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143,963.68 | - | 27,480,994.96 | 45.6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81,665,963.68 | 14,755,706.09 | 92,241,423.27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将募投项目“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0月10日。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
2023年11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字(2023)第ZB11466号《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会计师认为,卓兆点胶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2023年11月13日,东吴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4,211,583.50元已于2024年4月10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无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无 |
注1: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注2: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该募集资金账户结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