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1700036号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行股票1,3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9.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21,5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9,320,754.72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12,229,245.28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15,313,207.5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36,792.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3)0018号)。
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9.35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3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95.00万股,对应增加募集资金总额为18,232,500.00元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3)0031号)。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39,782,500.00 |
减:发行费用 | 15,313,207.54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24,469,292.46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89,808.02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0,812,87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4,146,230.48 |
加:本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672,328.33 |
减:本年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注) | 79,052,636.86 |
减:转入一般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4,603,785.6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注:公司本年已使用募集资金79,052,636.86元,系剔除本年利息及手续费净额后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联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信息 | 募集资金用途 | 截至2024年 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北支行 | 129904760710318 | 清洁能源用金属复合材料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0.00 | 2024年12月已注销 |
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 103306417643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0.00 | 2025年1月已注销 |
开户银行 | 账号信息 | 募集资金用途 | 截至2024年 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支行 | 72200078801200001340 | 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2024年10月已注销 |
合计 | 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所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8,342,087.82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清洁能源用金属复合材料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金额为2,349,635.00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5,992,452.82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希会其字(2023)049号)进行鉴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原拟募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4,469,292.46元,超过计划投资金额4,469,292.46元。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4,469,292.46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9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3月15日,公司将超募资金4,469,292.46元由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支行,账号:
72050155200004071),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清洁能源用金属复合材料升级及产业化项目”2024年11月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12.23万元(不包括后续可能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等,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11月25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出具时账户余额基准日)至2024年12月26日募集资金转出日期间,因支付募投项目设备尾款或质保金使用专户资金1,641,967.84元,利息收入123,416.49元,最终实际转出资金为34,603,785.60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下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1,912.18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