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该分配议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8,727,334.63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43,323,461.92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4,332,346.1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151,756,042.88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1,896,788.70元。
2、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即按434,952,0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6,990,403.40元(含税),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79,517,884.38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其中814,519,744.13元购买的对应等值股本已于2025年完成回
购后注销。结合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86,990,403.40元,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266,508,287.78元,现金分红金额约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5.90%。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6,990,403.40 | 126,627,688.50 | 1,177,479,977.5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68,727,334.63 | 1,251,608,151.75 | 16,030,169,077.7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8,151,756,042.8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1,896,788.7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91,098,069.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316,834,854.7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91,098,069.4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上述“本年度”是指2024年。公司于2024年完成回购金额为1,179,517,884.38元,并已于2025年注销814,519,744.13元,因此上述金额未纳入2024年注销金额核算。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战略规划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
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给予了广大投资者良好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