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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090证券简称:瑞松科技公告编号:2025-027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罗渊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罗渊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议案1: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决策程序、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内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3: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市场及公司情况,公司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5: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6: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对本次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方案的制订和审议程序。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议案8:关于授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向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5.5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议案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3.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是为了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1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议案13: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涉及全体监事薪酬方案,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0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3名监事回避。

表决结果:该议案均回避表决并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14: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叶王根先生、查晓红女士均符合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资格,同意前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2名监事回避。

表决结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议案15: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1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议案17: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先

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议案18: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议案19: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有助于公司建立合理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激发员工活力,推动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20: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1名中国台湾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议案21: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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