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马腾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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