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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128号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鉴证报告

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128号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松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瑞松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128号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鉴证报告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瑞松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瑞松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瑞松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本报告仅供瑞松科技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专项报告第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40,147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405,874,233.95
加:理财产品利息收入262,904.11
加: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11,069,542.11
加:定期存款利息收入6,473,863.35

专项报告第

加:通知存款利息收入127,837.51
加:其他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190,556.64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86,831,614.56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20,421,529.01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677,887.69
减:本期购买但尚未赎回的通知存款50,000,000.00
减:本期购买但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25,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6,624.41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061,282.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022年7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东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六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问题。

专项报告第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金额(元)备注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6020057292008492491,463,892.37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3990001001002604920.00已销户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6353727729790.00已销户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东区支行6938727722420.00已销户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391130100100073439595,421.30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820800788012000015351,968.33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合计2,061,282.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8,032,842.3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65,275.46元。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0]第2C10218号”《鉴证报告》审验。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支付募投项目先期置换金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专项报告第

2024年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6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签约方产品名称存储金额购买日赎回日实际收到的收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99天封闭式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2024/1/42024/4/12183,760.2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73天封闭式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2024/4/152024/6/27134,5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100天封闭式结构性存款21,000,000.002024/7/92024/10/17133,479.4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七天通知存款60,000,000.002023/12/52024/1/15115,932.6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定期存款30,000,000.002024/1/152024/4/15189,123.2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定期存款30,000,000.002024/1/152024/7/15391,089.0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定期存款25,000,000.002024/4/242024/7/2487,5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定期存款30,000,000.002024/7/242024/10/24105,000.00

专项报告第

签约方产品名称存储金额购买日赎回日实际收到的收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七天通知存款5,000,000.002023/12/62024/1/105,877.0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七天通知存款3,900,000.002023/12/132024/1/106,027.7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公司稳利24JG3007期8,900,000.002024/1/122024/4/1255,625.00
合计1,407,914.56

注1: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取得的到期收益人民币17,934,147.08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到期收益人民币1,407,914.56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该金额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9,250,000.00元归还银行短期借款。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不高于评估价格且不高于2,000万元对外投资参股子公司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因双方尚未就具体投资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尚未实施以上超募资金投资计划。

除上述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计划外,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专项报告第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日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约434.22万),购买PanasonicConnectCo.,Ltd.(中文名称:松下互联株式会社)的高精高速并联机器人项目相关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先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

项目“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预计生产规模并稳定经营中,满足结

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677,887.69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已于2023年5月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初步达到预期目标,满足结

项条件,公司将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

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目标和原则,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科学地利用建设面积,加强项目建设

和设备购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一定收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使用银行承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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