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郑德伦 | 中国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工业软件BU负责人 | 6.6200 | 10.34% | 0.07% |
2 | 陈雅依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5.5120 | 8.61% | 0.06% |
3 | 何艳兵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2.2100 | 3.45% | 0.02% |
4 | 刘益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1.6600 | 2.59% | 0.02% |
5 | 谢晓川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1.1000 | 1.72% | 0.01% |
小计 | 17.1020 | 26.71% | 0.18%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7人) | 41.9300 | 65.48% | 0.45% | |||
预留部分 | 5.0000 | 7.81% | 0.05% | |||
合计 | 64.0320 | 100.00% | 0.68%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其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5、上述股权激励对象中洪沛骏先生为中国台湾籍。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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