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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090证券简称:瑞松科技公告编号:2025-012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瑞松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卢伟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瑞松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43)。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瑞松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

5、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3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7、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8、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其中《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9、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对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来源进行调整,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调整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10、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1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30,350股进行作废处理。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不得归属,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0,350股进行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作废。

本次作废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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