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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180证券简称:瑞茂通公告编号:临2025-021债券代码:255290.SH债券简称:24瑞茂01债券代码:255553.SH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5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章显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9日,公司在内部公示栏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瑞茂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7日为授予日,以6.28元/股的价格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6,69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7月6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年5月11日,公司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事项办理完毕,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行权条件的说明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二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以2022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行权期以2022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注:“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行权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作废处理。

(二)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2022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3,120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经营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经营骨干将继续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三、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行权条件未成就,

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3,120万份。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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