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各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章显明先生和谢德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