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办公写字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办公写字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自有资金购买西安曲江丰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丰欣置业)开发的西安曲江文创中心第4幢1单元11003-11007以及11、12层整层,交付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具体详见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办公写字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7)。
2023年12月20日,公司接到丰欣置业《西安曲江文创中心推迟交房告知》函,文创中心项目在施工期间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多次暂停施工,无法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交付。具体详见公司关于购买办公写字楼延期交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
2025年3月25日,公司接到丰欣置业《西安曲江文创中心推迟交房告知》函,2024年,受房地产行业下行、市场经济整体低迷、房地产行业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文创中心项目整体开发节奏缓慢,导致文创中心4#楼目前工程进度滞后,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前交付。具体详见公司关于购买办公写字楼延期交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
鉴于文创中心项目延期,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之终止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公司已与丰欣置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之终止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丰欣置业已支付公司的2024年度延期交房违约金不再退还。
2.公司已向丰欣置业支付的购房款4886.1395万元,丰欣置业应在《终止合同》生效后3日内退还30%,60日内退还70%。
3.若丰欣置业未按照《终止合同》约定退还购房款,每逾期一日,按照当期应退未退还金额的当期一年期LPR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4.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的签订、履行和终止事宜再无任何争议,双方互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
5.《终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