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芙蓉园北二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流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内控制度,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同意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同意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故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锋革 丁华 孙栋
2025年4月27日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签章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王锋革 丁 华 孙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