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公司担保情况做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在对外担保时要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谨慎选择对外担保对象,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同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独立董事:
王锋革 | 丁 华 | 孙 栋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