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利新)
本人赵利新,作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利新,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太原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西晋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香港常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龙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于2024年6月11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
职申请,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在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5项议案,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赵利新 | 6 | 6 | 0 | 0 |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策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
2.任职期间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等事项进行讨论交流,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选聘工作方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缺席(次) | 备注 |
2 | 2 | 0 | 0 |
本人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共6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认真审阅,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在董事会议案审议时,积极发表意见,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
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工作亦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充分的支持。
(七)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汇报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进展及经营业绩情况,听取了年审会计师汇报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进展、重点事项及审计结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了解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
(八)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中小投资者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培训和学习的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认真学习证监会、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信息披露、独立董事
规范履职等内容,切实提升个人履职能力。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报的《关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前置审查。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措施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审阅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变更了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将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慎认真的行使各项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利新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