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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司代码:600546公司简称:山煤国际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所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公司总部

各职能部门、公司下属各全资子公司、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建设、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担保与融资、投资管理、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风险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煤质管理、合同管理、企业文化、绩效管理等业务和事项。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风险、安全环保风险、贸易业务风险、物资设备采购风险、重大诉讼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未涉及。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报错金额考虑补偿性措施后,如果该缺陷的潜在错报金额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则为重大缺陷。考虑补偿性措施后,如果该缺陷的潜在错报金额低于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但是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3%,则为重要缺陷。考虑补偿性措施后,如果该缺陷的潜在错报金额低于评价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3%,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则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非正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期
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一个或多个关键控制组合失效所带来的影响,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为重大缺陷。一个或多个关键控制组合失效所带来的影响,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关键控制组合失效所带来的影响,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重要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况。
重要缺陷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较大损失的;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未涉及。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公司个别方面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经发现公司即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或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不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使风险总体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构建内部控制体系,将风险防控作为业务管控的核心,依托信息传递与共享机制,提升内控管理效率,对关键业务领域进行了重点改进,形成了风险防控、业务管控与内控审计相融合的管控体系。同时,公司优化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流程,持续修订与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营造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并在所有已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的重大方面,均实现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2025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优化内部控制评价方式方法,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孟君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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