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46公司简称:山煤国际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负责人孟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一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8,375,062.69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74,515,638.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30,864,230.58元,扣除已发放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1,288,596,491.00元,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不再提取,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4,816,783,378.24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67,894,736.6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25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30%。
五、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行业趋势、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会受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六、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九、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市场风险、安全风险等风险因素存在可能带来的影响,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内容。虽然公司已审视及列出主要风险,并采取对应措施,但受各种因素限制,公司不能绝对保证消除所有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52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5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省国资运营公司 | 指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焦煤集团 | 指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煤集团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山煤国际、公司、本公司 | 指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油化建 | 指 |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河曲露天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霍尔辛赫煤业 | 指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兴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凌志达煤业 | 指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韩家洼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东古城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 |
豹子沟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
鹿台山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
铺龙湾煤业 | 指 | 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 |
庄子河煤业 | 指 | 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 |
经坊煤业 | 指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大平煤业 | 指 |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
鑫顺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
宏远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
镇里煤业 | 指 | 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 |
太行海运 | 指 |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山煤国际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xiCoalInternationalEnergyGroup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CI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孟君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艳英 | 成恺 |
联系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 | 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 |
电话 | 0351-4645546 | 0351-4645546 |
传真 | 0351-4645846 | 0351-4645846 |
电子信箱 | smzqb@smgjny.com | smzqb@smgjny.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原注册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现变更为: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30031 |
公司网址 | http://www.smgjny.com/ |
电子信箱 | smzqb@smgjny.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山煤国际 | 600546 | 中油化建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财务报告审计) | 名称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曹宇辰、袁园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内部控制审计)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410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肖勇、杨建利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29,560,701,351.66 | 37,370,837,317.48 | -20.90 | 46,394,008,211.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68,375,062.69 | 4,259,619,742.29 | -46.75 | 6,929,406,103.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44,125,297.37 | 4,408,760,178.58 | -44.56 | 7,136,874,332.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40,741,867.90 | 5,984,517,828.63 | -37.49 | 14,273,558,108.1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491,081,115.65 | 15,678,004,049.06 | 5.19 | 15,047,898,260.44 |
总资产 | 40,379,761,480.75 | 40,617,227,413.35 | -0.58 | 45,580,203,019.4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2.15 | -46.98 | 3.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2.15 | -46.98 | 3.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3 | 2.22 | -44.59 | 3.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2 | 28.51 | 减少14.39个百分点 | 51.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14 | 29.36 | 减少14.22个百分点 | 52.9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6,355,858,003.39 | 7,701,341,362.90 | 7,907,782,953.83 | 7,595,719,031.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83,216,922.91 | 707,438,042.98 | 791,088,371.84 | 186,631,724.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02,908,012.46 | 776,804,095.19 | 806,498,375.31 | 257,914,814.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5,332.86 | 2,380,311,813.31 | 1,211,205,174.43 | 148,679,547.3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6,514.47 | -4,332,988.73 | 8,047,601.9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229,082.45 | 21,079,382.18 | 29,049,489.2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2,236,920.59 | 41,516,250.00 | 1,058,46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1,473,141.77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193,592.5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3,887,688.34 | -287,271,232.85 | -433,592,821.2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7,695,368.47 | -21,578,842.79 | -27,564,751.9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1,729,567.68 | -55,568,859.50 | -160,404,289.10 | |
合计 | -175,750,234.68 | -149,140,436.29 | -207,468,229.0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70,940,332.51 | 73,596,651.89 | -97,343,680.62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00,995,781.82 | 2,108,702,410.35 | -192,293,371.47 | 0.00 |
合计 | 2,471,936,114.33 | 2,182,299,062.24 | -289,637,052.09 | 0.00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面对内外部形势变化和各种挑战,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公司战略目标,紧紧围绕“1334”工作思路,锚定“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迎难而进,公司总体发展保持健康稳定态势。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6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6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44亿元;总资产达到403.80亿元,较年初下降0.58%;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164.91亿元,较年初增长5.19%;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0.52%,较年初增加了1.07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夯基固本筑牢底线,安全环保持续向好
安全管理方面,公司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工作理念,严格落实“双预控”机制,强化重大事故预防清单管理,从源头上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构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形成“无监控不作业”管控模式,严格过程管控和确认管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优化完善。
环保管理方面,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升发展“含绿量”,高质量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治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方面持续发力,坚持“零报告”“零容忍”,严格“清单销号、闭环管理”,持续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加大环保投入,强化节能减排,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公司可持续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二)聚焦主业集约发展,生产保障坚强有力
公司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价值协同,深耕“四大战略”,持续推动煤炭主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先进产能建设,大力开展采掘衔接攻坚并持续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河曲露天、豹子沟、铺龙湾三座煤矿顺利完成矿井智能化升级;强化资源接续,深入研究竞拍政策,积极参与省内煤炭资源竞拍工作,全力争取后备煤炭资源;坚决扛牢煤炭保供国企责任,积极应对供需变化,系统联动、稳产稳供,全力以赴做好保供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煤炭产量3,297.89万吨,同比减少15.40%。
(三)产销协同强化深化,产业提效持续发力
公司坚持产洗销贸运进协同联动,建立产销协调例会制度,细化产销衔接颗粒度,灵活调整销售策略,坚持以销定产,确保产销平衡,同时积极开拓进口货源,不断丰富品种结构,通过“打好内外贸货源组合拳”,实现“销贸运进”联动增收;坚持“精煤制胜”战略,铺龙湾煤业粗煤泥提精完成工艺升级,霍尔辛赫煤业重介分选智控系统已经投用,不断推进洗选提能改造,持续推进洗选工艺优化,公司煤炭业务链附加价值有效提升。2024年度,公司实现自产煤销量2,673.36万吨,贸易煤销量1,899.63万吨,其中进口煤实现销量1,019.82万吨。
(四)坚定不移改革创新,发展动能更加强劲
公司扎实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系统推动各项改革专项任务落实落地,再次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名单。公司坚持“以奋斗者为本”价值导向,深化市场化用工,优化薪酬分配,推进绩效管理变革,以“PBC”为核心,健全完善全级次绩效考核方式,分专业、分层次开展重点工作联职联责,优化全级次考核指标,同时引深“三能机制”改革,强化薪酬多元激励;公司以子公司经坊煤业、长春兴煤业为试点,带动公司全流程精益化管理体系创建,端到端流程再造打通管理堵点、难点,优化完善业务工序流程及制度标准,有效提升了管理效能。
(五)高效推进经营管控,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公司狠抓经营管理,深化成本对标行动,聚焦变动可控成本和各作业中心,切实做到管控成本在现场;着力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成功延续“AAA”主体信用评级;公司全面提升现代企业治理效能,持续开展制度建设,聚焦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业务领域,开展业务流程标准化建设,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报送机制,法人治理更加规范,管理运行日益高效。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公司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开展政治建设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制度,优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决策事项清单,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完善党建统领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现了抓党建与抓发展相统一。公司高度关注职工生活,深化大健康体系建设,精准帮扶多名困难职工,举办文艺汇演、运动会等各类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组织开展各类职工教育培训,促进职工素养持续提升,全体员工归属感、荣誉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宏观经济环境
2024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勇毅担当,沉着应变、综合施策,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有效应对风险挑战,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较上年增长5.0%,经济总量达134.9万亿元,首次突破130万亿元,2024年四季度GDP同比增长5.4%,比三季度加快了0.8个百分点。
从经济增长驱动因素看,消费方面,随着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落地见效,政策协调和预期引导不断增强,全年住房、汽车、电子产品、家具家装等实物消费稳定扩大,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4.5%,拉动GDP增长2.2个百分点。投资方面,政府投资作用有效发挥,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持续加强资金和要素支持。构建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常态化发行制度体系,全年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25.2%,拉动GDP增长1.3个百分点。
外贸出口方面,国家出台多项政策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国内产业链优势逐步形成,中国制造业竞争力持续上升,2024年度外贸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增大,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0.3%,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
(二)煤炭市场环境
1.供给面
2024年,国内煤炭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全国煤炭产量仍保持较高水平,煤炭安全稳定供应能力持续提升,国内原煤产量47.8亿吨,比上年增长1.2%。区域煤炭产能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4个省(或自治区)煤炭总产量39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81.6%。
进口煤方面,本年度煤炭进口量增幅较大,由于全球煤炭供应持续增长、欧美及亚洲的煤炭需求乏力,流向我国的煤炭货源高于去年同期,对国内煤炭市场的供需平衡产生了较大影响,全年进口煤炭5.43亿吨,同比增长14.4%。
2.需求面
2024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48.9亿吨,同比增长1.9%,其中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比58.69%,同比增长仅1.2%;钢铁、建材行业煤炭消费增速明显下滑,分别为-2.8%、-6.7%,化工行业显著增长,达到8.3%。
(1)电力行业: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6.3%;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5.1%,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9.9%。全国总发电量10.0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火电发电量6.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仅1.7%,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增速较快,分别为10.9%、12.5%、43.6%,一定程度挤压火电的发电空间,但火电压舱石地位不变。
(2)钢铁行业:2024年度,全国粗钢产量10.05亿吨,同比下降1.7%,整体需求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需求整体较弱。
(3)建材化工:2024年度,受地产基建投资疲软影响,全国水泥开工率维持低位,水泥产量18.3亿吨,同比下降9.50%。但同时,煤化工产能逐步释放,带动甲醇、尿素产量2024年度显著增长。
3.煤炭价格整体来看,2024年我国煤炭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全年煤炭产量达到47.8亿吨,创历史新高。受国内煤炭产量增长,进口量增加影响,煤炭供应稳定,库存充足,需求增量有限,部分港口煤炭发运量有所减少,煤炭市场供求关系相对宽松,煤炭价格整体持续处于合理区间并稳步回落。
(以上涉及的宏观行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国家统计局或CCTD官网)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1.煤炭生产业务公司煤炭生产业务的主要产品为自产煤及洗精煤。公司下属煤矿位于大同、忻州、临汾、长治、晋城等煤炭主产区,煤种多以贫煤为主,具有低硫、低灰分、高发热量等特点,属于优质的配焦用煤和动力用煤,主要销售给大型炼钢企业和大型发电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煤炭生产业务收入172.66亿元,同比下降27.45%,原煤产量3,297.89万吨,同比下降15.40%,自产煤销量2,673.36万吨,同比下降23.31%,销售均价645.85元/吨。
分季度来看,公司所属煤矿长春兴煤业、凌志达煤业、韩家洼煤业陆续完成600万吨/年、240万吨/年、150万吨/年的生产要素公告,下半年产能明显恢复,公司全年自产煤产销量呈现前低后高态势;同时受煤炭市场下行趋势影响,公司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以来售价及毛利率环比有所下降,各季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4年第一季度 | 2024年第二季度 | 2024年第三季度 | 2024年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万元) | 361,722.30 | 455,725.10 | 455,822.33 | 453,325.90 |
销量(万吨) | 546.15 | 645.6 | 690.33 | 791.28 |
售价(元/吨) | 662.31 | 705.89 | 660.30 | 572.90 |
营业成本(万元) | 168,417.35 | 197,383.43 | 185,236.44 | 272,736.10 |
产量(万吨) | 751.46 | 786.66 | 912.18 | 847.59 |
吨煤成本(元) | 308.37 | 305.74 | 268.33 | 344.68 |
毛利率(%) | 53.44 | 56.69 | 59.36 | 39.84 |
2.煤炭销售和物流业务公司煤炭贸易业务的产品包括山西地区北部动力煤、中南部炼焦煤、中部无烟煤及东南部无烟、半无烟煤,主要用于电力及冶金行业。公司从事煤炭贸易业务四十余年,在山西、陕西、内蒙等全国煤炭主产区建立了货源组织渠道,在主要中转地设立了港口公司,年港口中转能力约五千万吨,依托年运输能力上千万吨的自有船队,形成了覆盖煤炭主产区、遍布重要运输线、占据主要出海口的独立完善的煤炭内、外贸运销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煤炭贸易业务收入116.73亿元,同比下降9.59%,贸易量1,899.63万吨,同比增长7.66%,其中进口贸易量1,019.82万吨;销售均价614.49元/吨。各季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4年第一季度 | 2024年第二季度 | 2024年第三季度 | 2024年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万元) | 258,392.02 | 299,607.94 | 321,364.90 | 287,931.89 |
销量(万吨) | 383.32 | 508.02 | 537.58 | 470.71 |
售价(元/吨) | 674.09 | 589.76 | 597.80 | 611.70 |
营业成本(万元) | 248,176.69 | 293,408.14 | 310,755.31 | 278,655.96 |
毛利率(%) | 3.95 | 2.07 | 3.30 | 3.22 |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以自有煤矿为基础,以货源组织、运输仓储服务为保障,以产稳销、以销促贸,贸服结合,积极构建产洗销贸运进协同发展、联动发力的经营模式,实现从煤炭生产商向能源供应综合服务商转变。目前,公司业绩驱动主要来源于煤炭业务,煤炭业务利润来源于自产煤销售以及采煤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产品优势
公司所属煤矿分布于大同、忻州、临汾、长治、晋城等地,煤矿地区分布广、品种齐全、煤质优良、产品入洗率高,矿井采掘系统先进、人员少、管理水平高。公司目前已形成动力煤、焦
煤、无烟煤三大煤炭生产基地,煤炭加工技术成熟,能为客户提供各类用途商品煤定制化服务,公司配有商品煤中心化验室,通过对各煤矿、选煤厂煤质管理工作严格考核,使公司煤炭产品长期保持高质量、低成本发展。
(二)市场优势公司依托于四十多年贸易业务的积累,在全国主要煤炭生产地都建立了煤炭贸易公司及发运站点,在主要出海通道设立了港口公司,形成了独立完善的货源组织体系和煤炭销售运输体系,与众多优质用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是山西省唯一一家拥有煤炭出口专营权的煤炭企业,拥有出口内销两个通道,可以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
(三)管理优势公司秉持精益化管理理念,始终以创新为引擎,以建设高安全、高效率、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化煤矿生产企业为目标,煤炭生产管控、安全生产管理在全省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一方面,按照“管理层次化、经营专业化、业务归口化、部门职能化”的原则初步建立了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公司管理在安全生产、成本控制、渠道建设、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提升。另一方面,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高、中级管理人员和各类煤矿专业技术人员,为煤矿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和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打造了一支安全生产和煤炭营销的优秀团队。
(四)成本优势公司推行成本领先战略,通过不断优化成本管控体系,加大成本考核力度,树立全员成本意识,突出可持续成本优势,全力保持行业成本领先水平。公司高度重视先进产能建设,通过技术引领和精益管理,积极释放先进产能,实现持续降本增效。一方面,公司大力推进矿井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建设,推广磅房无人值守、远程遥感技术,以技术进步推动降本增效;另一方面,全面实施财务成本管理,着力打造成本控制中心,将成本目标分解到生产经营的每项环节,将成本控制量化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切实做到成本领先。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6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6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44亿元;总资产达到403.80亿元,较年初下降0.58%;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164.91亿元,较年初增长5.19%;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0.52%,较年初增加了1.07个百分点。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9,560,701,351.66 | 37,370,837,317.48 | -20.90 |
营业成本 | 20,009,370,562.33 | 22,753,039,854.86 | -12.06 |
销售费用 | 437,877,793.99 | 556,977,388.21 | -21.38 |
管理费用 | 1,703,312,112.05 | 1,769,207,876.23 | -3.72 |
财务费用 | 220,159,106.68 | 223,578,400.32 | -1.53 |
研发费用 | 492,946,805.23 | 386,768,024.34 | 27.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40,741,867.90 | 5,984,517,828.63 | -37.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1,755,650.79 | -1,997,240,725.46 | 4.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5,483,256.87 | -9,022,405,241.82 | 75.4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煤炭市场下行,煤价下跌及自产煤产量、销量减少,双重因素叠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煤产量、销量减少导致营业成本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煤销量减少导致港杂费、站台费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金额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金额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增加,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煤炭价格下跌,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借款金额增加以及分配股利同比减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6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8.10亿元,同比下降20.90%。其中:煤炭生产业务实现收入172.66亿元,占总收入的58.41%,同比下降27.45%;煤炭贸易业务实现收入116.73亿元,占总收入的39.49%,同比下降9.59%;航运业务实现收入5.44亿元,占总收入的1.84%,同比下降6.90%;其他业务实现收入0.78亿元,占总收入的0.26%,同比增长0.72%。2024年公司发生营业成本200.0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44亿元,同比下降12.06%。其中:煤炭生产业务成本82.38亿元,占比41.17%,同比下降15.87%;煤炭贸易业务成本113.10亿元,占比56.52%,同比下降8.43%;航运业务成本4.03亿元,占比2.01%,同比下降26.01%;其他业务成本0.59亿元,占比0.30%,同比下降9.87%。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煤炭生产 | 1,726,595.63 | 823,773.32 | 52.29 | -27.45 | -15.87 | 减少6.57个百分点 |
煤炭贸易 | 1,167,296.75 | 1,130,996.10 | 3.11 | -9.59 | -8.43 | 减少1.23个百分点 |
航运 | 54,404.84 | 40,257.71 | 26.00 | -6.90 | -26.01 | 增加19.11个百分点 |
其他 | 7,772.92 | 5,909.93 | 23.97 | 0.72 | -9.87 | 增加8.9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1.自产煤 | 1,726,595.63 | 823,773.32 | 52.29 | -27.45 | -15.87 | 减少6.57个百分点 |
其中:动力煤 | 854,692.72 | 473,504.98 | 44.60 | -36.82 | -6.84 | 减少17.83个百分点 |
冶金煤 | 871,902.91 | 350,268.34 | 59.83 | -15.10 | -25.62 | 增加5.68个百分点 |
3.贸易煤 | 1,167,296.75 | 1,130,996.10 | 3.11 | -9.59 | -8.43 | 减少1.23个百分点 |
4.运输 | 54,404.84 | 40,257.71 | 26.00 | -6.90 | -26.01 | 增加19.11个百分点 |
5.其他 | 7,772.92 | 5,909.93 | 23.97 | 0.72 | -9.87 | 增加8.9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地区 | 1,265,401.26 | 896,381.60 | 29.16 | -23.60 | -21.33 | 减少2.05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1,005,070.99 | 655,323.06 | 34.80 | -15.86 | 0.19 | 减少10.45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685,597.90 | 449,232.40 | 34.48 | -22.65 | -6.77 | 减少11.1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接销售 | 2,893,892.38 | 1,954,769.42 | 32.45 | -21.17 | -11.72 | 减少7.23个百分点 |
代理销售 | 62,177.76 | 46,167.64 | 25.75 | -6.01 | -24.27 | 增加17.9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煤炭生产方面,公司持续推动煤炭主业高质量发展,深耕“四大战略”,强化先进产能建设,优化生产组织,开展采掘衔接攻坚,稳定煤炭生产。但由于煤炭市场价格下滑,同时受安全环保监管影响,自产煤产量及销量均不同程度下降,煤炭生产毛利率有所下降;
煤炭贸易方面,公司坚持产洗销贸运进协同联动,灵活调整销售策略,积极开拓进口货源,贸易煤销量有所提高。但受煤炭市场竞争加剧影响,煤炭贸易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煤炭贸易毛利率略有下降;
航运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发挥产洗销贸运进一体化优势,整体业务发展稳定,但全年受航运量下降影响,业务收入同比下降6.90%;同时加大成本管控力度,业务毛利率同比增加19.11个百分点。但公司航运业务规模较小,对公司整体业绩并未造成显著影响。
按照地区划分,公司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以赴做好保供工作,持续提升长协客户服务水平,增强重点客户黏度,公司煤炭收入仍然以华北和华东地区为主。
按照销售模式划分,公司依托自产煤撬动国内煤炭直接销售,对接终端客户确保煤炭稳定供应与优质服务,同时兼顾拓展多渠道代理销售,但代理销售收入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中占比相对较低。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自产煤 | 万吨 | 3,297.89 | 2,673.36 | 33.62 | -15.40 | -23.31 | -1.93 |
贸易煤 | 万吨 | —— | 1,899.63 | 46.87 | —— | 7.66 | 4,587.00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生产组织,积极承担能源保供职责,确保产销平衡,但受煤炭市场价格下跌以及安全环保监管影响,自产煤产量、销量均有所下降。公司通过不断丰富煤炭品种结构,“打好内外贸货源组合拳”,贸易煤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7.66%,贸易煤库存量对应呈现增长趋势,但由于上年同期贸易煤库存基数较低,导致报告期内贸易煤库存增加幅度较大。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煤炭生产 | 自产煤炭生产 | 823,773.32 | 41.17 | 979,163.45 | 43.03 | -15.87 | |
煤炭贸易 | 贸易煤炭 | 1,130,996.10 | 56.52 | 1,235,176.30 | 54.29 | -8.43 | |
航运 | 航运 | 40,257.71 | 2.01 | 54,406.97 | 2.39 | -26.01 | |
其他 | 其他 | 5,909.93 | 0.30 | 6,557.27 | 0.29 | -9.8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煤炭生产方面,公司狠抓成本管控,持续推进作业成本法,受煤炭市场、安全环保监管等因素影响,公司自产煤产量、销量下降,带动自产煤生产成本相应下降。煤炭贸易方面,全年受煤炭价格下跌影响,贸易煤采购成本较上年有所降低。航运业务方面,公司以燃油管控为主,综合施策,有效压降成本;同时公司全年保供煤发运量下降导致外租船航次及成本明显减少。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50,131.4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5.5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存在部分新增客户,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472,388.60 | 15.98 |
2 | 客户2 | 175,969.06 | 5.95 |
3 | 客户3 | 165,242.94 | 5.59 |
4 | 客户4 | 127,699.82 | 4.32 |
5 | 客户5 | 108,831.00 | 3.68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89,769.0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4.4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存在部分新增供应商,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71,946.05 | 3.60 |
2 | 供应商2 | 64,983.33 | 3.25 |
3 | 供应商3 | 54,384.46 | 2.72 |
4 | 供应商4 | 53,665.19 | 2.68 |
5 | 供应商5 | 44,790.03 | 2.24 |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部分。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492,946,805.2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492,946,805.2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6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63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1.4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15 |
本科 | 728 |
专科 | 673 |
高中及以下 | 219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3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4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6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91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共投入研发资金4.93亿元,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99%,占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的1.67%,重点在绿色开采方面寻求突破,逐步选取试点煤矿开展煤矸石基材料覆岩离层空间绿色充填、基于“井下采选与充注协同绿色开采关键技术”的精益生产模式、煤矿智能化掘进等技术,实施厚煤层综放切顶成巷无煤柱开采及瓦斯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继续推进“110工法”等精采细采技术攻关和推广,做实切缝效果评判和采空区流场分析,确保安全留巷和效益最大化。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对科技研发,增加研发投入,煤矿智能化进程发展迅速,重点研发项目数量逐年攀升,公司优化研发人员结构,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频繁,产学研合作力度增强,引进和培养研发人员,同时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提质增效及研发项目推进落地,人员数量较上年度增长幅度较大。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部分。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73,596,651.89 | 0.18 | 170,940,332.51 | 0.42 | -56.95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183,508,463.38 | 0.45 | 563,916,828.25 | 1.39 | -67.46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优化国内贸易煤业务结算模式,贸易业务预付款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18,699,193.07 | 0.54 | 106,677,914.42 | 0.26 | 105.01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应收土地补偿款重分类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48,309,060.00 | 0.37 | 253,889,258.58 | 0.63 | -41.5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应收土地补偿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83,588,270.89 | 0.21 | 132,827,232.17 | 0.33 | -37.07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505,942,240.05 | 1.25 | 329,754,072.07 | 0.81 | 53.43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大平煤业村庄搬迁安置费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0 | 0 | 500,000,000.00 | 1.23 | -100.00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信用证到期解付所致; |
应付票据 | 49,437,633.19 | 0.12 | 151,479,631.74 | 0.37 | -67.36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10,208,611.86 | 2.75 | 324,207,995.71 | 0.80 | 242.44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17,194,676.12 | 0.04 | 73,366,435.07 | 0.18 | -76.56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196,096,868.56 | -0.49 | -3,970,930.75 | -0.01 | 4,838.31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2,786,943,121.79元,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3,982,364.04 | 154,159,352.50 |
信用证保证金 | 13,930,001.49 | 59,354,745.32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640,464,266.89 | 767,657,725.45 |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2,092,990,146.33 | 1,368,868,225.05 |
其他 | 5,576,343.04 | 5,555,403.14 |
合计 | 2,786,943,121.79 | 2,355,595,451.46 |
(2)已抵押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1,354,636.90元,其中:
①太行海运融资租赁房产抵押:2016年9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行海运有限公司向交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融资租赁展期部分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4年年末,该抵押担保已到期,抵押物为公司所属子公司三栋办公楼。其中,两栋办公楼于2024年9月办理了解抵押手续,尚余一栋办公楼暂未办理解抵押手续,抵押面积为1,206.59平方米,抵押物原值为5,246,305.84元,账面价值为1,307,260.75元。
②日照公司因诉讼事项,查封日照公司名下土地及地上房产,查封期限2023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3日。截至2024年年末,土地原值为7,746,630.00元,账面价值为4,058,138.00元,房产原值为13,675,321.98元,账面价值为5,989,238.15元。
(3)公司因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为18,060,445.43元。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详见下文。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煤炭品种 | 产量(万吨) | 销量(万吨)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毛利 |
动力煤 | 2,205.17 | 1,828.05 | 854,692.72 | 473,504.98 | 381,187.74 |
冶金煤 | 1,092.72 | 845.31 | 871,902.91 | 350,268.34 | 521,634.57 |
合计 | 3,297.89 | 2,673.36 | 1,726,595.63 | 823,773.32 | 902,822.31 |
2、煤炭储量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矿区 | 主要煤种 | 资源量(吨) | 可采储量(吨) | 证实储量(吨) |
潞安矿区 | 贫煤、贫瘦煤、无烟煤 | 1,107,406,859.00 | 243,161,800.00 | 126,996,864.00 |
大同矿区 | 长焰煤、气煤 | 559,352,700.00 | 250,111,600.00 | 256,095,950.00 |
河保偏矿区 | 长焰煤 | 184,737,200.00 | 118,753,500.00 | 109,330,300.00 |
南湾矿区 | 肥煤、1/3焦煤、焦煤 | 80,659,000.00 | 47,716,000.00 | 25,301,600.00 |
和顺矿区 | 贫煤、贫瘦煤 | 65,026,700.00 | 38,340,800.00 | 13,410,600.00 |
武夏矿区 | 贫煤 | 65,827,000.00 | 16,481,000.00 | 6,648,000.00 |
沁水矿区 | 无烟煤 | 20,517,000.00 | 10,912,100.00 | 9,500,000.00 |
合计 | - | 2,083,526,459.00 | 725,476,800.00 | 547,283,314.00 |
3、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矿井生产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有生产矿井14座,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矿井名称 | 销售收入 | 比上年增减(%) | 净利润 | 比上年增减(%) |
1 | 经坊煤业 | 197,723.18 | -22.05 | 38,352.47 | -55.47 |
2 | 庄子河煤业 | 30,314.24 | 87.79 | -9,935.13 | -1,065.95 |
3 | 霍尔辛赫煤业 | 293,869.08 | -9.96 | 86,853.51 | -29.60 |
4 | 大平煤业 | 87,257.73 | 36.46 | 25,296.73 | 145.97 |
5 | 凌志达煤业 | 94,554.85 | -21.46 | 22,821.11 | -52.62 |
6 | 铺龙湾煤业 | 91,907.73 | -1.54 | 11.01 | 100.27 |
7 | 宏远煤业 | 12,158.19 | -9.19 | -26,198.11 | -12.99 |
8 | 长春兴煤业 | 149,601.67 | -43.38 | 32,824.19 | -72.90 |
9 | 韩家洼煤业 | 41,241.42 | -44.24 | -6,969.87 | -151.61 |
10 | 河曲露天煤业 | 370,073.06 | -37.91 | 128,342.33 | -52.92 |
11 | 鹿台山煤业 | 23,400.52 | -35.49 | -8,016.79 | -1,714.21 |
12 | 豹子沟煤业 | 123,908.64 | 2.50 | 53,296.88 | -3.96 |
13 | 东古城煤业 | 27,460.24 | -45.92 | -3,599.35 | -194.04 |
14 | 鑫顺煤业 | 9,070.75 | 7.53 | -41,004.65 | -13.22 |
(以上数据不涉及公司各生产矿井控股的其它子企业业务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情况2024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全年安全生产“15731”工作安排,主动作为、创新监管、压实责任、数智赋能、治本攻坚,确保了安全生产平稳有序运行。
一是坚持统筹推进,企业安全发展取得新成效。坚持党建全方位引领,以“第一议题”制度为抓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有效统筹发展与安全,把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及时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
产重点工作和阶段性重要目标任务。细化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关键少数”安全责任。严格现场管理“五个必须”,紧盯重点头面、变化环节、非常规作业、特殊施工作业等关键区域,对特殊时期、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安全生产进行全天候督导盯守,确保安监力量全时段盯守在现场。
二是坚持重点突出,重大事故预防获得新提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及专项行动子方案,构建“1+9”安全攻坚体系,逐项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进“一优三减”,开展重大灾害治理,紧盯安全管理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坚持“一矿一策”原则,有效提升矿井安全综合保障水平。从实从细开展专项整治,积极落实清单式管控、工程化治理、穿透式监管、闭环式管理,扎实开展“三个责任清单”整改。
三是坚持超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呈现新进展。创新安全风险管控模式,建立基于自然灾害固有风险“三度两率”安全风险管控度评价体系。创新隐患排查治理模式,构建隐患信息共享、分级分类跟踪督办、重大隐患责任问责“三项机制”,实行隐患排查治理“五环法”。超前管控非常规作业,坚持超前预警,主动使用“暂停键”,超前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确定因素。
四是坚持固本培元,安全三基建设实现新突破。基层安全持续增强,建立杜邦学习园地,把杜邦十大安全理念落实到班组生产全过程,严把上岗前安全第一关。安全基础持续巩固,组织开展正规循环作业专项督导,完善正规循环作业管理程序及标准,优化生产工艺工序,固化作业模式。安全行为持续向好,细化完善“三违”界定标准,用事故案例、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警醒人推动“反三违”向“防三违”转变。
五是坚持守正创新,科技赋能安全迈上新台阶。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坚持技术先行,严格规程措施编制、审批、现场落实执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推广应用本质安全防护设施,防范人员随意进入禁区,有效阻断风险源头。按照“适用、实用”的要求稳步推进矿井智能化建设,建成5座智能化矿井,65个机房硐室和8部架空乘人装置实现无人值守。严格运输秩序管理,实行铺运线路封闭管理,突出运输全过程人员行为管理。
六是坚持严抓细管,安全监督管理展现新作为。全过程监督管理,坚持“两个至上”“两个根本”不动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整合全方位安全力量,压茬推进安全责任落实。从严从实追责问责,健全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实行违章隐患轻罚款、工伤造假重培训、失职懈怠有惩戒的责任追究体系,倒逼装备、技术、管理和素质全面提升。
(3)报告期内煤矿环境保护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4)矿区周边交通运输情况
公司矿区地处山西省长治市、大同市、晋城市、临汾市等地,与省内选煤厂、发电厂等主要用户毗邻,大部分煤矿自备铁路专用线与大秦铁路、南北同蒲铁路接轨,公路与大运高速、太长高速、102国道、108国道、109国道、207国道相连接,矿区交通便利,具有明显的区域经济和市场优势。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余额6.83亿元,较年初增加4.27%,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7.长期股权投资。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票据 | 170,940,332.51 | -97,343,680.62 | 73,596,651.8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00,995,781.82 | -188,297,589.65 | 2,108,702,410.35 | |||||
合计 | 2,471,936,114.33 | -188,297,589.65 | -97,343,680.62 | 2,182,299,062.2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企业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净利润同比变动(%) | 主要变动原因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煤炭生产 | 10,000.00 | 681,437.33 | 216,265.43 | 126,419.85 | -52.93 | 主要是报告期内产销量下降幅度较大所致;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煤炭生产 | 10,000.00 | 633,824.34 | 575,043.16 | 32,824.19 | -72.90 | 主要是报告期内产销量以及销售价格下降等因素所致;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生产 | 35,000.00 | 945,440.94 | 719,525.08 | 87,102.07 | -29.7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冶金煤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较大所致;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煤炭生产 | 118,684.91 | 660,189.28 | 439,665.88 | 28,452.67 | -67.31 | 主要是报告期内冶金煤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以及村庄搬迁费等成本支出增加双重因素所致;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煤炭生产 | 11,400.72 | 264,283.63 | 200,490.68 | 24,797.84 | -48.09 | 主要是报告期内产销量以及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煤炭生产 | 3,000.00 | 174,166.27 | 136,432.56 | -6,969.87 | -151.61 | 主要是报告期内煤价下跌、销量减少,同时材料、服务采购成本增加,煤炭运输线路维修等多重因素所致。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全球经济增速偏弱,国际地缘政治风险上升,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但我国经济具备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因素在不断累积,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随着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强,政策精准有力实施,能够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转化为发展实绩,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从煤炭行业角度看,政策层面国家将有序核准建设一批智能化水平高、安全有保障的大型现代化煤矿,继续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有利于煤炭行业健康发展。需求层面根据中电联预测,我国的发电量预计将显著增长,基于新能源发电波动性的特性,煤电短期内仍然难以完全被替代,发挥着电力供应“压舱石”的作用。同时,2024年第四季度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呈现回升向好的态势,消费、投资、工业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等多个领域的经济指标均出现了积极变化,主要耗煤行业企稳回升,煤炭消费需求平稳增长。供给层面煤炭进口量预计与上年度持平或继续小幅增长,同时,可再生能源在国家能源体系中的占比将进一步增加,对国内煤炭市场带来一定挑战。
2025年,煤炭行业的发展趋势依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整体来看,煤炭市场将保持供需基本平衡,煤炭价格预计将在合理区间波动。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安全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生产”工作主线,聚焦效益提升,聚能价值创造,聚力发展信心,干字当头,扛牢使命,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一)2024年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2024年度煤炭产量工作目标不低于3,300万吨,实际完成产量3,297.89万吨,基本完成年度目标;2024年度营业收入工作目标不低于330亿元,实际完成营业收入295.61亿元,较年初目标减少10.42%,主要是受煤炭市场整体下行,煤价下跌影响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二)2025年工作目标
煤炭产量不低于3,500万吨。
(三)2025年工作重点及措施
1.全面压实安全环保责任,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是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坚定“零事故”目标不动摇,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预防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有效遏制零敲碎打事故是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工作主线,持续改进和创新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快设备的更新换代,推行“指令式”全过程安全管理模式,突出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不断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推动安全管理由“治”向“防”转变,切实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协同推进,实现环境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空压机、回风、瓦斯电站余热利用等项目,持续推动节能减排;加大环保技术研发,规范环境基金提取使用,推进智慧环保监测,切实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含绿量”。
2.深度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一是坚定不移走“安全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生产”之路,做强做优煤炭主业,大力推进精采细采,持续推进“一优三减”,持续提升产能利用率,扎实推进现场正规循环作业,着力提升单产单进水平,实现稳产稳供、提质增效。
二是深化“产洗销贸运进电”一体化协同联动,坚持“量价联动、稳价保量”原则,采取“以销定产、以效定产、以现定产”措施,优化资源配置,精准把握市场需求,灵活调整策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合作,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高效运转。
三是优化提升配采配洗配销效能,加快生产性衔接工程,实施不同煤层配采、不同矿井配洗,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强化产品质量管理,主动对接市场需求,不断优化完善焦煤、电煤配洗配销方案,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最大化提升煤炭产品效益。
四是加快产业升级,突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引进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积极争取后备煤炭资源,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持续聚焦管理提升,进一步增强发展内涵
一是狠抓成本管控,精准把控变动成本,突出效率成本概念,消除作业间不平衡导致的效率损失和生产浪费。强化源头管控,加强成本分析,推动成本管控重心由“事后”向“事中”和“事前”延伸。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优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结构,加大智能化和核心设备更新改造,减少非主业和非生产性投资,确保投资效能最大化。
三是深化精益管理,坚持以价值创造为牵引,以提能增效为目标,持续开展“端到端”流程优化,重点提升安全生产工序及岗位操作流程的连贯性和响应速度,减少隐性成本;纵深开展浪费识别活动,将“节流”作为切入点,努力把隐性浪费转化为显性利润。
4.坚持不懈深化改革,进一步厚植发展新动能
一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矿厂单位管理技术骨干“育苗行动”和“栽树工程”;完善薪酬分配制度,突出“人努力”思想,建立健全增效增资的工资总额核定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整合现有人力资源,构建内部共享平台,实现人员流动调配,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二是引深绩效管理变革。秉持“有利润的收入和有现金流的利润”的绩效管理导向,突出经营利润考核,拓宽绩效管理广度,逐步将PBC全员考核拓展至各板块和煤矿;加大对标管理力度,
以学习、借鉴、吸收行业先进管理经验为目标,按照“先达标、后提高”思路,重点抓实对标成果转化。三是构建市值管理体系,以价值创造为核心,提升公司发展质量;以价值经营为基础,深化法人治理,全面开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度建设;以价值传播为媒介,提升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加大信息收集、传递、沟通等底层标准建设,结合舆情管理向投资者传递积极信号;以价值实现为目的,努力通过稳定持续的分红政策回馈大股东及中小投资者。
5.全面加强党建统领,夯实高质量发展坚强保障一是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制度机制保障;筑牢战斗堡垒,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定点联系和督促检查,坚持和完善党建责任制考核,把安全环保、生产经营等全面纳入管党治党要求中,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聚焦民生需求,关注员工医疗健康,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和寓教于乐的群众文体活动,增强职工归属感和幸福感,让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员工;大力实施员工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多元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全面增强广大干部员工业务素质能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安全生产风险
煤炭开采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存在着水、火、瓦斯、顶板、煤尘等多种安全生产隐患,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对企业的正常运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安全风险始终是煤炭开采中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
对策:公司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实施科技兴安,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着力构建企业安全文化,积极推进“两型三化”(本质安全型、安全高效型、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矿井建设,全面扎实地做好安全工作。
2.市场变化风险
煤炭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其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的运行趋势密切相关。当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时,市场对煤炭的需求增加,煤价随之提高,刺激煤炭企业扩大产能,提高产量,整个行业呈上升趋势;当国民经济的运行速度放缓时,市场对煤炭的需求减少,导致煤炭行业出现产能过剩,煤价随之下跌,行业整体出现不景气。
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根据变化及时调整煤炭产品结构,在继续拓展货源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优质客户,创新营销模式,健全营销网络,增加营销渠道和手段,通过整体布局发挥协作优势,加快建设、打造有山煤特色的“煤炭全供应链体系”,努力培育独特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
3.产业政策风险煤炭是我国最重要的基础能源,因此其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历来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和控制。近年来,伴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务院和山西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部署,着力有效化解过剩煤炭产能,实现煤炭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同时国家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发展目标,政府鼓励支持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发展,对传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上述产业政策的变化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压力。
对策:为应对产业政策变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及行业法规的研究,合理匹配煤矿投资规模,进一步加大先进产能建设,积极推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4.环保政策风险
由于在煤炭的采选过程中将产生矿井水、煤矸石、煤层气、噪声、煤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会对周围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煤矿井下采掘可能会造成地表沉陷。我国政府目前正趋于更为严格地执行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并可能通过和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进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支出,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对策: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对技术研发的投入,通过新技术的应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5.生产成本上升风险
煤炭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随着煤炭储量的逐渐减少和国家资源有偿使用政策的日益严格,煤炭资源的获取成本将日益增加,公司单位生产成本有逐步增长趋势。
对策:公司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时缴纳各项税费的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努力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将深入推进精益化管理,积极压缩各类成本性支出项目,深入挖潜,盘活存量。同时将加强对技术、研发的投入,通过新技术的应用来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抵御由于税负、成本增加等原因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实现开源节流,降本增效。
6.跨国贸易风险
公司部分子公司从事煤炭进口业务,跨国大宗商品贸易经验丰富,但受到国际经济、社会、政治、宗教条件复杂多样,汇率波动频繁,部分国家间贸易摩擦加剧影响,公司跨国贸易经营活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策:为有效应对跨国贸易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贸易国政治局势、经济政策、安全环境、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研究,科学预判可能出现的政治、经济、社会、安全等方面风险,做好交易企业资信调查和贸易风险防范预案;积极研判国际汇率市场走势,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有效控制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产生,灵活选择保险工具规避和减少跨国贸易风险。
7.不可抗力风险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加剧,各类气象灾害逐渐增多,导致的灾害损失和影响不断加剧,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会受到自然灾害或恶劣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等因素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一定损失。
对策:公司将努力学习和借鉴成熟的、先进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运作模式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重大自然灾害的预警,制定完善的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预案,配置必要资源并抓好相关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将自然灾害的影响降到最低。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订并不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职责,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和决策程序,程序公开透明、决策公平公正,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享有知情权和参与决定权。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以认真勤勉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积极开展董事会工作,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及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均能够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安全生产与环保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共7人,其中职工监事3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对公司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公司财务的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公司和控股股东。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机构、业务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杜绝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而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在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事项时,关联董事、控股股东均回避表决。
(二)规范运作与制度建设
公司通过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通过全面梳理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系统、科学、实用的标准和制度体系,增强公司协调能力和全面管控能力,推动公司更加高效、有序、健康发展。
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举办的各项培训,同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制定了公司《证券账户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参股股权管理办法》《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细则》,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制度完善和规范运作。公司积极落实独立董事新规要求,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系统优化,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有效支持,全年公司共成功召开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保障独立董事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充分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核心功能定位得到较大提升。
(三)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了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基础,以管理能力提升为目的,涵盖公司重点业务管控领域的全面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建立了包括董事会、经理层、职能业务部门、所属各单位及法律事务管理部为核心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报告、监督等工作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四)依法治企与廉洁自律
公司根据山西省国资委关于落实省属企业法制工作的要求,通过制度完善修订、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队伍管理等措施,健全了合同管理、重大法律事项管理、诉讼仲裁案件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工作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和践行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深入构建大监督体系,聚焦精准监督,成立大监督中心,实现监督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通过搭建智慧监督平台有效防范廉洁风险。
(五)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公告的对外披露工作,充分保障投资者获得信息的权利,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建立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所有涉及的敏感性信息披露和重大内幕信息,均按要求填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公司进一步提升业绩说明会质量,有效减少说明会和定期报告披露之间的时间间隔,保障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主动通过上交所平台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深刻体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4-26 | http://www.sse.com.cn/ | 2024-4-27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2号)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6-28 | http://www.sse.com.cn/ | 2024-6-29 |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4号)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以前年度兑现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孟君 | 董事长 | 男 | 53 | 2023-05-30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
付中华 | 董事 | 男 | 50 | 2023-07-21 | 2025-03-01 | 0 | 0 | 0 | 34.66 | 87.85 | 否 | |
总经理 | 2023-07-05 | 2025-03-01 | ||||||||||
赵彦浩 | 董事 | 男 | 43 | 2023-07-21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
赵妍瑜 | 董事 | 女 | 47 | 2023-11-15 | 2025-03-01 | 0 | 0 | 0 | 28.52 | 51.85 | 否 | |
陈一杰 | 董事 | 男 | 52 | 2022-08-15 | 2025-03-01 | 0 | 0 | 0 | 34.81 | 80.24 | 否 | |
财务总监 | 2022-07-29 | 2025-03-01 | ||||||||||
韩磊 | 董事 | 男 | 47 | 2023-07-21 | 2025-03-01 | 0 | 0 | 0 | 35.31 | 81.46 | 否 | |
总工程师 | 2023-11-15 | 2025-03-01 | ||||||||||
副总经理 | 2020-03-27 | 2025-03-01 | ||||||||||
常光玮 | 董事 | 女 | 44 | 2023-11-15 | 2025-03-01 | 0 | 0 | 0 | 33.46 | 77.90 | 否 | |
总经济师 | 2023-11-15 | 2025-03-01 | ||||||||||
辛茂荀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21-04-28 | 2025-03-01 | 0 | 0 | 0 | 5.00 | 0 | 否 | |
吴秋生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2-03-01 | 2025-03-01 | 0 | 0 | 0 | 5.00 | 0 | 否 | |
薛建兰 | 独立董事 | 女 | 63 | 2022-03-01 | 2025-03-01 | 0 | 0 | 0 | 5.00 | 0 | 否 | |
昝志宏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4-06-28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否 | |
钟晓强 | 股东监事 | 男 | 47 | 2021-04-28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
监事会主席 |
焦宇强 | 股东监事 | 男 | 47 | 2021-02-25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
原蓉军 | 股东监事 | 男 | 52 | 2021-09-15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
李俊 | 股东监事 | 男 | 53 | 2021-09-15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
任全祥 | 职工监事 | 男 | 59 | 2021-08-26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
刘保龙 | 职工监事 | 男 | 47 | 2022-10-21 | 2025-03-01 | 0 | 0 | 0 | 34.81 | 77.50 | 否 | |
李学龙 | 职工监事 | 男 | 54 | 2019-02-13 | 2025-03-01 | 0 | 0 | 0 | 27.11 | 19.80 | 否 | |
曹俊文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3-07-05 | 2025-03-01 | 0 | 0 | 0 | 35.35 | 47.38 | 否 | |
宋国忠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2021-02-02 | 2025-03-01 | 0 | 0 | 0 | 34.66 | 77.11 | 否 | |
李艳英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8 | 2022-07-29 | 2025-03-01 | 0 | 0 | 0 | 33.46 | 80.07 | 否 | |
李智 | 总法律顾问 | 男 | 56 | 2023-11-15 | 2025-03-01 | 0 | 0 | 0 | 34.81 | 78.07 | 否 | |
焦昊 | 总经理助理 | 男 | 38 | 2023-11-15 | 2025-03-01 | 0 | 0 | 0 | 35.26 | 72.46 | 否 | |
赵利新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8 | 2023-12-29 | 2024-06-28 | 0 | 0 | 0 | 3.00 | 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0 | / | 420.22 | 831.69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孟君 | 曾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部长;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会秘书;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付中华 | 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经理、矿长;山西省长治经纺煤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赵彦浩 | 曾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助理、综合办公室二级专家。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监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赵妍瑜 | 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组织人事部副部长。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董事、组织人事部部长、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中心主任。 |
陈一杰 | 曾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处处长;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山西中石油国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西焦煤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财务总监。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财务管理部部长。 |
韩磊 | 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生产副总经理;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安监局常务副局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总工程师。 | |
常光玮 | 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国际贸易分公司总法律顾问;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济师、精益化管理部部长。 |
辛茂荀 |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院长。现任山西省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吴秋生 | 曾任山西财经学院审计系副主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院长;山西财经大学晋商研究院院长。现任山西银行外部监事;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薛建兰 | 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山西省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山西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山西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昝志宏 | 山西财经大学教授。现任山西省预算会计学会副会长;山西省财政厅党组联系专家、内部控制专家;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山西省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理事;太原市会计学会会长、财政学会副会长;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钟晓强 | 曾任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山西焦煤金融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现任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焦宇强 | 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待岗人员管理中心主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待岗人员管理中心主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发展部部长;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主任;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煤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 |
原蓉军 | 曾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处长、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发展部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 |
李俊 | 曾任西山德威矿业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处长;山西西山煤电股份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中心主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 |
任全祥 | 曾任山西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主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山西焦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刘保龙 | 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文体宣教部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文体宣教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
李学龙 | 曾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曹俊文 | 曾任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西铭矿党委委员、矿长;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宋国忠 | 曾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洋运输分公司经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洋运输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太行海运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
李艳英 | 曾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部长;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 |
李智 | 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中心综合管理部部长;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主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经营规划部部长;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董事长。 |
焦昊 | 曾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地质测量部副部长、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地质测量部部长、采供管理部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经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2025年3月1日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披露网址为:http://www.sse.com.cn/。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孟君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常委 | 2025-04 | |
董事会秘书 | 2022-03 | |||
组织人事部部长 | 2020-10 | 2025-01 | ||
赵彦浩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综合办公室主任 | 2022-07 | |
焦宇强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中心主任 | 2022-07 | |
原蓉军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改革发展部部长 | 2022-07 | |
李俊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中心主任 | 2020-11 | |
任全祥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2-07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赵彦浩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 2023-03 | |
办公室主任 | 2022-10 | |||
监事 | 2023-08 | |||
钟晓强 | 山西焦煤金融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2-12 | 2025-01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12 | 2025-03 | |
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党支部委员 | 2020-09 | 2024-05 | |
董事 | 2020-09 | |||
焦宇强 | 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党支部委员 | 2020-09 | 2024-05 |
董事、副总裁 | 2020-09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8 | ||
山西焦煤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3-03 | ||
常光玮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总法律顾问 | 2023-10 | |
宋国忠 |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 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 2019-04 | |
李智 | 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党支部书记 | 2022-09 | 2024-05 |
董事长 | 2022-09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监事的报酬由监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现任董事的报酬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董事津贴的议案》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其他董事如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按照所在岗位予以支付,如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则不予支付专门的董事报酬;现任监事的报酬根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确定,公司监事如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按照所在岗位予以支付,如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则不予支付专门的监事报酬;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参见本报告《公司治理》章节“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部分。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参见本报告《公司治理》章节“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部分。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昝志宏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赵利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2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2]16号),对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王为民、时任总经理兰海奎、梁建光,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钟晓强、吴艳予以通报批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2-19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山西省沁水煤田两宗煤炭探矿权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3-28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
9.《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10.《关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1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13.《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4.《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5.《关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1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8.《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4-26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5-1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6-12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修订<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6-2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竞拍收购山西中煤科工沁南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6-28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8-29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10-24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山西省保德县化树塔区块煤炭探矿权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孟君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付中华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赵彦浩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赵妍瑜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陈一杰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韩磊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常光玮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辛茂荀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吴秋生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薛建兰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昝志宏 | 是 | 3 | 3 | 0 | 0 | 0 | 否 | 0 |
赵利新(已离任) | 是 | 6 | 6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9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吴秋生(主任委员)、辛茂荀、昝志宏 |
提名委员会 | 辛茂荀(主任委员)、薛建兰、吴秋生、孟君、赵妍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薛建兰(主任委员)、昝志宏、赵彦浩 |
战略委员会 | 孟君(主任委员)、付中华、赵彦浩 |
安全生产与环保委员会 | 付中华(主任委员)、韩磊、辛茂荀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八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9日 |
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沟通,具体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方案、其他重大事项等
同意 | 无 | ||
2024年2月19日 | 听取公司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实施情况阶段性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就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 同意 | 无 |
2024年3月12日 |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选聘工作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4年3月27日 |
听取公司年审会计师关于2023年度审计结果的工作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就相关涉及事项进行沟通
同意 | 无 |
2024年3月28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议案 | 同意 | 无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4年8月28日 | 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4年10月23日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6月12日 | 对关于提名昝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 | 同意 | 无 |
(四)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2月19日 | 审议关于公司“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实施情况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五)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2月27日 | 审阅关于公司董事津贴执行情况的议案 | 同意 | 无 |
(六)报告期内安全生产与环保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2月26日 | 审议关于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七)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8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55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4,23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 1,492 |
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8,913 |
销售人员 | 263 |
技术人员 | 894 |
财务人员 | 320 |
行政人员 | 3,626 |
其他人员 | 220 |
合计 | 14,23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 | 232 |
本科 | 3,477 |
大专 | 4,882 |
大专以下 | 5,645 |
合计 | 14,236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实行员工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集体合同年度签订制度,年度工资集体合同须经公司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形成,并须经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实施。公司薪酬政策遵循以下原则:
1.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薪酬分配依据岗位、能力、工作业绩及行业薪酬水平,以岗定薪、薪随岗变、按绩取酬。
2.激励性原则。通过薪酬、绩效管理,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的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创造性。
3.竞争性原则。在考虑公司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和行业薪酬水平,努力使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以“夯基础,强专业,提素质,见成效”为主线,针对“管理、技术、操作”三大序列团队,围绕专业性、操作性、时效性,全面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累计完成培训78,105人次,其中:安全生产培训40,955人次;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培训10,814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10,491人次;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培训9,209人次;其他各类培训6,636人次。
2025年,公司将以战略发展规划和改革变革为重点,以“领导班子管理强、机关干部业务精、基层干部工作实、全体员工素质优”为目标,以“新视野、新技术、新形式、新基石、新生态”为主线,“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围绕安全环保、生产经营、改革创新、项目推进、管理提升、降本增效、作风转变等领域深度破题,将新质生产力培育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实现高层战略视野扩展、中层管理效能提升、基层执行力度赋能,构建“线上—线下—实战”多态融合的培育体系。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为: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此外,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1,982,456,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6.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88,596,491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3年度现金股利已发放至公司股东。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2,456,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90元(含税),共计1,367,894,736.6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已充分听取和考虑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执行。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6.9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367,894,736.6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68,375,062.69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0.3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367,894,736.6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0.30 |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0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67,894,736.6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25年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7,117,017,542.6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7,117,017,542.6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4,485,800,302.9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58.66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68,375,062.69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4,816,783,378.24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构建内部控制体系,将风险防控作为业务管控的核心,依托信息传递与共享机制,提升内控管理效率,对关键业务领域进行了重点改进,形成了风险防控、业务管控与内控审计相融合的管控体系。同时,公司优化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流程,持续修订与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营造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并在所有已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的重大方面,均实现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2024年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编制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确保控股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进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K10251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69号)的要求,按清单认真梳理了公司治理有关情况,自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已在2021年整改完成。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元) | 104,089,702.24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坊煤业”)、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豹子沟煤业”)、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平煤业”)、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尔辛赫煤业”)、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达煤业”)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排污情况如下:
(1)经坊煤业
污染物 | COD | 排放浓度 | 5.714mg/L |
氨氮 | 0.06mg/L | ||
总磷 | 0.029mg/L | ||
粉尘 | 排放量 | 1.33吨 | |
排放方式 | 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水间断排放。 | ||
排污口分布信息 | 入河排污口筛分车间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标准 | 1.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2.废气:筛分楼粉尘执行山西省《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标准;3.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
核定总量 | 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排放要求,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2)豹子沟煤业
污染物 | 粉尘 | 排放量 | 0.271吨 |
排放方式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
排污口分布信息 | 原煤筛分车间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标准 | 废气:筛分楼粉尘执行山西省《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标准。 | ||
核定总量 | 颗粒物:2.16吨/年 |
(3)大平煤业
污染物 | COD | 排放浓度 | 3.60mg/L |
氨氮 | 0.46mg/L | ||
总磷 | 0.03mg/L |
排放方式 | 废水间断排放。 | ||
排污口分布信息 | 入河排污口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标准 | 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 ||
核定总量 | COD:12.155吨/年;氨氮:0.562吨/年 |
(4)霍尔辛赫煤业
污染物 | COD | 排放浓度 | 6.477mg/L |
氨氮 | 0.137mg/L | ||
总磷 | 0.023mg/L | ||
粉尘 | 排放量 | 1.452吨 | |
排放方式 | 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水间断排放。 | ||
排污口分布信息 | 入河排污口锅炉房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标准 | 1.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2.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Ⅱ类标准(GB12348-2008);4.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
核定总量 | 氮氧化物:5.837吨/年 |
(5)凌志达煤业
污染物 | COD | 排放浓度 | 3.91mg/L |
氨氮 | 0.16mg/L | ||
总磷 | 0.02mg/L | ||
粉尘 | 排放量 | 0.498吨 | |
排放方式 | 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水间断排放。 | ||
排污口分布信息 | 入河排污口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标准 | 1.废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2.废气:筛分楼粉尘执行山西省《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标准;3.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
核定总量 | 无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经坊煤业主工业场地建设日处理3,000m
的矿井污水及日处理500m
的生活污水处理厂;风井场地建设日处理6,000m
的矿井污水及日处理300m
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粉尘防治设施建设有全封闭储煤场、全封闭中煤煤泥场、储煤筒仓及配套密闭皮带走廊;在筛分车间安装有3台布袋除尘设备;建设
有车辆清洗平台;购置有3台清扫车、2台洒水车。各类防治污染设施均运行正常。
(2)豹子沟煤业生产区、生活区、主副斜井分别建有一座锅炉房,分别内设5台、3台、4台480kW电加热超导锅炉。筛分车间全封闭,安装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走廊,转载点设置洒水喷雾除尘措施。原煤储存采用直径为18米,总高51.2米的筒仓3个,总容量为16,500吨。原煤运煤车辆采用厢式运输车,厂区和进场道路已硬化,设专用洒水车,厂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设计长度22米。
工业场地建有矿井废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80m
/h,不外排;建有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6m
/h,不外排。办公生活区建有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4m
/h,不外排。
(3)大平煤业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日处理5,000m
矿井水、日处理300m
生活污水。粉尘防治设施建有一座面积为6,639.75m
全封闭原煤存储堆棚,棚内安装2台60米射程的抑尘雾炮机;筛分间安装了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3个精煤和原煤筒仓顶加装1套集尘罩和1台(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配备2台洒水车、1台吸尘车;建设全封闭洗车平台1套,对进出厂内的车辆轮胎及车厢进行冲水冲洗,杜绝和减少泥土夹带产生的扬尘。各防治污染设施均运行正常。
(4)霍尔辛赫煤业工业场地建有日处理能力1,200m
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和日处理能力7,200m
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职工单身宿舍楼、澡堂、职工食堂及办公楼产生的生活污水和井下排水,确保矿区产生的废水全部经处理后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回用于洗选、绿化用水和井下洒水降尘等。
粉尘防治设施建设有全封闭储煤场、储煤筒仓及配套密闭皮带走廊;安装布袋除尘器2台:
筛分车间1台、主厂房1台。建设有车辆清洗平台;购置有2台清扫车、1台洒水车。各类防治污染设施均运行正常。
(5)凌志达煤业建设有日处理4,200m
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用于井下消防洒水、洗煤厂生产用水,其余达地表三类水标准后外排。建有日处理1,000m
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用于路面洒水、绿化浇灌及洗煤厂用水。
建有一座锅炉房,内设3台电热水锅炉,供暖季运行;6台空气源热泵夏季保证职工洗浴,不涉及烟尘污染。
筛分车间原煤分级筛和原煤破碎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筛分车间原煤分级筛和原煤破碎机上方分别设置集尘罩,出口浓度控制在10mg/m
以内。
原煤、产品煤储存过程中产生无组织工业粉尘,采取全封闭式储煤棚、筒仓和定时洒水抑尘的方式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原煤输送采取全封闭皮带走廊。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所建项目均严格履行管理程序,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在项目建设之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期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以(晋环审批函﹝2024﹞280号)对《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24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均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各单位均制定“一矿一策”应急方案,通过实施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均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编制完成自行监测方案,按期申领和换领排污许可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废水、废气及噪声等进行监测,不断提升自身环境监测能力,有效保障环境监测质量,及时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7月11日,蒲县能源局以(蒲)能源罚﹝2024﹞5号对豹子沟煤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6万元处罚。已按要求整改。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均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对COD、氨氮、总磷等进行实时监测,矿井水站在线监测设备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运维,确保设备正常运营。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10月18日,由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忻环河曲罚﹝2024﹞03号文对河曲露天煤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45万元处罚。已按要求整改。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涉及环境保护的企业主要包括煤炭生产企业和航运企业。
(1)煤炭生产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煤炭生产企业主要排放信息如下:
序号 | 矿井 | 主要排放物 | 排放浓度 | 实际排放量 | 是否超标排放 |
1 | 鹿台山煤业 | 烟尘 | 1.7mg/m3 | 0.023吨 | 否 |
粉尘 | 5.36mg/m3 | 0.575吨 | 否 |
NOx | 36.5mg/m3 | 0.469吨 | 否 | ||
2 | 宏远煤业 | COD | 20mg/L | 0.899吨 | 否 |
氨氮 | 1mg/L | 0.148吨 | 否 | ||
颗粒物 | 20mg/m3 | 0.398吨 | 否 | ||
NOx | 50mg/m3 | 0.261吨 | 否 | ||
3 | 长春兴煤业 | 颗粒物 | 3.3mg/m3 | 0.061吨 | 否 |
SO2 | 3mg/m3 | 0.030吨 | 否 | ||
NOx | 38mg/m3 | 0.701吨 | 否 | ||
4 | 东古城煤业 | NOx | 3mg/m3 | 0.038吨 | 否 |
5 | 韩家洼煤业 | NOx | 41mg/m3 | 0.473吨 | 否 |
6 | 铺龙湾煤业 | NOx | 35mg/m3 | 0.400吨 | 否 |
7 | 河曲露天煤业 | 粉尘 | 6.8mg/m3 | 2.427吨 | 否 |
8 | 庄子河煤业 | 粉尘 | 2.1mg/m3 | 0.300吨 | 否 |
9 | 鑫顺煤业 | COD | 3.2mg/L | 1.076吨 | 否 |
氨氮 | 0.012mg/L | 0.002吨 | 否 |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煤炭生产企业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燃气锅炉、封闭式储煤棚等均正常运行;均编制有《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予以批复备案;均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予以备案;均已按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指南》编制有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当地环境监测站予以审核备案。
(2)航运企业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涉及环境保护的航运企业主要为太行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行海运”),太行海运公司报告期内涉及主要环保信息如下:
①主要排污信息:
污染物 | 生活污水 | 排放浓度 | 5日生化需氧量<50mg/L |
悬浮物<150mg/L | |||
耐热大肠菌群数<2500个/L | |||
排放量 | 360m3 | ||
排放方式 |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 ||
排污口分布信息 | 船尾左舷或右舷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标准 | GB3552-2018《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 ||
核定总量 | 360m? |
污染物
污染物 | 机器处所油污水 | 排放浓度 | 油含量<15mg/L |
排放量 | 105m3 | ||
排放方式 | 油水分离器 | ||
排污口分布信息 | 船尾左舷或右舷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标准 | GB3552-2018《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 ||
核定总量 | 105m? |
污染物
污染物 | 压载水 | 排放浓度 | 充氮量>23Sm?/h |
排放量 | 80万m3 | ||
排放方式 | 压载水处理装置 | ||
排污口分布信息 | 船尾左舷和右舷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标准 | IMO《国际船舶压载水及其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MEPC.300(72)规则 | ||
核定总量 | 80万m3 |
②油渣和污油水处理情况
油渣:由中国海事局官方认证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岸基回收油渣。污油水:公司所属船舶,装有主管机关认可的油水分离器处理装置。船舶含油污水严格执行GB3552-2018《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油水分离器装置15PPM浓度计不超过15mg/L和船舶正在航行途中并距领海基线12海里以外,含油污水可以直接排放入海;由中国海事局官方认证的船舶污油水接收单位,进行岸基回收船舶污油水。
③船舶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由中国海事局官方认证的船舶垃圾接收单位,进行岸基回收船舶垃圾。
④粪便等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公司所属船舶,装有主管机关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船舶生活污水系统严格执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及GB3552-2018《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船舶距领海基线3海里以外和船速不小于4节,可以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排放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入海;船舶距领海基线12海里以外和船速不小于4节,可以不用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直接将未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排放入海。
⑤压载水处理情况公司4条外贸船:太行1轮、太行3轮、太行8轮、太行9轮安装了主管机关认可的压载水处理装置。压载水处理系统严格执行IMO《国际船舶压载水及其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和MEPC.300(72)规则要求,进行压排水作业。
公司6条内贸船,主管机关对压载水处理无要求。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本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网址为:http://www.sse.com.cn/。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48,281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开展低浓瓦斯发电;实施余热利用;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采用高效节能设备;重点用能单位全部接入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实施洗选工艺改造;开展能源审计及煤矿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评价。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本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网址为:http://www.sse.com.cn/。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总投入(万元) | 538.00 |
其中:资金(万元) | 538.00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坊煤业、豹子沟煤业、鹿台山煤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分别向上党区北呈乡六家村、上党区北呈乡北呈村、上党区韩店街道桥沟村、蒲县慈善协会教育发展基金、黑龙关镇碾沟村、晋城红十字会对外捐赠6笔共计538万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总投入(万元) | 60.28 |
其中:资金(万元) | 55.30 |
物资折款(万元) | 4.98 |
惠及人数(人) | 553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始终把做好驻村帮扶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坚持精准扶贫,倾情帮扶。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山煤国际对五寨县帮扶村定点进行资金和物资帮扶,帮扶总金额为60.28万元。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山煤集团 | 保证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 2009年1月1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山煤集团 | 临汾临北公司由于相关土地、房产的权属存在瑕疵未注入山煤国际。山煤集团通过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将临汾临北公司托管给山煤国际经营。 | 2009年1月1日 | 是 | 承诺期内有效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10 | 20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十二年 | 一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曹宇辰、袁园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 | 曹宇辰、袁园连续服务年限均为一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7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并无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是某些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原告、被告或当事人,公司认为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号)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 |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8,000,000,000.00 | 0.42%-1.35% | 1,718,258,390.37 | 111,688,234,816.55 | 111,762,853,296.54 | 1,643,639,910.38 |
合计 | / | / | / | 1,718,258,390.37 | 111,688,234,816.55 | 111,762,853,296.54 | 1,643,639,910.38 |
2、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7.1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总额(A+B) | 17.1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0.37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1.公司报告期内担保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在提供担保前对该等子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盈利状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评估,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完备,公司已对可能的潜在风险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隔离和反担保措施,以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2.202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曲露天煤业”)为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10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煤国际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2-061号)。截至报告期末,河曲露天煤业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1亿元(河曲露天对外担保总额10亿元乘以公司持有河曲露天的股权比例51%)。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5,13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2,07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0 | 1,148,006,282 | 57.91 | 0 | 质押 | 198,245,610 | 国有法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5,267,723 | 51,552,863 | 2.60 | 0 | 未知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0,346,413 | 33,328,458 | 1.68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17,435,500 | 19,295,100 | 0.97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684,303 | 18,413,688 | 0.93 | 0 | 未知 | 未知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485,868 | 14,565,459 | 0.73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543,217 | 13,946,307 | 0.70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8,744,900 | 11,440,300 | 0.58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826,679 | 11,309,079 | 0.57 | 0 | 未知 | 未知 | |
陈延河 | 9,193,341 | 9,193,341 | 0.46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1,148,006,2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8,006,28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1,552,863 | 人民币普通股 | 51,552,86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3,328,458 | 人民币普通股 | 33,328,458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19,29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95,1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413,6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13,68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565,4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65,45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946,3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46,307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1,44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40,3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309,0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09,079 |
陈延河 | 9,193,341 | 人民币普通股 | 9,193,341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未涉及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未涉及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未涉及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1,148,006,282 | 57.91 | 0 | 0 | 1,148,006,282 | 57.91 | 0 | 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82,400 | 0.18 | 162,900 | 0.01 | 11,309,079 | 0.57 | 0 | 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403,090 | 0.27 | 1,602,800 | 0.08 | 13,946,307 | 0.70 | 0 | 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一)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任全祥 |
成立日期 | 1981年5月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精煤、焦炭、动力煤及煤化工产品等)、煤炭销售;矿产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工业盐、农副产品、橡胶制品、钢材、建材(木材除外)、五金交电、塑料制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电力业务:发供电;进出口业务;种植业、养殖业;技术开发与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节能技术服务;普通仓储;投资煤炭、焦炭、煤化工生产、贸易型企业及其他实业;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服务,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及相关咨询业务,与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非金融);远洋货物运输(国际远洋船舶运输)、国内水路运输(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维修及检验(船舶维修);润滑油(危化品除外)、物料备件批发及供应(润滑油、备件的代理);船舶买卖、租赁、运营及资产管理(非金融);其他船舶管理服务;国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信息咨询(船舶维修、船舶运输业务的咨询服务);外事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酒店管理、住宿、餐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会展会务服务、汽车租赁、保健、美容美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硝酸钴、硫酸镍、氯化镍、硫酸钴、氯化钴的批发(无存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未涉及 |
其他情况说明 | 未涉及 |
(二)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其他情况说明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山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并代表其履行出资人职责。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5]D—0774号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国际”)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煤国际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煤国际,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营业收入的确认 | |
2024年度,山煤国际营业收入为295.61亿元,较2023年度减少20.90%。由于营业收入是山煤国际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营业收入确认的恰当性对山煤国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确定营业收入的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4.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我们就营业收入的确认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了解和评价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时点,选取样本查看销售合同,基于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识别合同条款中对于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界定是否与管理层确认收入的时点一致。实施收入细节测试,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发运通知单、发运记录、销售结算单等。向主要客户函证2024年度的销售金额及 |
四、其他信息山煤国际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山煤国际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山煤国际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山煤国际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山煤国际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山煤国际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山煤国际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曹宇辰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袁园
中国天津市2025年4月27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426,423,438.91 | 6,371,715,955.4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299,517,829.22 | 398,103,338.58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73,596,651.89 | 170,940,332.51 |
预付款项 | 七、8 | 183,508,463.38 | 563,916,828.2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65,034,190.64 | 63,549,827.7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14,060.87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565,129,984.46 | 503,161,611.6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18,699,193.07 | 106,677,914.42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16,119,366.08 | 322,110,643.86 |
流动资产合计 | 8,148,029,117.65 | 8,500,176,452.4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48,309,060.00 | 253,889,258.58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682,671,232.57 | 654,707,857.2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108,702,410.35 | 2,300,995,781.8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64,516,821.03 | 168,992,758.09 |
固定资产 | 七、21 | 18,890,006,454.85 | 18,733,353,452.44 |
在建工程 | 七、22 | 2,925,726,716.88 | 2,406,187,780.8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3,588,270.89 | 132,827,232.17 |
无形资产 | 七、26 | 5,418,515,651.13 | 5,828,057,373.9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05,942,240.05 | 329,754,072.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01,771,649.38 | 210,096,946.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101,981,855.97 | 1,098,188,447.5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231,732,363.10 | 32,117,050,960.88 | |
资产总计 | 40,379,761,480.75 | 40,617,227,413.3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0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49,437,633.19 | 151,479,631.74 |
应付账款 | 七、36 | 4,954,769,519.94 | 4,614,507,975.97 |
预收款项 | 七、37 | 451,420.70 | 296,997.36 |
合同负债 | 七、38 | 1,462,805,799.10 | 1,902,791,813.9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34,399,806.06 | 936,041,883.72 |
应交税费 | 七、40 | 660,758,859.38 | 794,595,001.5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592,299,348.19 | 3,065,837,096.45 |
其中:应付利息 | 325,020.38 | 325,020.38 | |
应付股利 | 645,242,135.15 | 455,269,211.1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110,208,611.86 | 324,207,995.7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63,693,361.03 | 220,748,637.04 |
流动负债合计 | 12,028,824,359.45 | 12,510,507,033.4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192,620,256.20 | 4,651,242,638.5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7,194,676.12 | 73,366,435.07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38,376,720.00 | 238,376,72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812,002,536.55 | 2,521,917,897.66 |
递延收益 | 七、51 | 93,122,541.50 | 77,596,452.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5,752,994.05 | 12,320,052.0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69,069,724.42 | 7,574,820,195.37 | |
负债合计 | 20,397,894,083.87 | 20,085,327,228.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82,456,140.00 | 1,982,456,14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382,158,767.27 | 3,382,302,090.3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96,096,868.56 | -3,970,930.75 |
专项储备 | 七、58 | 629,055,364.62 | 603,487,608.79 |
盈余公积 | 七、59 | 991,228,070.00 | 991,228,07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702,279,642.32 | 8,722,501,070.6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491,081,115.65 | 15,678,004,049.06 | |
少数股东权益 | 3,490,786,281.23 | 4,853,896,135.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981,867,396.88 | 20,531,900,184.5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379,761,480.75 | 40,617,227,413.35 |
公司负责人:孟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414,578,337.30 | 3,865,216,292.4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34,050,721.72 | 189,320,326.22 |
应收款项融资 | 66,924,816.85 | 122,460,332.51 | |
预付款项 | 148,782,404.02 | 426,979,228.7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8,597,408,156.43 | 18,131,685,784.0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81,951,276.99 | 1,330,454,430.77 | |
存货 | 83,777,685.06 | 22,801,382.9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797,421.55 | 31,334,779.6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550,319,542.93 | 22,789,798,126.5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9,520,846,134.56 | 9,492,878,699.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21,269,144.42 | 1,916,016,020.3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1,468,369.24 | 42,584,710.82 | |
固定资产 | 121,754,745.18 | 119,604,622.1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7,972,724.78 | 72,938,845.17 | |
无形资产 | 17,284,838.54 | 18,975,052.2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430,817.45 | 36,185,486.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493,026,774.17 | 11,699,183,435.83 | |
资产总计 | 34,043,346,317.10 | 34,488,981,562.40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9,437,633.19 | 151,479,631.74 | |
应付账款 | 2,709,310,191.81 | 2,033,310,494.4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10,129,551.41 | 1,435,688,768.58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8,034,453.78 | 266,198,073.04 | |
应交税费 | 18,168,389.67 | 27,753,385.83 | |
其他应付款 | 12,825,771,303.80 | 14,802,780,243.5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43,836,238.43 | 298,826,422.5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1,316,841.69 | 186,639,539.9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026,004,603.78 | 19,702,676,559.5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476,200,000.00 | 3,798,7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7,495,953.0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94.35 | 1,525,362.8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76,203,894.35 | 3,837,721,315.91 | |
负债合计 | 21,502,208,498.13 | 23,540,397,875.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82,456,140.00 | 1,982,456,14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949,401,086.31 | 4,949,544,409.4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8,730,855.58 | -5,509,163.1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91,228,070.00 | 991,228,070.00 | |
未分配利润 | 4,816,783,378.24 | 3,030,864,230.5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541,137,818.97 | 10,948,583,686.9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043,346,317.10 | 34,488,981,562.40 |
公司负责人:孟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29,560,701,351.66 | 37,370,837,317.48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9,560,701,351.66 | 37,370,837,317.4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528,761,581.28 | 27,619,759,667.8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0,009,370,562.33 | 22,753,039,854.8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665,095,201.00 | 1,930,188,123.87 |
销售费用 | 七、63 | 437,877,793.99 | 556,977,388.21 |
管理费用 | 七、64 | 1,703,312,112.05 | 1,769,207,876.23 |
研发费用 | 七、65 | 492,946,805.23 | 386,768,024.34 |
财务费用 | 七、66 | 220,159,106.68 | 223,578,400.32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328,500,016.80 | 369,315,350.59 |
利息收入 | 七、66 | 115,303,193.81 | 166,794,795.19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8,984,200.20 | 35,272,974.7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8,420,759.30 | 29,322,356.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28,420,759.30 | 29,322,356.3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74,672,895.88 | 54,729,315.0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0,853,696.68 | -82,488,390.4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46,514.47 | -4,332,988.7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133,410,443.55 | 9,783,580,916.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582,172.58 | 8,934,709.3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07,469,860.92 | 296,205,942.2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29,522,755.21 | 9,496,309,683.8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571,281,917.70 | 2,696,747,367.7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58,240,837.51 | 6,799,562,316.0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58,240,837.51 | 6,799,562,316.0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
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68,375,062.69 | 4,259,619,742.2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9,865,774.82 | 2,539,942,573.7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1,389,111.56 | 12,082,852.0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2,125,937.81 | 8,903,398.54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2,125,937.81 | 8,903,398.54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2,125,937.81 | 8,903,398.54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36,826.25 | 3,179,453.52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966,851,725.95 | 6,811,645,168.0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76,249,124.88 | 4,268,523,140.8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90,602,601.07 | 2,543,122,027.2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2.1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2.15 |
公司负责人:孟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3,301,822,070.47 | 31,144,588,891.6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2,055,589,499.60 | 29,793,432,676.48 |
税金及附加 | 27,610,588.94 | 34,223,719.43 | |
销售费用 | 227,343,865.35 | 285,646,368.45 | |
管理费用 | 519,913,675.80 | 536,496,118.52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41,273,675.93 | -15,044,777.65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7,433,183.60 | 371,994,616.57 | |
利息收入 | 393,339,315.93 | 390,034,873.17 | |
加:其他收益 | 5,294,069.78 | 3,495,900.5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591,667,771.62 | 2,388,413,538.7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十九、5 | 28,424,819.55 | 29,314,460.7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204,728.68 | 75,007,578.2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3,278.7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24,977,965.52 | 2,976,751,803.96 | |
加:营业外收入 | 57,777.20 | 22,636.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5,534,086.77 | 1,048,750.2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19,501,655.95 | 2,975,725,689.6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4,986,017.29 | 159,350,340.5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74,515,638.66 | 2,816,375,349.1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74,515,638.66 | 2,816,375,349.1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3,221,692.47 | 4,641,922.96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3,221,692.47 | 4,641,922.96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3,221,692.47 | 4,641,922.96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881,293,946.19 | 2,821,017,272.0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孟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238,108,816.32 | 44,796,677,817.8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02,682.8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36,308,525.53 | 1,510,477,137.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074,417,341.85 | 46,308,057,638.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266,651,298.15 | 25,758,821,846.8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00,857,428.73 | 2,972,057,917.9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077,496,063.39 | 8,388,977,472.7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88,670,683.68 | 3,203,682,572.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333,675,473.95 | 40,323,539,809.6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8 | 3,740,741,867.90 | 5,984,517,828.6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362,170.3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008.00 | 63,0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008.00 | 10,425,220.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01,810,658.79 | 1,945,490,696.2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2,175,249.47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01,810,658.79 | 2,007,665,945.7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1,755,650.79 | -1,997,240,725.4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75,362,102.48 | 4,482,294,228.2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75,362,102.48 | 4,482,294,228.2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50,300,000.00 | 6,605,2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75,047,963.51 | 6,842,709,410.6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961,084,259.28 | 3,047,386,283.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5,497,395.84 | 56,740,059.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90,845,359.35 | 13,504,699,470.1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5,483,256.87 | -9,022,405,241.8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3,147.07 | -171,960.0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376,640,186.83 | -5,035,300,098.7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4,016,120,503.95 | 9,051,420,602.6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3,639,480,317.12 | 4,016,120,503.95 |
公司负责人:孟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298,713,769.17 | 35,205,136,305.2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82,020,645.03 | 9,321,005,812.5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480,734,414.20 | 44,526,142,117.8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335,255,485.35 | 33,777,248,013.2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99,347,767.59 | 450,481,330.8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0,589,484.35 | 295,309,672.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18,364,212.12 | 11,853,128,009.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713,556,949.41 | 46,376,167,025.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2,822,535.21 | -1,850,024,908.0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12,060,165.72 | 4,014,972,262.8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12,060,166.72 | 4,014,972,262.8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316,743.38 | 21,270,548.4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316,743.38 | 21,270,548.4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1,743,423.34 | 3,993,701,714.3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70,000,000.00 | 3,83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70,000,000.00 | 3,83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50,300,000.00 | 6,605,2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76,139,441.31 | 3,795,323,126.7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007,753.00 | 39,870,089.8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69,447,194.31 | 10,440,443,216.5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9,447,194.31 | -6,610,443,216.5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0,526,306.18 | -4,466,766,410.1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11,122,279.44 | 8,177,888,689.6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80,595,973.26 | 3,711,122,279.44 |
公司负责人:孟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3,382,302,090.39 | -3,970,930.75 | 603,487,608.79 | 991,228,070.00 | 8,722,501,070.63 | 15,678,004,049.06 | 4,853,896,135.48 | 20,531,900,184.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456,140.00 | 3,382,302,090.39 | -3,970,930.75 | 603,487,608.79 | 991,228,070.00 | 8,722,501,070.63 | 15,678,004,049.06 | 4,853,896,135.48 | 20,531,900,184.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3,323.12 | -192,125,937.81 | 25,567,755.83 | 979,778,571.69 | 813,077,066.59 | -1,363,109,854.25 | -550,032,787.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2,125,937.81 | 2,268,375,062.69 | 2,076,249,124.88 | 890,602,601.07 | 2,966,851,725.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3,323.12 | -143,323.12 | -143,323.1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3,323.12 | -143,323.12 | -143,323.12 | ||||||||||||
(三)利润分配 | -1,288,596,491.00 | -1,288,596,491.00 | -2,242,694,439.42 | -3,531,290,930.4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88,596,491.00 | -1,288,596,491.00 | -2,242,694,439.42 | -3,531,290,930.4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5,567,755.83 | 25,567,755.83 | -11,018,015.90 | 14,549,739.93 | |||||||||
1.本期提取 | 505,016,991.01 | 505,016,991.01 | 303,760,148.44 | 808,777,139.45 | |||||||||
2.本期使用 | 479,449,235.18 | 479,449,235.18 | 314,778,164.34 | 794,227,399.5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3,382,158,767.27 | -196,096,868.56 | 629,055,364.62 | 991,228,070.00 | 9,702,279,642.32 | 16,491,081,115.65 | 3,490,786,281.23 | 19,981,867,396.88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3,443,334,179.02 | -12,874,329.29 | 612,451,820.37 | 991,228,070.00 | 8,031,302,380.34 | 15,047,898,260.44 | 3,735,237,675.29 | 18,783,135,935.7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456,140.00 | 3,443,334,179.02 | -12,874,329.29 | 612,451,820.37 | 991,228,070.00 | 8,031,302,380.34 | 15,047,898,260.44 | 3,735,237,675.29 | 18,783,135,935.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1,032,088.63 | 8,903,398.54 | -8,964,211.58 | 691,198,690.29 | 630,105,788.62 | 1,118,658,460.19 | 1,748,764,248.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903,398.54 | 4,259,619,742.29 | 4,268,523,140.83 | 2,543,122,027.24 | 6,811,645,168.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1,032,088.63 | -61,032,088.63 | -142,685.74 | -61,174,774.3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2,175,249.47 | -62,175,249.47 | -142,685.74 | -62,317,935.2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43,160.84 | 1,143,160.84 | 1,143,160.84 | ||||||||||||
(三)利润分配 | -3,568,421,052.00 | -3,568,421,052.00 | -1,432,557,406.12 | -5,000,978,458.1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68,421,052.00 | -3,568,421,052.00 | -1,432,557,406.12 | -5,000,978,458.1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964,211.58 | -8,964,211.58 | 8,236,524.81 | -727,686.77 | |||||||||
1.本期提取 | 545,252,861.35 | 545,252,861.35 | 330,252,100.03 | 875,504,961.38 | |||||||||
2.本期使用 | 554,217,072.93 | 554,217,072.93 | 322,015,575.22 | 876,232,648.1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3,382,302,090.39 | -3,970,930.75 | 603,487,608.79 | 991,228,070.00 | 8,722,501,070.63 | 15,678,004,049.06 | 4,853,896,135.48 | 20,531,900,184.54 |
公司负责人:孟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4,949,544,409.43 | -5,509,163.11 | 991,228,070.00 | 3,030,864,230.58 | 10,948,583,686.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456,140.00 | 4,949,544,409.43 | -5,509,163.11 | 991,228,070.00 | 3,030,864,230.58 | 10,948,583,686.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3,323.12 | -193,221,692.47 | 1,785,919,147.66 | 1,592,554,132.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3,221,692.47 | 3,074,515,638.66 | 2,881,293,946.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3,323.12 | -143,323.1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3,323.12 | -143,323.12 | |||||||||
(三)利润分配 | -1,288,596,491.00 | -1,288,596,491.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88,596,491.00 | -1,288,596,491.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4,949,401,086.31 | -198,730,855.58 | 991,228,070.00 | 4,816,783,378.24 | 12,541,137,818.97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4,948,401,248.59 | -10,151,086.07 | 991,228,070.00 | 3,782,909,933.47 | 11,694,844,305.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456,140.00 | 4,948,401,248.59 | -10,151,086.07 | 991,228,070.00 | 3,782,909,933.47 | 11,694,844,305.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43,160.84 | 4,641,922.96 | -752,045,702.89 | -746,260,619.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41,922.96 | 2,816,375,349.11 | 2,821,017,272.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43,160.84 | 1,143,160.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1,143,160.84 | 1,143,160.84 | |||||||
(三)利润分配 | -3,568,421,052.00 | -3,568,421,05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68,421,052.00 | -3,568,421,052.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4,949,544,409.43 | -5,509,163.11 | 991,228,070.00 | 3,030,864,230.58 | 10,948,583,686.90 |
公司负责人:孟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前身系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化建”)。
2009年度,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集团”)对中油化建(股票代码:
600546)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中油化建原有资产和负债全部剥离,山煤集团将优质煤炭资产注入中油化建,2009年12月25日完成股票名称变更,公司实现上市。
2011年度,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2.41亿股,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1,982,456,14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982,456,14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982,456,140股。
2017年度,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所持有的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山煤集团在内的省属22户企业国有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资运营公司”)。
2020年度,省国资运营公司将所持有的山煤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焦煤集团通过山煤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57.91%股份。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山煤集团仍为山煤国际的控股股东,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山煤国际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7248849727;
注册资本:198,245.614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水路普通货物运输;船舶检验服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超导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器辅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船舶拖带服务;船舶租赁;船舶销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修理;润滑油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国内船舶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君;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1,000万元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1,000万元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1,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3,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所有者权益占合并所有者权益的5%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1,0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公司已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包括投资者的持股情况、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潜在表决权等所有相关事实和因素后作出判断。
2、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2)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和计提的一般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2、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
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本公司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2.38~4.8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2~20 | 5 | 4.75~8.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32 | 5 | 2.97~9.6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5 | 5 | 6.33~12.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5 | 5 | 6.33~12.00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8~15 | 5 | 6.33~12.00 |
煤炭生产单位的矿井建筑物以原煤产量为基数,按2.5元/吨的标准计提折旧。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确定摊销年限。矿井投产后按照可采储量除以设计产能确定摊销年限,超过30年的按照30年摊销;在20年-30年的按照20年摊销;小于20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摊销。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
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煤炭贸易:公司将货物发出,购货方验收合格后,签订货权转移证明,货物控制权转移,收入金额已经确定,并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收回货款,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煤炭生产:对于销售商品收入,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对于汽车运输方式销售的,经客户签字确认后确认收入;对于火车运输,送达指定地点,经客户签字确认后确认收入;对于港口煤场交货方式销售的,按双方验收后确认收入。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本公司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计算机及电子设备等。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本公司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公司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融资租赁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本公司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一)煤矿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转产发展资金及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1、确认标准
(1)维简费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号)的通知规定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具体的计提标准为吨煤6元。
(2)安全生产费用根据财政部、应急部联合印发的财资[2022]13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露天矿吨煤5元。
(3)转产发展资金及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发〔2007〕40号《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山西省范围内的煤炭开采企业,自2007年10月1日起按征收可持续发展基
金核定的原煤产量,每月每吨提取5.00元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发〔2007〕4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对山西省范围内的煤炭开采企业,自2007年10月1日起按征收可持续发展基金核定的原煤产量,每月每吨提取10.00元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暂停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通知》(晋财煤[2013]65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文件晋财煤〔2014〕17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暂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国家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日止,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文件晋财煤〔2015〕17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煤炭开采企业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文件晋财综〔2017〕6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煤炭企业自行决定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通知》从2017年8月1日起,由煤炭企业根据经营状况、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任务要求及企业的转产转型发展需要,自行决定是否恢复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本公司决定不恢复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2、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四项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等四项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等四项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1、确认标准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19]3号《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山西省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矿业权人为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生态等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和落实矿山地质、生态等环境监测主体责任而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各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包含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内容,并按照采矿权发证权限,报具有相应审批权的自然资源部门和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查。本公司在预计履行环境治理、监测义务所需弃置费用,在《方案》的基础上,并扣除已履行环境治理、监测义务等费用支出后,按本公司年平均
融资成本作为折现率折现,确定固定资产入账金额。固定资产按矿山剩余可采年限计提折旧,并计入生产成本,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计算摊销金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基金提取与存储矿业权人按月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足额缴存到在本公司基本开户行开设的基金专户,专款专用于履行环境治理、监测义务等支出。采矿权人按下列方式计算:
直接销售原矿的:每月应提取基金数额=每月原矿销售收入×矿种系数×影响系数;非直接销售原矿的:每月应提取基金数额=深加工产品销售收入×70%×矿种系数×影响系数。
3、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预提弃置费用时,根据折现率计算的现值计入“固定资产”,终值确认为“预计负债”,两者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计入相关产品成本;并按月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按月提取基金时,从“银行存款-一般户”转入“银行存款-基金专户”。公司使用提取的基金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预计负债”。公司使用提取的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时冲减“预计负债”。
(三)债务重组
1、本公司作为债权人本公司在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力终止时终止确认债权。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非金融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首先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债务人本公司在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债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0 |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0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5%、1%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 |
资源税 | 按应税煤炭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根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原矿税率由8%调整为10%,选矿税率由6.5%调整为9% | 8%、6.5%;10%,9%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4,733,152,609.99 | 4,438,224,914.21 |
其他货币资金 | 49,630,918.54 | 215,232,650.8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1,643,639,910.38 | 1,718,258,390.37 |
合计 | 6,426,423,438.91 | 6,371,715,955.4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3,982,364.04 | 154,159,352.50 |
信用证保证金 | 13,930,001.49 | 59,354,745.32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640,464,266.89 | 767,657,725.45 |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2,092,990,146.33 | 1,368,868,225.05 |
其他 | 5,576,343.04 | 5,555,403.14 |
合计 | 2,786,943,121.79 | 2,355,595,451.46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8,413,227.46 | 353,377,541.67 |
1年以内小计 | 248,413,227.46 | 353,377,541.67 |
1至2年 | 1,957,384.15 | 8,838,999.56 |
2至3年 | 6,862,402.08 | 116,858,475.4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5,937,069.03 | |
4至5年 | 83,125,652.62 | |
5年以上 | 3,170,680,041.84 | 3,094,941,636.88 |
合计 | 3,543,850,124.56 | 3,657,142,306.1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08,952,526.77 | 56.69 | 2,008,952,526.77 | 100.00 | 2,009,000,526.77 | 54.93 | 2,009,000,526.77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34,897,597.79 | 43.31 | 1,235,379,768.57 | 80.49 | 299,517,829.22 | 1,648,141,779.41 | 45.07 | 1,250,038,440.83 | 75.85 | 398,103,338.5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534,897,597.79 | 43.31 | 1,235,379,768.57 | 80.49 | 299,517,829.22 | 1,648,141,779.41 | 45.07 | 1,250,038,440.83 | 75.85 | 398,103,338.58 |
合计 | 3,543,850,124.56 | / | 3,244,332,295.34 | / | 299,517,829.22 | 3,657,142,306.18 | / | 3,259,038,967.60 | / | 398,103,338.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朔州天成电冶有限公司 | 595,311,589.05 | 595,311,589.0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荥经县一通贸易有限公司 | 275,232,077.60 | 275,232,077.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晶金贸易有限公司 | 261,663,893.34 | 261,663,893.3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成都润丰达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92,579,617.38 | 192,579,617.3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中盛久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79,079,086.80 | 179,079,086.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波市镇海江浩贸易有限公司 | 139,665,696.74 | 139,665,696.7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朔州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81,508,134.00 | 81,508,13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市双丰滢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62,140,064.30 | 62,140,064.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奥翀实业有限公司 | 48,124,269.11 | 48,124,269.1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徐州铁路嘉利商业贸易有限公司 | 45,080,000.00 | 45,0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博雅金艺科技有限公司 | 38,304,513.39 | 38,304,513.3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大定实业有限公司 | 23,820,145.93 | 23,820,145.9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连云港长硕矿产品有限公司 | 15,385,731.05 | 15,385,731.0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209,879.31 | 10,209,879.3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款项 | 40,847,828.77 | 40,847,828.7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008,952,526.77 | 2,008,952,526.77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534,897,597.79 | 1,235,379,768.57 | 80.49 |
合计 | 1,534,897,597.79 | 1,235,379,768.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般客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09,000,526.77 | 48,000.00 | 2,008,952,526.7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50,038,440.83 | -14,658,672.26 | 1,235,379,768.57 | |||
合计 | 3,259,038,967.60 | -14,658,672.26 | 48,000.00 | 3,244,332,295.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朔州天成电冶有限公司 | 595,311,589.05 | 595,311,589.05 | 16.80 | 595,311,589.05 | |
荥经县一通贸易有限公司 | 275,232,077.60 | 275,232,077.60 | 7.77 | 275,232,077.60 | |
四川晶金贸易有限公司 | 261,663,893.34 | 261,663,893.34 | 7.38 | 261,663,893.34 | |
成都润丰达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92,579,617.38 | 192,579,617.38 | 5.43 | 192,579,617.38 | |
天津中盛久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79,079,086.80 | 179,079,086.80 | 5.05 | 179,079,086.80 | |
合计 | 1,503,866,264.17 | 1,503,866,264.17 | 42.43 | 1,503,866,264.1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73,596,651.89 | 170,940,332.51 |
合计 | 73,596,651.89 | 170,940,332.51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8,060,445.43 |
合计 | 18,060,445.43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4,321,198.73 | |
合计 | 24,321,198.73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70,940,332.51 | 1,322,485,660.71 | 1,419,829,341.33 | 73,596,651.89 | ||
合计 | 170,940,332.51 | 1,322,485,660.71 | 1,419,829,341.33 | 73,596,651.89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45,817,106.64 | 79.46 | 503,313,097.38 | 89.25 |
1至2年 | 9,732,295.66 | 5.30 | 22,251,951.86 | 3.95 |
2至3年 | 578,401.18 | 0.32 | 1,564,193.25 | 0.28 |
3年以上 | 27,380,659.90 | 14.92 | 36,787,585.76 | 6.52 |
合计 | 183,508,463.38 | 100.00 | 563,916,828.25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26,720,324.10 | 14.56 |
长子县自然资源局 | 25,000,000.00 | 13.62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长治供电公司 | 20,783,039.74 | 11.33 |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 19,818,149.72 | 10.80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同供电公司 | 11,941,013.57 | 6.51 |
合计 | 104,262,527.13 | 56.8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14,060.87 | |
其他应收款 | 64,720,129.77 | 63,549,827.78 |
合计 | 65,034,190.64 | 63,549,827.7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314,060.87 | |
合计 | 314,060.87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9,428,966.46 | 60,845,939.05 |
1年以内小计 | 39,428,966.46 | 60,845,939.05 |
1至2年 | 17,969,312.75 | 7,965,332.70 |
2至3年 | 1,995,170.11 | 76,876,131.5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1,881,173.76 | 24,609,109.35 |
4至5年 | 14,324,504.07 | 31,795,190.73 |
5年以上 | 2,919,093,731.10 | 2,924,053,341.97 |
合计 | 3,064,692,858.25 | 3,126,145,045.3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7,989,728.56 | 7,964,080.50 |
保证金 | 6,270,000.00 | 9,130,000.00 |
代垫款项 | 17,835,445.93 | 13,817,840.45 |
往来款 | 3,032,597,683.76 | 3,095,233,124.43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999,972,728.48 | 3,062,595,217.60 |
合计 | 64,720,129.77 | 63,549,827.78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527,769,792.31 | 1,534,825,425.29 | 3,062,595,217.6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0,433,568.53 | -40,433,568.53 | ||
本期转回 | 22,188,920.59 | 22,188,920.5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487,336,223.78 | 1,512,636,504.70 | 2,999,972,728.4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34,825,425.29 | 22,188,920.59 | 1,512,636,504.7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27,769,792.31 | -40,433,568.53 | 1,487,336,223.78 | |||
合计 | 3,062,595,217.60 | -40,433,568.53 | 22,188,920.59 | 2,999,972,728.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中钢(新加坡)有限公司 | 17,872,974.89 | 收回欠款 | 银行存款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7,872,974.89 | / | / | /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新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391,684,227.85 | 12.78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391,684,227.85 |
山西元晟贸易有限公司 | 291,312,114.34 | 9.51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91,312,114.34 |
中信澳大利亚资源贸易公司 | 246,544,508.11 | 8.04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46,544,508.11 |
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222,518,718.03 | 7.26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22,518,718.03 |
天津市峰发煤炭有限公司 | 210,374,143.25 | 6.86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10,374,143.25 |
合计 | 1,362,433,711.58 | 44.45 | / | / | 1,362,433,711.58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6,635,724.66 | 4,550,256.02 | 92,085,468.64 | 111,266,564.09 | 4,550,256.02 | 106,716,308.07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464,875,426.84 | 174,255,447.87 | 290,619,978.97 | 363,077,798.29 | 162,386,437.93 | 200,691,360.36 |
周转材料 | 2,852,331.33 | 615,099.72 | 2,237,231.61 | 3,018,775.12 | 615,099.72 | 2,403,675.40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395,152.85 | 395,152.85 | 12,968,966.64 | 12,968,966.64 | ||
其他 | 179,792,152.39 | 179,792,152.39 | 180,381,301.19 | 180,381,301.19 | ||
合计 | 744,550,788.07 | 179,420,803.61 | 565,129,984.46 | 670,713,405.33 | 167,551,793.67 | 503,161,611.66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550,256.02 | 4,550,256.0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62,386,437.93 | 20,853,696.68 | 8,984,686.74 | 174,255,447.87 | ||
周转材料 | 615,099.72 | 615,099.72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67,551,793.67 | 20,853,696.68 | 8,984,686.74 | 179,420,803.61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18,699,193.07 | 106,677,914.42 |
合计 | 218,699,193.07 | 106,677,914.42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进项税 | 255,925,510.84 | 211,913,153.81 |
预缴税款 | 52,620,025.35 | 63,664,215.34 |
待认证进项税 | 7,573,829.89 | 46,533,274.71 |
合计 | 316,119,366.08 | 322,110,643.86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土地补偿款 | 221,355,458.57 | 2,656,265.50 | 218,699,193.07 | 218,033,373.00 | 218,033,373.00 |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148,309,060.00 | 148,309,060.00 | 142,533,800.00 | 142,533,8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221,355,458.57 | 2,656,265.50 | 218,699,193.07 | 106,677,914.42 | 106,677,914.42 | ||
合计 | 148,309,060.00 | 148,309,060.00 | 253,889,258.58 | 253,889,258.58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9,664,518.57 | 100.00 | 2,656,265.50 | 0.72 | 367,008,253.07 | 360,567,173.00 | 100.00 | 360,567,173.00 | ||
其中: | ||||||||||
无风险组合 | 148,309,060.00 | 40.12 | 148,309,060.00 | 360,567,173.00 | 100.00 | 360,567,173.00 | ||||
信用风险组合 | 221,355,458.57 | 59.88 | 2,656,265.50 | 1.20 | 218,699,193.07 | |||||
合计 | 369,664,518.57 | / | 2,656,265.50 | / | 367,008,253.07 | 360,567,173.00 | / | / | 360,567,173.00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221,355,458.57 | 2,656,265.50 | 218,699,193.07 | 106,677,914.42 | 106,677,914.42 | |||||
总计 | 148,309,060.00 | / | / | 148,309,060.00 | 253,889,258.58 | / | / | 253,889,258.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无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无风险组合 | 148,309,060.00 | ||
合计 | 148,309,06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风险组合 | 221,355,458.57 | 2,656,265.50 | 1.20 |
合计 | 221,355,458.57 | 2,656,265.50 | 1.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58,639,446.49 | 156,270.23 | 314,060.87 | 58,481,655.85 | |||||||
小计 | 58,639,446.49 | 156,270.23 | 314,060.87 | 58,481,655.85 | |||||||
二、联营企业 | |||||||||||
长子县新兴建材有限公司 | 7,749,837.44 | -4,060.25 | 7,745,777.19 | ||||||||
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81,858,509.86 | 399,195.23 | 82,257,705.09 |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 506,460,063.47 | 27,869,354.09 | -143,323.12 | 534,186,094.44 | |||||||
小计 | 596,068,410.77 | 28,264,489.07 | -143,323.12 | 624,189,576.72 | |||||||
合计 | 654,707,857.26 | 28,420,759.30 | -143,323.12 | 314,060.87 | 682,671,232.57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 9,915,286.39 | 89,557.49 | 10,004,843.88 | 9,995,156.12 | 管理层判断 | ||||||
大同万通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 16,464,472.75 | 1,129,242.36 | 17,593,715.11 | 2,593,715.11 | 管理层判断 | ||||||
山西南铁同济储运有限公司 | 1,951,112.68 | 30,189.86 | 1,920,922.82 | 79,077.18 | 管理层判断 | ||||||
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366,564,176.00 | 1,354,452.00 | 367,918,628.00 | 7,918,628.00 | 管理层判断 | ||||||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06,100,734.00 | 194,836,433.46 | 1,711,264,300.54 | 188,735,699.46 | 管理层判断 | ||||||
合计 | 2,300,995,781.82 | 2,573,251.85 | 194,866,623.32 | 2,108,702,410.35 | 10,512,343.11 | 198,809,932.76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8,489,015.25 | 188,489,015.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88,489,015.25 | 188,489,015.2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496,257.16 | 19,496,257.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75,937.06 | 4,475,937.06 | ||
(1)计提或摊销 | 4,475,937.06 | 4,475,937.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3,972,194.22 | 23,972,194.2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4,516,821.03 | 164,516,821.0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8,992,758.09 | 168,992,758.09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8,890,006,454.85 | 18,733,353,452.4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8,890,006,454.85 | 18,733,353,452.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123,407,082.39 | 8,087,649,972.67 | 2,205,277,880.13 | 923,667,282.50 | 21,403,846.17 | 2,297,463.14 | 28,363,703,527.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0,750,599.25 | 659,667,422.31 | 28,571,353.45 | 114,393,195.59 | 1,319,489.43 | 1,284,702,060.03 | |
(1)购置 | 1,083,609.52 | 509,966,556.84 | 22,269,063.01 | 81,392,696.20 | 1,071,347.84 | 615,783,273.4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79,666,989.73 | 149,700,865.47 | 6,302,290.44 | 33,000,499.39 | 248,141.59 | 668,918,786.6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36,965.52 | 64,022,933.18 | 1,911,491.20 | 28,701,079.49 | 200,586.63 | 100,573,056.02 | |
(1)处置或报废 | 5,736,965.52 | 64,022,933.18 | 1,911,491.20 | 28,701,079.49 | 200,586.63 | 100,573,056.02 | |
4.期末余额 | 17,598,420,716.12 | 8,683,294,461.80 | 2,231,937,742.38 | 1,009,359,398.60 | 22,522,748.97 | 2,297,463.14 | 29,547,832,531.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170,026,677.96 | 4,262,607,476.50 | 933,077,141.77 | 573,901,723.14 | 14,540,822.38 | 2,085,114.81 | 8,956,238,956.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0,627,385.82 | 530,729,734.52 | 66,639,020.26 | 108,330,036.99 | 1,131,185.26 | 1,117,457,362.85 | |
(1)计提 | 410,627,385.82 | 530,729,734.52 | 66,639,020.26 | 108,330,036.99 | 1,131,185.26 | 1,117,457,362.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67,813.88 | 58,467,443.42 | 1,815,916.63 | 27,431,317.45 | 190,557.33 | 89,873,048.71 | |
(1)处置或报废 | 1,967,813.88 | 58,467,443.42 | 1,815,916.63 | 27,431,317.45 | 190,557.33 | 89,873,048.71 | |
4.期末余额 | 3,578,686,249.90 | 4,734,869,767.60 | 997,900,245.40 | 654,800,442.68 | 15,481,450.31 | 2,085,114.81 | 9,983,823,270.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01,718,262.65 | 52,442,527.87 | 319,235,801.42 | 714,526.06 | 674,111,118.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8,312.54 | 108,312.54 | |||||
(1)处置或报废 | 108,312.54 | 108,312.54 | |||||
4.期末余额 | 301,718,262.65 | 52,334,215.33 | 319,235,801.42 | 714,526.06 | 674,002,805.4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718,016,203.57 | 3,896,090,478.87 | 914,801,695.56 | 353,844,429.86 | 7,041,298.66 | 212,348.33 | 18,890,006,454.8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651,662,141.78 | 3,772,599,968.30 | 952,964,936.94 | 349,051,033.30 | 6,863,023.79 | 212,348.33 | 18,733,353,452.4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920,843,902.30 | 2,389,741,160.74 |
工程物资 | 4,882,814.58 | 16,446,620.12 |
合计 | 2,925,726,716.88 | 2,406,187,780.8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山煤河曲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 2,305,647,692.33 | 2,305,647,692.33 | 1,566,324,684.24 | 1,566,324,684.24 | ||
大平九龙村搬迁工程 | 265,805,757.23 | 265,805,757.23 | ||||
凌志达西部3#煤开拓工程 | 126,840,125.85 | 126,840,125.85 | 126,840,125.85 | 126,840,125.85 | ||
镇里基建项目 | 122,654,548.84 | 42,760,283.78 | 79,894,265.06 | 122,654,548.84 | 42,760,283.78 | 79,894,265.06 |
经坊八采区西部区域采区巷道工程 | 108,397,757.29 | 108,397,757.29 | 97,198,469.31 | 97,198,469.31 | ||
韩家洼西翼开拓延伸巷工程 | 37,429,009.39 | 37,429,009.39 | 44,961,301.89 | 44,961,301.89 |
霍尔辛赫矿井北部大巷开拓延伸(北翼大巷二段部分)工程 | 24,439,751.98 | 24,439,751.98 | ||||
霍尔辛赫矿井北部大巷开拓延伸工程(2023-2024) | 31,187,930.74 | 31,187,930.74 | ||||
韩家洼19#煤开拓掘进工程 | 30,869,946.92 | 30,869,946.92 | 13,275,716.34 | 13,275,716.34 | ||
鹿台山新建职工宿舍楼、餐厅楼工程 | 32,735,849.06 | 32,735,849.06 | 735,849.06 | 735,849.06 | ||
其他工程 | 174,589,504.42 | 174,589,504.42 | 163,517,061.02 | 163,517,061.02 | ||
合计 | 2,963,604,186.08 | 42,760,283.78 | 2,920,843,902.30 | 2,432,501,444.52 | 42,760,283.78 | 2,389,741,160.7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山煤河曲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 3,209,970,000.00 | 1,566,324,684.24 | 739,323,008.09 | 2,305,647,692.33 | 71.83 | 71.83 | 69,682,654.55 | 38,433,860.51 | 2.55 | 自筹、借款 | ||
大平九龙村搬迁工程 | 319,850,000.00 | 265,805,757.23 | 5,075,762.47 | 270,881,519.70 | 84.69 | 100.00 | 自筹 | |||||
凌志达西部3#煤开拓工程 | 158,550,000.00 | 126,840,125.85 | 126,840,125.85 | 80.00 | 80.00 | 自筹 | ||||||
镇里基建项目 | 500,000,000.00 | 122,654,548.84 | 122,654,548.84 | 24.53 | 24.53 | 自筹 | ||||||
经坊八采区西部区域采区巷道工程 | 115,171,800.00 | 97,198,469.31 | 19,112,529.85 | 7,913,241.87 | 108,397,757.29 | 94.12 | 94.12 | 自筹 | ||||
韩家洼西翼开拓延伸巷工程 | 47,956,442.60 | 44,961,301.89 | 7,532,292.50 | 37,429,009.39 | 93.75 | 96.27 | 自筹 | |||||
霍尔辛赫矿井北部大巷开拓延伸(北翼大巷二段部分)工程 | 77,007,581.65 | 24,439,751.98 | 24,439,751.98 | 31.74 | 31.74 | 自筹 | ||||||
霍尔辛赫矿井北部大巷开拓延伸工程(2023-2024) | 51,782,200.00 | 31,187,930.74 | 16,910,417.31 | 48,098,348.05 | 92.89 | 100.00 | 自筹 | |||||
韩家洼19#煤开拓掘进工程 | 103,725,872.00 | 13,275,716.34 | 17,594,230.58 | 30,869,946.92 | 29.76 | 29.76 | 自筹 | |||||
鹿台山新建职工宿舍楼、餐厅楼工程 | 51,439,900.00 | 735,849.06 | 32,000,000.00 | 32,735,849.06 | 63.64 | 63.64 | 自筹 |
合计 | 2,268,984,383.50 | 854,455,700.28 | 63,543,882.42 | 270,881,519.70 | 2,789,014,681.66 | / | / | 69,682,654.55 | 38,433,860.51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镇里基建项目 | 42,760,283.78 | 42,760,283.78 | 停缓建工程 | ||
合计 | 42,760,283.78 | 42,760,283.78 | / |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4,882,814.58 | 4,882,814.58 | 16,446,620.12 | 16,446,620.12 | ||
合计 | 4,882,814.58 | 4,882,814.58 | 16,446,620.12 | 16,446,620.12 |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0,802,235.43 | 13,038,719.25 | 59,720,039.35 | 2,112,931.96 | 205,673,925.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629,413.98 | 5,996,748.97 | 16,626,162.95 | ||
(1)新增租赁 | 10,629,413.98 | 5,996,748.97 | 16,626,162.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939,490.02 | 895,528.97 | 15,945,362.22 | 2,032,931.96 | 37,813,313.17 |
(1)处置 | 18,939,490.02 | 895,528.97 | 15,945,362.22 | 2,032,931.96 | 37,813,313.17 |
4.期末余额 | 122,492,159.39 | 12,143,190.28 | 43,774,677.13 | 6,076,748.97 | 184,486,775.7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3,995,867.06 | 4,566,552.37 | 23,241,141.74 | 1,043,132.65 | 72,846,693.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310,521.22 | 1,216,372.76 | 14,591,558.98 | 2,069,257.47 | 65,187,710.43 |
(1)计提 | 47,310,521.22 | 1,216,372.76 | 14,591,558.98 | 2,069,257.47 | 65,187,710.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318,630.11 | 838,975.08 | 15,945,362.22 | 2,032,931.96 | 37,135,899.37 |
(1)处置 | 18,318,630.11 | 838,975.08 | 15,945,362.22 | 2,032,931.96 | 37,135,899.37 |
4.期末余额 | 72,987,758.17 | 4,943,950.05 | 21,887,338.50 | 1,079,458.16 | 100,898,504.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504,401.22 | 7,199,240.23 | 21,887,338.63 | 4,997,290.81 | 83,588,270.89 |
2.期初账面价值 | 86,806,368.37 | 8,472,166.88 | 36,478,897.61 | 1,069,799.31 | 132,827,232.17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采矿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50,757,285.52 | 172,905,257.20 | 8,724,517,218.26 | 59,316,059.88 | 9,507,495,820.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192,356.13 | 17,192,356.13 | |||||
(1)购置 | 17,192,356.13 | 17,192,356.1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2,803.91 | 362,803.91 | |||||
(1)处置 | 362,803.91 | 362,803.91 | |||||
4.期末余额 | 550,757,285.52 | 189,734,809.42 | 8,724,517,218.26 | 59,316,059.88 | 9,524,325,373.0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2,938,397.92 | 130,508,367.28 | 3,409,341,310.73 | 1,371,511.00 | 3,654,159,586.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625,060.49 | 18,847,029.34 | 395,247,589.10 | 14,400.00 | 426,734,078.93 | ||
(1)计提 | 12,625,060.49 | 18,847,029.34 | 395,247,589.10 | 14,400.00 | 426,734,078.9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2,803.91 | 362,803.91 | |||||
(1)处置 | 362,803.91 | 362,803.91 | |||||
4.期末余额 | 125,563,458.41 | 148,992,592.71 | 3,804,588,899.83 | 1,385,911.00 | 4,080,530,861.9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5,278,860.00 | 25,278,86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25,278,860.00 | 25,278,86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5,193,827.11 | 40,742,216.71 | 4,894,649,458.43 | 57,930,148.88 | 5,418,515,651.1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7,818,887.60 | 42,396,889.92 | 5,289,897,047.53 | 57,944,548.88 | 5,828,057,373.9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矿建土石方剥离工程 | 29,068,148.84 | 29,068,148.84 | |||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 233,540,280.26 | 316,012,268.06 | 115,906,001.85 | 433,646,546.47 | |
船舶特检费 | 42,580,176.64 | 41,793,140.98 | 30,611,245.16 | 53,762,072.46 | |
准备巷道费 | 13,329,248.57 | 5,243,867.86 | 8,085,380.71 | ||
装修维修费 | 1,728,912.44 | 185,638.26 | 1,543,274.18 | ||
采矿权使用费 | 465,000.04 | 31,000.00 | 434,000.04 | ||
其他 | 9,042,305.28 | 571,339.09 | 8,470,966.19 | ||
合计 | 329,754,072.07 | 357,805,409.04 | 181,617,241.06 | 505,942,240.05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88,345,757.12 | 97,086,439.33 | 424,828,532.69 | 106,207,133.2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3,061,457.62 | 13,265,364.41 | 103,781,212.41 | 25,945,303.10 |
可抵扣亏损 | ||||
税费转入 | 9,202,505.32 | 2,300,626.33 | 9,202,505.32 | 2,300,626.33 |
预计负债-弃置义务 | 1,416,131,633.53 | 354,032,908.41 | 1,215,668,051.88 | 303,917,012.98 |
租赁负债 | 80,201,363.03 | 19,955,983.14 | 127,381,716.21 | 31,845,429.08 |
合计 | 1,946,942,716.62 | 486,641,321.62 | 1,880,862,018.51 | 470,215,504.7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960,392.40 | 1,990,098.10 | 8,916,617.96 | 2,229,154.49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512,343.11 | 2,628,085.78 | 14,129,382.75 | 3,532,345.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弃置义务 | 1,102,014,264.90 | 275,503,566.24 | 939,701,912.56 | 234,925,478.15 |
使用权资产 | 82,370,909.51 | 20,500,916.17 | 127,006,529.14 | 31,751,632.30 |
合计 | 1,202,857,909.92 | 300,622,666.29 | 1,089,754,442.41 | 272,438,610.6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4,869,672.24 | 201,771,649.38 | 260,118,558.57 | 210,096,946.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4,869,672.24 | 15,752,994.05 | 260,118,558.57 | 12,320,052.06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858,615,532.20 | 5,896,805,795.67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5,858,615,532.20 | 5,896,805,795.6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村庄搬迁费 | 1,080,644,234.97 | 1,080,644,234.97 | 1,076,850,826.53 | 1,076,850,826.53 | ||
预缴征地费用 | 21,337,621.00 | 21,337,621.00 | 21,337,621.00 | 21,337,621.00 | ||
合计 | 1,101,981,855.97 | 1,101,981,855.97 | 1,098,188,447.53 | 1,098,188,447.53 |
其他说明:
1、经坊村庄搬迁费1,053,753,200.00元为加强采煤沉陷村整治搬迁工作的有序进行,由长治县委、县政府指挥成立长治县土地塌陷村整治搬迁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土地塌陷村的搬迁安置工作,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经坊煤业出资和省市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经坊煤业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待村庄搬迁与安置工程全部结束后,根据政府的相关文件将该款项按储量及年产量计算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河曲村庄搬迁费26,891,034.97元为保障露天矿开采过程中各村庄搬迁工作的有序进行,由河曲县委、县政府指挥成立河曲县旧县乡移民搬迁工作组,统一组织协调采区村落的搬迁安置工作,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河曲煤业出资,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河曲露天煤业支付搬迁款,待村庄搬迁结束后,根据移民搬迁工作组收集整理的各搬迁村落的付款手续,将该款项按储量与年产量计算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786,943,121.79 | 2,786,943,121.79 | 其他 | 使用受限 | 2,355,595,451.46 | 2,355,595,451.46 | 其他 | 使用受限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18,921,627.82 | 7,296,498.90 | 抵押 | 借款抵押、诉讼查封 | 35,886,451.34 | 17,505,994.72 | 抵押 | 借款抵押、诉讼查封 |
无形资产 | 7,746,630.00 | 4,058,138.00 | 抵押 | 借款抵押、诉讼查封 | 7,746,630.00 | 4,246,888.10 | 抵押 | 借款抵押、诉讼查封 |
其中:数据资源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060,445.43 | 18,060,445.43 | 质押 | 票据质押 | 53,385,226.23 | 53,385,226.23 | 质押 | 票据质押 |
合计 | 2,831,671,825.04 | 2,816,358,204.12 | / | / | 2,452,613,759.03 | 2,430,733,560.51 | / | /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0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49,437,633.19 | 151,479,631.74 |
合计 | 49,437,633.19 | 151,479,631.74 |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230,085,445.81 | 3,518,196,207.65 |
1-2年 | 924,377,742.86 | 426,028,554.25 |
2-3年 | 222,578,360.77 | 192,378,406.94 |
3年以上 | 577,727,970.50 | 477,904,807.13 |
合计 | 4,954,769,519.94 | 4,614,507,975.9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0,389,810.05 | 业务未完成 |
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 | 80,187,513.88 | 业务未完成 |
山冶鑫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1,113,142.62 | 业务未完成 |
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 | 58,925,386.76 | 业务未完成 |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56,745,168.17 | 业务未完成 |
合计 | 377,361,021.4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451,420.70 | 296,997.36 |
合计 | 451,420.70 | 296,997.3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款 | 1,462,805,799.10 | 1,902,791,813.92 |
合计 | 1,462,805,799.10 | 1,902,791,813.9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天津市广路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128,569,057.53 | 业务未完成 |
化德县隆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13,274,336.28 | 业务未完成 |
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7,160,358.95 | 业务未完成 |
浙江春达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5,964,951.18 | 业务未完成 |
山西省蒲县泰通煤炭集运中心有限公司 | 5,309,734.51 | 业务未完成 |
合计 | 160,278,438.45 | /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58,484,206.70 | 3,198,648,415.86 | 3,059,096,219.53 | 998,036,403.0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7,557,677.02 | 347,488,955.15 | 388,683,229.14 | 36,363,403.03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36,041,883.72 | 3,546,137,371.01 | 3,447,779,448.67 | 1,034,399,806.06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58,315,376.85 | 2,486,222,208.69 | 2,364,564,801.40 | 779,972,784.14 |
二、职工福利费 | 115,102,692.74 | 115,102,692.74 | ||
三、社会保险费 | 7,354,011.03 | 247,442,869.06 | 247,564,291.35 | 7,232,588.74 |
其中:医疗保险费及生育保险费 | 6,667,078.17 | 198,856,511.80 | 198,627,145.51 | 6,896,444.46 |
工伤保险费 | 686,932.86 | 48,586,357.26 | 48,937,145.84 | 336,144.28 |
四、住房公积金 | 7,497,900.71 | 200,541,676.96 | 199,582,751.67 | 8,456,82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0,896,702.54 | 112,173,786.51 | 90,696,284.90 | 202,374,204.1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4,420,215.57 | 37,165,181.90 | 41,585,397.47 | |
合计 | 858,484,206.70 | 3,198,648,415.86 | 3,059,096,219.53 | 998,036,403.0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1,181,336.98 | 309,737,764.33 | 309,108,392.86 | 31,810,708.45 |
2、失业保险费 | 3,688,294.93 | 13,511,834.62 | 13,482,147.13 | 3,717,982.42 |
3、企业年金缴费 | 42,688,045.11 | 24,239,356.20 | 66,092,689.15 | 834,712.16 |
合计 | 77,557,677.02 | 347,488,955.15 | 388,683,229.14 | 36,363,403.0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6,447,814.45 | 148,645,858.94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33,731,323.56 | 347,058,963.41 |
个人所得税 | 13,513,520.46 | 16,923,209.2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316,180.38 | 7,917,710.90 |
房产税 | 2,009,435.88 | 2,450,374.06 |
教育费附加 | 4,114,647.76 | 4,603,510.3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705,218.90 | 3,029,637.58 |
土地使用税 | 15,389.57 | 482,350.52 |
水资源税 | 26,676,705.65 | 27,315,625.34 |
印花税 | 8,890,500.99 | 10,134,444.79 |
环境保护税 | 8,511,877.86 | 9,162,712.87 |
资源税 | 126,186,053.30 | 115,360,302.61 |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 12,544,792.56 | 12,544,792.56 |
其他 | 88,095,398.06 | 88,965,508.32 |
合计 | 660,758,859.38 | 794,595,001.53 |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为晋城市市级基金62,250,000.00元。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25,020.38 | 325,020.38 |
应付股利 | 645,242,135.15 | 455,269,211.13 |
其他应付款 | 1,946,732,192.66 | 2,610,242,864.94 |
合计 | 2,592,299,348.19 | 3,065,837,096.4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325,020.38 | 325,020.38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325,020.38 | 325,020.38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司 | 8,207,466.01 | 7,143,172.36 |
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 210,916,000.00 | 233,834,400.00 |
河南郑铁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2,592,224.20 | |
长治市上党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48,405,541.80 | 86,133,693.12 |
长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875,657.49 | 91,318,400.00 |
长治市煤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2,544,300.00 | |
山西鑫聚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245,245.65 | 24,295,245.65 |
合计 | 645,242,135.15 | 455,269,211.13 |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项 | 1,801,742,767.71 | 2,509,840,444.44 |
代垫款项 | 10,860,853.81 | 3,183,423.14 |
房屋租金 | 39,365.04 | |
社保 | 4,634,773.09 | 21,443,734.56 |
其他 | 129,454,433.01 | 75,775,262.80 |
合计 | 1,946,732,192.66 | 2,610,242,864.94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 228,761,396.31 | 业务未完成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49,964,931.99 | 业务未完成 |
长治市上党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49,370,512.14 | 业务未完成 |
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 16,577,040.70 | 业务未完成 |
山西山煤国源煤矿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15,250,500.00 | 业务未完成 |
合计 | 359,924,381.1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46,119,528.55 | 264,726,957.75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4,089,083.31 | 59,481,037.96 |
合计 | 1,110,208,611.86 | 324,207,995.71 |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63,693,361.03 | 220,748,637.04 |
合计 | 163,693,361.03 | 220,748,637.0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947,712,897.22 | 850,767,553.72 |
信用借款 | 4,244,907,358.98 | 3,800,475,084.80 |
合计 | 5,192,620,256.20 | 4,651,242,638.5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2年12月23日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河曲能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2-固-忻州-017)借款金额人民币10亿元,借款期限18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用于借款人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项目。该借款由河曲能源的母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合同编号:2022年XZ保字028号),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83,864,159.49 | 139,215,302.07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580,400.06 | 6,367,829.04 |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089,083.31 | 59,481,037.96 |
合计 | 17,194,676.12 | 73,366,435.07 |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38,376,720.00 | 238,376,720.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38,376,720.00 | 238,376,72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矿权价款 | 236,376,720.00 | 236,376,720.00 |
省水利厅 | 1,000,000.00 | 1,000,000.00 |
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合计 | 238,376,720.00 | 238,376,720.00 |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1,395,870,903.02 | 1,306,249,845.78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资产弃置义务 | 2,454,449,971.44 | 2,428,556,363.66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38,318,337.91 | 1,212,888,311.78 | |
合计 | 2,812,002,536.55 | 2,521,917,897.6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未决诉讼说明:
1、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1)2019年2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陕民初39号判决书,判决晋城公司支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本金164,612,706.48元及利息(至2016年10月27日止的利息47,119,079.92元及自2016年10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期初确认预计负债469,400,055.86元,本期计算利息40,667,569.14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510,067,625.00元。
(2)2019年2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陕民初11号判决书,判决晋城公司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本金162,732,800.00元及利息(至2016年11月30日止的利息53,475,600.00元及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由于本案件晋城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中未约定日万分之五的利息,三家律师事务所对利息问题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故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期初确认预计负债386,061,715.64元,本期计算利息40,203,138.24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426,264,853.88元。
2、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1)2019年4月16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6民初544号—5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津公司偿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贷款本金87,205,091.40元及罚息复利,案件受理费426,651.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95,329,788.34元,本期计算确认利息2,270,192.76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97,599,981.10元。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天津鑫海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案件申请执行人。
(2)2017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京02民初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津公司支付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欠款及利息,欠款81,187,513.88元已经在账面反应,支付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合计497,534.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79,274,678.86元,本期计算确认利息为9,742,501.67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89,017,180.53元。
(3)2019年3月26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01民初4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津公司支付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货款41,184,848.00元,欠款未入账,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案件受理费269,213.60元,2021年法院扣款99,214.49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64,823,899.67元,本期计算确认利息4,209,627.28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69,033,526.95元。
(4)2017年9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民(商)初字第38549号和(2015)海民(商)初字第38550号裁决书,裁决天津公司支付中钢德远矿产品有限公司欠款61,735,105.60元及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411,738.00元,2021年法院强制拍卖博润广场办公楼、宿舍及其相关资产,价值20,450,000.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16,446,597.33元。本期计算确认利息为1,511,034.86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7,957,632.19元。
(5)2020年3月25日天津海事法院(2019)津72民初5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津公司偿还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货物损失人民币12,148,546.08元,案件受理费124,206.00元,鉴定费50,000.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15,194,972.08元,本期计算确认利息778,114.38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5,973,086.46元。
(6)2017年11月29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7)津0116民初26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津公司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流动资金贷款本金19,000,000.00元,支付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75,027.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10,907,163.19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0,907,163.19元。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天津鑫海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案件申请执行人。
3、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东销售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鲁民终2160号民事判决书,华东公司对镇江天韵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补充赔偿责任,支付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合计270,629.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37,576,555.30元。本期计算确认利息2,560,038.69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40,136,593.99元。
4、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1)2018年6月2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津01民初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蒙晟达公司偿还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欠款20,163,771.60元及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156,683.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14,677,567.05元,本期计算确认利息2,062,448.06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6,740,015.11元。
(2)2017年11月27日收到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冀03民初2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蒙晟达公司偿还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欠款23,868,211.17元及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168,770.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11,359,612.76元,本期计算确认利息2,441,356.05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3,800,968.81元。
5、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1)2015年6月3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4)浦民六(商)初字第15344号,一审判决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上海同业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平安银行票据贴现款3,000万元,同时计算利息3,501,205.48元。期初预计负债12,626,278.50元,本期计算利息3,875,542.12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6,501,820.62元。
(2)2017年5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01民终7657号,终审判决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支付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货款16,847,500.00元,赔付利息1,853,225.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34,004.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2,137.00元,合计161,141.00元由晋中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5,804.00元由晋中公司承担;期初确认预计负债11,110,912.26元,本期计算利息1,458,459.76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2,569,372.02元。
6、其他小额诉讼事项依据相关判决,期初确认预计负债81,460,048.94元,本期确认预计负债及利息144,125,030.69元,本期减少166,283,996.46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59,301,083.17元。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市级环保治理项目/省节能专项资金补助 | 10,039.36 | 10,039.36 | |||
矿井通风系统改造工程补助 | 14,238,000.00 | 640,000.00 | 1,468,537.92 | 13,409,462.08 |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采矿权风险抵押化解补助 | 22,359,190.42 | 22,359,190.42 | |||
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改造补助 | 40,989,222.28 | 2,945,333.28 | 38,043,889.00 | ||
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及省级配套资金 | 19,310,000.00 | 19,310,000.00 | |||
合计 | 77,596,452.06 | 19,950,000.00 | 4,423,910.56 | 93,122,541.5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82,456,140.00 | 1,982,456,140.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329,018,615.61 | 3,329,018,615.61 | ||
其他资本公积 | 53,283,474.78 | 143,323.12 | 53,140,151.66 | |
合计 | 3,382,302,090.39 | 143,323.12 | 3,382,158,767.2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减少143,323.12元为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其他权益变动导致。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970,930.75 | -192,293,371.47 | -904,259.91 | -192,125,937.81 | 736,826.25 | -196,096,868.56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970,930.75 | -192,293,371.47 | -904,259.91 | -192,125,937.81 | 736,826.25 | -196,096,868.56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 |
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970,930.75 | -192,293,371.47 | -904,259.91 | -192,125,937.81 | 736,826.25 | -196,096,868.56 |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21,886,741.83 | 360,359,208.63 | 358,358,787.68 | 323,887,162.78 |
维持简单再生产费(包含井巷工程费) | 176,428,653.08 | 144,657,782.38 | 121,090,447.50 | 199,995,987.96 |
转产发展基金 | 61,394,737.62 | 61,394,737.62 | ||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 43,777,476.26 | 43,777,476.26 | ||
合计 | 603,487,608.79 | 505,016,991.01 | 479,449,235.18 | 629,055,364.62 |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91,228,070.00 | 991,228,070.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991,228,070.00 | 991,228,070.00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722,501,070.63 | 8,031,302,380.3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722,501,070.63 | 8,031,302,380.3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68,375,062.69 | 4,259,619,742.2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288,596,491.00 | 3,568,421,052.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702,279,642.32 | 8,722,501,070.63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514,495,499.67 | 19,991,190,626.04 | 37,297,982,622.49 | 22,723,358,945.69 |
其他业务 | 46,205,851.99 | 18,179,936.29 | 72,854,694.99 | 29,680,909.17 |
合计 | 29,560,701,351.66 | 20,009,370,562.33 | 37,370,837,317.48 | 22,753,039,854.86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8,714,420.41 | 138,703,112.66 |
教育费附加 | 81,340,758.66 | 113,097,066.08 |
资源税 | 1,286,231,475.70 | 1,387,653,345.38 |
房产税 | 39,001,559.69 | 49,688,863.02 |
土地使用税 | 11,197,647.44 | 12,686,965.42 |
车船使用税 | 1,594,638.39 | 1,678,952.27 |
印花税 | 31,316,985.76 | 41,375,799.71 |
水资源税 | 104,893,973.93 | 110,451,533.93 |
环境保护税 | 30,798,888.80 | 73,375,393.39 |
其他 | 4,852.22 | 1,477,092.01 |
合计 | 1,665,095,201.00 | 1,930,188,123.87 |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装卸费 | 1,476,888.21 | 1,294,612.48 |
仓储保管费 | 35,158.12 | 38,731.56 |
销售服务费 | 9,976,212.33 | 9,897,961.06 |
销售机构费用 | 124,307,975.98 | 113,264,756.16 |
站台费用 | 109,802,756.79 | 145,085,596.29 |
租赁费 | 3,693,237.09 | 2,029,361.65 |
港杂费 | 133,501,323.97 | 217,303,985.3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729,893.43 | 6,901,880.87 |
其他 | 50,354,348.07 | 61,160,502.83 |
合计 | 437,877,793.99 | 556,977,388.21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86,596,626.00 | 1,242,646,842.12 |
固定资产折旧 | 110,297,320.83 | 115,256,993.61 |
无形资产摊销 | 24,669,279.96 | 30,700,006.11 |
业务招待费 | 5,847,343.09 | 5,090,646.06 |
差旅费 | 5,994,905.30 | 6,511,846.09 |
办公费 | 16,769,237.98 | 19,130,279.81 |
车辆运行费 | 5,110,184.82 | 3,135,872.12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46,420,319.59 | 41,946,636.15 |
维修费用 | 37,031,057.67 | 53,636,377.3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2,665,357.47 | 37,449,526.35 |
其他 | 121,910,479.34 | 213,702,850.49 |
合计 | 1,703,312,112.05 | 1,769,207,876.23 |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5,376,852.15 | 64,579,685.38 |
材料费 | 260,215,279.83 | 219,518,210.20 |
折旧费 | 23,183,926.73 | 14,724,566.49 |
动力燃料及其他 | 94,170,746.52 | 87,945,562.27 |
合计 | 492,946,805.23 | 386,768,024.34 |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28,500,016.80 | 369,315,350.59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4,300,899.95 | 4,145,083.57 |
减:利息收入 | 115,303,193.81 | 166,794,795.19 |
汇兑损益 | -205,445.39 | 11,686,058.21 |
其他 | 7,167,729.08 | 9,371,786.71 |
合计 | 220,159,106.68 | 223,578,400.32 |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2,613,883.37 | 16,519,991.80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5,171.89 | 385,783.90 |
个税返还手续费收入 | 6,185,144.94 | 4,173,606.48 |
债务重组收益 | 14,193,592.59 | |
企业招聘退役军人免征增值税款 | 180,000.00 | |
合计 | 18,984,200.20 | 35,272,974.77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8,420,759.30 | 29,322,356.3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8,420,759.30 | 29,322,356.34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81,72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706,672.26 | 57,219,088.8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2,622,489.12 | -2,571,493.7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656,265.50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74,672,895.88 | 54,729,315.04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0,853,696.68 | -42,452,487.6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0,035,902.77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0,853,696.68 | -82,488,390.42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44,799.83 | 113,387.62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4,602,189.40 | |
在建工程处置收益 |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201,714.64 | 155,813.05 |
合计 | 246,514.47 | -4,332,988.73 |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款收入 | 3,098,613.01 | 4,131,848.09 | 3,098,613.01 |
违约金赔偿收入 | 306,415.59 | 1,870,693.46 | 306,415.59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13,353.27 | 13,353.27 | |
风险抵押金 | 1,650,000.00 | ||
其他利得 | 163,790.71 | 1,282,167.84 | 163,790.71 |
合计 | 3,582,172.58 | 8,934,709.39 | 3,582,172.5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982,277.23 | 1,564,273.72 | 5,982,277.23 |
罚款支出 | 60,539,579.30 | 38,610,145.00 | 60,539,579.30 |
盘亏损失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9,072,847.82 | 40,089,426.50 | 9,072,847.82 |
赔偿款 | 3,344,563.42 | 16,444,858.50 | 3,344,563.42 |
县乡村利益 | 10,139,228.40 | 12,597,525.98 | 10,139,228.40 |
停工损失 | 55,679,807.22 | ||
违约金 | 1,800,000.00 | ||
预计负债 | 232,032,735.79 | 85,791,068.34 | 232,032,735.79 |
滞纳金 | 54,618,679.28 | 31,213,984.66 | 54,618,679.28 |
其他 | 31,739,949.68 | 12,414,852.32 | 31,739,949.68 |
合计 | 407,469,860.92 | 296,205,942.24 | 407,469,860.92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58,619,419.05 | 2,636,890,674.2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662,498.65 | 59,856,693.55 |
合计 | 1,571,281,917.70 | 2,696,747,367.7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7,887,068.89 | 8,290,734.07 |
利息收入 | 115,303,193.81 | 166,794,795.19 |
保证金及质保金 | 274,661,911.71 | 156,100,703.87 |
代收代垫款项 | 106,227,918.19 | 143,501,477.22 |
往来款 | 129,932,811.18 | 997,033,047.96 |
受限资金解冻 | 165,600,971.31 | 29,899,989.46 |
其他 | 6,694,650.44 | 8,856,389.90 |
合计 | 836,308,525.53 | 1,510,477,137.6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 | 782,491,302.83 | 893,230,015.38 |
各种代垫款项支出 | 75,092,463.41 | 63,925,932.94 |
手续费 | 7,167,729.08 | 9,371,786.71 |
保证金支出 | 532,221,961.12 | 201,156,249.09 |
受限资金 | 596,948,641.64 | 1,107,663,970.35 |
往来款 | 486,538,646.03 | 715,012,194.77 |
其他 | 108,209,939.57 | 213,322,422.93 |
合计 | 2,588,670,683.68 | 3,203,682,572.17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 | 65,497,395.84 | 56,740,059.50 |
合计 | 65,497,395.84 | 56,740,059.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158,240,837.51 | 6,799,562,316.0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0,853,696.68 | 82,488,390.42 |
信用减值损失 | -74,672,895.88 | -54,729,315.0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17,457,362.85 | 1,106,127,300.0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5,187,710.43 | 62,333,438.32 |
无形资产摊销 | 426,734,078.93 | 407,347,439.0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1,617,241.06 | 339,845,487.9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6,514.47 | 4,332,988.7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072,847.82 | 40,089,426.5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28,500,016.80 | 369,315,350.5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420,759.30 | -29,322,356.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325,296.75 | 59,100,835.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337,201.90 | 755,857.6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968,372.80 | 541,285,670.5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54,838,672.75 | 1,318,735,366.3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60,440,149.33 | -5,062,750,368.0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40,741,867.90 | 5,984,517,828.6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639,480,317.12 | 4,016,120,503.9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016,120,503.95 | 9,051,420,602.6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6,640,186.83 | -5,035,300,098.71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639,480,317.12 | 4,016,120,503.95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639,480,317.12 | 4,016,120,503.9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39,480,317.12 | 4,016,120,503.9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38,503,195.29 |
其中:美元 | 5,356,295.60 | 7.1884 | 38,503,195.29 |
预付款项 | - | - | 12,172,228.71 |
其中:美元 | 1,693,315.44 | 7.1884 | 12,172,228.71 |
应付账款 | - | - | 65,681,274.19 |
其中:美元 | 9,137,120.11 | 7.1884 | 65,681,274.19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4,300,899.95 | 4,145,083.57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7,523,286.24 | 21,318,403.09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82,942,316.90 | 87,082,380.67 |
合计 | 104,766,503.09 | 112,545,867.33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本期金额17,523,286.2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82,942,316.9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31,506,870.18 | |
合计 | 31,506,870.1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5,376,852.15 | 64,579,685.38 |
材料费 | 260,215,279.83 | 219,518,210.20 |
折旧费 | 23,183,926.73 | 14,724,566.49 |
动力燃料及其他 | 94,170,746.52 | 87,945,562.27 |
合计 | 492,946,805.23 | 386,768,024.3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92,946,805.23 | 386,768,024.3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注销子公司新视界长治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东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8,000.00 | 上海市杨浦区双阳路446号206室 | 煤炭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山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镇江市 | 1,000.00 | 镇江高新区南徐大道101号创新大厦411-6室 | 煤炭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襄垣选煤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5,000.00 | 山西省襄垣县夏店镇渠街村 | 煤炭洗选 | 51.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市 | 5,000.00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1号贵安新天地帝一总部经济95#楼1层95A商务办公 | 煤炭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5,000.00 | 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169号9号楼A座 | 煤炭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 | 1,110.00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东侧鸿博大厦第五层写字间5-15 | 煤炭贸易 | 51.09 | 投资设立 | |
山西凯捷能源集运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3,000.00 |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路115号 | 煤炭贸易 | 48.00 | 投资设立 | |
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5,000.00 | 长治市上党区贾掌镇贾掌村南 | 基建企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2,000.00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晋阳街162号山西焦煤晋阳街综合办公区A座7层 | 煤炭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鄂州郑霍物流有限公司 | 鄂州市 | 1,000.00 | 鄂州市华容区华容居委会一组(华容中学东侧西户1栋2单元3层) | 煤炭贸易 | 60.00 | 投资设立 |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治市 | 35,000.00 | 山西省长子县丹朱镇南鲍村北 | 煤炭生产 | 51.00 | 19.00 | 投资设立 |
长子县凌志达新兴煤业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5,000.00 | 长治市长子县色头镇色头村西 | 煤炭洗选 | 51.00 | 投资设立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上海)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500.00 |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南亭公路1176号I座 | 煤炭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10,000.00 | 长治市上党区西火镇庄子河村 | 煤炭生产 | 51.00 | 投资设立 | |
长治山煤凯德世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5,000.00 |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路115号 | 房地产开发 | 51.00 | 投资设立 | |
忻州山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 忻州市 | 1,000.00 |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牧马北路西5层楼内(创腾商贸四楼) | 煤炭贸易 | 90.00 | 10.00 | 投资设立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 晋城市 | 10,000.00 | 晋城市沁水县张村乡冯村村 | 煤炭生产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 唐山市 | 65,000.00 | 唐山海港开发区瑞泽小区109楼3号 | 货船运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10,000.00 | 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殷家庄村 | 煤炭生产 | 65.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10,000.00 | 晋中市左权县寒王乡平王村 | 煤炭生产 | 65.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 临汾市 | 18,000.00 | 山西省临汾市蒲县黑龙关镇碾沟村 | 煤炭生产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大同市 | 10,000.00 | 大同市左云县酸茨河村南 | 煤炭生产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大同市 | 3,000.00 | 大同市左云县高家窑村南 | 煤炭生产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 | 大同市 | 3,000.00 | 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东古城村南 | 煤炭生产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晋城煤炭进出口高平康瀛有限责任公司 | 晋城市 | 1,000.00 |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新建北路249号 | 煤炭贸易 | 55.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 | 大同市 | 10,000.00 | 大同市左云县马道头施家窑村 | 煤炭生产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 晋城市 | 2,148.60 | 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2818号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临汾市 | 3,700.00 | 临汾市尧都区煤化巷19号楼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 |
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8,235.20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欣园新村41号715室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 日照市 | 1,141.90 | 日照市海滨五路75号(听涛园)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1,000.00 | 青岛市黄岛区舟山岛街38号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唐山有限公司 | 唐山市 | 1,250.00 | 唐山海港开发区惠泽小区商业A区18号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2,000.00 | 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9号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鸿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1,000.00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道晋阳街162号A座6层 | 煤炭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118,684.91 | 长治市上党区新建路115号 | 煤炭生产 | 75.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11,400.72 |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色头镇 | 煤炭生产 | 62.99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中泰煤业有限公司 | 左云县 | 2,800.00 |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经济技术开发区仓储物流园13号 | 煤炭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5,000.00 |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27层 | 煤炭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10,000.00 | 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9号王府商务大厦A座25层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10,000.00 | 襄垣县夏店镇渠街村、坡底村 | 煤炭生产 | 35.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1,000.00 |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 | 煤炭贸易 | 90.00 | 1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长治经坊国华选煤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2,000.00 |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路115号 | 煤炭洗选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忻州市 | 10,000.00 | 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旧县乡范家梁村 | 煤炭生产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 | 忻州市 | 60,000.00 | 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社梁乡赵元头村 | 火力发电 | 9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100,000.00 | 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迎宾西街512号417室 | 太阳能产品研发 | 88.50 | 投资设立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 | 临汾市 | 9,000.00 | 蒲县黑龙关镇黑龙关村 | 煤炭洗选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其他说明:
注:截止目前,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出资了认缴额的60%(即5.31亿元),珺华思越实际出资了认缴额的20%(即0.16亿元),宁波齐贤实际出资了认缴额的20%(即0.07亿元)。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故本年度合并报表,按照实缴比例确认合并比例。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49.00 | 594,351,927.02 | 1,499,592,224.20 | 1,033,240,449.85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49.00 | 150,547,405.50 | 245,000,000.00 | 2,817,711,505.68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37.03 | 331,769,555.18 | 186,081,600.00 | 2,883,335,346.90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25.00 | 89,034,997.13 | 107,659,948.68 | 1,118,542,438.37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37.01 | 90,823,905.22 | 720,592,838.94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49.00 | -40,300,666.95 | 668,519,542.0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2,591,182,960.61 | 4,223,190,335.07 | 6,814,373,295.68 | 2,366,498,775.45 | 2,285,220,219.61 | 4,651,718,995.06 | 3,166,790,438.91 | 3,448,217,023.98 | 6,615,007,462.89 | 1,378,722,054.75 | 1,224,279,450.92 | 2,603,001,505.67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4,168,771,138.11 | 2,169,472,236.09 | 6,338,243,374.20 | 394,845,824.89 | 192,965,909.15 | 587,811,734.04 | 4,294,981,032.29 | 2,217,711,761.23 | 6,512,692,793.52 | 381,618,401.76 | 187,882,354.67 | 569,500,756.43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5,655,044,817.87 | 3,799,364,620.97 | 9,454,409,438.84 | 1,768,137,776.08 | 491,020,842.18 | 2,259,158,618.26 | 5,604,175,684.56 | 3,807,931,257.15 | 9,412,106,941.71 | 2,004,560,107.94 | 488,131,393.75 | 2,492,691,501.69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1,589,102,559.37 | 5,012,790,220.69 | 6,601,892,780.06 | 2,031,004,059.50 | 174,229,881.15 | 2,205,233,940.65 | 1,853,500,139.24 | 5,107,781,135.04 | 6,961,281,274.28 | 2,245,691,760.74 | 198,442,138.94 | 2,444,133,899.68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1,315,257,241.49 | 1,327,579,029.28 | 2,642,836,270.77 | 569,687,549.88 | 68,241,924.72 | 637,929,474.60 | 1,324,716,557.92 | 1,229,056,343.57 | 2,553,772,901.49 | 731,996,889.72 | 72,219,483.67 | 804,216,373.39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380,837,473.29 | 1,360,825,191.03 | 1,741,662,664.32 | 343,083,147.23 | 34,253,921.17 | 377,337,068.40 | 436,738,956.47 | 1,370,729,710.17 | 1,807,468,666.64 | 327,140,618.78 | 33,756,192.86 | 360,896,811.64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3,708,053,758.16 | 1,264,198,535.51 | 1,264,198,535.51 | 2,357,843,638.51 | 5,960,489,644.33 | 2,685,914,284.56 | 2,685,914,284.56 | 3,829,921,202.02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1,496,016,729.55 | 328,241,886.44 | 328,241,886.44 | 627,351,728.34 | 2,642,419,673.45 | 1,211,096,669.60 | 1,211,096,669.60 | 1,372,228,221.07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2,933,078,606.76 | 871,020,680.94 | 871,020,680.94 | 928,029,630.53 | 3,267,735,980.32 | 1,240,543,885.73 | 1,240,543,885.73 | 1,120,392,411.29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2,290,806,550.93 | 284,526,663.53 | 284,526,663.53 | 826,169,650.38 | 2,725,867,169.98 | 870,507,874.00 | 870,507,874.00 | 927,780,545.62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945,517,086.14 | 247,978,442.62 | 247,978,442.62 | 187,200,513.62 | 1,203,598,046.06 | 477,737,002.50 | 477,737,002.50 | -37,884,739.31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412,414,191.68 | -69,698,733.40 | -69,698,733.40 | 56,486,991.28 | 739,596,893.47 | 135,049,161.33 | 135,049,161.33 | 72,597,676.10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 江苏省 | 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国信电厂路1号 | 发电 | 35.00 | 权益法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1356室(自贸试验区内) | 贸易 | 50.00 | 权益法 | |
长子县新兴建材有限公司 | 山西省 | 长子县色头镇鲍寨村022号 | 建材制造 | 49.00 | 权益法 | |
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三楼西南区 | 融资租赁 | 40.00 | 权益法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17,695,641.29 | 117,378,847.70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6,208,489.50 | 12,839,698.39 |
非流动资产 | 2,786.29 | 2,786.29 |
资产合计 | 117,698,427.58 | 117,381,633.99 |
流动负债 | 735,115.89 | 102,741.01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735,115.89 | 102,741.01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6,963,311.69 | 117,278,892.9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8,481,655.85 | 58,639,446.4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8,481,655.85 | 58,639,446.49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70,428,346.08 | 837,584,976.66 |
财务费用 | -22,302.43 | -16,311.07 |
所得税费用 | 104,848.15 | 701,510.26 |
净利润 | 312,540.45 | 2,093,739.16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12,540.45 | 2,093,739.1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 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长子县新兴建材有限公司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 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长子县新兴建材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578,035,253.75 | 107,088,222.34 | 26,130,214.73 | 1,678,058,844.32 | 73,677,699.56 | 26,135,755.86 |
非流动资产 | 4,798,048,492.14 | 99,342,392.40 | 18,236,727.92 | 5,126,557,362.33 | 140,265,651.27 | 18,239,473.02 |
资产合计 | 6,376,083,745.89 | 206,430,614.74 | 44,366,942.65 | 6,804,616,206.65 | 213,943,350.83 | 44,375,228.88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2,150,017,167.10 | 786,352.01 | 28,559,234.11 | 1,489,041,922.95 | 8,947,978.40 | 28,559,234.11 |
非流动负债 | 3,008,855,433.33 | 4,211,405,433.33 | 349,097.78 | |||
负债合计 | 5,158,872,600.43 | 786,352.01 | 28,559,234.11 | 5,700,447,356.28 | 9,297,076.18 | 28,559,234.11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112,761,226.47 | 110,402,392.6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04,449,918.99 | 205,644,262.73 | 15,807,708.54 | 993,766,457.75 | 204,646,274.65 | 15,815,994.7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34,186,094.44 | 82,257,705.09 | 7,745,777.19 | 506,460,063.47 | 81,858,509.86 | 7,749,837.44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34,186,094.44 | 82,257,705.09 | 7,745,777.19 | 506,460,063.47 | 81,858,509.86 | 7,749,837.4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4,178,892,847.87 | 2,287,495.20 | 4,495,885,341.57 | 10,580,918.47 | 57,142.86 | |
净利润 | 116,731,756.82 | 997,988.08 | -8,286.23 | 91,342,517.47 | 3,967,338.14 | 16,113.4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6,731,756.82 | 997,988.08 | -8,286.23 | 91,342,517.47 | 3,967,338.14 | 16,113.4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0,362,170.30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4,423,910.56 | 4,395,672.96 |
与收益相关 | 9,068,872.81 | 12,124,318.84 |
合计 | 13,492,783.37 | 16,519,991.80 |
其他说明:
金额 | 原因 | |
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 | 878,900.00 | 宏远煤业退还清算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内审部门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内审部门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49,437,633.19 | 49,437,633.19 | 49,437,633.19 | |||
应付账款 | 4,954,769,519.94 | 4,954,769,519.94 | 4,954,769,519.94 | |||
其他应付款 | 2,592,299,348.19 | 2,592,299,348.19 | 2,592,299,348.1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12,124,020.28 | 1,112,124,020.28 | 1,110,208,611.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3,693,361.03 | 163,693,361.03 | 163,693,361.03 | |||
长期借款 | 2,106,000,000.00 | 1,560,200,000.00 | 1,526,420,256.20 | 5,192,620,256.20 | 5,192,620,256.20 | |
租赁负债 | 12,595,479.58 | 2,435,651.82 | 2,810,037.00 | 17,841,168.40 | 17,194,676.12 | |
长期应付款 | 238,376,720.00 | 238,376,720.00 | 238,376,720.00 | |||
合计 | 8,872,323,882.63 | 2,118,595,479.58 | 1,562,635,651.82 | 1,767,607,013.20 | 14,321,162,027.23 | 14,318,600,126.53 |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151,479,631.74 | 151,479,631.74 | 151,479,631.74 | |||
应付账款 | 4,614,507,975.97 | 4,614,507,975.97 | 4,614,507,975.97 | |||
其他应付款 | 3,065,837,096.45 | 3,065,837,096.45 | 3,065,837,096.4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8,195,314.63 | 328,195,314.63 | 324,207,995.71 | |||
其他流动负 | 220,748,637.04 | 220,748,637.04 | 220,748,637.04 |
债 | ||||||
长期借款 | 545,365,400.00 | 3,347,292,000.00 | 758,585,238.52 | 4,651,242,638.52 | 4,651,242,638.52 | |
租赁负债 | 61,039,972.04 | 8,832,895.75 | 5,793,736.73 | 75,666,604.52 | 73,366,435.07 | |
长期应付款 | 238,376,720.00 | 238,376,720.00 | 238,376,720.00 | |||
合计 | 8,880,768,655.83 | 606,405,372.04 | 3,356,124,895.75 | 1,002,755,695.25 | 13,846,054,618.87 | 13,839,767,130.50 |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①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②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38,503,195.29 | 38,503,195.29 | 1,078,890.48 | 1,078,890.48 | ||
预付款项 | 12,172,228.71 | 12,172,228.71 | 33,212,668.90 | 33,212,668.90 | ||
应付账款 | 65,681,274.19 | 65,681,274.19 | 46,793,541.11 | 46,793,541.11 | ||
合计 | 116,356,698.19 | 116,356,698.19 | 81,085,100.49 | 81,085,100.49 |
③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73,596,651.89 | 73,596,651.89 | |
(三)其他债权投资 | |||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08,702,410.35 | 2,108,702,410.35 | |
(五)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六)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182,299,062.24 | 2,182,299,062.24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2,300,995,781.82 | -192,293,371.47 | 2,108,702,410.3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其他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债务工具投资 | |||||||||||
—其他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其他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债务工具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 2,300,995,781.82 | -192,293,371.47 | 2,108,702,410.35 |
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年末持有的应收票据,以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计量。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 | 煤炭 | 222,941.40 | 57.91 | 57.9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法定代表人:任全祥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母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襄垣县弘溶物贸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小股东 |
长治市上党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小股东 |
北京国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小股东 |
河南郑铁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小股东 |
山西鑫兴煤电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的小股东 |
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小股东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焦煤集团控制的企业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8,362,664.45 | 180,000,000.00 | 否 | 558,247,977.07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91,005,201.96 | 160,000,000.00 | 否 | 115,070,730.52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225,131,591.95 | 230,000,000.00 | 否 | 299,206,506.24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190,014,590.71 | 206,000,000.00 | 否 | 169,614,979.17 |
其他关联方 | |||||
北京国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8,000.00 | |||
河南郑铁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917,116.20 | 5,000,000.00 | 否 | 8,224,613.05 |
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11,881.5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焦煤集团控制的企业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341,911,510.64 | 406,901,592.80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579,918,847.74 | 689,053,100.97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6,203,523.06 | 37,981,733.76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45,196,344.81 | 108,745,172.73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88,427.36 |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1,156,331.37 | |
其他关联方 | |||
襄垣县弘溶物贸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07,354,692.56 | 35,544,240.2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出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22.8.1 | 2025.7.31 | 原煤产量5元/吨 | 1,306,380.47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61,818.75 | 352,838.10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机器设备 | 5,837,778.07 | 5,809,781.77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379,201.82 | 8,568,899.19 | 47,848,223.00 | 51,922,483.83 | 2,711,091.64 | 2,858,711.41 | 3,907,152.58 | 121,181,888.09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机器设备 | 3,666,127.24 | 875,149.12 | 2,174,782.39 | 10,633,782.03 | 195,788.39 | |||||
襄垣县弘溶物贸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1,476,888.21 | 1,167,743.45 | 1,662,760.62 | 1,081,791.61 | ||||||
河南郑铁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4,290,330.41 | 5,661,432.95 | 54,499.36 | 2,108,991.21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9,300 | 2023-09-18 | 2024-04-26 | 是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700 | 2023-05-11 | 2024-04-26 | 是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 | 2023-05-22 | 2024-04-26 | 是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 | 2023-09-18 | 2024-04-26 | 是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0,000 | 2023-10-30 | 2024-04-26 | 是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0,000 | 2024-05-24 | 2025-02-19 | 否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0,000 | 2024-06-04 | 2025-04-06 | 否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 | 2024-06-04 | 2025-05-16 | 否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5,000 | 2024-06-24 | 2025-05-17 | 否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5,000 | 2024-09-11 | 2025-05-17 | 否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12-30 | 2037-12-3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51.91 | 1,374.84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货币资金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643,639,910.38 | 1,718,258,390.37 | |||
应收账款 |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33,418,792.51 | 401,025.51 | 5,711,716.12 | 205,621.78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954,514.40 | 9,660,296.02 | 12,974,586.32 | 9,778,367.80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55,859.71 | 2,055,859.71 | 2,055,859.71 | 2,055,859.71 |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24,279.94 | 1,524,279.94 | 1,524,279.94 | 1,524,279.94 | |
襄垣县弘溶物贸有限公司 | 194,184.60 | 6,990.65 | |||
预付款项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25,406.43 | ||||
其他应收款 |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 | 84,510.00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452,141.46 | 4,336,226.80 | 10,529,638.98 | 4,517,657.51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2,255,831.75 | 98,832,145.28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947,449.62 | 18,421,011.83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87,230,948.51 | 69,548,469.25 |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3,171,922.15 | 61,132,098.01 | |
襄垣县弘溶物贸有限公司 | 147,185.34 | ||
北京国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7,655.17 | 37,655.17 | |
河南郑铁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有限公司 | 2,468,765.32 | 3,786,483.36 | |
其他应付款 |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577,695.10 | 2,578,752.68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2,112,088.89 | 234,643,452.41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400.00 | 1,855,300.00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98,954,797.56 | 120,594,077.92 |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594,000.00 | 8,000,000.00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505,405.87 | 505,405.87 | |
长治市上党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49,370,513.14 | 49,370,512.14 | |
河南郑铁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有限公司 | 4,850,014.84 | 1,923,300.00 | |
山西鑫兴煤电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63,421.68 | ||
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 800,000.00 | ||
合同负债 |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5,848,223.15 | 5,601,726.90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2,224,365.58 | 35,789,419.52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687,072.88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1,600,393.54 | ||
襄垣县弘溶物贸有限公司 | 985,573.35 | 197,970.44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货币资金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643,639,910.38 | 1,718,258,390.37 |
合计 | 1,643,639,910.38 | 1,718,258,390.37 |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收入 | 36,248,432.57 | 58,934,605.21 |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关于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承诺要点:保证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独立。
2、关于5家煤炭贸易及服务公司股权托管事项的承诺承诺要点:大同口泉、临汾临北、吕梁晋煜、高平康瀛、大同晶海达等5家公司由于相关土地、房产的权属存在瑕疵,因此,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未注入山煤国际。山煤集团通过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将上述5家公司托管给山煤国际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
履行情况:由于前述托管期满后,高平康瀛的股权收购事项已完成,山煤集团持有的大同晶海达股权已对外转让。大同口泉、临汾临北、吕梁晋煜等3家公司的土地、房产瑕疵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山煤投资与山煤国际续签了《股权托管协议》,再次将上述3家公司托管给山煤国际,托管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大同口泉已于2019年12月31日注销。山煤投资持有的吕梁晋煜相关股权已完成公开挂牌转让。目前托管企业仅剩临汾临北1家公司,托管期限续签至2026年12月31日。托管费用的确定原则如下:(1)若被托管单位年度经营亏损或持平,则不收取托管费;(2)若年度经营为盈利,则净利润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按照净利润的8%收取托管费;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5%收取托管费;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3%收取托管费,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该部分的2%收取托管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华东公司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案
2014年1月1月华东公司与兖州煤业公司(现更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约定华东公司向兖州煤业供货。合同签订后,兖州煤业向华东公司支付预付款,但华东公司仅提供了部分煤炭,为此兖州煤业公司对华东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要求华东公司支付欠款3,996.94万元及利息等。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华东公司败诉,华东公司不服,提起再审。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再审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判决镇江天韵公司返还兖州煤业公司3,996.94万元并赔偿损失,华东公司对镇江天韵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补充赔偿责任,驳回兖州煤业公司其他诉求。后兖州煤业公司及华东公司均提起上诉,重审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本案处于执行阶段。
(2)华东公司与大连永忠矿产有限公司案
2013年5月3日,华东公司与大连永忠矿产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华东公司向大连永忠公司采购煤炭。合同签订后,华东公司依约向大连永忠公司支付定金200万元,但大连永忠公司并未供货。后经双方协商,大连永忠公司退还定金80万元,剩余款项未退还。为此华东公司对大连永忠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大连永忠公司返还本金120万元、滞期费及违约金。
本案已调解,大连永忠公司自愿偿还定金、滞期费、违约金合计155万元。由于大连永忠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华东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法院认为大连永忠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执行法院告知华东公司如发现大连永忠的可执行财产,可再次申请执行。目前华东公司正在积极寻找财产线索。
(3)华东公司与兖矿东华物流有限公司案
2014年5月22日、2014年5月27日,华东公司与兖矿东华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两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兖矿公司向华东公司采购煤炭。合同签订后,兖矿公司认为其向华东公司支付预付款5800万元,但华东公司仅交付了部分货物,尚欠4,660.32万元。为此兖矿公司对华东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两份《煤炭买卖合同》,要求华东公司退还预收煤款4,660.32万元及逾期交货损失。诉讼过程中,华东公司申请追加镇江市天韵贸易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
本案一审判决华东公司败诉,华东公司不服已上诉,二审裁定发回重审。目前重审一审已开庭,尚未作出判决。
(4)进出口公司系列案
①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青岛亿达矿业有限公司;化隆先奇铝业有限责任公司;KWANGNAM(HONGKONG)CO.,LTD.广南(香港)有限公司;NEWTEAM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新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诉讼案件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下游企业广南公司、新联公司签署了15份外贸销售合同,与下游企业青岛亿达签署了5份内贸销售合同,将货物销售给下游企业。山煤进出口公司与下游企业签署合同后,在外贸交易项下,山煤进出口公司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交付了仓单等货物凭证,但下游企业广南公司、新联公司未向山煤进出口公司支付货款;在内贸交易项下,下游企业青岛亿达未依约付款。为此进出口公司对青岛德诚、德正资源、青岛亿达、化隆先奇、广南公司、新联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返还12,036.19万美元及35,248.2万元人民币。
本案一审判决进出口公司胜诉,目前,进出口公司收到执行回款1,470万元人民币。
②CITICAustraliaCommodityTradingPtyLtd.中信澳大利亚资源有限公司,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诉讼案件
2014年1月-2月,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中信澳大利亚公司就铝锭转口交易签署10份买卖合同。为保证10份买卖合同的履行,青岛德诚公司与山煤进出口公司签署10份与买卖合同对应的保证合同,就中信澳如未履行交货义务给山煤进出口公司造成的损失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山煤进出口公司通过90天远期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但是,山煤进出口公司却无法凭借中信澳向开证行提交的新加坡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向青岛大港公司提货。为此进出口公司对中信澳、青岛德诚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款8,975.54万美元及利息等。
2016年6月本案一审开庭审理。目前,山西省高院已裁定将本案移送至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处理。目前,进出口公司已获得退赔案款2.27亿元人民币。
③CHINASINOSTEEL(SINGAPORE)PTELTD中钢(新加坡)有限公司仲裁案件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中钢(新加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铝锭等买卖合同,山煤进出口公司通过90天远期信用证方式向中钢新加坡支付货款,但却无法凭借中钢新加坡向开证行提交的由澳门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向青岛大港公司提货。为此进出口公司对中钢新加坡提起仲裁,要求返还货款567.14万美元及利息等。
本案仲裁裁决进出口公司胜诉。中钢新加坡不服,向北京市第四中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北京四中院驳回中钢新加坡诉讼请求。仲裁裁决已生效,正在执行中。目前,中钢新加坡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出口公司已收到中钢新加坡公司破产清盘人回款1,787.29万元人民币。
④SinosteelinternationalMacaoCommercialOffshoreLtd.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仲裁案件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铝锭等买卖合同,山煤进出口公司通过90天远期信用证方式向中钢澳门支付货款,但却无法凭借中钢澳门向开证行提交的由澳门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向青岛大港公司提货。为此进出口公司对中钢澳门提起仲裁,要求返还货款3631.92万美元及利息等。
本案仲裁裁决进出口公司胜诉。中钢澳门不服,向北京市第四中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北京四中院驳回中钢澳门诉讼请求,仲裁裁决已生效,正在执行中。目前中钢澳门申请了破产程序,澳门法院亦初步接受其破产申请,同时,执行程序将中止,直至破产案出现结果为止。
⑤WINFAIRRESOURCESCO.,LTD.永辉资源有限公司;CWTCOMMODITIES(CHINA)PTELTD世运亚洲(中国)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案件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永辉资源有限公司签署氧化铝买卖合同,并且山煤进出口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永辉资源向山煤进出口公司交付了仓单等提取货物的凭证。山煤进出口公司凭永辉资源交付的仓单前往青岛港提货遭到拒绝。为此,山煤进出口公司对卖方永辉资源,仓储单位世运亚洲(中国)有限公司、货物实际保管人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及保证人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交付货物或返还货款496.14万美元及利息等。
本案于2015年4月23日在青岛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青岛海事法院已裁定将本案移送至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处理。永辉资源有限公司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目前,公司已收到永辉资源公司破产清盘人回款512,137.39美元及43,599.55元人民币。
(5)晋城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案
2014年6月25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公司签订了适用于厂商银三方合作模式的《业务合作协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又与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与郭晓宏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作开始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履行义务,为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兑以晋城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并未收到提货申请,也未向晋城公司出具发货通知书。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由于晋城公司、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郭晓宏未归还银行款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起诉讼,要求晋城公司、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垫款16,461.27万元及利息、滞纳金,要求判令郭晓宏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晋城公司败诉,晋城公司提起再审,再审裁定驳回晋城公司申请。目前正在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恒丰银行申请追加山煤国际为被执行人,山煤国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山煤国际败诉,山煤国际已上诉,目前二审已开庭,尚未作出判决。
(6)晋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案
2013年9月10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公司签订了《三方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中信银行为陕石化承兑以晋城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陕石化提供融资:在申请融资时,陕石化应根据中信银行要求缴存首付保证金,保证金比例不低于拟申请融资金额的20%;陕石化根据其还款金额或增加保证金的额度向原告申请提货,原告依申请向晋城公司发出《提货通知书》,晋城公司根据原告的《提货通知书》向陕石化发货;在单笔融资到期日前30日,陕石化应将全额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或偿付全额融资,否则,晋城公司承担差额退款责任。合作协议签订后,中信银行与被告陕石化先后签订了三份《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中信银行根据承兑协议先后为陕石化承兑了6张以晋城公司为收款人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合计32,500万元,并将6张汇票交付给了晋城公司,陕石化共交纳首付保证金6,500万元。但陕石化尚有借款本金16,273.28万元及利息未付。为此中信银行对陕石化、晋城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陕石化、晋城公司偿还本金16,273.28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晋城公司败诉。晋城公司已提起再审,再审裁定驳回晋城公司申请。目前正在执行中。
(7)晋城公司与邱向东、秦建文、李欣翘案
2011年1月16日,晋城公司与邱向东、秦建文、李欣翘签订了《关于高平市源丰物贸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之协议书》,约定邱向东向晋城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源丰公司22%的股权,秦建文向晋城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源丰公司16.5%的股权,李欣翘向晋城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源丰公司16.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合计1,701.86万元。协议签订后于2012年2月26日完成了源丰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但晋城公司未向邱向东、秦建文、李欣翘支付股权转让款。为此邱向东、秦建文、李欣翘对晋城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股权转让款1,701.86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判决晋城公司败诉,正在执行中。
(8)晋城公司与阳城县八甲口综合集运站案
2013年10月8日,阳城县八甲口综合集运站(简称集运站)与晋城公司以招投标方式签订了货位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集运站将位于阳城县八甲口镇上孔村八专线后场货位8.2个(计102.5米)出租给晋城公司,租期3年,年租金59万元,该货位专属的货运轨道由晋城公司有偿使用,对于轨道使用费的结算约定,6个月结清一次,前6个月发运量不低于10万吨,后6个月发运量不低于10万吨,每吨6元,发运量不足10万吨,按10万吨结算,不按期缴纳租金,缴纳相应违约金。晋城公司在合同签订前已将第一年租金交付给集运站,在与原告签订合同当日,经原告同意将承租的货位转租给阳城县大富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富公司),大富公司为货位实际使用人,现大富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集运站向阳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晋城公司支付租赁费、过轨费、违约金等共计144.60万元。
本案一审判决晋城公司败诉,晋城公司不服,提起再审,再审裁定驳回晋城公司申请。目前正在执行中。
(9)晋城公司与商丘市丰源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
晋城公司与河南省商丘商电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电铝业”)协商,向其下属单位丰源铝电供应动力煤,用于丰源铝电发电,并确定了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同意,所有供煤手续和货款往来均以丰源铝电的名义办理。晋城公司与丰源铝电于2007年7月8日签订了书面的《供应煤炭协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丰源铝电未能全额支付货款,由此产生应收账款。在2008年1月9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商电铝业、丰源铝电承诺不再发生新的欠款,老账170万元随着量逐渐减少。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商电铝业、丰源铝电未完全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欠款增至3,754.19万元,后丰源铝电清偿了部分原有债务787.42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双方对账确认欠款金额2,966.78万元。2011年10月,晋城公司向梁园区人民法院起诉商电铝业和丰源铝电,要求两被告共同偿还欠款2,966.78万元及利息。
由于商电铝业、丰源铝电两公司均已破产,晋城公司已按流程申报债权。
(10)晋城公司沁水分公司与郑州义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4年1月,晋城公司沁水分公司与郑州义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晋城公司沁水分公司向郑州义煤公司供货。合同签订后,晋城公司沁水分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但郑州义煤公司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欠晋城公司沁水分公司120.35万元。经晋城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晋城公司沁水分公司对郑州义煤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郑州义煤公司支付货款120.35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晋城公司胜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1)晋城公司与杭州灵渠实业有限公司案
2012年、2013年,江苏金马恒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马公司”)与山煤晋城公司开展业务关系,签订了《煤炭销售合同》、《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江苏金马公司向山煤晋城公司供煤,山煤晋城公司向江苏金马公司支付煤款,对于煤种、煤炭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价格调整、交货方式、违约责任等在合同中均有明确的约定。2015年7月22日,江苏金马公司、山煤晋城公司与上海华诚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灵渠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往来款项对抵协议》,三方约定将8,991,090.20元的往来款对抵,上海华诚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灵渠实业有限公司同意江苏金马公司将上述金额的债权转让于山煤晋城公司,山煤晋城公司同意江苏金马公司将上述金额的债务转让给上海华诚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灵渠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1月28日,山煤晋城公司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请求杭州灵渠实业有限公司向山煤晋城公司支付欠款8,991,090.20元及至欠款还清之日的利息,利息自2015年7月22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2)请求上海华诚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范围内对杭州灵渠实业有限公司所欠山煤晋城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寿仲良对此承担连带责任;(3)请求本案的诉讼费用由杭州灵渠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华诚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寿仲良承担。
本案已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均判晋城公司胜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2)晋城公司与江苏钦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5年,晋城公司与江苏钦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钦洋”)签订数份购销合同,均约定晋城公司向江苏钦洋购买油品,前述合同签订后,晋城公司向江苏钦洋支付货款及垫付相关装卸费、仓储费等。2016年,晋城公司与江苏钦洋协商解除上述购销合同,江苏钦洋于2016年4月20日向晋城公司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对晋城公司尚有预付货款未归还,承诺
于2016年6月30日前归还。截至起诉时,江苏钦洋尚余10,302.11万元未退还给晋城公司。晋城公司对江苏钦洋、江苏百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林、徐驰提起诉讼,要求退还预付款及垫付款项10,302.11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本案一审判决晋城公司胜诉,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13)康瀛公司与高平市永兴实业有限公司、高平市永兴实业有限公司洗煤分公司案2011年1月1日,晋城煤炭进出口高平康瀛有限公司与高平市永兴实业有限公司洗煤分公司签订《煤炭供货长期协议》,约定永兴洗煤公司向康瀛公司供货,协议中还对合作方式、数量、质量标准、价格、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业务开展后,康瀛公司按照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但永兴洗煤公司违约。双方于2015年10月通过《企业往来询证函》的方式进行了确认,永兴洗煤公司欠付康瀛公司2,825.37万元。经康瀛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康瀛公司对永兴洗煤公司及其母公司永兴实业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两公司共同返还欠付货款2,825.37万元及逾期损失。康瀛公司起诉后,永兴洗煤公司提起反诉,称康瀛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年度计划量,永兴洗煤公司备货后,康瀛公司也未履行提供月度计划量及提货义务,因此康瀛公司违约;反诉要求康瀛公司赔偿损失1,000万元。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康瀛公司胜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4)晟达公司与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案2015年5月至11月间,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与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开展煤炭业务,双方共计签订8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晟达公司向睿港公司采购煤炭,其中两份合同履行完毕,剩余六份合同睿港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晟达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为此睿港公司对晟达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款本金2,386.82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判决晟达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5)晟达公司与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案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津国能海运有限公司)与内蒙晟达存在业务往来,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向内蒙晟达供应煤炭并依约供货,但内蒙晟达仅支付200万元预付款,仍欠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2,016.38万元的货款未支付,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内蒙晟达支付所欠货款2,016.38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判决内蒙晟达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6)晋中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案2014年1月,晋中公司与上海同业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煤焦油购销合同》,约定晋中公司向同业公司销售煤焦油。合同签订后,同业公司向晋中公司开出3,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随后晋中公司与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同业公司签订《票据代理贴现合作协议》,约定晋中公司委托同业公司代理贴现,贴现款发放入晋中公司账户。同时上海坤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陈继国为同业公司提供担保。平安银行按约定支付了贴现款,但在汇票到期后,同业公司及晋中公司未能归还银行款项,为此平安银行对晋中公司、同业公司、坤朗公司、陈继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等。
本案一审判决晋中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7)晋中公司与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案
2014年3月3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与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签订《原料煤采购合同》,约定晋中公司向浙江物产公司采购主焦煤。合同签订后晋中公司支付410万元保证金,浙江物产公司交付货物并开具了发票,但晋中公司未支付剩余的1,684.75万元货款。另外,浙江物产公司与晋中公司签订合同系上海同业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指定业务,2014年2月20日,上海同业集团与浙江物产公司签订《股权出质合同》将上海同业集团持有的上海闸北市高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为浙江物产公司可能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为此浙江物产公司对晋中公司、上海同业集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1,684.75万元及利息。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晋中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8)晋中公司与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案
2013年4月,晋中公司与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原煤买卖合同,约定晋中公司向离柳公司采购煤炭。合同签订后,晋中公司支付了足额的预付款,但离柳公司仅提供了部分货物,尚欠晋中公司100万元。经晋中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晋中公司对离柳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离柳公司返还货款100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双方调解结案,离柳公司愿偿还晋中公司100万元及利息。目前正在执行中。
(19)天津公司与中钢德远矿产品有限公司系列案
①2014年12月3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与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钢德远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天津公司向中钢德远采购主焦煤。合同签订后,中钢德远向天津公司交付货物并开具了发票,天津公司出具了《收货证明》。但天津公司未支付3,009.89万元货款。为此中钢德远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3,009.89万元及利息。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天津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②2014年12月4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与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钢德远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天津公司向中钢德远采购主焦煤。合同签订后,中钢德远向天津公司交付货物并开具了发票,天津公司出具了《收货证明》。但天津公司未支付3,163.62万元货款。为此中钢德远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3,163.62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天津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20)天津公司与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案
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12月16日,天津公司与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签订四份《焦炭买卖合同》,金泰恒业认为其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向天津公司供应焦煤的义务,但天津公司欠付货款8,118.75万元未能支付。为此金泰恒业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8,118.75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21)天津公司介休市北辛武煤化有限公司案
2014年起,天津公司与介休市北辛武煤化有限公司开展煤炭业务,签订了多份买卖合同,约定天津公司向北辛武公司采购煤炭。后经双方对账确认,天津公司欠付北辛武公司货款1,853.47万元。又因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天津公司唯一股东,因此北辛武公司对天津公司、山煤国际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支付货款1,853.47万元及利息,要求山煤国际对天津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败诉、山煤国际不承担责任。目前正在执行中。
(22)天津公司与石家庄北方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系列案
①2016年1月15日,天津公司与石家庄北方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喷吹煤买卖合同》,约定天津公司向北方冶金公司销售煤炭。合同签订后,北方冶金公司向天津公司支付货款3,680万元,但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双方未能继续履行合同,天津公司仅退还2,750万元,剩余930万元货款未能退还。为此北方冶金公司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返还货款930万元。本案已调解,目前正在执行中。
②2016年2月5日,天津公司与石家庄北方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签订一份《焦煤购销合同》,约定天津公司向北方冶金公司销售煤炭。合同签订后,北方冶金公司向天津公司支付货款1,900万元,但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双方未能继续履行合同,天津公司也未能返还货款。为此北方冶金公司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返还货款1,900万元。
本案已调解,目前正在执行中。
(23)天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案
2015年7月2日,天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中信银行向天津公司提供授信。2015年11月5日,天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中信银行向天津公司提供贷款1,900万元。合同签订后,中信银行依约发放贷款,但天津公司在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为此中信银行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900万元及利息、复利、罚息。
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败诉,正在执行中。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天津鑫海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案件申请执行人。
(24)天津公司与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案
①2013年7月22日,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国贸”)与天津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武钢国贸向天津公司供应焦煤91,106吨,单价人民币1,008元。武钢国贸认为2013年7月29日91,106吨焦煤已到达天津港,随后91,106吨焦煤应由天津公司负责从天津港运输至天津公司指定的仓库,因此认定其履行了供货义务,但天津公司实际付款5,065万元,剩余43,506吨货物对应的货款未支付。截至起诉日,武钢国贸认为天津公司尚欠其货款4,385.40万元,武钢国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支付货款4,385.40万元及利息,要求山煤国际对天津公司欠付的货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天津公司向武钢国贸提起反诉,认为2013年7月22日,双方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之后,2013年8月至12月之间,天津公司分期向武钢国贸支付人民币5,065万元,武钢国贸应向天津公司交付约50,248吨货物,然而武钢国贸仅仅交付了47,600吨货物,尚有约2,648吨、折合货款266.92万元的货物未交付。现武钢国贸已无法交付《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余下货物,包括上述266.92万元的货物。因此,天津公司向武钢国贸提起反诉,要求武钢国贸向天津公司返还已收取的266.92万元货款。
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向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4,118.48万元及利息,山煤国际不承担责任,二审维持原判,正在执行中。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为案件申请执行人。
②2013年11月20日,天津公司与武钢公司签订《煤炭货物仓储协议》,约定武钢公司的煤炭由天津公司的堆场进行储存,武钢公司支付相应卸船入库费及堆存费等相关费用;如武钢公司未结清相关费用,天津公司有权处置相关货物;该批货物产生的由天津港收取的相关费用,由武钢公司向天津公司转付。2013年11月21日,武钢公司向天津公司出具情况说明,武钢公司采购的2.5万吨的焦煤计划存在天津港,为保证该批煤炭顺利卸港,暂由天津公司支付卸港所需的相关费用。相关合同签订后,天津公司替武钢公司接卸24,810吨煤炭,并提供仓储服务。后武钢公司出库部分货物,尚余11,510吨煤炭。2017年9月,相关部门要求货场搬迁,天津港将该批煤炭进行了搬迁存放,并产生了相关费用。2018年武钢公司前往天津公司堆场查验储存的货物,认为堆场内现存货物已不是当初武钢公司存放的煤炭,武钢公司认为该11,510吨煤炭已不存在。为此,武钢公司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返还11,510吨煤炭;如天津公司不能返还煤炭,要求天津公司赔偿损失1,389.84万元。诉讼过程中,天津公司对武钢公司提起反诉,要求武钢公司支付仓储费及进出库费、出库磅费396.02万元及利息;要求武钢公司支付装卸费94.66万元及利息;要求武钢公司支付货场搬迁倒运煤炭的费用36.14万元。
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赔偿武钢公司货物损失1,389.84万元,武钢公司向天津公司支付仓储费等共计148.07万元及利息26.92万元。两项给付内容相抵扣减,扣减后天津公司向武钢公司支付货物损失1,214.85万元。二审维持原判,天津公司再审申请被驳回,正在执行中。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为案件申请执行人。
(25)保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诉天津公司案
2014年11月,保利公司与天津市双丰滢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保利公司向双丰滢公司供应煤炭,合同总价款2,950万元,双丰滢公司合同签订后支付保证金597万元。为保证购销合同履行,天津滨海新区鼎石贸易有限公司、李金涛、介休市海银煤化有限公司、李金言向保利公司出具担保函,承诺为该合同项下2,388万元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月,保利公司与天津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保利公司向天津公司采购煤炭,合同总价款2,950万元。合同签订后,保利公司向天津公司支付货款2,950万元。同期,鼎石公司与保利公司及天津公司也分别签订了买卖合同,鼎石公司向天津公司销售煤炭,鼎石公司向保利公司采购煤炭。本案原告保利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天津公司,天津高院二审认为本案为实际已形成闭合的循环交易,保利公司系资金出借方,双丰滢公司是资金使用方,因此驳回保利公司起诉。为此保利公司重新对天津公司、双丰滢公司、鼎石公司、李金涛等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双丰滢公司返还2,353万元及利息,天津公司等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败诉,支付保利公司10万元及利息。被告李金涛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目前正在执行中。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中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26)中信银行滨海新区分行诉天津公司案
2015年7月2日中信银行滨海分行与天津公司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约定中信银行滨海分行向天津公司提供人民币25,000万元的最高额融资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同时天津公司以其名下房地产向中信银行滨海分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1月5日、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4日中信银行滨海分行与天津公司分别签订了六份《人
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和三份《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约定天津公司向中信银行滨海分行合计申请贷款总金额为6,100万元,合计申请承兑汇票12张,票面总金额合计为7,300万元。中信银行滨海分行按照约定履行了放款及承兑义务,但贷款到期后天津公司未能全部依约偿还,仍欠中信银行滨海分行本金8,800.51万元未支付。中信银行滨海分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偿还贷款及垫款本金8,800.51万元及罚息、复利。
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败诉,由天津公司向中信银行滨海分行偿付贷款本金8,720.51万元及利息,正在执行中。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天津鑫海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案件申请执行人。
(27)青岛公司与淄博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案
2015年1月1日,青岛公司与淄博淄矿公司(现更名为山东淄矿物产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淄博淄矿公司向青岛公司采购26万吨煤炭。同日,日照晟吉贸易有限公司、日照中世经贸有限公司、山啸、杨凯、张守津、王萍与青岛公司及淄博淄矿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青岛公司在业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淄博淄矿公司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相关合同签订后,淄博淄矿公司向青岛公司支付预付款,青岛公司仅供应部分货物尚余价值2,299.98万元货物未交付。为此淄博淄矿公司对青岛公司、日照晟吉贸易有限公司、日照中世经贸有限公司、山啸、杨凯、张守津、王萍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2,299.98万元及赔偿金、违约金。
本案一审判决青岛公司败诉,二审裁定发回重审,重审一审、二审均判决青岛公司败诉,青岛公司返还淄博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766.08万元。青岛公司提起再审,再审裁定驳回青岛公司申请。目前正在执行中。
(28)青岛公司与晋浙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案
青岛公司与晋浙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长期开展煤炭业务,双方签订多份买卖合同。2014年12月8日,为理清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青岛公司与晋浙公司、铁法煤业(集团)商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方抵抹账协议》,协议确定了在三方之间债权债务抵抹后,青岛公司欠晋浙公司1,255.94万元。为此晋浙公司对青岛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青岛公司支付欠款1,255.94万元及资金损失。
本案一审判决青岛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29)中泰公司与上海大定实业有限公司案
2013年9月,中泰公司与上海大定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煤炭经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中泰公司提供站台、计划申报、收取站台租赁费等,大定公司负责组织货源、联系客户、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签订后,中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但上海大定实业有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泰公司支付各项费用。截止到2014年6月,大定公司尚欠中泰公司租赁费及煤款2,368万元。2014年9月中泰公司与大定公司签订《债权偿还协议书》,约定大定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偿还全部欠款,并由上海竞帆海运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将其所有的竞帆6号货船作为抵押物为大定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但还款期限届满仍未能偿还欠款。为此中泰公司提起仲裁,要求上海大定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及煤款2,368万元及利息,上海竞帆海运有限公司在提供财产担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及违约责任。中泰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轮候查封竟帆公司货船。
本案已仲裁中泰公司胜诉,中泰公司也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执行法院未发现大定公司及竟帆公司名下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因此裁定本次执行终结,同时执行法院
告知中泰公司如发现大定公司及竟帆公司的可执行财产,可再次申请执行。目前中泰公司正在积极寻找财产线索。
(30)韩家洼煤业与左云县昌泰源煤炭洗选有限责任公司案2012年2月至2013年4月,韩家洼煤业与昌泰源公司签订了数份煤炭购销合同,约定昌泰源公司购买韩家洼煤业的煤炭。合同签订后,韩家洼煤业按照约定交付了相应的煤炭,但昌泰源公司仅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尚欠韩家洼煤业119.74万元煤款。经多次催要无果,韩家洼煤业对昌泰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昌泰源公司支付煤款119.74万元。
本案一审判决韩家洼煤业胜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31)长春兴煤业与左云县昌泰源煤炭洗选有限责任公司案2014年2月,长春兴煤业与昌泰源公司签订一份煤源购销合同,约定昌泰源公司购买长春兴煤业的煤炭。合同签订后,长春兴煤业按照约定交付了相应的煤炭,但昌泰源未按约定支付煤款,欠款金额为698.94万元。经长春兴煤业多次催要,昌泰源公司将其对山西玉龙煤炭运销有限公司500万元的债权转让至长春兴煤业,债权转让后,昌泰源公司尚欠长春兴煤业198.94万元。为此长春兴煤业对昌泰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昌泰源公司支付煤款198.94万元及利息。本案一审判决长春兴煤业胜诉,因暂未发现对方财产线索,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2)铺龙湾煤业与左云县昌泰源煤炭洗选有限责任公司案铺龙湾煤业与昌泰源公司签订了数份煤炭购销合同,约定昌泰源公司购买铺龙湾煤业的煤炭。合同签订后,铺龙湾煤业按照约定交付了相应的煤炭,但昌泰源公司仅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尚欠铺龙湾煤业491.14万元煤款。经多次催要无果,铺龙湾煤业对昌泰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昌泰源公司支付煤款491.14万元及利息。
本案调解结案,约定昌泰源公司分期支付铺龙湾煤业煤款491.14万元。本案已与昌泰源诉铺龙湾煤业案件冲抵,剩余执行款为412.8万元。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3)铺龙湾煤业与左云县恒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3年7月-9月,铺龙湾煤业与恒山公司签订了两份煤炭购销合同,约定恒山公司购买铺龙湾煤业的煤炭。合同签订后,铺龙湾煤业按照约定交付了相应的煤炭,但恒山公司仅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尚欠铺龙湾煤业410万元煤款。为此铺龙湾煤业提起诉讼,要求恒山公司支付煤款410万元及利息。本案审理过程中,恒山公司认为铺龙湾煤业没有提供煤炭的税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票、煤炭准销票等,对恒山公司造成了损失,为此恒山公司提起反诉,要求铺龙湾煤业赔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损失153.99万元及煤炭准销票损失19.25万元。
本案一审法院认定了恒山公司尚欠煤款410万元的事实,也认定了铺龙湾煤业延迟提供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票对恒山公司造成了153.99万元的损失,两者相抵,判决恒山公司应向铺龙湾煤业支付煤款256.01万元。目前收到执行回款199.69万元。
(34)韩家洼煤业与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案
2014年、2015年,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温州建峰矿山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韩家洼煤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峰公司项目部承包韩家洼煤业部分井下工程。2014年、2015年期间建峰公司项目部在韩家洼煤业进行井下施工。2016年,建峰公司与韩家洼煤业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书》,双方约定工期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3月,韩家洼煤业向建峰公司项目部发出书面通知,鉴于施工已到期,合同内承揽的工程已全
部完成,通知建峰公司项目部办理施工合同到期解除合同、工程决算、队伍退出等相关事宜。为解决建峰公司退出承包的相关问题,2018年5月,建峰公司及项目部与韩家洼煤业签署《调解协议书》,约定韩家洼煤业支付建峰公司经济补偿金491.88万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建峰公司及项目部对韩家洼煤业提起诉讼,要求韩家洼煤业支付补偿款491.88万元。本案一审判决韩家洼煤业胜诉,建峰公司及项目部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韩家洼煤业败诉。目前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5)河曲能源与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案原告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诉称,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河曲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并中标,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2月,联合体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原告已就《总承包合同》履行相应义务。截至起诉时,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未向原告支付工程结算款。原告诉请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工程结算款及投标保证金24,470.41万元及利息,山西焦煤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河曲能源败诉,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河曲能源支付工程款6,487.98万元及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80万元,目前正在执行中。
(36)凯德世家与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案
原告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诉称,与被告长治山煤凯德世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长治山煤凯德世家广场工程施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承包1#楼、2#楼、3#楼、4#楼、6#楼、8#楼、9#楼、13#楼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工程、砌筑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强弱电工程管线预埋工程、层面工程。原告提起诉讼时,被告凯德世家尚欠工程款2,619.61万元。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凯德世家败诉,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目前已按照和解协议支付完毕,已结案。
(37)长春兴煤业与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案
原告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称,被告长春兴煤业从2013年11月7日起将煤矿生产、技术、安全、后勤物业等各业务托管给原告经营管理。2020年2月10日长春兴煤业决定解除原告对长春兴煤业各业务的托管经营,长春兴煤业支付了托管费用之外的所有费用。从原告开始对长春兴煤业托管经营至长春兴煤业终止与原告的托管合作,长春兴煤业欠付原告托管费用及托管费用形成的材料等各项资产价值合计19,253.91万元。原告对长春兴煤业提起诉讼,要求长春兴煤业支付原告包干使用的托管成本费用节余款及托管成本费用形成的材料等各项资产合计19,253.91万元及利息损失。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长春兴煤业败诉,目前已执行完毕,已结案。
(38)上海公司与徐州市东兴燃料有限公司案
2017年,上海公司与徐州市东兴燃料有限公司开展煤炭购销业务,上海公司向徐州市东兴燃料有限公司支付款项共计4,448.2万元,东兴燃料公司未向上海公司供货,上海公司依法对东兴燃料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已支付款项。
本案已开庭,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39)山煤国际与天津市广路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案
山煤国际与天津市广路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于2011年至2017年期间开展煤炭购销业务,因双方对供货数量及港口费用等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天津市广路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煤国际支付煤款14,528.30万元。
本案已开庭,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367,894,736.6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367,894,736.60 |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0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67,894,736.6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25年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7,700,853.27 | 186,342,444.76 |
1年以内小计 | 227,700,853.27 | 186,342,444.76 |
1至2年 | 100,260.77 | 1,457,790.91 |
2至3年 | 2,254,311.32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332,904.90 | 5,665,373.82 |
4至5年 | 5,665,373.82 | 2,046,210.00 |
5年以上 | 99,061,013.39 | 102,362,752.27 |
合计 | 333,860,406.15 | 300,128,883.0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3,860,406.15 | 100.00 | 99,809,684.43 | 29.90 | 234,050,721.72 | 300,128,883.08 | 100.00 | 110,808,556.86 | 36.92 | 189,320,326.2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64,320,801.25 | 79.17 | 99,809,684.43 | 37.76 | 164,511,116.82 | 292,115,300.86 | 97.33 | 110,808,556.86 | 37.93 | 181,306,744.00 |
山煤国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69,539,604.90 | 20.83 | 69,539,604.90 | 8,013,582.22 | 2.67 | 8,013,582.22 | ||||
合计 | 333,860,406.15 | / | 99,809,684.43 | / | 234,050,721.72 | 300,128,883.08 | / | 110,808,556.86 | / | 189,320,326.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64,320,801.25 | 99,809,684.43 | 37.76 |
合计 | 264,320,801.25 | 99,809,684.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山煤国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山煤国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69,539,604.90 | ||
合计 | 69,539,604.9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0,808,556.86 | -10,998,872.43 | 99,809,684.43 | |||
合计 | 110,808,556.86 | -10,998,872.43 | 99,809,684.4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70,471,369.11 | 70,471,369.11 | 21.11 | 845,656.43 | |
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 | 41,716,540.80 | 41,716,540.80 | 12.50 | 500,598.49 | |
五寨县隆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41,223,202.84 | 41,223,202.84 | 12.35 | 41,223,202.84 | |
张家港保税区鑫东鸣贸易有限公司 | 23,296,138.16 | 23,296,138.16 | 6.98 | 23,296,138.16 | |
山西焦煤华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1,805,975.70 | 21,805,975.70 | 6.53 | 261,671.71 | |
合计 | 198,513,226.61 | 198,513,226.61 | 59.47 | 66,127,267.6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81,951,276.99 | 1,330,454,430.77 |
其他应收款 | 17,715,456,879.44 | 16,801,231,353.31 |
合计 | 18,597,408,156.43 | 18,131,685,784.0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350,857,300.00 | 397,518,600.00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142,979,846.05 | 256,164,330.77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176,771,500.00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314,060.87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387,800,070.07 | |
合计 | 881,951,276.99 | 1,330,454,430.77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1,580,620,115.23 | 2,647,114,467.13 |
1年以内小计 | 1,580,620,115.23 | 2,647,114,467.13 |
1至2年 | 2,617,894,888.59 | 1,588,448,791.69 |
2至3年 | 1,551,804,645.31 | 1,186,532,557.8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23,200,577.44 | 1,434,151,547.82 |
4至5年 | 1,073,188,936.79 | 1,148,698,002.03 |
5年以上 | 9,797,840,982.88 | 8,829,585,109.89 |
合计 | 17,744,550,146.24 | 16,834,530,476.3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436,646.05 | 776,948.69 |
代垫款项 | 3,583,936.58 | 768,754.81 |
关联方资金往来 | 17,709,603,071.23 | 16,794,064,620.27 |
非关联方往来 | 30,926,492.38 | 38,920,152.59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9,093,266.80 | 33,299,123.05 |
合计 | 17,715,456,879.44 | 16,801,231,353.3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3,299,123.05 | 33,299,123.0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205,856.25 | -4,205,856.2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9,093,266.80 | 29,093,266.8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6,794,064,620.27 | 40,465,856.09 | 16,834,530,476.36 | |
2024年1月1日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新增 | 915,538,450.96 | -5,518,781.08 | 910,019,669.88 | |
本期终止确认 | ||||
其他变动 | ||||
期末余额 | 17,709,603,071.23 | 34,947,075.01 | 17,744,550,146.24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299,123.05 | -4,205,856.25 | 29,093,266.80 | |||
合计 | 33,299,123.05 | -4,205,856.25 | 29,093,266.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 3,249,162,212.49 | 18.31 | 往来款 | 1-5年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 2,581,252,753.77 | 14.55 | 往来款 | 1-5年 | |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 2,532,138,389.84 | 14.27 | 往来款 | 1-5年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 2,253,537,323.18 | 12.70 | 往来款 | 1-5年 | |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 1,134,789,460.22 | 6.40 | 往来款 | 1-5年 | |
合计 | 11,750,880,139.50 | 66.23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451,067,836.82 | 1,605,147,157.64 | 8,845,920,679.18 | 10,452,300,565.54 | 1,606,379,886.36 | 8,845,920,679.1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74,925,455.38 | 674,925,455.38 | 646,958,019.82 | 646,958,019.82 | ||
合计 | 11,125,993,292.20 | 1,605,147,157.64 | 9,520,846,134.56 | 11,099,258,585.36 | 1,606,379,886.36 | 9,492,878,699.0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 74,104,385.57 | 74,104,385.57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46,389,954.31 | 46,389,954.31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中泰煤业有限公司 | 65,842,660.32 | 65,842,660.32 |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1,613,931,925.14 | 1,613,931,925.14 |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376,421,772.74 | 376,421,772.74 | ||||||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 143,358,748.00 | 143,358,748.00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鸿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11,840,275.79 | 11,840,275.79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 16,270,961.55 | 16,270,961.55 |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 703,947,202.52 | 703,947,202.52 |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6,579,814.86 | 56,579,814.86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 12,327,287.21 | 1,232,728.72 | 11,094,558.49 | ||||
江苏山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襄垣选煤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 6,100,000.00 | 6,100,000.00 | |||||
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 679,299,819.41 | 679,299,819.41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 457,962,924.00 | 457,962,924.00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 1,102,654,522.60 | 1,102,654,522.60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 545,961,361.35 | 545,961,361.35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 369,338,032.41 | 369,338,032.41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419,546,227.76 | 419,546,227.76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150,152,743.77 | 150,152,743.77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 | 64,943,928.41 | 64,943,928.41 |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52,239,407.82 | 1,452,239,407.82 | |||||
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 | 222,346,952.68 | 222,346,952.68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1,212,979,004.70 | 1,212,979,004.70 | |||||
忻州山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 15,160,652.62 | 15,160,652.62 | |||||
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531,000,000.00 | 531,000,000.00 |
合计 | 8,845,920,679.18 | 1,606,379,886.36 | 1,232,728.72 | 8,845,920,679.18 | 1,605,147,157.64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58,639,446.49 | 156,270.23 | 314,060.87 | 58,481,655.85 | |||||||
小计 | 58,639,446.49 | 156,270.23 | 314,060.87 | 58,481,655.85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 506,460,063.47 | 27,869,354.09 | -143,323.12 | 534,186,094.44 | |||||||
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81,858,509.86 | 399,195.23 | 82,257,705.09 | ||||||||
小计 | 588,318,573.33 | 28,268,549.32 | -143,323.12 | 616,443,799.53 | |||||||
合计 | 646,958,019.82 | 28,424,819.55 | -143,323.12 | 314,060.87 | 674,925,455.38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934,931,550.12 | 22,047,044,185.91 | 31,132,413,836.81 | 29,787,624,137.97 |
其他业务 | 366,890,520.35 | 8,545,313.69 | 12,175,054.86 | 5,808,538.51 |
合计 | 23,301,822,070.47 | 22,055,589,499.60 | 31,144,588,891.67 | 29,793,432,676.4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63,242,951.07 | 2,359,099,077.9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8,424,819.55 | 29,314,460.7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591,667,771.62 | 2,388,413,538.70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6,514.4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229,082.45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2,236,920.5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3,887,688.3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7,695,368.4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1,729,567.68 | |
合计 | -175,750,234.6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12 | 1.14 | 1.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14 | 1.23 | 1.2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孟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7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