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恩斯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曼恩斯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缪晓辉 马小军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04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