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3页
三、执业资质证书…………………………………………………第14—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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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1312号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恩斯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曼恩斯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曼恩斯特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曼恩斯特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曼恩斯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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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曼恩斯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曼恩斯特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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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3号),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6.80元,共计募集资金230,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498.1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4,901.8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212.4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0,689.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4-000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106,895,185.7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91,890,655.4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1,300,861.57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35,409,557.17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4,259,05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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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227,300,212.6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5,559,917.4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935,154,890.6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24,252,918.06 | |
差异 | G=E-F | 710,901,972.59 |
注:利息收入净额中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银行手续费支出。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主要系未收回的现金管理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38330100100851218 | 86,868,941.01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38330100150301325 | 117,279,59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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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大道支行 | 755937475510828 | 7,021,363.01 | 超募账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44250100016609301325 | 798,531.3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44250100016609006666 | 4,054,742.89 | 超募账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403040160000417911 | 8,229,743.06 | 超募账户 |
合计 | 224,252,918.0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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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淮安智能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9,110.36 | 2028/12/31 | 尚未进入建设期 | 尚未进入建设期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3,093.51 | 53,093.51 | 6,540.94 | 28,730.01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7,000.00 | 94,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47,000.00 | 94,000.00 | - | - | - | - | - |
合计 | - | 53,093.51 | 53,093.51 | 53,540.942 | 122,730.01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4年,公司处于平台型技术多元化延伸拓展的关键转型期,公司在非锂电板块资源投入加大,泛半导体、氢能业务进展顺利,从未来战略层面看,公司将始终围绕涂布技术工程应用能力的底层依托,坚定落实平台型技术企业的战略定位,稳步推进新能源及泛半导体领域的产业应用,构造多元增长曲线,增厚公司业绩同时加强抗风险能力。近年来,锂电板块下游整体需求疲软,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后一直深入进行市场调研和相关技术的积累,为避免项目存在的不确定性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主动放缓了“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安徽建设项目”)和“涂布技术产业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目前上述募投项目投入尚未完毕。基于上述因素,预计上述募投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的质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计划将安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由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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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涂布技术的平台型优势,公司计划对现有的产品产能结构及生产基地布局进行优化。“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总部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总部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在深圳无自有产权的物业厂房,募投项目只能在租赁场地内实施;但随着涂布技术应用的新产品不断研发和上市,公司租赁的场地租金费用高且场地分散,在产线设备规划布局及产能提升上难以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同时全资子公司安徽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和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自有产权的物业厂房可有效承接新产品生产线扩建及产能扩充的需求,因而计划减少“总部基地项目”的投资额,将其重新分配至“安徽建设项目”和新增的“淮安智能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淮安基地建设项目”),用于打造涂布技术应用核心部件和智能装备的生产基地,确保涂布技术应用产品集群早日建成。“总部基地项目”投资金额减少的部分将全部用于“安徽建设项目”和新增的“淮安基地建设项目”,上述调整整体上不会减少募投项目总体投入金额。基于公司产品产能结构及生产基地布局的优化,公司拟缩减“总部基地项目”产品生产规模,将其投资金额由14,345.73万元调减至3,064.82万元,并相应调整其内部投资结构。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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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如下:1.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总部基地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坪山区兰景中路以东、翠景路以西、科技路以北、兰竹东路以南在建的城投智园C座第一、二层变更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坪山区已租赁的场地(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启桂路2号1栋阿尔法特办公楼、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3号厂房、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兰路3号科彩工业园区1栋和2栋1-3层厂房)2.涂布技术产业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坪山区兰景中路以东、翠景路以西、科技路以北、兰竹东路以南在建的城投智园C座第二、三层变更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租赁或自有场地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无此类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无此类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3,683.22万元(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669,090.20万元,收回本金598,000.00万元,累计收回现金管理收益5,556.33万元,2024年收回现金管理收益3,426.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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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用于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总部基地项目”2024年实际投入募集资金3,392.24万元,同时“总部基地项目”将部分设备置换至“安徽建设项目”,收到“安徽建设项目”支付的相关设备款4,248.45万元,“总部基地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相应调减,“总部基地项目”2024年累计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为-856.21万元。
注2:合计数等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与实际数存在尾差,系明细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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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本事项已由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涂布技术的平台型优势,以涂布技术为依托构建丰富多元的产业矩阵,打造涂布技术应用产品集群,结合外部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以下调整:(1)对“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总部基地项目”调减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地点;(2)对“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调增投资总额(资金来源于“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总部基地项目”部分调减金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内容,并进行延期;(3)对“涂布技术产业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内容进行调整,并进行延期;(4)新增募投项目“淮安智能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于“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总部基地项目”部分调减金额。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无此类情况。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此类情况。 |
第14页共17页仅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131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5页共17页仅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131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6页共17页仅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131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王昆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7页共17页仅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131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王菲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