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90公司简称:至纯科技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75.2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89.31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监督等。业务流程层面控制包括资金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业务、固定资产、存货管理、营销管
理、人事薪酬、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报告风险、资金管理风险、应收款项管理风险、人才流失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技术革新风险、安全管理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营业收入 | 合并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 | 营业收入的0.5%<错报金额≤合并营业收入的1% | 错报金额≤合并营业收入的0.5% |
资产总额 | 合并资产总额的3%<错报金额 | 合并资产总额的1.5%<错报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3% | 错报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1.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2)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存在重大舞弊行为,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3)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5)已经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30日后,并未加以改正;6)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影响较重的; |
重要缺陷 | 1)控制环境有效性差,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2)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存在的重要舞弊行为,但未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3)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4)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5)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6)已经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30日后,并未加以改正;7)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有一定影响的。 |
一般缺陷 | 除了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外为一般缺陷。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给公司带来的直接损失金额(S) | S≥合并资产总额的3% | 合并资产总额的1.5%≤S<合并资产总额的3%万元以下 | S≤合并资产总额的1.5% |
潜在负面影响 | 对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造成负面影响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系统性失效、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重要缺陷 |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并造成重要财产损失、决策程序出现较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一般缺陷 |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 |
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对报告期内个别流程存在的一般缺陷,落实了相应整改措施,包括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加强内控执行力度等,已发现一般缺陷不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注意到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报告期内未产生直接财产损失。针对本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落实了相应整改措施,包括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加强内控执行力度等。已发现一般缺陷不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构
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评价、反馈等各项工作,并针对上年度整改内容,进行持续跟进,使公司各项内控流程执行效果得到增强。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度将继续针对报告期内未完成整改的缺陷,进一步推进完成整改工作,切实督促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及时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同时公司将继续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公司内部环境的优化,提升风险防控水平,规范各业务流程的控制活动,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力度,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蒋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