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对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CAC审字[2025]1137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审阅了上述审计报告、中审华出具的《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CAC文字[2025]0105号】及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现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