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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5-009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长钟儒波、董事游建军、董事洪金明、董事张林新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儒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游建军先生对公司2024年度整体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5年发展经营做出全面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履职状况与工作成果。

独立董事洪金明先生、张林新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就2024年的工作情况作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金明)》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林新)》。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内控管理需要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人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

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不再另行发放其他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如其在公司兼任非董事职务的,该等董事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非董事职务的,基本薪酬根据相关合同约定领取。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自身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收入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游建军、殷明坤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56,562,268.44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4,224,906.8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对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存货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合计17,126,211.97元,该部分应收账款、存货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核销后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情况下,将“土壤修复药剂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和“营销服务与技术支持网络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

的议案》为完善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证券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保荐人关于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3、会计师关于上述事项的鉴证报告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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