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城证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监事会工作报告及相关议案,监事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依法对会议程序和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在会上对公司各项工作报告、定期报告、薪酬绩效、关联交易、内控体系、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等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一、监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在北京和深圳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审阅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7项非表决事项,并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在南京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审阅了《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并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2024年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如下监事会意见:

1.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数据。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无异议。

3.公司风控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风控合规运作情况。监事会审阅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对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4.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检查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与公司其他相关内部制度共同对公司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为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保驾护航。公司通过有效落实《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持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维护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有效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督促公司梳理风控合规制度,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为适应“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监管环境变化,监事会重点加强了对公司风控合规管理工作的监督,督促风控合规管理部门对各项制度进行了梳理,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可持续发展。在监事会的关注和指导下,2024年,公司根据监管要求新增或修订了制度18项,涉及内容包括操作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数据标准、固定收益自营业务风险管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

授信管理、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程序化交易业务风险管理等,公司风控合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公司日常运营监督检查工作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主席及职工监事通过列席公司经营工作相关会议,及时、全面地了解了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和财务状况,提出了监督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了议事监督职责,实现了常态监督。

二、监事会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根据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配合公司稳妥有序做好上市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及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相关工作。在上述工作完成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原有制度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