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公司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对平治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5,112,919股,发行价格为3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869,965.3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920,298.9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8,949,666.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99号)。
三、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600万元或者本专户初始收到募集资金金额的20%,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总额 | 12,613.46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78.98 |
归还暂时补流资金 | - |
减: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2,686.26 |
支付的发行费用 | 6.00 |
银行手续费 | 0.1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用途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账户 状态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 | 1202020329800206535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 0.00 | 已注销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322713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 0.00 | 已注销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33310188000009782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 0.00 | 已注销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95200078801700003009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 0.00 | 已注销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0470000000457789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0.00 | 已注销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110801011202329499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0.00 | 已注销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633976662 | 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已注销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56930100100214223 | 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已注销 |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110801011602329492 | 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已注销 |
杭州启翱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388615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 0.00 | 已注销 |
杭州平治赋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56930100100224961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 0.00 | 已注销 |
合计 | 0.00 |
公司募集资金于2024年度使用完毕并已经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具体参见“《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平治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存在变更,此外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一)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变更为“公司自有厂房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秦过路101号”。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该变更事项具体参见《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参见《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五、会计师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
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平治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平治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平治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袁鸿飞 郑东亮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平治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6,894.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686.2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 | 5,699.8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169.9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 | 5,699.8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0.02%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 否 | 13,700.00 | 12,817.30 | 1,097.64 | 12,817.30 | 100.00 | 2024年8月 | -322.58 | 否 | 否 |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注2) | 否 | 11,822.00 | 11,225.77 | 1,573.82 | 11,347.64 | 101.09 | 2024年8月 | -303.49 | 否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965.00 | 11,282.30 | 4,292.07 | 11,282.30 | 100.00 | 2024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注3) | 否 | 17,000.00 | 16,004.20 | 7.15 | 16,007.15 | 100.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1) | 是 | 不适用 | 5,699.85 | 5,715.57 | 5,715.57 | 100.2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58,487.00 | 57,029.42 | 12,686.26 | 57,169.96 | 100.25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三个募投项目于2024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存在延期的情况,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具体参见《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5G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产能处于爬坡阶段,且受宏观经济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导致该项目的实际效益不及预期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具体参见“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中的内容。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实施出现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参见《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中的内容。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注销,具体参见“三、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结余情况”中的内容。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上表中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注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主要系销户时结转期间利息或支付银行手续费所致。注2: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主要系使用了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所致。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投资支出包括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