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3 证券简称:申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债券代码:123142 债券简称:申昊转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958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779.63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958.29万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96.00万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35.86万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96.00万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28,768,713.80 | 29,388,142.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7,796,262.46 | -100,841,003.97 | -64,926,458.36 |
研发投入(元) | 106,019,754.94 | 130,329,080.75 | 128,261,104.97 |
营业收入(元) | 157,592,015.19 | 386,296,607.59 | 391,474,446.5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5,959,986.4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9,358,619.0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8,156,855.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34,521,241.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8,156,855.8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364,609,940.6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8.98%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人民币40,664,018.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满足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保障公司战略发展的顺利实施,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三)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五、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