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议案2-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2-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2-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范小华女士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独立董事范小华女士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分别就审议其《2024年度述职报告》子议案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并编制《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余额为756,011,525.32元。
三、留存利润的用途
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462,589,601.83元,无留存利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462,589,601.83元,达到公司股本总额5,823万元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经营所需,向关联方北京同创嘉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租赁办公场地,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同创嘉业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2025年度及后续租期相关合同产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2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对于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对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共完成六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9,946.65万元,并于2023年11月1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33,3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712.45万元。对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核查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57号)。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下简称“《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议案12-1:《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12-2:《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5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批准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54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批准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57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规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有关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批准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56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董事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董事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自查报告。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董事吕智先生、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出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绩效考核标准以及2024年度董事的履职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绩效考核标准以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董事陈健先生、贺玲女士、乔楠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吕智先生、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6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65,755份。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24]AN011-4号)。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董事陈健先生、贺玲女士、乔楠先生、刘海超先生因系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7日下午2点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决议》;
(四)《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六)《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七)《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八)《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九)《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十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54号);
(十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57号);
(十三)《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56号);
(十四)《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755号);
(十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24]AN011-4号);
(十六)《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