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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行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7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15:00—2025年5月27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9493并行科技2025年5月2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1号院2号楼四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逐项审议:

议案3-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3-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3-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范小华女士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独立董事范小华女士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规划,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准确性,科学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公司年度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以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金为核心,以成本费用控制和现金流量分析为重点,对2025年度财务预算安排进行认真、符合实际的测算,并编制《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5)。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二)现金分红比例:

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外,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三)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发放股票股利。

二、2024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56,674.61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5,121,654.2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2,589,601.8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327,681,555.96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756,011,525.32元。

三、留存利润的用途

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462,589,601.83元,无留存利润。

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462,589,601.83元,达到公司股本总额5,823万元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7)。

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共完成六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9,946.65万元,并于2023年11月1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33,3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712.45万元。对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40)。

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5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绩效考核标准以及2024年度董事的履职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情况,制定了《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一);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代表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身份证明、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

(4)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非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参加本次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27日13:00-14: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厢

黄旗东路1号院2号楼四层)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师健伟 010-82780511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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