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慎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晓静女士(独立董事)、范小华女士(独立董事)、吕智先生(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李晓静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 | 2024年4月12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5、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 | 2024年8月16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计委员会 | 2024年10月22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指导公司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和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审议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进行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监督公司审计部工作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