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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林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中审众环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中审众环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2024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以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需要扣除的营业收入、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中审众环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履行了审计职责。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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