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董事会各项工作。董事们秉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与义务,以保障公司运作的规范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09,100.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13.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4.72%。
二、2024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通过的议案 |
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22日 | 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3、《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24日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修订<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二)股东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均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规范的组织了股东会的召开,严格执行了股东会所作出的各项决议,促进了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议案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表决权的充分行使,有效地维护并保障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通过的议案 |
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0日 | 1、《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修订<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2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5日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4年9月12日 |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运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内外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审议,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其进行了年度绩效评估,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薪酬结构体系,并建立了与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奖金紧密挂钩的激励机制,为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人力资源方面的竞争优势。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
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涉及公司重大战略发展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秉持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人员的选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严格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确保不受公司及其股东的影响。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的表决意见。独立董事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年报编制进度、股价波动情况、市场环境与行业政策情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考察,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亦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公司始终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所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共召开了两次业绩说明会,增进了公司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监管部门等的联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了信息披露的规范性。通过与投资者及机构之间的有效信息交流,加深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增进了彼此的信任,有效地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建立。
五、2025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公司以高端智能装备系统产品为主导,坚持“人才强企、研发引领、市场导向”的发展战略,确保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系统集成技术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努力实现并超越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公司秉承“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以巩固公司在智能装备系统集成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从而拓展全球市场。
(一)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持续做好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确保股东会决议得到贯彻执行,基于市场状况及公司发展阶段,审视并调整公司发展战略,以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地发展;针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促进年度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和科学化决策水平,促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严格遵守法规规范,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三)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