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长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袁长明 | 4 | 4 | 0 | 0 | 否 | 3 |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规范运作及良好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共出席了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次。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履行了应尽的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共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规定,定期细致审查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积极提供指导并监督内部审计计划及制度的落实,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与有效运行。同时,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着密切的沟通与合作,仔细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深入讨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风险点,本人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保障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审计结果的可靠性。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定期报告和相关公告,本人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会议召集、审议程序均合法合规。
(三)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选举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该方案已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综合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综合考察,现场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5天。主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计划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四、学习和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以便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综述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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