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17
2025年04月29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赖春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宏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卫红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经营计划、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9,502,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4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普蕊斯 | 指 |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石河子玺泰/控股股东 | 指 | 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石河子睿新 | 指 | 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石河子睿泽盛 | 指 | 石河子市睿泽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新疆泰睿 | 指 | 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观由昭泰 | 指 | 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铨融上海 | 指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蕊心广州 | 指 | 蕊心(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普瑞盛 | 指 | 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业务人员 | 指 | 公司在临床试验项目现场提供SMO服务的人员,具体包括临床研究协调员、项目经理、团队/项目助理等 |
SMO | 指 | 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的缩写 |
CRO | 指 | 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的缩写,是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和研发机构在药物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 |
CRC | 指 | 临床研究协调员(Clinical Research Coordinator)的缩写 |
CRA | 指 | 临床研究监查员(Clinical Research Associate)的缩写 |
PM | 指 | 项目经理(Project Manager)的缩写 |
QC | 指 | 质量控制专员(Quality Control)的缩写 |
PL | 指 | 项目管理组长(Project Leader)的缩写 |
Site | 指 | 临床试验机构 |
SOP | 指 | 标准工作流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的缩写 |
ERP | 指 | 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简称ERP)系统是一种集成了各种管理功能的企业级软件解决方案,旨在帮助组织有效地管理和整合其核心业务流程和资源。普蕊斯ERP系统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财务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OA办公流程、以及BI分析报表功能等,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数据和流程管理平台。通过使用ERP系统,企业可以更加高效地管理其资源,从而提高生产力和效率。 |
FSP | 指 | 基于职能的服务提供者(Functional Service Provider,简称FSP)。普蕊斯FSP业务为申办方提供所需要的专业人力资源,解决项目紧急却未有人负责、找不到经验丰富合适的CRA等问题。 |
GCP | 指 |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的缩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与实施 |
ICH | 指 |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nization)的缩写 |
ICH-GCP | 指 | 由ICH制定的GCP |
NMPA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简称NMPA) |
FDA | 指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 |
EMA | 指 | 欧洲药物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简称EMA) |
ADC | 指 | 抗体偶联药物(antibody-drug conjugate)的缩写,通常由抗体和小分子化合物偶联而成,通过抗体的特异性和靶向性,靶向运送小分子化合物至作用部位,不仅可提高药 |
物治疗效果,还可降低小分子化合物对非靶组织、非靶细胞的毒性。 | ||
双抗 | 指 | 双特异性抗体(bispecific antibody,BsAb)的简称,是指能同时特异性结合两个抗原或抗原表位的人工抗体。 |
CGT | 指 | 细胞与基因治疗(Cell and Gene Therapy, CGT)的简称,是一种在分子层面上针对疾病进行治疗的先进疗法,它专注于遗传性或获得性疾病的根本原因,旨在治疗、预防或可能治愈疾病。这种疗法结合了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两种手段。 |
PD-1 | 指 | 程序性死亡受体1(programmed cell death protein 1),是一种重要的免疫抑制分子。 |
PD-L1 | 指 | 细胞程序性死亡-配体1(Programmed cell death 1 ligand 1)的缩写,是人类体内的一种蛋白质,由CD274基因编码。 |
GLP-1 | 指 | 胰高血糖素样肽-1(Glucagon-Like Peptide-1)的缩写,是一种由肠道内分泌细胞合成和分泌的肠促胰素。 |
GIP | 指 | 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多肽(Glucose-dependent Insulinotropic Polypeptide)的缩写,是一种由十二指肠黏膜K细胞分泌的激素。 |
CLDN18.2 | 指 | Claudin蛋白质家族的一员(Claudin18.2)的缩写,位于细胞膜表面,是一种高度选择性的胃谱系标记物。 |
TCR-T | 指 | T细胞受体嵌合型T细胞(T-cell receptor-engineered T cells)的缩写,是一种经过基因工程技术改造的细胞免疫疗法,也是过继细胞转移疗法(ACT)的一种。 |
《公司法》 | 指 |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招股说明书》 | 指 |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上市公告书》 | 指 |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ESG | 指 |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又称为ESG(Environment,Social and Governance),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个维度评估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与对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普蕊斯 | 股票代码 | 301257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普蕊斯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MO ClinPlus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ClinPlu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赖春宝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思南路105号1号楼108室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00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1年1月公司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01-102室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23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001 | ||
公司网址 | http://www.smo-clinplus.com | ||
电子信箱 | IR@smo-clinplus.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赖小龙 | 任婧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23层 |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23层 |
电话 | 021-60755800 | 021-60755800 |
传真 | 021-60755803 | 021-60755803 |
电子信箱 | IR@smo-clinplus.com | IR@smo-clinplus.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林雯英、周鹏飞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 徐妍薇、王正睿 | 2022年5月17日-2023年9月19日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 徐妍薇、李皓 | 2023年9月19日-2025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 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803,728,904.44 | 760,042,604.88 | 5.75% | 586,231,829.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6,429,303.29 | 134,729,838.37 | -21.01% | 72,411,406.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3,473,192.75 | 114,154,580.17 | -26.88% | 66,919,992.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69,376.75 | 114,846,570.24 | -100.93% | 40,435,604.3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5 | 1.72 | -21.51% | 1.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5 | 1.71 | -21.05% | 1.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40% | 13.28% | -3.88% | 11.39%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429,620,491.24 | 1,366,819,029.33 | 4.59% | 1,160,719,180.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73,140,830.63 | 1,080,595,266.47 | 8.56% | 951,967,793.10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1.3387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84,532,679.41 | 209,824,962.54 | 199,297,790.71 | 210,073,471.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737,202.98 | 32,185,806.31 | 17,341,337.46 | 34,164,956.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570,095.25 | 28,824,609.68 | 14,104,010.49 | 20,974,477.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50,816.03 | -3,045,828.71 | -14,293,762.14 | 24,821,030.1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2,660.04 | 9,585.57 | 23,925.5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处置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605,044.37 | 14,139,451.72 | 4,445,612.0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569,797.63 | 10,504,101.10 | 2,027,857.0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6,670.31 | -421,121.65 | -35,394.0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捐赠支出。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29,401.11 | 3,656,758.54 | 970,586.13 | |
合计 | 22,956,110.54 | 20,575,258.20 | 5,491,414.4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是一家大数据驱动型临床研究服务商,位于医药行业中临床研究的外包服务环节,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制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CRO公司等。公司通过将临床试验和医院实际场景进行解构,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深耕SMO(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业务,创建出一套临床试验全流程项目管理体系。公司基于3,600多个项目执行经验,在较短时间向客户提供数据化的执行方案,帮助客户提升试验的执行效率和数据质量,助力新药更快惠及患者。SMO作为一种创新性的商业模式,逐渐成为医药研发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重要性不断凸显。
1、全球及中国医药企业研发支出预计保持健康良好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医药消费市场需求上升,医药研发支出不断增长,同时受资金投入增大、技术不断创新、候选药物靶点增加等因素影响,未来医药市场的研发投入预计仍会保持增长趋势。新技术、新疗法通过提高药物研发效率、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创新治疗手段等方式,持续推动医药产业链的迈向新的发展阶段。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等技术正在加速药物筛选、优化和设计的过程;细胞疗法、基因疗法、免疫疗法等新型治疗手段正在为一些传统疗法难以治愈的疾病提供新的解决方案。这些变革不仅将提高药物研发的效率和质量,还将推动治疗方法的革新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患者提供了更多治疗选择,也为医药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商业机会,创造了更多的市场空间。根据艾昆纬人类数据科学研究所(IQVIA Institute for Human Data Science)报告,2024年大型制药公司的研发总投入从2023年1,630亿美元增至1,900亿美元,研发占其销售额的百分比持续增长,首次超过了25%,反映出医药企业更加重视科研创新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医疗需求和激烈的市场竞争。
过去十年,中国创新药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与突破,从监管改革到资本驱动,从自主创新到全球布局,中国制药行业正在经历从“追赶者”向“引领者”的跃迁,中国已迈入全球创新药首发第一梯队,在全球生物医药版图中占据着愈发重要的地位。中国医药行业市场已增长为全球第二大市场,中国企业已成为头部跨国药企(MNC)的第二大项目来源地,全球制药巨头对中国创新药物研发成果认可度不断加深。尽管国内生物医药企业受到一二级市场融资热度的周期波动影响,部分中国药企纷纷积极创新开拓国际市场,中国创新药出海迈入“黄金时代”。根据医药魔方统计数据,2024年中国医药企业通过License-out(对外授权)实现历史性突破,总交易金额达519亿美元。中国药企正以差异化创新和全球化运营能力,重新定义全球医药创新格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2024年度药品审评报告》,2024年药品注册申请申报量持续增长,药审中心受理各类注册申请19,563件,同比增加5.73%,其中17,476件药品制剂注册申请包括技术审评类注册申请15,318件,同比增加16.46%,以注册申请类别统计受理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数量3,073件,新药上市许可申请(NDA)数量549件,同比增加16.81%;2024年药审中心审结各类药品注册申请共18,259件,同比增加16.20%。2024年NMPA批准上市I类创新药48个品种,同比增加20%,数量创历史新高。长期来看,在国内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人口老龄化加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卫生健康观念持续增强、全社会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确立等因素的影响下,国内创新药市场规模预计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
2、国内医药监管政策持续鼓励支持创新药发展
近年来,国内医药监管政策通过鼓励研发创新、促进技术与产业融合,加快具有临床价值的药物上市进程,推动生物医药行业以患者需求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202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发展创新药既关乎医药产业发展,更事关全民健康福祉。会议强调,要构建全链条政策支持体系,统筹运用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投融资等多元政策工具,同步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加速推进创新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战略目标。随着“创新药”首次被纳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各地方陆续发布相关政策,如2024年7月上海发布《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2024年8月江苏发布《关于全链条支持生物医药产业“筑峰强链”的若干措施》等,形成中央地方政策共振。
医疗保险、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协同发力,通过多层次政策支持创新药发展。医保部门优化药品集采政策,从单纯控费转向“质量+价格”平衡,并首次提出制定“创新药目录”及丙类目录,引导商业保险覆盖高价创新药,构建"医保+商保"分层支付机制;卫健委着力推动三医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在强化创新药临床应用的同时,通过县域医疗基建促进创新药市场下沉;国家药监局持续深化审评改革,2024年7月印发《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公布31家试点机构并实现30日内完成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大幅缩短研发周期。医保、卫健委、药监局“三医联动”通过支付改革、资源优化与审评升级,协同构建了“研发-审批-支付-应用”全链条支持体系,既推动创新药从实验室向临床高效转化,又平衡控费与创新激励,为行业的未来注入坚定不移的信心与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
3、监管对试验数据质量提出更高要求,药物研发外包渗透率逐步提升
国家药监局在鼓励研发创新药的同时进一步要求加强试验数据质量监管,强调申办方、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等主体的相关责任。2015年7月,针对部分药品注册申请中的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甚至弄虚作假问题,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117号)。2017年,国家药监局在《总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公告(2017年第63号)》中进一步明确要求申办方必须保证注册申请中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完整和规范,监督临床试验项目的实施,对所报申请资料及相关试验数据可靠性承担法律责任。2023年11月,国家药监局公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检查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管理。《检查办法》出台有助于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完善检查工作制度,针对现存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临床试验管理,让试验机构、研究者更加重视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有利于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药监部门对于药品质量管理迈上新台阶以及新药研发难度不断提升,制药企业对于研发、生产、销售成本的控制和效率的提升需求强烈,医药研发阶段的外包趋势也不断加强。临床试验是医药研发流程中重要的成本环节、限速环节和质量环节,SMO企业搭建临床试验的执行体系,通过PM、CRC等专业团队提供现场管理服务,协助研究者执行临床试验中非医学判断性质的事务性工作,让传统的临床试验由“监查”推动,转化为商业化的“机构现场管理”自主推动,实现临床试验是“做出来的,不是监查出来的”高效理念和效率,SMO企业在医药研发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将愈发重要。为了满足监管对于临床试验数据质量更加严格的要求,申办方、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也更加希望寻求专业SMO提供外包服务,确保临床试验的科学性,提高临床试验数据质量的可信度,SMO在医药临床研发中的服务覆盖广度预计将进一步提升。
4、AI技术在创新药物研发中应用与发展情况
随着AI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应用逐渐深入,特别是在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领域的突破,为药物研发中的难题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前沿AI技术在创新药物研发中的应用场景日趋广泛,覆盖了从靶点发现到临床试验的全流程,Deepseek、阿里通义Qwen、盘古等国产大模型技术能力突破,显著提升了生物医药及临床研究领域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了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随着创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医药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024年6月,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印发药品监管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清单的通知》,有效促进“人工智能+”行动在药品监管领域的实践探索,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场景创新,更好支撑高水平监管和高质量发展,旨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药品监管领域的研究探索,以促进人工智能与药品监管深度融合为主线,规范和指导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应用,引导资源聚焦,推动人工智能赋能药监系统;同时也为其他科研机构、技术公司和药品企业相关研究应用提供参考和指导。2024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发展医学人工智能工作方案(2025—2027年)》,明确提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临床试验管理中的应用,鼓励探索数字孪生技术与药物人工智能模型的结合,建立患者和疾病模型,开展肿瘤新药虚拟临床研究试点。AI技术未来有望成为推动医药行业创新的核心驱动力。
目前我国SMO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头部SMO企业客户资源、人才规模、机构覆盖率逐步扩大,技术、品牌与口碑等方面加速巩固,加之国内医药监管政策利好具备创新类项目服务能力的SMO企业,部分中小型SMO企业已经开始逐渐出清,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并向头部SMO集中。公司致力于在药企、研究者和患者之间打造一个相互关联的平台,更加高效快速地推进申办方临床试验的落地和执行,实现“改革中国临床试验发展模式,探索中国临床试验解决之道”
的企业愿景,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大数据驱动型创新临床研究服务商,助力新药更快惠及患者。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积极参与国际多中心项目的执行且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拥有较为广阔的国际和国内知名药企客户群,具有为知名药企创新药的临床研发持续赋能的实力。公司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并加强SMO领域的技术创新,强化数智化提质增效,依托丰富的高质量创新药项目服务经验,持续通过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和管理体系,提升核心服务能力,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并通过提高公司临床试验站点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一家大数据驱动型临床研究服务商,为国内外制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及部分健康相关产品提供包括前期准备计划、试验点启动、现场执行、项目全流程管理等服务。临床试验是创新药物研发流程中重要的成本环节、限速环节和质量环节,公司基于过往经营积累的临床试验项目执行经验,根据不同临床试验项目的特点,建立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临床试验项目执行方案,通过委任项目经理和CRC组成优秀的项目团队,开展临床试验现场管理全流程服务,确保临床试验过程符合GCP和研究方案的规定,并与申办方(以制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为主)、临床试验机构(以医院为主)、研究者(通常为医生)、CRO进行有效的沟通,并通过专业的项目管理能力,提高试验执行效率、有效控制试验成本、提升执行质量,与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和较好的合作粘性,有效为客户赋能。
2、公司主要服务
公司提供的主要服务介绍如下:
(1)前期建模:通过既往相同适应症或方案的执行数据,能在最短时间内为客户构建选点模型、启动模型、入组模型、质量模型、风险模型和费用模型,大幅缩短客户项目立项时间。
(2)前期准备计划:为客户提供前期可行性调研、研究中心确定和筛选评估等工作,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3)试验点启动:为客户提供文件整理归档、患者准备、中心准备、伦理递交与机构事务、遗传办准备、合同相关流程协助与跟进、研究者会议、研究者中心启动会等试验点启动的相关工作。试验点启动后,进入临床试验项目的现场执行阶段。
(4)现场执行:公司接受研究者的委托授权,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经专业培训的有医学、护理专业背景的PM和CRC团队,到各个临床试验机构,协助研究者开展临床试验的现场执行工作,负责处理临床试验中非医学判断性质的事务性工作,包括伦理材料准备、患者预筛选、数据和原始资料录入、受试者预约、不良事件统计、受试者随访与依从性管理、研究者过程控制、研究文件管理、药物和物资管理、多方协调、关闭中心等工作,确保临床研究项目在医院高质量高效率地执行。
(5)项目全流程管理:在前述服务中,公司为客户提供贯穿始终的全流程一站式项目管理服务,实现不同环节的无缝衔接和顺利开展,保证临床试验项目的整体执行效率和完成质量。具体而言,项目管理是指在有限的资源下,运用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对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管理,以实现项目的目标。临床试验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具有涉及人员众多、投入较大、流程复杂、文件繁多、患者管理工作复杂、监管要求严格等特点,为了对临床试验执行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公司研发出针对性的项目管理系统和方法,进一步优化了临床试验的流程,提高了试验质量及效率。
公司所提供的专业临床研究服务分类核心细分市场如下:
(1)按服务内容分类:
①助力研究中心:试验管理、GCP培训、GCP资质申请、中心推广、第三方稽查、技术体系搭建、机构管理等;
②助力申办方:数据库服务、患者招募、FSP服务、数据建模/培训、第三方稽查、中心快速启动、患者招募、第三方稽查、中心可行性调研、协助患者入组随访等;
(2)按治疗领域涉及:血液肿瘤、胸部肿瘤、消化肿瘤、泌尿肿瘤、内分泌疾病、感染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呼吸性疾病、皮肤疾病、风湿免疫性疾病、罕见病等主流疾病领域;
(3)按药品分类涉及:1-5类化学药品、1-9类生物制剂、3类医疗器械;
(4)按药物研究开发过程涉及:临床试验Ⅰ期至Ⅲ期以及上市后临床试验阶段、真实世界研究。
3、主要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形成了适应市场竞争、符合自身发展的业务流程体系,并形成了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公司通过谈判竞标等方式取得业务合同,用项目管理方式组织实施临床试验,通过PM、CRC等专业团队协助研究者执行临床试验中非医学判断性质的工作,从机构角度自主推进试验进度和提高临床试验质量,确保临床研究过程符合GCP相关法规和临床研究方案的规定。公司既通过PM、CRC等专业团队解决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人员、精力不足的问题,又利用自身积累的丰富项目执行与管理经验改进提高大部分临床研究机构的项目执行体系,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临床试验项目管理服务,从而获得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丰富的行业经验,获得知名药企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一批进入SMO行业的公司,凭借其专业化的服务能力,成为默沙东、罗氏、强生、艾伯维、诺和诺德、百时美施贵宝、礼来、精鼎、辉瑞、拜耳、葛兰素史克、阿斯利康、富启睿、恒瑞、康方、正大天晴等众多知名国内外药企、CRO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并累计推动近190个产品在国内外上市。报告期内,公司助力客户上市的特色产品包括:全球首个且目前唯一获批的CLDN18.2靶向疗法;全球首个且目前唯一获批GIP/GLP-1受体激动剂;全球首个双免疫治疗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伊匹木单抗;全球首个获批的慢阻肺病靶向治疗药物;国内首个获批的KRAS抑制剂;国内首个获批上市的口服GLP-1药物;国内首个且目前唯一获批上市的长效重组凝血因子Ⅷ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承接超过3,600个国际和国内临床项目,参与了较多的国内外热门项目,服务可覆盖血液肿瘤、胸部肿瘤、消化肿瘤、泌尿肿瘤、内分泌疾病、感染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呼吸性疾病、皮肤疾病、风湿免疫性疾病、罕见病等诸多领域,并在血液肿瘤、胸部肿瘤、消化肿瘤、心血管疾病、泌尿肿瘤、内分泌疾病、感染性疾病、风湿免疫等多个细分疾病领域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在肿瘤领域,截至2024年12月公司已累计推动82个肿瘤新药和14个肿瘤生物类似药或化学仿制药产品在国内外上市。公司提供了27个PD-1/PD-L1单抗新药产品的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包括我国首个上市的PD-1单抗新药产品)。公司凭借专业化的服务能力和丰富的项目执行经验在行业内树立了较好的品牌及口碑。根据药智网数据库,公司部分优势疾病领域参与项目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期间 | 药物类型 | 国内产品数量 | 普蕊斯参与数量 | 占比 |
2018年至2024年 | 血液肿瘤新药 | 63 | 27 | 42.86% |
胸部肿瘤新药 | 62 | 25 | 40.32% | |
乳腺癌新药 | 29 | 8 | 27.59% | |
截至2024年12月 | PD-1/PD-L1单抗新药 | 20 | 11 | 55.00% |
2、标准化的项目管理体系,可推动临床试验方案的高效执行
临床试验项目的周期较长,涉及众多复杂且繁琐的操作流程,公司根据GCP和ICH-GCP的规范要求,建立了全面的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SOP,涵盖了临床试验的各个环节,通过标准化的项目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地保证公司临床试验服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推动临床试验方案的高效执行。
自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通过《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对药物临床试验进行规范,对包括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申办方以及合同研究组织等主要的临床试验参与方的权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各方在严格遵守GCP相关规定的大框架下,会进一步根据自身角色特点,在GCP框架性规定的基础上各自制定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的内部SOP,从而保证各自业务的合规开展。自国家药监局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来,对临床试验质量管控标准显著提高,行业准入壁垒随之增强,有效促进行业向更高质量、更集中化的方向发展。2024年,普蕊斯共接受各类国家局省局核查162次、2次FDA核查及3次EMA核查,均无重大发现。
临床试验性命攸关,质量管理体系是公司的立身之本。普蕊斯自成立以来即注重内部SOP的制定、积累和更新,截至目前已建立了一套科学详实的涵盖280余份的SOP制度文件,用于指导和规范员工开展SMO业务中的各项操作。而
在开展一项特定的临床试验项目前,在接受申办方针对该项目的培训之后,PM还将结合申办方的具体要求和项目特点,在内部培训师、PL和QC人员的协助下进一步设计针对该试验的CRC工作手册,并对所有参与该项目的员工进行充分的内部培训,保证其理解并严格遵守SOP以及CRC工作手册的要求。同时公司建立了一套包含44项的负面清单监管员工行为,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内外部法律法规及SOP流程体系开展业务,从而持续保证业务开展的合规性与高质量。
此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10余年临床试验管理经验,参与起草了中国医院协会牵头编制的《临床研究协调员实践和管理专家共识》、由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和上海市药理学会联合发起的《临床试验协调员管理及能力评估规范(上海)》、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关于《临床研究协调员(CRC)从业能力要求》《临床研究协调员(CRC)培训要求》、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CRC管理广东共识(2024年版)》等,促进CRC规范化建设以及临床研究的健康发展。
3、丰富的人员储备及临床试验覆盖能力,充分满足申办方临床试验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员工4,416人,累计服务950余家临床试验机构,可覆盖临床试验机构数量超过1,300家,服务范围覆盖全国近200个城市,能够满足客户绝大多数项目需求。对于可覆盖的临床试验机构,公司在当地均已建立稳定和专业的PM与CRC等人才储备,可在申办方要求下迅速进入当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同时,在覆盖深度方面,除了与医院合作开展临床试验项目执行,公司还通过向医院内部人员提供临床试验相关的培训以提升其执行临床试验的专业能力及执行标准,或协助尚不具备试验资质的医院建立临床试验执行管理体系并获得国家药监局的试验资格准入,从而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试验资源的覆盖深度,与临床试验机构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已建立一定的规模化优势地位,可以更好地满足大多数申办方对于临床试验机构的覆盖需求,且未来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张、客户资源不断丰富、人才规模不断扩大、机构覆盖率不断提升、品牌与口碑不断加强,前述规模化优势也将进一步巩固,所具有的行业护城河也将进一步提高。
4、完善的人员培训体系及快速的人才复制能力,保证临床试验的可靠性及稳定性
人才是企业的核心资产,公司通过阶梯式的培训体系,保证了员工在职业发展的各个阶段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培养锻炼,使得公司员工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业务操作能力得到有效传承。阶梯式的培训体系能够满足公司业务的迅速扩展,保证了公司丰富的人才储备。在培训形式上,公司注重多样化,采用包括短视频等生动直观的教学内容,累计提供数百小时的系统培训。同时,实施一对一带教制度,为员工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关注,并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确保培训质量。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公司人才梯队的建设,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同时公司不断加强与其他外部院校的深度合作,如普蕊斯与上海健康医学院携手启动了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校人才联合培养计划,该计划致力于为行业输送高素质、具备实战能力的临床研究专业人才,以满足行业对高质量专业人员日益增长的需求。
5、数字化质量管理和风险管控,可有效为申办方赋能
公司始终重视数字化与智能化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将其作为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通过自主开发、与专业供应商合作等多种形式,公司搭建了高效协同的临床试验执行管理平台,融合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将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融入平台,实现数据可视化和智能化管理,提升执行效率,助力公司为更多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临床试验外包服务。在与申办方、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的沟通协调及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公司能够迅速响应并及时反馈,确保临床研究的高效推进,加快临床研究进程,缩短研究周期。
公司的信息化管理体系科学规范,通过ISO27001认证,有效保护信息化数据安全,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依托在SMO行业多年的项目积累,公司通过数据库的实时更新及统计,协助申办方进行研究中心选择、受试者入组方案等,具体而言,以临床试验执行策略建模服务为例,公司自主研发的大数据建模系统能够充分利用既往项目的执行数据,快速构建中心选点、项目启动、患者入组、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多维度模型,帮助客户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更快更高效地推进临床试验的落地和执行。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生物医药行业受到结构性、周期性和投融资环境变化导致供给端和需求端产生阶段性影响,临床研究外包行业短期面对多重考验和竞争压力。结合公司面临的行业环境变化和增长挑战,公司管理层迅速响应,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管理措施,着力改善经营情况,优化内部管理架构,持续提升核心服务质量与效率;积极拓展对外商务,动态调整市场策略以获取更多订单,并加快企业数智化升级步伐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服务能力。上述举措的实施不仅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而且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信赖,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372.89万元,同比增长5.75%;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42.93万元,同比下降21.01%;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47.32万元,同比下降26.88%,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根据业务需求储备了业务人员,增加的业务人员使得营业成本相应增加等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业务拓展与品牌推广,进一步巩固与优质且多元化客户群体的业务合作,向客户交付高质量的临床试验服务。公司新签不含税合同金额10.00亿元,同比下降22.59%,主要是由于生物医药行业受到结构性和周期性变化导致供给端和需求端产生影响,同时行业内竞争加剧,订单价格有所波动,公司为实现长期可持续高质量盈利发展目标对部分盈利指标不达标的订单进行了取舍所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量不含税合同金额为18.89亿元,同比增长
0.38%。
公司自创立初期便致力于承接具有创新性及高临床价值新药的SMO项目,SMO执行项目数量亦稳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项目数量为2,161个,公司累计参与SMO项目超过3,600个,其中参与特色项目情况详见下表:
药物类型 | 普蕊斯参与项目数量 |
TCR-T项目 | 1 |
ADC项目 | 87 |
减重项目 | 24 |
多抗项目 | 9 |
CGT项目 | 67 |
治疗用核药项目 | 10 |
溶瘤病毒项目 | 8 |
双抗项目 | 88 |
PD-1及PD-L1项目 | 145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人数由上年末的4,186人增至4,416人,其中业务人员超过4,200人。公司累计服务950余家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机构可覆盖能力为1,300余家,服务范围覆盖全国近200个城市。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药企或国内知名创新型药企,与2024年全球前10大药企均有合作,为包括默沙东、精鼎、罗氏、强生、诺华、百时美施贵宝、阿斯利康、艾昆纬、礼来、恒瑞、康方、百利、科伦、映恩等在内的知名药企和CRO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工作,具备较为突出的优质创新药企服务能力,提供的SMO服务质量高、效率高,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符合国际标准。
公司借助信息化手段持续优化业务系统,持续融合创新技术,实现业务数智化转型和升级,进而提升项目执行效率。公司依托在SMO行业多年的项目积累,通过公司实时更新的数据库及自主研发的大数据建模系统,把耗时数月的临床试验执行策略构建时间缩短为1周左右。具体而言,公司利用中心启动创新平台,深入解读中心要求与临床试验方案,实现多中心基础文件一键生成,将数百家中心启动文件列表及特殊要求集成存储,缩短调研问询时间,减少因重复工作而耗费的中心启动时间,目前可将文件制作效率最高提升约80%。在知识产权领域,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两项发明专利:“一种不良事件等级判定方法、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和“基于数据库的多中心协同执行项目质量监控系统”。这两项发明专利均为公司自主研发与设计取得。前者所涉及的技术显著提升了不良事件处理的效率与准确性,优化数据
录入,是公司核心技术的重要延伸;后者所涉及的技术作为公司服务质量控制的核心,进一步增强项目质量监控的精确性与实时性,保障临床试验质量符合高标准高要求。凭借以上两项技术,公司为客户交付高质量的临床试验服务,彰显了公司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与持续创新的能力。普蕊斯坚持长期主义,始终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并将ESG理念融入日常经营的各环节,持续关注客户、员工、股东及投资人、供应商、合作伙伴、社区及公众等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并积极予以回应。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发布2023年度ESG报告,充分展现企业在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努力和成果,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ESG管理水平获得专业机构认可,Wind ESG 评级跃升至A级。未来,普蕊斯将深度融入国家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为驱动,通过全方位赋能研发加速与产业生态构建,持续输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化服务。同时,公司将从多维拓展ESG实践创新,深化环境管理、社会服务与公司治理等领域的体系建设,切实履行企业公民责任。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803,728,904.44 | 100% | 760,042,604.88 | 100% | 5.75% |
分行业 | |||||
服务业 | 803,728,904.44 | 100.00% | 760,042,604.88 | 100.00% | 5.75% |
分产品 | |||||
SMO业务 | 803,728,904.44 | 100.00% | 760,039,813.67 | 100.00% | 5.75% |
其他业务 | 2,791.21 | 0.00% | -100.00% | ||
分地区 | |||||
境内 | 802,806,905.41 | 99.89% | 757,180,191.34 | 99.62% | 6.03% |
境外 | 921,999.03 | 0.11% | 2,862,413.54 | 0.38% | -67.7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803,728,904.44 | 100.00% | 760,042,604.88 | 100.00% | 5.75%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服务业 | 803,728,904.44 | 607,745,501.42 | 24.38% | 5.75% | 14.90% | -6.03% |
分产品 | ||||||
SMO业务 | 803,728,904.44 | 607,745,501.42 | 24.38% | 5.75% | 14.90% | -6.03% |
分地区 | ||||||
境内 | 802,806,905.41 | 605,648,894.69 | 24.56% | 6.03% | 15.17% | -5.9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803,728,904.44 | 607,745,501.42 | 24.38% | 5.75% | 14.90% | -6.0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服务业 | 职工薪酬 | 525,631,963.37 | 86.49% | 435,749,266.44 | 82.38% | 20.63% |
服务业 | 技术服务费 | 34,452,138.59 | 5.67% | 22,604,764.29 | 4.27% | 52.41% |
服务业 | 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 | 35,535,444.57 | 5.85% | 47,876,156.17 | 9.05% | -25.78% |
服务业 | 房租物业水电 | 5,071,601.48 | 0.83% | 4,806,390.69 | 0.91% | 5.52% |
服务业 | 股权激励 | 322,564.54 | 0.05% | 11,671,481.00 | 2.21% | -97.24% |
服务业 | 办公费 | 3,283,292.44 | 0.54% | 3,504,764.40 | 0.66% | -6.32% |
服务业 | 折旧及摊销 | 3,140,383.29 | 0.52% | 2,616,497.20 | 0.50% | 20.02% |
服务业 | 其他 | 308,113.14 | 0.05% | 111,340.60 | 0.02% | 176.73% |
服务业 | 合计 | 607,745,501.42 | 100.00% | 528,940,660.79 | 100.00% | 14.90% |
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职工薪酬、技术服务费、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构成,三者合计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98.01%。其中,职工薪酬系指业务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补充医疗、福利费及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系指支付给第三方的患者招募费用与支付给其他SMO企业的CRC服务费用,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系指业务人员发生的交通费、差旅、差旅住宿费及业务招待费。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服务费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5.67%,同比增加52.41%,主要原因系支付给第三方的患者招募费用与支付给其他SMO企业的CRC服务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0.05%,同比减少97.24%,主要原因系未达到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员工离职,转回股权激励摊销费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0.05%,同比增加176.7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残保金增加所致。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公司报告期内新设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设立时间 | 合并范围变动原因 | 公司持股比例 |
蕊思(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 | 新设子公司 | 100% |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70,202,929.40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1.1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48,563,258.14 | 6.04% |
2 | 第二名 | 44,246,999.82 | 5.51% |
3 | 第三名 | 32,635,072.90 | 4.06% |
4 | 第四名 | 22,863,611.54 | 2.84% |
5 | 第五名 | 21,893,987.00 | 2.73% |
合计 | -- | 170,202,929.40 | 21.1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3,638,543.2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8.4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8.88%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6,646,160.06 | 10.80% |
2 | 第二名 | 5,465,401.50 | 8.88% |
3 | 第三名 | 4,955,085.19 | 8.05% |
4 | 第四名 | 3,541,991.15 | 5.76% |
5 | 第五名 | 3,029,905.33 | 4.92% |
合计 | -- | 23,638,543.23 | 38.4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铨融上海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1.93%的股份,公司董事长赖春宝先生为其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长,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宏伟先生担任铨融上海董事,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赖小龙先生担任铨融上海董事。公司报告期内向铨融上海采购临床试验患者招募服务5,465,401.50元。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8,569,764.71 | 8,510,496.79 | 0.70% | 主要由于公司销售团队薪酬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43,798,402.80 | 41,773,111.43 | 4.85% | 主要由于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及服务费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2,677,837.54 | -7,157,416.06 | 62.59% | 主要由于公司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35,837,987.32 | 34,751,082.10 | 3.13% | 主要由于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CAR-T项目管理及安全性监控项目 | 总结标准项目管理流程及安全监控。 | 实现15家医院5个模块的上线及试行同步进行试行结果调试,实现15家医院的项目管理及安全监控。 | 总结项目的标准项目管理流程及安全监控,指导事业部的项目经理未来能够按照标准的项目管理标准进行项目管理。 | 按照标准流程进行CAR-T项目的管理,从而减少项目管理成本,提高效率及企业效益。 |
肺癌受试者跟踪随访及电子数据采集项目 | 通过对受试者随访进行电子系统化管理,将项目管理所需的各项数据分析更智能数据化,提高临床研究管理数据的效率。 | 已结题 | 本系统可对受试者随访进行电子系统化管理,项目管理所需的各项数据分析更智能数据化,提高临床研究管理数据的使用效率。 | 实现临床试验电子化,数据化,简化临床试验在受试者跟踪随访和电子数据收集的投入成本,提高效率和企业效益。 |
乳腺癌自动报价及人员分配项目 | 该项目用电子系统实现系统报价、报价参数更新对比系统化,为项目竞标提供更高效指导;项目匹配合适人员可以实现自动化、科学化,提高效率,避免主观意识影响。 | 已结题 | 实现报价系统化,报价参数更新对比系统化。实现项目匹配合适人员自动化。 | 使用的电子平台报价管理系统,可满足报价诉求,具有便利性、特异性、指向性。报价变化过程清晰可见;可以从后台进行报价数据汇总分析,为项目竞标提供高效指导。 人员分配管理系统使得人员安排高效、合理;电子数据系统具备导出、对比等功能,公司内部各辅助部门各方人员可以直观看到数据汇总,了解把控人员情况。减少管理成本,提高效率及企业效益。 |
消化道肿瘤问卷分析及标准化编程与报告项目 | 通过该项目的执行,为研究者、患者及项目参与人员提供实时可查看的口服药物及伴随用药使用记录,提高患者药物依从性以及管理效率。 | 已完成口服药物提醒及录入系统和伴随用药填写模块等功能的测试、上线推广。 | 实现患者口服药依从性管理日记填写以及跟踪管理功能,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以及提高管理效率。 | 提高项目质量和保证患者安全,降本增效。 |
传染科受试者随访和安全性监测项目 | 本系统主要用于受试者随访和安全性监测进行电子系统化管理,项目管理所需的各项数据分析更智能数据化,提高临床研究管理数据的效率。 | 2024年12月已完成对之前制定的基础模块进行了功能逻辑设定,目前各个项目已开始上线使用该系统。 | 完成项目立项策划以及基础模块内容的制定,为后续功能制作和测试奠定基础。 | 在传染科项目中运用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受试者随访跟踪,能准确及时收集临床试验中的数据,监测受试者安全数据,为后期类似临床试验和药物申请上市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该系统着眼于及时,准确地把关键数据汇总出来,加快新药在国内外上市的上市进程。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泌尿肾内项目人员分配和产值评估项目 | 本系统主要用于评估如何更好地进行CRC安排,及如何提升项目产值的办法进行进一步探索。 | 目前通过根据选取的项目编号,跟进结果显示,可缩短人员安排周期及resource 部门工作量。实现了人员安排数据平台系统电子化,数据化,简化人员安排流程,缩减在人员安排阶段投入时间成本,提高效率及企业效益;并且较准确地分析出产值数据以及影响因素。 | 实现人员安排数据平台系统电子化,数据化,简化人员安排流程,缩减在人员安排阶段投入时间成本,提高效率及企业效益;根据既往项目产值数据,分析产值相关影响因素,针对性进行分析,系统提升项目产值。 | 该项目使用电子平台的人员安排及公司系统,让内部管理规范化、电子化、数据化。 |
血液病进度核算及大数据融合建模项目 | 在数据建模中运用项目中心数、入组数、以及入组后截止目前的访视次数、EOT和EOS数据等,可以更加精准地做出项目业务进度,运用项目人员安排系统跟踪,从项目经理提交项目中心名单、以及项目组和申办方对人员要求和截止安排时间,系统可以准确及时抓取出可利用人员名单等,高效、快速、科学。 | 完成100%血液项目测算,已完成大数据融合建模并根据每个项目特点进行准确进度测算。 | 通过对血液病项目进行进度核算,完成大数据融合建模,以便根据每个项目特点进行准确进度测算。 | 在数据建模中运用项目中心数、入组数以及入组后截至目前的访视次数、EOT和EOS数据等,可以更加精准地做出项目业务进度。 |
中心启动及大数据融合建模项目 | 对研究中心快速启动过程的延展性系统进行管理,实现通过项目经理输入关键字段,系统自动匹配中心快速启动信息,生成符合该项目本阶段的启动计划。 | 已结题 | 实现前期计划一键生成,节省客户前期大量成本投入,且导出的报告可以准确看出每个医院的关键节点注意事项。 | 中心启动及大数据融合建模系统实现灵活计算启动计划,在线实现研究中心机构立项到中心启动全部环节的信息整合和分析制表制图工作,高效、快速、科学。启动计划自动计算和变更,启动过程真正实现在一个平台上全程电子化、可视化、数据化。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业务人员数量(人) | 4,236 | 4,024 | 5.27% |
业务人员数量占比 | 95.92% | 96.13% | -0.21% |
业务人员学历 | |||
本科 | 2,890 | 2,660 | 8.65% |
硕士 | 46 | 48 | -4.17% |
大专及以下 | 1,300 | 1,316 | -1.22% |
业务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2,812 | 2,891 | -2.73% |
30~40岁 | 1,386 | 1,108 | 25.09% |
40岁以上 | 38 | 25 | 52.00% |
公司主要从事SMO业务,研发项目主要是从实现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提高临床试验外包管理服务效率并改善服务质
量等角度进行的相关课题研究,研究过程中需结合一线业务人员的需求调研来拟定方案、参与测试并对系统功能进行不断更新和迭代,确保其满足一线项目执行的要求,实现运营模式持续优化与执行效率不断提升,公司部分业务人员同时承担了研发项目的开发职责。本报告期末,公司业务人员为4,236人,占总人数比例为95.92%。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5,837,987.32 | 34,751,082.10 | 32,228,861.7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46% | 4.57% | 5.50%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7,522,466.06 | 770,536,101.24 | -2.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8,591,842.81 | 655,689,531.00 | 14.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9,376.75 | 114,846,570.24 | -100.9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65,145,489.80 | 3,576,794,978.25 | 75.1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39,221,450.09 | 3,861,245,480.77 | 61.5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24,039.71 | -284,450,502.52 | 109.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35,750.00 | -1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207,907.10 | 20,643,164.39 | 41.4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07,907.10 | -14,507,414.39 | -101.3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53,244.14 | -184,111,346.67 | 97.6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9,376.75元,同比减少100.93%,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公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以及回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65,145,489.80元,同比增长75.16%,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39,221,450.09元,同比增长61.59%,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24,039.71元,同比增长109.11%,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增加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0.00元,去年同期为6,135,750.00元,主要由于上年同期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以及收到借款所致;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207,907.10元,同比增长41.49%,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207,907.10元,去年同期为-14,507,414.39元,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353,244.14元,去年同期为-184,111,346.67元,主要由于上年同期公司购入理财产品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9,376.75元,本年度净利润为106,429,303.29元,差异为107,498,680.04元,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为: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803,728,904.44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25,812,544.86元,差额为77,916,359.58元;
(2)本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13,086,692.02元。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3,086,692.02 | 10.76% | 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以及结构性存款的收益所致。 | 是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83,354.29 | 0.48% | 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结构性存款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6,585,402.75 | -5.42% | 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518.21 | 0.00% | 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清理往来款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68,188.52 | 0.06% | 主要由于公司捐赠支出所致。 | 是 |
其他收益 | 12,761,535.52 | 10.50% | 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值税加计抵减以及代扣个税手续费所致。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 | -122,660.04 | -0.1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处置损失。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 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488,980,654.15 | 34.20% | 493,333,898.29 | 36.09% | -1.89% | 主要由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146,220,606.98 | 10.23% | 124,209,050.46 | 9.09% | 1.14% |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349,559,399.54 | 24.45% | 283,809,093.50 | 20.76% | 3.69% |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项目业务进度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8,482,373.87 | 0.59% | 9,382,125.19 | 0.69% | -0.10% | |
固定资产 | 14,419,333.48 | 1.01% | 10,593,674.40 | 0.78% | 0.23% | |
使用权资产 | 6,670,536.66 | 0.47% | 11,684,047.65 | 0.85% | -0.38% | |
合同负债 | 131,610,666.83 | 9.21% | 158,409,042.91 | 11.59% | -2.38% | 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金额同比下降、合同预收款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698,690.08 | 0.05% | 5,476,146.94 | 0.40% | -0.3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0,583,354.29 | 28.02% | 421,141,557.44 | 30.81% | -2.79% | 主要由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421,141,557.44 | -558,203.15 | 0.00 | 0.00 | 6,230,000,000.00 | 6,250,000,000.00 | 400,583,354.29 | |
2.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0.00 | 0.00 | 872,980.95 | 872,980.95 | |||
金融资产小计 | 421,141,557.44 | -558,203.15 | 0.00 | 0.00 | 6,230,872,980.95 | 6,250,000,000.00 | 401,456,335.24 | |
上述合计 | 421,141,557.44 | -558,203.15 | 0.00 | 0.00 | 6,230,872,980.95 | 6,250,000,000.00 | 401,456,335.24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形。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6,239,221,450.09 | 3,861,245,480.77 | 61.5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 方式 | 证券上市 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 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2年05月17日 | 70,200 | 63,036.76 | 2,464.91 | 43,715.76 | 69.35% | 0 | 0 | 0.00% | 21,306.29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0 |
合计 | -- | -- | 70,200 | 63,036.76 | 2,464.91 | 43,715.76 | 69.35% | 0 | 0 | 0.00% | 21,306.29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632,442.6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30,367,55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12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3767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累计支出43,715.76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985.2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活期余额14,306.29万元。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A 股 | 2022年05月17日 | 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24,415.55 | 19,000 | 511.64 | 19,270.22 | 101.42% | 2024年0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10,218.12 | 9,036.76 | 1,439.83 | 2,920.43 | 32.32% | 2026年0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15,578.96 | 15,000 | 512.37 | 1,032.95 | 6.89% | 2027年0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补流 | 否 | 20,000 | 20,000 | 1.07 | 20,492.16 | 102.4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0,212.63 | 63,036.76 | 2,464.91 | 43,715.76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2022年05月17日 | 无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 | 0 | 0 | -- | -- | -- | -- | -- | |||||
合计 | -- | 70,212.63 | 63,036.76 | 2,464.91 | 43,715.76 | -- | -- | 0 | 0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慢于预计,主要系受外部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并考虑到办公用房市场呈现波动态势,目前公司在上海市尚未寻找到合适的房产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使用,同时公司目前通过租赁办公场所暂时满足了相应需求。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考虑项目资金使用安排,放缓实施该募投项目。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经审慎考量,现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4月30日。公司已在上海市内查看多处意向出售的办公房产,与产权单位商谈,本着谨慎性原则,待商谈确定后,进行购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 不适用 |
的金额及原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21,306.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金额14,306.29万元,结构性存款7,000.00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7,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未来发展的展望
在全球生物医药产业格局加速重塑的当下,前沿科技不断突破,政策环境持续演变,市场需求日益多元,这一系列因素驱动着行业迈向全新的发展阶段。从全球发展趋势来看,临床试验服务外包企业在医药研发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将愈发重要,SMO行业已成为医药行业重要的领域之一。公司将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持续通过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和管理体系,提升核心服务能力,高质量交付项目,并通过提高公司临床试验站点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在深耕已有业务的基础上,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临床试验执行管理平台,联通申办方、研究者、患者、临床试验机构,整合所有资源,完善产业链的布局助推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提升公司价值,逐步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大数据驱动型临床研究服务商。
(1)临床试验执行管理平台建设规划
公司将在原有大数据平台的基础上,重点利用大数据、AI等技术,进一步引进国内外先进的信息化系统和设备,完善公司数智化体系,构建覆盖公司内部运营管理及服务医疗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物研发机构和患者的综合上下游产业链条的临床试验执行管理平台,实现整合运营数据管理与项目数据管理的多重功能,为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提供更高效的保障,匹配公司持续扩张的业务规模。临床试验执行管理平台的建设将全面提升公司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加速公司运营管理效率,辅助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2)为客户交付高质量服务
公司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自身的技术支持和创新优势,满足客户需求,积极与客户建立长期信任合作关系,并为客户提供卓越的服务体验。我们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及时、专业和个性化的服务,从研发项目立项开始持续跟踪项目进展,竭力为客户量身定制临床试验执行服务方案,并积极构建临床试验合作资源网。公司致力于提供创新临床服务,为客户交付高质量项目执行服务,持续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创造价值,用专业赢得职业尊重,助力医药研发创新。
(3)SMO项目管理体系发展规划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公司培训和管理体系,全方位提升公司培训和管理水平,加强人才的开发、培养和储备,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以便为客户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公司全国性临床试验站点布局,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综合服务能力。
2、经营计划
2024年全球经济和产业发展变化对生物医药行业的供给端和需求端产生深远影响,生物医药发展趋势和投融资环境受到阶段性影响,临床研究外包行业短期面对多重考验和压力,目前行业和客户需求呈现初步复苏的迹象。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基于对宏观环境与行业竞争格局的深度研判,将通过对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分解,重点推进以下战略举措:
(1)持续提供创新临床服务,为客户交付高质量项目执行服务,深化客户体验,精准分析并挖掘客户需求,不断拓展服务边界,稳步提升市场份额;(2)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和新技术在临床试验执行上的运用和创新,提高临床试验执行效率;
(3)整合公司临床试验执行管理平台资源,培育、强化在重点疾病治疗领域优势,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打好基础;(4)持续推进组织管理创新,将目标制定、权责落实和考核激励深度融合,借助ERP系统形成可视化数据和智能化的管理报表,精准强化资源调配与部门协同赋能,通过内部管控模式信息化升级,实现战略、服务、人才等方面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公司管理层致力于提升企业综合运营效率,实现降本增效,高质量完成公司2025年设定的目标和任务。
3、可能面对的风险
(1)医药研发服务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发展主要受益于全球医药市场不断增长、客户(包括国内外制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等)研发预算增加以及在临床研究开发环节外包需求和意愿增强等因素。如果未来行业发展趋势放缓,或者外包比例下降,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若医药行业投融资景气度波动、兼并整合及预算调整,也可能会影响客户的研发支出和外包需求,医药研发外包行业阶段性增长速度可能不及我们的预期,可能会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临床试验外包服务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近年来,随着我国鼓励医药及医疗器械研发的政策陆续出台,国内SMO行业发展迅速,与此同时,一批包含SMO业务的CRO企业迅速成长并上市,如药明津石之母公司药明康德、杭州思默之母公司泰格医药等。高度竞争的环境对公司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客户关系维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竞争加剧会对公司的服务造成定价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把握行业趋势,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或提升现有优势,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通过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和管理体系,提升核心服务能力,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并通过提高公司临床试验站点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在深耕已有业务的基础上,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大数据平台,联通申办方、研究者、患者、临床试验机构,整合资源,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3)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的收入高度依赖于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的研发投入,特别是临床环节的投入。公司成立至今一直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下的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对创新药物或器械的研发投入的不断增长、国家对研发监管体系的不断促进以及跨国药企研发重心向中国的战略转移,使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和国内创新药的临床试验项目不断增加、研发企业外包需求增加。因此一旦由于政策、经济周期原因使上述需求增长放缓或减少,公司业务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际产业政策及行业变化情况,不断提升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满足监管政策要求。
(4)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持续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且公司已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谨慎、合理计提了坏账准备或减值损失。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预计将进一步增加。若未来公司客户的经营或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合同资产无法顺利结算、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注重对客户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建立客户信用体系,优化财务结构,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力度。
(5)项目合同的执行周期较长的风险
药物和医疗器械的研发是一项高风险、高投入和长周期的系统工程,因此公司项目合同的执行周期通常较长,公司所签署的服务合同存在因临床试验结果不达预期或研发方向发生变更而延期或提前终止的风险。在项目合同延期或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可能使公司的项目收入或成本投入与签署合同时的预期造成偏离,继而对公司的盈利情况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若由于受试者入组数量与随访次数、临床试验方案变更、项目服务周期延长等原因导致工作量需要调整,公司与客户会根据工作量调整的情况签署补充协议,动态调整合同金额,降低项目合同执行周期较长的风险。
(6)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在执行项目数量、项目规模与薪酬水平的影响,兼受内部成本管控、外部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未来随着国内行业内竞争格局的变化,公司有可能在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无法巩固市场地位或者有效管控成本,则公司将难以保持现有的毛利率水平,进而将会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通过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成本分析与管控、提高员工工时利用率等内控手段使得公司盈利能力得到保障与提升;并基于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及实践中积累的项目执行大数据,对公司核心技术持续迭代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和服务能力,以实现公司收入稳定增长。
(7)业务资质风险
目前,国家药监局尚未针对SMO企业实行审批或行业准入政策,SMO参与执行临床试验的过程中主要须保证相关业务流程满足GCP对于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要求。GCP是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涉及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临床试验环节。药物临床试验过程涉及的质量管理相关要求主要责任人为申办者、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与合同研究组织,而SMO从临床试验机构执行试验的角度服务于申办方和临床试验机构及
研究者,在参与执行临床试验的过程中需要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的视察、申办方的监查与稽查、研究者的授权和管理以及临床试验机构的管理,从而保证其承担的部分工作同样满足GCP的要求。由于药物临床试验流程复杂,需要申办者、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受试者等机构及人员之间的多方沟通协调,且大部分工作需要人工操作与管理,因此SMO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员工操作不当等因素导致SMO服务质量不佳(例如入组进度不达预期、严重影响临床试验进程)、影响申办方药物或器械审批上市、面临申办方起诉或其他方式索赔的风险。
随着国家药监局对医药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未来仍有可能通过制定SMO行业的准入条件,对SMO企业实行审批或行业准入等制度,加强对SMO行业的监管。若公司届时无法获得相关业务资质或满足监管要求,将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动向并积极落实国家政策,确保公司持续满足监管政策要求。
(8)员工流失风险
公司的业务模式较为依赖业务人员的规模,充足的业务人员储备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公司相关员工的流失,可能会阻碍公司业务拓展及项目执行的顺利完成。为了吸引及稳定人才队伍,公司或需提供更高薪酬及其他福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公司未能吸引、激励、培训、保留业务人员及其他员工,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通过分析行业特点、员工特点,将持续开展对员工进行系统化、规范化、集中培训,加强项目管理人员领导力建设,提升CRC专业能力,构建层次合理、结构完善的人才梯队,完善人才储备,充分发挥公司内部培训体系作用,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9)创新风险
公司在多年的实践运营中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执行与管理经验,沉淀了大量的项目执行资料和数据,基于此,公司能够不断更新、迭代自身的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形成更加细致全面的SOP文件以及实操性更强的SMO软件系统。同时,公司积极跟踪监管动态和行业动向,对于最新变化及时做出调整,使得公司的运营体系符合最新的监管要求、紧跟行业的前沿趋势。随着行业快速发展、竞争加剧,若公司不能根据SMO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持续进行服务模式创新以提高公司竞争力,则公司存在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无法得到市场认可、新旧产业融合失败等风险。
公司将不断以创新为发展驱动力,基于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及实践中积累的项目执行大数据,不断对公司核心技术进行迭代优化,将创新性服务经验、管理经验、培训经验积极转化为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10)技术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行业实践和持续研发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包括基于互联网平台技术的项目管理系统、完善的SOP流程体系、快速的人才复制体系、临床试验的执行大数据以及对临床试验资源的持续整合与拓展能力。若上述核心技术在将来无法及时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升级迭代,则公司存在技术升级迭代、技术未能实现产业化等风险。
未来公司将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基于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及实践中积累的项目执行大数据,对公司核心技术持续迭代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和服务能力。
(11)无法持续培养或招聘高素质人才的风险
为培养一支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公司建立了一套高效的人才复制体系,可实现从新人到专业人才的快速培养。未来随着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张,人才竞争的日益加剧,若公司不能培养或引进足够的人才以满足公司规模扩张需要,则可能影响到公司的长期经营和发展。
公司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一直把人才培养作为企业发展战略之一,公司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公司核心人员团队的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培训管理体系,构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人才支撑体系。
(12)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尤其是首次公开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导致公司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基础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建设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通过继续完善包括人才引进机制、员工培训制度与约束机制在内的人才选拔、培养、激励体系,加强人才梯队的建设,以保证具备高水平的公司治理能力。
(13)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以及国民生活水平提高及物价上涨等,未来公司员工工资水平很可能将继续提升,若公司同期经营效率不能同步提升,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合理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组织与发展规划,对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等进行合理的配置与安排,合理制定绩效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激励体系,吸引和留住人才,同时,公司将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成本分析与管控、提高员工工时利用率等内控手段,控制成本防范风险。
(14)临床试验服务面临诉讼或纠纷风险
公司接受医药企业、医疗器械企业或科研机构的委托,提供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我国对临床试验有着严格的规范和标准,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需经独立的伦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签署批准意见方能实施。在招募受试者时,研究者也须向候选受试者充分告知研究的目的、方法、可能的利益冲突、研究的预期受益和潜在的风险以及可能出现的不适等信息,并由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虽然我国临床试验在严格系统控制下进行,临床试验中仍有可能出现不良事件或严重不良事件,给受试者造成伤害,继而对临床试验及药物、医疗器械的审批上市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在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过程中,若因员工操作不当或其他可能因素导致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质量不佳,影响申办方药物或器械审批上市,则可能面临申办方的起诉或其他方式索赔,相关起诉或其他方式索赔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品牌声誉以及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针对SMO行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风险,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内外部SOP流程体系开展业务,通过内部质控和外部质控手段实现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实施。内部质控方面,自成立以来,公司即建立了系统化的人员培训体系,在试验项目开展前,由项目经理对全体项目组人员开展统一培训,要求员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要求,GCP与ICH-GCP要求,申办方、临床试验机构和公司内部的SOP流程体系等要求开展业务,约束员工行为;在试验开展过程中定期总结、经验分享、现场检查及风险质量监管,并依据试验方案的调整,进行统一培训及执行监督等;在试验结束后对全部文件进行整理和整体自查。依据负面清单监管员工行为,对不合规定的部分作出惩罚。外部质控方面,公司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及申办方CRA对项目进行的视察、监查与稽查等工作,保证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实施符合外部监管及申办方的相关要求。
(15)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流行病与传染病以及其他紧急事件发生的风险
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流行病与传染病以及其他紧急事件可能对公司业务运营、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可能在未来面临对项目、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中断事件,从而对公司吸引及保留客户的能力、向现有及未来客户收回款项的能力以及临床试验项目执行效率和执行成本造成不利影响。该情况对公司业务造成的影响程度将视未来发展而定,目前仍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公司已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在紧急事件或破坏性事件发生的前、中、后期,及时、有组织地促进关键业务、职能及技术的恢复,使公司业务能够稳定发展。若公司的业务连续性计划无法应对相关突发事件及不可抗力的影响,则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1月04日、2024年01月10日-2024年01月12日 | 公司会议室、上海浦东丽思卡尔顿酒店、重庆、合肥 | 实地调研、其他 | 机构 | 广发基金、南方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等21家机构共27名参与人员 | 公司基本情况、信息化优势、发展规划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0112》编号:2024-001 |
2024年01月2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银华基金、鹿丰基金、华夏未来资本等6家机构共6名参与人员 | 公司基本情况、2023年度业绩预告情况、所处行业情况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0126》编号:2024-002 |
2024年01月29日-2024年02月0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易方达基金、华夏基金、华安基金等14家机构共26名参与人员 | 公司基本情况、所处行业情况、日常管理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0202》编号:2024-003 |
2024年02月26日-2024年02月29日 | 上海浦东香格里拉酒店、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上海浦东文华东方酒店、上海凯宾斯基大酒店、上海锦江汤臣洲际大酒店 | 其他 | 机构 | 景顺长城基金、永赢基金、华宝基金等27家机构共30名参与人员 | 公司基本情况、2023年度业绩预告情况、行业竞争优势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0301》编号:2024-004 |
2024年03月04日-2024年03月07日 | 公司会议室、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上海浦东香格里拉酒店、厦门 | 实地调研、其他 | 机构 | 鹏华基金、银华基金、兴业基金等83家机构共93名参与人员 |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竞争格局、日常管理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0308》编号:2024-005 |
2024年04月29日-2024年04月30日 | 公司会议室、上海浦东香格里拉酒店 | 电话沟通、 实地调研、其他 | 机构 | 工银瑞信基金、融通基金、东方证券等95家机构共122名参与人员 | 公司2023年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所处行业情况、发展规划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0430》编号:2024-006 |
2024年05月06日-2024年05月10日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上海、北京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实地调研、其他 | 机构、个人 | 线上参与公司2023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及海富通基金、前海开源基金等34家机构 | 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一季度业绩情况、所处行业环境、公司业务情况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40510》编号:2024-007 |
2024年05月13日-2024年05月17日 | 上海、深圳、北京 | 其他 | 机构 | 广发基金、中欧基金、大成基金等28家机构共34名参与人员 | 公司基本情况、日常管理、发展规划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0517》编号:2024-008 |
2024年06月04日-2024年06月05日 | 公司会议室、上海浦东香格里拉酒店、上海凯宾斯基大酒店 | 实地调研、 其他 | 机构、个人 | 参加《股东来了》2024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的个人投资者及华夏基金、清池资本等13家机构 |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竞争格局、分红策略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0605》编号:2024-009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30名参与人员 | ||||||
2024年06月12日-2024年06月13日、2024年06月18日-2024年06月19日、2024年06月21日 | 公司会议室、上海凯宾斯基大酒店、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深圳、北京 | 实地调研、 其他 | 机构 | 工银瑞信基金、天弘基金、博时基金等63家机构共70名参与人员 | 公司基本情况、竞争优势、日常管理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0621》编号:2024-010 |
2024年08月30日 | 上海公司会议室、上海浦东丽思卡尔顿酒店 | 电话沟通、其他 | 机构 | 工银瑞信基金、融通基金、华夏基金等54家机构63名参与人员 |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情况、行业政策、日常管理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0902》编号:2024-011 |
2024年09月03日- 2024年09月06日、2024年09月09日-2024年09月12日 | 上海公司会议室、深圳、北京 | 实地调研、其他 | 机构 | 工银瑞信基金、南方基金、易方达基金等44家机构48名参与人员 | 公司基本情况、竞争优势、日常管理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0913》编号:2024-012 |
2024年09月19日- 2024年09月20日、2024年09月24日 | 上海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其他 | 机构 | 嘉实基金、招商基金、国泰基金等36家机构42名参与人员 |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集中度、客户结构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0925》编号:2024-013 |
2024年10月30日 | 上海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其他 | 机构 | 中欧基金、华宝基金、中信保诚基金等48家机构54名参与人员 | 公司2024年三季度业绩情况、信息化优势、招聘计划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1031》编号:2024-014 |
2024年11月01日、2024年11月05日-2024年11月07日、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 | 上海、北京、苏州、深圳 | 实地调研、其他 | 机构 | 融通基金、工银瑞信基金、中银基金、万家基金等38家机构46名参与人员 | 公司基本情况、新签订单情况、客户结构等、人员招聘等内容。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301257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20241119》编号:2024-015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届此,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分明、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公司内部运作和管理水平;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充分尊重和维护中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断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公司质量,积极营造与时俱进的内部环境,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运行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确保每一位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投票的便利性,保证了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权利,每次会议均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存在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违规担保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的情形。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成员有行业内专家、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具备履职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建议。公司董事认真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公司监事在日常工作中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监督,向股东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重视社会责任,关注福利、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能够与各利益相关者展开积极合作,以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客户、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认真做好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有效落实信息披露的管理责任。公司通过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邮箱、热线电话、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接待投资者,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确保公司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平等地获取信息。
7、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会议组织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内审部积极运作,并按相关规则要求完善了部门职能和人员安排,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完全分离、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商标与软件著作权。公司的各项资产权利不存在产权归属纠纷,具有独立的采购、销售和项目管理系统。公司的资产与其股东、其他关联方或第三人之间产权界定清楚、划分明确,具备独立完整性。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超越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人事任免的情形。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财务核算独立于股东及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有独立于其他单位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公司的经营管理结构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下设的SMO中心管理部、商务部、行政部等。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 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3.30% | 2024年 03月15日 | 2024年 03月15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10 |
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3.25% | 2024年 05月20日 | 2024年 05月20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31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3.41% | 2024年 11月18日 | 2024年 11月18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59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赖春宝 | 男 | 57 | 董事长 | 现任 | 2016年10月12日 | 2026年03月15日 | 3,415,500 | 160,000 | 0 | 1,072,650 | 4,648,150 | 增持股份及公积金转增 |
杨宏伟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2016年10月12日 | 2026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10月12日 | 2026年03月15日 | |||||||||
赖小龙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16年10月12日 | 2026年03月15日 | 59,500 | 0 | 0 | 17,850 | 77,350 | 公积金转增 |
董事会 秘书 | 现任 | 2016年10月12日 | 2026年03月15日 | 59,500 | 0 | 0 | 17,850 | 77,350 | 公积金转增 | |||
钱然婷 | 女 | 50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3月17日 | 2026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马林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3月16日 | 2026年03月15日 | 200 | 0 | 0 | 60 | 260 | 公积金转增 |
范小荣 | 男 | 57 | 董事 | 现任 | 2018年08月15日 | 2026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刘学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3月17日 | 2026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黄华生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3月17日 | 2026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廖县生 | 男 | 57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3月17日 | 2026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马宇平 | 男 | 52 | 监事会 主席 | 现任 | 2020年03月17日 | 2026年03月15日 | 0 | 6,000 | 0 | 0 | 6,000 | 增持股份 |
顾胜男 | 女 | 38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2年08月11日 | 2026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覃德勇 | 男 | 49 | 监事 | 现任 | 2018年08月15日 | 2026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常婷 | 女 | 4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10月12日 | 2026年03月15日 | 5,000 | 0 | 0 | 1,500 | 6,500 | 公积金转增 |
陈霞 | 女 | 39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3月17日 | 2026年03月15日 | 5,000 | 0 | 0 | 1,500 | 6,500 | 公积金转增 |
王月 | 女 | 4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10月12日 | 2026年03月15日 | 5,000 | 0 | 0 | 1,500 | 6,500 | 公积金转增 |
赵静 | 女 | 4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08月26日 | 2026年03月15日 | 2,500 | 0 | 0 | 750 | 3,250 | 公积金转增 |
宋卫红 | 女 | 54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6年10月12日 | 2026年03月15日 | 5,000 | 0 | 0 | 1,500 | 6,500 | 公积金转增 |
合计 | -- | -- | -- | -- | -- | -- | 3,497,700 | 166,000 | 0 | 1,115,160.00 | 4,761,01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简介
赖春宝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2000年3月至今,任江西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江西鑫南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2月至今,任赣州市南康区德宝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普瑞盛董事长;2020年3月至今,任铨融上海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杨宏伟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曾任润东医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国华生制药(常州)有限公司医学部经理、依格斯(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亚太区总监、普瑞盛副总裁;2020年3月至今,任铨融上海董事;2013年2月创办普蕊斯,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赖小龙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理工大学本科。2003年1月至今,任江西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6月至今,任铨融上海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钱然婷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伦敦大学硕士。曾任赛诺菲(中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荟桥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阔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唯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申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劲方医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瀚辰光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马林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2002年11月至今任思博伦通信(亚洲)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现任上海鑫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鑫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鑫银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范小荣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本科。曾任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副行长、上犹支行副行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2月至2019年8月,任上犹鹭溪客家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任广西一曜生物科技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连云港金康和信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学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2015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系教授;2018年4月至2024年5月,任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2024年7月,任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华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博士。2004年8月至今就职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历任副教授、副院长,现担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3月至今,任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廖县生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西建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江西水利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江西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7年11月至今,任江西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第五届理事会理事,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江西中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马宇平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曾任宁夏泰瑞集团公司副总裁。2016年10月至今,现任北京枫杨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6年12月至今,任恒世嘉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江苏汇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2022年6月,任乌海蓝益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任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确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覃德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大学本科。曾任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上海大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值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10月至2023年9月,任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
任信诺立兴(黄骅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9月至今,任重庆泰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10月至今,任上海盈科乐辰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增值管理部总监;2024年7月至今,任山东七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0月至今,任杭州景杉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顾胜男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日本Stasia司達基亚资本商社上海代表处法务、上海君地置业有限公司法务主管、舍住(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法律顾问,2020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法务主管,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管人员简介
常婷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天主教大学护理管理学硕士。曾任普瑞盛项目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霞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MBA。曾任普瑞盛项目管理主管;2013年6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项目管理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月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医科大学硕士在读。曾任普瑞盛临床研究协调员主管;2013年5月至2016年10月,先后担任公司临床研究协调员主管、临床研究协调员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静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在临床试验管理领域有超过十年的经验,曾于2010年至2018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6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宋卫红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本科。曾任嘉华建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普瑞盛财务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赖春宝 | 石河子玺泰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6年04月11日 | 否 | |
赖春宝 | 石河子睿新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11月23日 | 否 | |
杨宏伟 | 石河子睿泽盛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05月21日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有任职,但都能够对工作时间作出有效安排,未影响其勤勉履行在公司承担的相应职责。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赖春宝 | 上海玺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04月 | 否 | |
赖春宝 | 赣州谦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05月 | 否 | |
赖春宝 | 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11月 | 否 | |
赖春宝 | 小护(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11月 | 2024年07月 | 否 |
赖春宝 | 爱怡康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05月 | 否 | |
赖春宝 | 赣州市南康区德宝置业有限公司南康大酒店 | 负责人 | 2011年08月 | 否 | |
赖春宝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03月 | 否 | |
赖春宝 | 铨汇(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06月 | 2024年07月 | 否 |
赖春宝 | 赣州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3年11月 | 否 | |
赖春宝 | 江西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3年03月 | 否 | |
赖春宝 | 新疆泰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04月 | 2024年02月 | 否 |
赖春宝 | 赣州市南康区德宝置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0年02月 | 否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赖春宝 | 广西爱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9月 | 否 | |
赖春宝 | 深圳市资福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1月 | 否 | |
赖春宝 | 呼伦贝尔豪德商贸城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2月 | 2025年03月 | 否 |
赖春宝 | 赣州汉字乐园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2月 | 2025年01月 | 否 |
赖春宝 | 北京厚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0年06月 | 否 | |
赖春宝 | 连云港金康和信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5月 | 否 | |
赖春宝 | 上海廉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05月 | 否 | |
赖春宝 | 上海金元稀土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2月 | 否 | |
杨宏伟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3月 | 否 | |
赖小龙 | 江西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3年01月 | 否 | |
赖小龙 | 赣州市宝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10月 | 否 | |
赖小龙 | 赣州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11月 | 否 | |
赖小龙 | 上海郅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08月 | 否 | |
赖小龙 | 上海凡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06月 | 否 | |
赖小龙 | 上海浩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11月 | 否 | |
赖小龙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6月 | 否 | |
钱然婷 | 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10月 | 是 | |
钱然婷 | 北京唯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4月 | 否 | |
钱然婷 | 江苏申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3月 | 否 | |
钱然婷 | 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5月 | 否 | |
钱然婷 | 上海邦邦机器人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否 | |
钱然婷 | 劲方医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7月 | 否 | |
钱然婷 | 上海智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4月 | 否 | |
钱然婷 | 杭州贤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2月 | 否 | |
钱然婷 | 上海多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1月 | 否 | |
钱然婷 | 成都瀚辰光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3年09月 | 否 | |
马林 | 思博伦通信(亚洲)有限公司 | 销售总监 | 2002年11月 | 是 | |
马林 | 上海鑫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0年11月 | 否 | |
马林 | 扬州鑫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4年03月 | 否 | |
马林 | 上海普渡软件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4年11月 | 2024年10月 | 否 |
马林 | 鑫银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0月 | 否 | |
马林 | 芜湖诚铭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0年12月 | 否 | |
范小荣 | 连云港金康和信药业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1年12月 | 是 | |
范小荣 | 上海进济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04月 | 否 | |
范小荣 | 江西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1999年09月 | 否 | |
范小荣 | 泷搌(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1月 | 否 | |
范小荣 | 双展生物(贺州)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7月 | 否 | |
刘学 |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 教授 | 2015年07月 | 是 | |
刘学 |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4月 | 2024年05月 | 是 |
刘学 |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7月 | 2024年07月 | 是 |
刘学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2月 | 是 | |
刘学 | 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6月 | 是 | |
黄华生 |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2004年08月 | 是 | |
黄华生 |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2月 | 是 | |
廖县生 | 江西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7年11月 | 是 | |
廖县生 | 江西中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2年12月 | 否 | |
廖县生 |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4月 | 是 | |
廖县生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4月 | 是 | |
廖县生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5月 | 是 | |
廖县生 | 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9月 | 是 | |
陈霞 | 暧居(上海)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0年10月 | 否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马宇平 | 北京枫杨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0月 | 是 | |
马宇平 | 江苏汇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8月 | 否 | |
马宇平 | 确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7月 | 否 | |
马宇平 | 恒世嘉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2月 | 否 | |
马宇平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清联和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11月 | 2025年03月 | 否 |
马宇平 | 北京清联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8年08月 | 否 | |
马宇平 | 全景数字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20年08月 | 否 | |
马宇平 | 北京聚金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0年11月 | 否 | |
马宇平 | 珠海横琴圣西尔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董事 | 2021年06月 | 否 | |
马宇平 | 珠海横琴环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2023年05月 | 否 | |
覃德勇 | 上海盈科乐辰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增值管理部总监 | 2023年10月 | 是 | |
覃德勇 | 重庆泰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9月 | 否 | |
覃德勇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1月 | 是 | |
覃德勇 | 山东七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7月 | 否 | |
覃德勇 | 杭州景杉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4年10月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在其他单位亦有任职,但其能够对工作时间作出有效安排,没有影响其勤勉履行在公司任职的相应职责。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组成。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体系以及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赖春宝 | 男 | 57 | 董事长 | 现任 | 49.65 | 否 |
杨宏伟 | 男 | 48 | 董事兼总经理 | 现任 | 161.74 | 否 |
赖小龙 | 男 | 53 |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71.09 | 否 |
钱然婷 | 女 | 50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马林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范小荣 | 男 | 57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刘学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黄华生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廖县生 | 男 | 57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马宇平 | 男 | 5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10 | 是 |
顾胜男 | 女 | 38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34.49 | 否 |
覃德勇 | 男 | 49 | 监事 | 现任 | 0 | 否 |
常婷 | 女 | 4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84.52 | 否 |
陈霞 | 女 | 39 | 副总经理 | 现任 | 76.1 | 否 |
王月 | 女 | 4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71 | 否 |
赵静 | 女 | 4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8.59 | 否 |
宋卫红 | 女 | 54 | 财务总监 | 现任 | 94.41 | 否 |
合计 | -- | -- | -- | -- | 741.59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02月27日 | 2024年02月2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4月25日 | 2024年04月2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08月28日 | 2024年08月3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09月13日 | 2024年09月13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10月3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赖春宝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杨宏伟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赖小龙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马林 | 5 | 0 | 5 | 0 | 0 | 否 | 3 |
钱然婷 | 5 | 2 | 3 | 0 | 0 | 否 | 3 |
范小荣 | 5 | 1 | 4 | 0 | 0 | 否 | 3 |
刘学 | 5 | 0 | 4 | 1 | 0 | 否 | 3 |
黄华生 | 5 | 1 | 4 | 0 | 0 | 否 | 3 |
廖县生 | 5 | 0 | 5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决策,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 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廖县生、马林、 黄华生 | 4 | 2024年04月1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2023年度与治理层沟通函》;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及<2024年内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并充分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04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并充分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08月1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并充分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10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控制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并充分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赖春宝、刘学、杨宏伟 | 1 | 2024年04月22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核查审议,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 刘学、杨宏伟、廖县生 | 3 | 2024年04月1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核查审议,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09月0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2023年度绩效考核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核查审议,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10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2023年度绩效考核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核查审议,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931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85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41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4,41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销售人员 | 20 |
财务人员 | 31 |
业务人员 | 4,236 |
管理人员 | 129 |
合计 | 4,41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54 |
本科 | 3,021 |
大专 | 1,324 |
中专及以下 | 17 |
合计 | 4,416 |
2、薪酬政策
依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充分激励员工工作热情,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强化薪酬激励作用,结合市场竞争性和内部公平性来不断完善薪酬体系;以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支付能力、员工岗位责任、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工作态度以及工作绩效等指标综合考评,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推动公司长远、持续、健康发展,既体现相对稳定的基本保障,又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进取精神。股权激励计划是对薪酬体系的有力补充,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员工以更高更远的视角为不断提升公司价值而努力。
3、培训计划
在临床项目的执行过程中,本公司高度重视CRC的专业性和高效协作能力,以确保研究者的工作得以顺利推进。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CRC团队及其专业化的管理至关重要。针对人员流动性较高的风险,公司已构建了一套完善的人员管理和培训体系,旨在确保CRC团队的稳定性和专业水平。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必须完成系统性培训并通过严格的逐项考核,方能正式转正。转正后,员工将持续接受职业发展培训,确保其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最新和最先进状态。公司提供的培训形式多样,包括集中培训、区域培训、线上课程以及一对一指导等多种模式,以满足不同员工的学习需求和偏好。 公司采用片区管理模式,主要培训体系由三大核心模块构成:日常线上培训、线下培训及项目类专项培训。日常线上培训涵盖GCP、SOP、CRC辅助技能、岗位职责和职业风险管理等内容;日常线下培训则包含一对一指导、周末培训、实操培训及片区组会等形式;项目类专项培训聚焦于具体项目的方案解读、流程指导、数据录入规范及项目组内交流等方
面,确保每位CRC都能深入了解并严格执行项目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一全面且持续的培训体系,并确保高效地执行,公司不仅能够快速复制CRC人才,还能不断提升团队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为公司的临床项目提供坚实保障。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200,694.0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10,349,028.45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简化分红程序,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以61,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152,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34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9,508,000股。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79,5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1,926,2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2023年度以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工作。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79,502,54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7,950,254.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7,950,254.00 |
可分配利润(元) | 407,213,029.03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429,303.2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174,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2,036,485.74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10,152,560.00元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11,926,200.00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7,213,029.0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8,399,680.89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07,213,029.0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79,502,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7,950,254.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进展:
(1)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2024年9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在2024年11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赖小龙 |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 | 0 | 0 | 59,500 | 38,675 | 0 | 16.95 | 38,675 | |
常婷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5,000 | 3,250 | 0 | 16.95 | 3,250 | |
陈霞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5,000 | 3,250 | 0 | 16.95 | 3,250 | |
王月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5,000 | 3,250 | 0 | 16.95 | 3,250 | |
宋卫红 | 财务总监 | 0 | 0 | 0 | 0 | 0 | 0 | 5,000 | 3,250 | 0 | 16.95 | 3,250 | |
赵静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2,500 | 1,625 | 0 | 16.95 | 1,625 |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82,000 | 53,300 | 0 | -- | 53,300 |
备注(如有) |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为因公积金转增使得持有股数增加所致。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体系,实行薪酬与工作绩效挂钩的考评机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及目标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环境
①治理结构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结合业务经营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公司“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②机构设置
公司设立独立于其他单位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的经营管理结构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下设的SMO中心管理部、商务部、行政部等。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③发展战略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④企业文化
公司培育了良好的企业文化,致力于在药企、研究者和患者之间打造一个相互关联的平台,更加高效快速地推进申办方临床试验的落地和执行,实现“改革中国临床试验发展模式,探索中国临床试验解决之道”的企业愿景,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大数据驱动型创新临床研究服务商,助力新药更快惠及患者。公司形成了完善的培训体系,员工拥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展现出高效的项目管理和执行力,在项目运营过程中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并建立了良好的品牌效应。
⑤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业务发展的过程中,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以构建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体系,公司以环境管理、节能行动、废弃物管理等工作为重要抓手,持续完善公司环保工作,以公司点滴行动长期推动中国与全球生态文明高质量建设,并对外披露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从多维度向关键利益相关方展示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亮点与成果。
(2)风险评估
为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动态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在内控体系建立健全过程中,公司坚持风险导向原则,在内、外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梳理重大业务流程及确定重点业务部门,设计关键控制活动,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评价及跟踪。
(3)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信息交流、协商和沟通管理程序,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4)内部监督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了内部监督的职能部门、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等。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监督工作,提高内部监督工作质量。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3、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4、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5、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6、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认定标准: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无效;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认定标准: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1、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3、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6、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7、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重要缺陷认定标准: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失误;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3、重要业务制度执行中存在较大缺陷;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 |
内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2、公司员工违反内部规章,给公司造成一般损失;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4、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 重要缺陷认定标准: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1%;所有者权益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 一般缺陷认定标准:错报<利润总额的3%;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 |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损失≥利润总额的5%; 重要缺陷认定标准:利润总额的3%≤损失<利润总额的5%; 一般缺陷认定标准:损失<利润总额的3%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普蕊斯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主要开展临床SMO业务,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涉及环境污染物的排放,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过程中不涉及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普蕊斯积极响应“乡村振兴”号召,向新疆温宿县依希来木其乡第一小学捐赠了933本图书,为该校建成了第一座“援疆书屋”,为当地教育事业注入新活力。
此外公司领导长期致力于乡村教育公益事业,通过江西省民建同心思源基金会“音乐响起”项目,捐资助力乡村音乐教育发展,推动江西多地建成音乐教室,配备专业教学设备及音乐器材,惠及十万余名乡村学生,有效提升乡村学校美育水平。因在乡村教育领域的突出贡献,公司领导荣获基金会颁发的“同心慈善贡献奖”“音乐响起贡献奖”,通过搭建音乐教育平台,创新开展美育帮扶项目,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动能,助力乡村儿童通过音乐实现梦想与全面发展。2024年,公司领导以教育为基,以乡村为怀,倾情设立“高考励学奖学金”,为多位学子铺就梦想之路,资助八万余元,助力他们扬帆起航,书写人生华章。与此同时,不忘桑梓之情,亲赴中芜村,慰问8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以温暖之举传递尊老敬贤的中华美德。这份爱心,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滋养着每一颗渴望成长的心灵,温暖着每一位需要关怀的生命。我们坚信,这份善举将汇聚成光,照亮前行的道路,共同绘就一幅充满温情与希望的社会画卷。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赖春宝、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市睿泽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桂英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11月17日,如遇非交易日相应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2年05月17日 | 三年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赖春宝 | 股份减持承诺 | 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 2025年05月19日 | 两年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赖春宝、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市睿泽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桂英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 2025年05月19日 | 两年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赖春宝、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玺泰、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石河子睿新承诺: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所投资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在中 | 2022年05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所投资的企业。 2、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所投资的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所投资的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本企业将主动或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本企业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将不利用本人/本企业的地位,进行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 本人/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本企业谨此确认: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持续有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人/本企业不再对公司保持实际控制关系;(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本企业在本承诺函项下的其他承诺;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 |
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三、关于避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石河子睿新承诺为避免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玺泰,实际控制人赖春宝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石河子睿新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要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2、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范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直接或间接地借用、占用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资金款项或要求公司为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提供担保,避免与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往来外的一切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3、就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如有),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则本企业/本人将予以全部补偿,使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免受损失。 4、本企业/本人将按发行人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审议涉及要求发行人为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在审议涉及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关联方、个人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依法维护发行人利益。自公司上市后,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不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维护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企业/本人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公司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公司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6、本企业/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赖春宝、杨宏伟、赖小龙、常婷、陈霞、王月、陈勇、范小荣、黄华生、廖县生、刘学、马宇平、钱然婷、邵燕、宋卫红、覃德勇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的情况。 2、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范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直接或间接地借用、占用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资金款项。 3、就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发生的资金拆借 | 2022年05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行为(如有),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则本人将予以全部补偿,使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免受损失。 4、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平潭弘润盈科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市睿泽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晶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2年05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常婷、陈霞、陈勇、范小荣、赖春宝、赖小龙、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钱然婷、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宋卫红、王月、杨宏伟 | 稳定股价承诺 |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本预案规定的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在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每股净资产亦将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若启动条件触发,上述具体措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回购股份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为第二顺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为第三顺位。 (1)公司回购股份 ①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A股股份。 ③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④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 2022年05月17日 | 三年 | 正常履行 |
(1)公司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①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③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④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措施 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其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①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①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在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 2022年05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4)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3、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赖春宝、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企业/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薪酬(如有)、津贴(如有);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收到公司上缴收益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若因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企业/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3、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22年05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常婷、陈霞、陈勇、范小荣、黄华生、赖春宝、赖小龙、廖县生、刘学、马宇平、钱然婷、邵燕、宋卫红、覃德勇、王月、杨宏伟 | 其他承诺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 2022年05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3)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本企业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薪酬(如有)、津贴(如有);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收到公司上缴收益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若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积极稳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根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在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风险防范方面加强管理,促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回报最大化,提升公司中长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 | 2022年05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重视与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赖春宝、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企业/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3、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企业/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4、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5、本承诺出具日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6、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2年05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常婷、陈霞、陈勇、范小荣、黄华生、赖春宝、赖小龙、廖县生、刘学、钱然婷、宋卫红、王月、杨宏伟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承诺出具日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 | 2022年05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赖春宝、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1、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由公司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数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的证券发行文件中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存在上述行为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05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赖春宝、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一、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曾就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受到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的行政处罚,亦未就该等事宜与其员工发生任何争议、纠纷; 二、本企业/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其所在地政策规定,为全体符合要求的员工开设社会保险金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三、若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被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或被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员工本人合法要求补缴或者被追缴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应缴而未缴、未足额为其全体员工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或因此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本企业/本人将承担所有补缴款项、罚款、滞纳金及其他支出,并承诺此后不向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追偿,保证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不会因此遭受损失,确保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免受任何损失和损害。 四、若因出租方无房产证等权利瑕疵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等原因,导致公司或子公司无法继续承租房产,给公司或子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或致使公司或子公司遭受处罚或其他任何损失的,则本承诺人承诺将对公司或子公司因此遭受的上述损失予以全额补偿,以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22年05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常婷、陈霞、陈勇、范小荣、黄华生、赖春宝、赖小龙、廖县生、刘学、马宇平、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钱然婷、邵燕、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其他承诺 |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2年05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伙)、宋卫红、覃德勇、王月、杨宏伟 |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承诺不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2年09月07日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 正常履行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全体激励对象 | 其他承诺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2年09月07日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 正常履行 |
其他承诺 | 赖春宝 | 股份增持承诺 | 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均含本数。 本人承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 2024年02月06日 | 2024年08月07日 | 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本期合并范围增加1家为蕊思(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8月由公司投资设立,持股比例100%。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8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8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林雯英、周鹏飞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林雯英1年、周鹏飞3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公司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万元(该费用已包含在上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中)。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 索引 |
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汇总 | 14.98 | 否 | 部分案件已结案并按判决结果执行,部分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 无重大影响 | 部分案件已结案并按判决结果执行,部分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采购临床试验患者招募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546.54 | 86.33% | 900 | 否 | 银行汇款 | -- | 2024年04月29日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
合计 | -- | -- | 546.54 | -- | 9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铨融上海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不含税)。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用作日常办公或员工宿舍用途,与租赁方均签订租赁协议,目前租赁协议均在正常履行中。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赁地址 | 使用面积(㎡) | 租赁期限 | 用途 |
1 | 普蕊斯 | 樊成华 |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0号** | 165.56 | 2022.6.15至2026.6.14(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办公 |
2 | 普蕊斯 | 南京酷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532-2号** | 60 | 2023.6.20至2025.12.19 | 员工办公 |
3 | 普蕊斯 | 沈阳中天谷电双蓄热力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 383.21 | 2022.3.1至2026.2.28(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办公 |
4 | 普蕊斯 | 上海盛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 | 580.56 | 2019.11.1至2025.10.31 | 员工办公 |
5 | 普蕊斯 | 上海萱濠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 | 497.73 | 2019.11.1至2025.10.31 | 员工办公 |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赁地址 | 使用面积(㎡) | 租赁期限 | 用途 |
6 | 普蕊斯 | 上海盛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 | 154.61 | 2023.6.1至2025.10.31 | 员工办公 |
7 | 普蕊斯 | 上海萱濠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 | 368.54 | 2023.6.1至2025.10.31 | 员工办公 |
8 | 普蕊斯 | 戴国良、宜国芳 | 杭州市拱墅区白马大厦** | 238 | 2023.2.1至2025.1.31 | 员工办公 |
9 | 普蕊斯 | 金达莱(天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天津市红桥区安顺大厦** | 85 | 2023.7.24至2025.7.23(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办公 |
10 | 普蕊斯 | 余建平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44号** | 149.1 | 2022.6.15至2025.6.14(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办公 |
11 | 蕊心广州 | 广东金海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8号** | 452.47 | 2023.11.6至2026.11.5 | 员工办公 |
12 | 普蕊斯 | 长春恒兴置业有限公司 | 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汇处恒兴国际城** | 194.78 | 2022.3.18至2026.7.2(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办公 |
13 | 普蕊斯 | 李福德 | 南昌市东湖区阳明东路** | 99.07 | 2021.12.18至2024.12.17 | 员工办公/员工宿舍 |
14 | 普蕊斯 | 李伟 | 南昌市东湖区阳明东路** | 99.07 | 2024.12.18至2025.12.17 | 员工办公/员工宿舍 |
15 | 普蕊斯 | 覃剑龙 | 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一巷32号** | 91.06 | 2023.12.10至2025.12.9(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办公 |
16 | 普蕊斯 | 李建标、李平平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人民路4555号** | 50.5 | 2023.11.1至2025.10.31(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办公 |
17 | 普蕊斯 | 上海市卢湾公共租赁房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五里桥路28弄** | 78.32 | 2021.6.24至2025.6.23 | 员工宿舍 |
18 | 普蕊斯 | 上海市卢湾公共租赁房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五里桥路28弄** | 78.32 | 2022.12.20至2026.12.19(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宿舍 |
19 | 普蕊斯 | 湖南楷林房地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长沙市芙蓉区火炬西路169号** | 266.85 | 2023.7.10至2025.7.9 | 员工办公 |
20 | 普蕊斯 | 赵红喜 | 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1号** | 187.49 | 2023.9.20至2026.9.19 | 员工办公 |
21 | 普蕊斯 | 武汉万玖万楼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628号** | 162.4 | 2022.8.29至2025.8.28 | 员工办公 |
22 | 普蕊斯 | 安徽中冉置业有限公司 | 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 | 155.4 | 2023.9.20至2025.9.19 | 员工办公 |
23 | 普蕊斯 | 窦玲、孟祥雷 |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号** | 133.42 | 2023.7.19至2024.7.18 | 员工办公 |
24 | 普蕊斯 | 陈青 |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 | 157.32 | 2024.7.15至2025.7.14 | 员工办公 |
25 | 普蕊斯 | 郭一锋 | 石家庄市主城5区中山东路北谈固大街西北宋路南“嘉和城”** | 97 | 2022.9.10至2024.9.9 | 员工办公 |
26 | 普蕊斯 | 张炀 |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69号嘉和城** | 153.3 | 2024.9.10至2025.9.9 | 员工办公 |
27 | 普蕊斯 | 袁兴华 |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范阳路** | 49.71 | 2021.9.30至2024.9.30 | 员工办公 |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赁地址 | 使用面积(㎡) | 租赁期限 | 用途 |
28 | 普蕊斯 | 北京樱辉美信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7、9号** | 591 | 2023.1.18至2026.1.17 | 员工办公 |
29 | 普蕊斯 | 曲晓刚 | 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6号** | 152.65 | 2023.6.1至2025.5.31(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办公 |
30 | 普蕊斯 | 王巧玲 | 郑州市二七区建设路和大学路交汇处西南角中投联合汇金城** | 136 | 2021.11.10至2025.11.9(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办公 |
31 | 普蕊斯 | 刘璐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287号** | 124 | 2023.4.1至2024.3.31 | 员工办公 |
32 | 普蕊斯 | 刘娟、秦国栋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287号** | 116.94 | 2023.7.25至2025.7.24(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办公 |
33 | 普蕊斯 | 管升、姚金梅 | 杭州市拱墅东清大厦E幢** | 83.52 | 2023.7.20至2025.7.19(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办公 |
34 | 普蕊斯 | 上海旭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杨浦区凤城路赵家宅** | 8个床位 | 2021.7.26至2025.2.25(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宿舍 |
35 | 普蕊斯 | 牛威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 | 110.2 | 2022.4.5至2026.4.4(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办公 |
36 | 普蕊斯 | 威沃克商务信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 | 2个工位 | 2022.8.20至2025.8.31(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办公 |
37 | 普蕊斯 | 北京首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管理服务分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公园西街首钢单身宿舍** | 12个床位 | 2021.10.1至2025.9.30(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宿舍 |
38 | 普蕊斯 | 孔烨 | 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440号** | 134.1 | 2023.8.7至2025.3.6(报告期内已续约) | 员工宿舍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8,000 | 33,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21,000 | 7,000 | 0 | 0 |
合计 | 79,000 | 40,0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含本数)。2024年2月7日,赖春宝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增持金额为6,544,987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971,060.00 | 40.83% | 7,491,273.00 | -466,771.00 | 7,024,502.00 | 31,995,562 | 40.2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4,971,060.00 | 40.83% | 7,491,273.00 | -466,771.00 | 7,024,502.00 | 31,995,562 | 40.24%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0,785,410.00 | 33.99% | 6,235,623.00 | 6,235,623.00 | 27,021,033 | 33.9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185,650.00 | 6.84% | 1,255,650.00 | -466,771.00 | 788,879.00 | 4,974,529 | 6.2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188,940.00 | 59.17% | 10,856,727.00 | 466,771.00 | 11,323,498.00 | 47,512,438.00 | 59.7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6,188,940.00 | 59.17% | 10,856,727.00 | 466,771.00 | 11,323,498.00 | 47,512,438.00 | 59.7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1,160,000.00 | 100.00% | 18,348,000.00 | 0.00 | 18,348,000.00 | 79,508,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2024年5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61,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152,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34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9,508,000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资本公积金转增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批准情况:
①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②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1)资本公积金转增过户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34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9,508,000股,于2024年6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批准情况:
①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9人,实际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1.908万股,该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9月24日。 ②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6人,实际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7.869万股,该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2日。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34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9,508,000股,于2024年6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股本变动对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可参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第五小节“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部分。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 股数 | 本期增加 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 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364,210 | 3,409,263 | 0 | 14,773,473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5月17日 |
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21,200 | 1,476,360 | 0 | 6,397,56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5月17日 |
石河子市睿泽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4,500,000 | 1,350,000 | 0 | 5,8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5月17日 |
赖春宝 | 3,415,500 | 1,024,650 | 0 | 4,440,15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5月17日 |
马宇平 | 0 | 4,500 | 0 | 4,500 | 高管锁定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马林 | 150 | 45 | 195 | 0 | 高管锁定股 | 已按规定解除限售 |
赖小龙 | 0 | 19,337 | 0 | 19,337 | 高管锁定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赖小龙 | 59,500 | 17,850 | 38,675 | 38,675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常婷 | 0 | 1,625 | 0 | 1,625 | 高管锁定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常婷 | 5,000 | 1,500 | 3,250 | 3,25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陈霞 | 0 | 1,625 | 0 | 1,625 | 高管锁定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陈霞 | 5,000 | 1,500 | 3,250 | 3,25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王月 | 0 | 1,625 | 0 | 1,625 | 高管锁定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王月 | 5,000 | 1,500 | 3,250 | 3,25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宋卫红 | 0 | 1,625 | 0 | 1,625 | 高管锁定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宋卫红 | 5,000 | 1,500 | 3,250 | 3,25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赵静 | 0 | 812 | 0 | 812 | 高管锁定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赵静 | 2,500 | 750 | 1,625 | 1,625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包括上述股东) | 688,000 | 206,400 | 444,470 | 449,93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按规定解除限售 |
合计 | 24,971,060 | 7,522,467 | 497,965 | 31,995,562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公司2024年5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61,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152,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34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9,508,000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13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69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58% | 14,773,473 | 3,409,263 | 14,773,473 | 0 | 不适用 | 0 | |
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05% | 6,397,560 | 1,476,360 | 6,397,560 | 0 | 不适用 | 0 | |
石河子市睿泽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36% | 5,850,000 | 1,350,000 | 5,85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6.88% | 5,474,040 | 651,640 | 0 | 5,474,040 | 不适用 | 0 | |
赖春宝 | 境内自然人 | 5.85% | 4,648,150 | 1,232,650 | 4,440,150 | 208,000 | 不适用 | 0 | |
李未科 | 境内自然人 | 1.50% | 1,195,020 | 729,620 | 0 | 1,195,02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8% | 1,100,000 | 70,000 | 0 | 1,100,000 | 不适用 | 0 | |
张晶 | 境内自然人 | 1.15% | 916,826 | -243,194 | 0 | 916,826 | 不适用 | 0 | |
莫景献 | 境内自然人 | 1.13% | 896,900 | 203,300 | 0 | 896,900 | 不适用 | 0 | |
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6% | 766,467 | 176,877 | 0 | 766,467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赖春宝系石河子玺泰的实际控制人,并持有石河子玺泰99.60%的出资份额; 2、赖春宝系石河子睿新的实际控制人,并持有石河子睿新86.29%的出资份额; 3、杨宏伟及其控制的公司股东石河子睿泽盛为赖春宝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7.36%的股份; 4、观由昭泰与新疆泰睿同受陈勇控制; 5、赖春宝系观由昭泰的有限合伙人,通过观由昭泰间接持有公司1,911,221股; 6、赖春宝系新疆泰睿的有限合伙人,通过新疆泰睿间接持有公司703,383股; 7、张晶与李未科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所列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74,0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74,040.00 | |
李未科 | 1,195,0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5,02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000.00 | |
张晶 | 916,8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6,826.00 | |
莫景献 | 896,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6,900.00 | |
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6,4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6,467.00 | |
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57,3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7,32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医药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0,6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678.00 | |
方国飞 | 396,7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6,74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圆信永丰兴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8,0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8,030.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观由昭泰与新疆泰睿同受陈勇控制; 2、赖春宝系观由昭泰的有限合伙人,通过观由昭泰间接持有公司1,911,221股; 3、赖春宝系新疆泰睿的有限合伙人,通过新疆泰睿间接持有公司703,383股; 4、张晶与李未科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中所列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公司股东莫景献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00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896,8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896,9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石河子玺泰 | 赖春宝 | 2016年04月11日 | 91659001MA775WN66M |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赖春宝 | 本人 | 中国 | 否 |
杨宏伟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曾桂英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赖小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赖春宝先生,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杨宏伟先生,2013年2月创办普蕊斯,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曾桂英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玺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玺宝担任执行董事,为赖春宝先生配偶。 赖小龙先生,2016年10月12日至今,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为赖春宝先生兄弟。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143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林雯英、周鹏飞 |
审计报告正文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蕊斯)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普蕊斯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普蕊斯,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营业收入确认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注释(二十四)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二十八)。2024年度和2023年度普蕊斯营业收入分别为80,372.89万元和76,004.26万元, 其中2024年度和2023年度的SMO服务收入分别为80,372.89万元和76,003.98万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度和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100.00%和99.9996%,金额及比例均较为重大。 根据投入法计算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 | 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我们了解并测试普蕊斯收入核算与预计总成本的确定和变动的政策、程序、方法和相关内部控制; (2)我们取得在执行项目合同清单,抽样检查相应的合同、结算收款等具体合同执行情况; (3)我们选取重要项目,对项目执行节点、项目收款、销售发票、项目执行工作量等进行函证; (4)我们取得在执行项目的预计总成本明细表,抽样了解预算变动的项目原因并分析,并复核其合理性;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估计,该等估计受到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形势判断的影响,进而可能影响普蕊斯是否按照投入法计算履约进度在恰当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 (5)我们检查已发生成本归集是否准确; (6)我们分析在执行合同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7)我们执行了重新计算实质性测试程序,复核普蕊斯劳务收入核算的准确性。 |
四、其他信息
普蕊斯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普蕊斯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普蕊斯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普蕊斯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普蕊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普蕊斯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普蕊斯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雯英(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鹏飞中国?上海 2025年4月25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8,980,654.15 | 493,333,898.2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0,583,354.29 | 421,141,557.4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46,220,606.98 | 124,209,050.46 |
应收款项融资 | 872,980.95 | |
预付款项 | 886,351.55 | 1,432,651.5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291,813.30 | 2,553,837.7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349,559,399.54 | 283,809,093.5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89,395,160.76 | 1,326,480,089.0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8,482,373.87 | 9,382,125.1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419,333.48 | 10,593,674.40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670,536.66 | 11,684,047.65 |
无形资产 | 2,154,309.62 | 2,783,424.5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3,411.53 | 533,975.2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30,308.91 | 4,814,193.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15,056.41 | 547,5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225,330.48 | 40,338,940.33 |
资产总计 | 1,429,620,491.24 | 1,366,819,029.3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4,327,841.79 | 2,593,586.5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1,610,666.83 | 158,409,042.9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966,653.55 | 52,779,203.71 |
应交税费 | 14,818,168.83 | 17,955,366.40 |
其他应付款 | 21,501,228.02 | 29,961,263.2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868,384.83 | 5,606,172.38 |
其他流动负债 | 16,688,026.68 | 13,442,980.70 |
流动负债合计 | 255,780,970.53 | 280,747,615.92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98,690.08 | 5,476,146.9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98,690.08 | 5,476,146.94 |
负债合计 | 256,479,660.61 | 286,223,762.8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9,508,000.00 | 61,16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53,061,668.10 | 669,819,090.73 |
减:库存股 | 6,395,866.50 | 13,000,31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9,754,000.00 | 30,580,00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07,213,029.03 | 332,036,485.7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73,140,830.63 | 1,080,595,266.47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73,140,830.63 | 1,080,595,266.4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29,620,491.24 | 1,366,819,029.33 |
法定代表人:赖春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宏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卫红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1,572,226.39 | 489,719,489.2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0,583,354.29 | 421,141,557.4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46,219,678.22 | 124,209,050.46 |
应收款项融资 | 872,980.95 | |
预付款项 | 873,425.62 | 1,410,283.20 |
其他应收款 | 1,708,907.45 | 2,452,682.4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349,559,399.54 | 283,809,093.5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81,389,972.46 | 1,322,742,156.3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982,373.87 | 13,882,125.1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279,127.00 | 10,207,214.98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783,164.64 | 11,684,047.65 |
无形资产 | 2,154,309.62 | 2,783,424.5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3,411.53 | 533,975.2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25,667.38 | 4,813,927.1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15,056.41 | 547,5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693,110.45 | 44,452,214.71 |
资产总计 | 1,426,083,082.91 | 1,367,194,371.0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5,765,147.21 | 3,261,669.6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1,610,666.83 | 158,409,042.91 |
应付职工薪酬 | 46,368,078.43 | 50,707,965.64 |
应交税费 | 14,389,892.04 | 17,789,534.27 |
其他应付款 | 21,319,882.69 | 29,913,623.4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27,686.31 | 5,606,172.38 |
其他流动负债 | 16,688,026.68 | 13,442,980.70 |
流动负债合计 | 251,469,380.19 | 279,130,988.9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86,220.23 | 5,476,146.9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6,220.23 | 5,476,146.94 |
负债合计 | 251,755,600.42 | 284,607,135.9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9,508,000.00 | 61,16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53,061,668.10 | 669,819,090.73 |
减:库存股 | 6,395,866.50 | 13,000,31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9,754,000.00 | 30,580,000.00 |
未分配利润 | 408,399,680.89 | 334,028,454.3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74,327,482.49 | 1,082,587,235.0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26,083,082.91 | 1,367,194,371.0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03,728,904.44 | 760,042,604.88 |
其中:营业收入 | 803,728,904.44 | 760,042,604.8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98,722,724.61 | 612,299,839.72 |
其中:营业成本 | 607,745,501.42 | 528,940,660.7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448,905.90 | 5,481,904.67 |
销售费用 | 8,569,764.71 | 8,510,496.79 |
管理费用 | 43,798,402.80 | 41,773,111.43 |
研发费用 | 35,837,987.32 | 34,751,082.10 |
财务费用 | -2,677,837.54 | -7,157,416.06 |
其中:利息费用 | 443,199.21 | 323,486.50 |
利息收入 | 3,261,711.64 | 7,619,892.91 |
加:其他收益 | 12,761,535.52 | 14,437,056.7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86,692.02 | 8,823,624.4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99,751.32 | -538,919.1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3,354.29 | 1,141,557.4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82,329.46 | -2,370,842.9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585,402.75 | -8,329,458.5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2,660.04 | 15,365.6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1,647,369.41 | 161,460,068.02 |
加:营业外收入 | 1,518.21 | 9,923.06 |
减:营业外支出 | 68,188.52 | 436,824.7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1,580,699.10 | 161,033,166.29 |
减:所得税费用 | 15,151,395.81 | 26,303,327.9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429,303.29 | 134,729,838.3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429,303.29 | 134,729,838.3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6,429,303.29 | 134,729,838.37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6,429,303.29 | 134,729,838.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6,429,303.29 | 134,729,838.3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35 | 1.7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35 | 1.71 |
法定代表人:赖春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宏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卫红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803,726,211.46 | 760,039,729.48 |
减:营业成本 | 610,887,479.40 | 530,123,465.54 |
税金及附加 | 5,203,042.91 | 5,398,965.70 |
销售费用 | 8,569,764.71 | 8,510,496.79 |
管理费用 | 41,538,095.88 | 40,717,817.61 |
研发费用 | 35,837,987.32 | 34,751,082.10 |
财务费用 | -2,723,445.45 | -7,157,420.54 |
其中:利息费用 | 399,336.54 | 323,486.50 |
利息收入 | 3,254,197.38 | 7,616,063.68 |
加:其他收益 | 12,469,159.70 | 14,422,014.5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86,692.02 | 8,823,624.4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99,751.32 | -538,919.1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3,354.29 | 1,141,557.4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56,925.28 | -2,369,960.3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585,402.75 | -8,329,458.5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2,660.04 | 15,365.65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0,787,504.63 | 161,398,465.43 |
加:营业外收入 | 1,018.21 | 9,923.05 |
减:营业外支出 | 68,188.52 | 436,824.7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0,720,334.32 | 160,971,563.69 |
减:所得税费用 | 15,096,347.79 | 26,280,651.4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623,986.53 | 134,690,912.2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5,623,986.53 | 134,690,912.2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5,623,986.53 | 134,690,912.2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34 | 1.7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34 | 1.71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25,812,544.86 | 748,343,198.2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63.2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709,057.97 | 22,192,903.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7,522,466.06 | 770,536,101.2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7,832,948.63 | 84,838,891.9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90,704,238.48 | 490,999,477.3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4,758,766.11 | 67,641,580.9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95,889.59 | 12,209,580.8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8,591,842.81 | 655,689,531.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9,376.75 | 114,846,570.2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250,000,000.00 | 3,566,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128,000.78 | 10,745,325.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489.02 | 49,652.4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65,145,489.80 | 3,576,794,978.2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221,450.09 | 10,245,480.7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230,000,000.00 | 3,851,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39,221,450.09 | 3,861,245,480.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24,039.71 | -284,450,502.5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35,75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35,75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078,760.00 | 10,744,180.0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29,147.10 | 6,898,984.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207,907.10 | 20,643,164.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07,907.10 | -14,507,414.3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53,244.14 | -184,111,346.6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3,333,898.29 | 677,445,244.9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8,980,654.15 | 493,333,898.2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25,812,544.88 | 748,340,317.7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63.2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146,581.63 | 22,174,031.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6,959,989.74 | 770,514,349.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6,904,898.82 | 112,260,888.8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28,925,394.58 | 466,973,067.4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0,756,415.35 | 66,254,241.5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08,455.96 | 12,137,184.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1,195,164.71 | 657,625,382.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35,174.97 | 112,888,966.6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250,000,000.00 | 3,566,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128,000.78 | 10,745,325.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489.02 | 49,652.4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65,145,489.80 | 3,576,794,978.2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221,450.09 | 10,245,480.7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231,000,000.00 | 3,852,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40,221,450.09 | 3,862,245,480.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924,039.71 | -285,450,502.5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35,75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35,75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078,760.00 | 10,744,18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57,367.58 | 6,898,984.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836,127.58 | 20,643,164.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36,127.58 | -14,507,414.3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147,262.84 | -187,068,950.2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9,719,489.23 | 676,788,439.4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1,572,226.39 | 489,719,489.2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160,000.00 | 669,819,090.73 | 13,000,310.00 | 30,580,000.00 | 332,036,485.74 | 1,080,595,266.47 | 1,080,595,266.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160,000.00 | 669,819,090.73 | 13,000,310.00 | 30,580,000.00 | 332,036,485.74 | 1,080,595,266.47 | 1,080,595,266.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348,000.00 | -16,757,422.63 | -6,604,443.50 | 9,174,000.00 | 75,176,543.29 | 92,545,564.16 | 92,545,564.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429,303.29 | 106,429,303.29 | 106,429,303.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90,577.37 | -6,604,443.50 | 8,195,020.87 | 8,195,020.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 | 1,590,577.3 | 1,590,577.37 | 1,590,577.37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 | ||||||||||||||
4.其他 | -6,604,443.50 | 6,604,443.50 | 6,604,443.50 | ||||||||||||
(三)利润分配 | 9,174,000.00 | -31,252,760.00 | -22,078,760.00 | -22,078,7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174,000.00 | -9,174,00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078,760.00 | -22,078,760.00 | -22,078,76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8,348,000.00 | -18,348,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8,348,000.00 | -18,348,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9,508,000.00 | 653,061,668.10 | 6,395,866.50 | 39,754,000.00 | 407,213,029.03 | 1,173,140,830.63 | 1,173,140,830.6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975,000.00 | 652,361,965.73 | 26,620,929.70 | 212,009,897.67 | 951,967,793.10 | 951,967,793.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975,000.00 | 652,361,965.73 | 26,620,929.70 | 212,009,897.67 | 951,967,793.10 | 951,967,793.1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5,000.00 | 17,457,125.00 | 13,000,310.00 | 3,959,070.30 | 120,026,588.07 | 128,627,473.37 | 128,627,473.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4,729,838.37 | 134,729,838.37 | 134,729,838.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5,000.00 | 17,457,125.00 | 13,000,310.00 | 4,641,815.00 | 4,641,815.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5,000.00 | 2,950,750.00 | 3,135,750.00 | 3,135,75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506,375.00 | 14,506,375.00 | 14,506,375.00 | ||||||||||||
4.其他 | 13,000,310.00 | -13,000,310.00 | -13,000,310.00 | ||||||||||||
(三)利润分配 | 3,959,070.30 | -14,703,250.30 | -10,744,180.00 | -10,744,18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959,070.30 | -3,959,070.3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744,180.00 | -10,744,180.00 | -10,744,18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 |
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160,000.00 | 669,819,090.73 | 13,000,310.00 | 30,580,000.00 | 332,036,485.74 | 1,080,595,266.47 | 1,080,595,266.4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160,000.00 | 669,819,090.73 | 13,000,310.00 | 30,580,000.00 | 334,028,454.36 | 1,082,587,235.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160,000.00 | 669,819,090.73 | 13,000,310.00 | 30,580,000.00 | 334,028,454.36 | 1,082,587,235.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348,000.00 | -16,757,422.63 | -6,604,443.50 | 9,174,000.00 | 74,371,226.53 | 91,740,247.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5,623,986.53 | 105,623,986.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90,577.37 | -6,604,443.50 | 8,195,020.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90,577.37 | 1,590,577.37 | ||||||||||
4.其他 | -6,604,443.50 | 6,604,443.50 | ||||||||||
(三)利润分配 | 9,174,000.00 | -31,252,760.00 | -22,078,7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174,000.00 | -9,174,00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078,760.00 | -22,078,76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8,348,000.00 | -18,348,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8,348,000.00 | -18,348,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9,508,000.00 | 653,061,668.10 | 6,395,866.50 | 39,754,000.00 | 408,399,680.89 | 1,174,327,482.4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975,000.00 | 652,361,965.73 | 26,620,929.70 | 214,040,792.46 | 953,998,687.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975,000.00 | 652,361,965.73 | 26,620,929.70 | 214,040,792.46 | 953,998,687.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5,000.00 | 17,457,125.00 | 13,000,310.00 | 3,959,070.30 | 119,987,661.90 | 128,588,547.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4,690,912.20 | 134,690,912.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5,000.00 | 17,457,125.00 | 13,000,310.00 | 4,641,815.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5,000.00 | 2,950,750.00 | 3,135,75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506,375.00 | 14,506,375.00 | ||||||||||
4.其他 | 13,000,310.00 | -13,000,310.00 | ||||||||||
(三)利润分配 | 3,959,070.30 | -14,703,250.30 | -10,744,18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959,070.30 | -3,959,070.3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744,180.00 | -10,744,18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160,000.00 | 669,819,090.73 | 13,000,310.00 | 30,580,000.00 | 334,028,454.36 | 1,082,587,235.0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13年02月22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营业期限20年,属于医药行业。公司于2015年06月05日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10115002079365的营业执照。公司自2016年1月18日起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625748002,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独资)。公司自2016年11月9日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期限变更为无期限。 根据公司2015年12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20.936万元股权转让给石河子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后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石河子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79.064万元和20.936万元股权。 根据公司2016年1月19日的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1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福州弘润盈科新材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张晶各5万元;转让后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石河子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弘润盈科新材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张晶分别持有公司69.064万元、20.936万元、5万元和5万元股权。
根据公司2016年7月21日的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普瑞盛(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69.064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6年8月5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2016年8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2.00万元股权转让给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6年8月15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2日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章程,以2016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原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 按照发起人协议及章程的规定,各股东以其所拥有的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20,471,712.69元,按原出资比例认购公司股份,按1:0.4885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共计10,000,000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10,471,712.69元计入资本公积。 于2017年3月14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函[2017]1503号核准,普蕊斯股票于2017年3月29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本公司证券简称:普蕊斯,证券代码:871269。 于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0,000,000.00股为基础,以资本公积向权益分派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10,000,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权益分派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25股,共计送25,00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数增加至45,000,000.00股。 于2019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于2019年8月2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对外公告。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6号文)批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0,367,557.38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5,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15,367,557.38元。公司已于2022年6月29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12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3767号)。 根据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规定,本公司申请向77名激励对象授予9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每股价格
17.06元。股票来源全部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97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0,000,000.00股变更为60,975,000.00股。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取得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0625748002,注册资本为60,975,000.00元。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预留限制性股票185,000.00股。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9月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160号验资报告。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160,000.00元。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黄浦区思南路105号1号楼108室;法定代表人为赖春宝;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61,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152,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34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9,508,000股。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61,160,000股变更为79,508,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160,000.00元变更为79,508,000.00元。 公司已于2024年6月取得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0625748002,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0.8000万元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将离职员工所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60股进行回购注销。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2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052号验资报告,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02,540.00元,公司总股本由79,508,000股变更为79,502,54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9,508,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79,502,540.00元。 公司已于2025年2月取得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0625748002,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0.2540万元整。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医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大于等于应收款项余额的5% |
重要的坏账准备转回或核销 | 金额大于等于500万 |
重要的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金额大于等于100万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账款 | 金额大于等于预付账款余额的10%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大于等于应付账款余额的10%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金额大于等于合同负债余额的10%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收入、净利润或净资产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影响在5%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账龄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20 |
3-4年(含4年) | 40 |
4-5年(含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②合同资产
账龄 | 合同资产计提比例(%) |
3年以内(含3年) | 5 |
3年以上 | 100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
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本章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14、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本章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15、其他应收款
对于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本章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
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年-5年 | 5% | 19%-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年 | 5% | 23.75%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上表。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软件 | 5年 | 年限平均摊销 | 0% | 预计软件更新升级期间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披露要求: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应披露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以及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
职工薪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主要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主要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发生与研发活动相关的设备和软件的折旧与摊销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装修费,应当在租赁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34、预计负债
不适用
35、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
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结算模式主要有两种:按服务收费模式(FFS)和按全职等量模式(FTE)。在两种结算模式下,本公司通常与客户签订总服务协议,并按照总服务协议的预先约定付款时间表收取款项。根据FFS模式,本公司按照有关合同或工作订单列明的付款时间表收取款项。根据FTE模式,本公司为项目指定员工,按每名FTE员工每段时间固定费率收取费用。
临床试验相关服务及实验室服务根据FFS模式确认若干收入,而有关收入于本公司在某时间点转移服务/可交付单位的控制权并有权于完成后就所履行服务获取客户付款时,或于交付及接纳可交付单位时确认。
临床试验技术服务、临床试验相关服务及实验室服务根据FFS模式确认若干收入,而由于本公司履行服务已产生无其他用途的资产且对迄今已完成履行服务的付款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权力,故收入随时间确认。
临床试验技术服务、临床试验相关服务及实验室服务根据FTE模式确认若干收入。对于根据FTE模式确认的服务,本公司为项目指定员工,按每名FTE员工每段时间固定费率收取费用。客户同时获得并使用本公司履行服务所带来的利益。因此,本公司按有权就迄今已完成履行服务开出发票的金额(即FTE可计费金额,按分配予有关项目的员工人数及员工工作时数计算)随时间确认收入(通常以月结单形式)。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不适用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补助对象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或者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补助对象为非长期资产。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时,一般以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以非货币性资产方式拨付时,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时,一般以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可以在这项补助成为应收款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章节“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章节“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5%、15%、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5% |
蕊心(赣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 |
普蕊斯(杭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 |
蕊心(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 |
蕊思(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税费扣减标准的公告(沪财发[2023]9号)》规定,普蕊斯(上海)
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普蕊斯(杭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时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扣减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
(2)所得税优惠: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取得编号为GR202331000267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所得税减按15%计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有关规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蕊心(赣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普蕊斯(杭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蕊心(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蕊思(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2024年度企业年应纳税所得税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减按5%计征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蕊心(赣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普蕊斯(杭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蕊心(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2024年度企业年应纳税所得税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减按5%计征。
(3)其他税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蕊心(赣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普蕊斯(杭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蕊心(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蕊思(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享受印花税减半征收优惠;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488,980,654.15 | 493,333,898.29 |
合计 | 488,980,654.15 | 493,333,898.29 |
其他说明:
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00,583,354.29 | 421,141,557.44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400,583,354.29 | 421,141,557.44 |
其中: | ||
合计 | 400,583,354.29 | 421,141,557.44 |
其他说明:
无
3、衍生金融资产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9,572,291.05 | 127,534,932.85 |
1至2年 | 14,792,144.37 | 2,942,434.73 |
2至3年 | 581,859.95 | 503,341.24 |
3年以上 | 503,341.24 | |
3至4年 | 503,341.24 | |
合计 | 155,449,636.61 | 130,980,708.8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77,360.16 | 0.31% | 477,360.16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77,360.16 | 0.31% | 477,360.1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4,972,276.45 | 99.69% | 8,751,669.47 | 5.65% | 146,220,606.98 | 130,980,708.82 | 100.00% | 6,771,658.36 | 5.17% | 124,209,050.4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4,972,276.45 | 99.69% | 8,751,669.47 | 5.65% | 146,220,606.98 | 130,980,708.82 | 100.00% | 6,771,658.36 | 5.17% | 124,209,050.46 |
合计 | 155,449,636.61 | 100.00% | 9,229,029.63 | 5.94% | 146,220,606.98 | 130,980,708.82 | 100.00% | 6,771,658.36 | 5.17% | 124,209,050.4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款项性质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477,360.16 | 477,360.16 | 100.00% | 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回款存在风险 | ||
合计 | 477,360.16 | 477,360.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39,094,930.89 | 6,954,746.54 | 5.00% |
1至2年 | 14,792,144.37 | 1,479,214.44 | 10.00% |
2至3年 | 581,859.95 | 116,371.99 | 20.00% |
3至4年 | 503,341.24 | 201,336.50 | 40.00% |
合计 | 154,972,276.45 | 8,751,669.4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77,360.16 | 477,360.16 | ||||
账龄组合 | 6,771,658.36 | 1,980,011.11 | 8,751,669.47 | |||
合计 | 6,771,658.36 | 2,457,371.27 | 9,229,029.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675,809.04 | 53,301,966.25 | 55,977,775.29 | 10.43% | 3,204,313.12 |
第二名 | 10,101,778.72 | 12,149,897.17 | 22,251,675.89 | 4.15% | 1,275,759.44 |
第三名 | 3,096,839.29 | 13,880,297.71 | 16,977,137.00 | 3.16% | 848,856.85 |
第四名 | 59,834.26 | 12,741,944.65 | 12,801,778.91 | 2.39% | 1,387,119.31 |
第五名 | 3,450,463.65 | 7,884,691.97 | 11,335,155.62 | 2.11% | 566,757.78 |
合计 | 19,384,724.96 | 99,958,797.75 | 119,343,522.71 | 22.24% | 7,282,806.50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确认收入未开票 | 381,145,838.38 | 31,586,438.84 | 349,559,399.54 | 308,810,129.59 | 25,001,036.09 | 283,809,093.50 |
合计 | 381,145,838.38 | 31,586,438.84 | 349,559,399.54 | 308,810,129.59 | 25,001,036.09 | 283,809,093.5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无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48,179.44 | 0.17% | 648,179.44 | 100.00% | 1,119,394.77 | 0.36% | 1,119,394.77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648,179.44 | 0.17% | 648,179.44 | 100.00% | 1,119,394.77 | 0.36% | 1,119,394.7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0,497,658.94 | 99.83% | 30,938,259.40 | 8.13% | 349,559,399.54 | 307,690,734.82 | 99.64% | 23,881,641.32 | 7.76% | 283,809,093.50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 | 380,497,658.94 | 99.83% | 30,938,259.40 | 8.13% | 349,559,399.54 | 307,690,734.82 | 99.64% | 23,881,641.32 | 7.76% | 283,809,093.50 |
合计 | 381,145,838.38 | 100.00% | 31,586,438.84 | 8.29% | 349,559,399.54 | 308,810,129.59 | 100.00% | 25,001,036.09 | 8.10% | 283,809,093.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款项性质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119,394.77 | 1,119,394.77 | 642,034.61 | 642,034.61 | 100.00% | 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回款存在风险 |
客户二 | 6,144.83 | 6,144.83 | 100.00% | 回款存在不确定性 | ||
合计 | 1,119,394.77 | 1,119,394.77 | 648,179.44 | 648,179.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年以内合同资产 | 367,957,262.67 | 18,397,863.13 | 5.00% |
3年以上合同资产 | 12,540,396.27 | 12,540,396.27 | 100.00% |
合计 | 380,497,658.94 | 30,938,259.4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585,402.75 | |||
合计 | 6,585,402.75 | —— |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无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872,980.95 | |
合计 | 872,980.9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不适用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291,813.30 | 2,553,837.79 |
合计 | 2,291,813.30 | 2,553,837.79 |
(1) 应收利息
无
(2) 应收股利
无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2,640,104.17 | 2,621,888.17 |
备用金 | 78,812.60 | 458,282.45 |
保证金 | 239,000.00 | 100,000.00 |
其他 | 872,267.73 | 287,080.18 |
合计 | 3,830,184.50 | 3,467,250.80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50,386.13 | 2,216,326.60 |
1至2年 | 1,294,296.11 | 167,608.67 |
2至3年 | 161,586.73 | 110,441.00 |
3年以上 | 1,023,915.53 | 972,874.53 |
3至4年 | 64,341.00 | 37,630.00 |
4至5年 | 24,330.00 | 932,744.53 |
5年以上 | 935,244.53 | 2,500.00 |
合计 | 3,830,184.50 | 3,467,250.80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05,000.00 | 13.18% | 379,160.00 | 75.08% | 125,84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05,000.00 | 13.18% | 379,160.00 | 75.08% | 125,84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25,184.50 | 86.82% | 1,159,211.20 | 34.86% | 2,165,973.30 | 3,467,250.80 | 100.00% | 913,413.01 | 26.34% | 2,553,837.79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3,325,184.50 | 86.82% | 1,159,211.20 | 34.86% | 2,165,973.30 | 3,467,250.80 | 100.00% | 913,413.01 | 26.34% | 2,553,837.79 |
合计 | 3,830,184.50 | 100.00% | 1,538,371.20 | 40.16% | 2,291,813.30 | 3,467,250.80 | 100.00% | 913,413.01 | 26.34% | 2,553,837.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款项性质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供应商一 | 505,000.00 | 379,160.00 | 75.08% | 企业经营异常,预计部分款项无法收回 | ||
合计 | 505,000.00 | 379,16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350,386.13 | 67,519.31 | 5.00% |
1至2年 | 789,296.11 | 78,929.61 | 10.00% |
2至3年 | 161,586.73 | 32,317.35 | 20.00% |
3至4年 | 64,341.00 | 25,736.40 | 40.00% |
4至5年 | 24,330.00 | 19,464.00 | 80.00% |
5年以上 | 935,244.53 | 935,244.53 | 100.00% |
合计 | 3,325,184.50 | 1,159,211.2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0,205.72 | 863,207.29 | 913,413.0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733.80 | 218,814.39 | 379,160.00 | 599,708.19 |
其他变动 | -25,250.00 | -25,250.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1,939.52 | 1,107,271.68 | 379,160.00 | 1,538,371.2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第一阶段为员工借款和备用金,第二阶段为保证金和押金,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如下: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20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3-4年(含4年) | 40 |
4-5年(含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第三阶段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押金,按照款项性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79,160.00 | 379,160.00 | ||||
账龄组合 | 913,413.01 | 220,548.19 | -25,250.00 | 1,159,211.20 | ||
合计 | 913,413.01 | 599,708.19 | -25,250.00 | 1,538,371.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房屋押金 | 700,924.59 | 1-5年 | 18.30% | 436,073.33 |
第二名 | 房屋押金 | 658,705.21 | 5年以内 | 17.20% | 543,674.73 |
第三名 | 项目押金 | 505,000.00 | 1-2年 | 13.18% | 379,160.00 |
第四名 | 房屋押金 | 258,936.84 | 1-2年 | 6.76% | 25,893.68 |
第五名 | 房屋押金 | 154,839.80 | 1年以内 | 4.04% | 7,741.99 |
合计 | 2,278,406.44 | 59.48% | 1,392,543.7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无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85,562.92 | 99.91% | 1,430,916.69 | 99.88% |
3年以上 | 788.63 | 0.09% | 1,734.83 | 0.12% |
合计 | 886,351.55 | 1,432,651.52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10,097.12 | 12.42% |
第二名 | 95,630.75 | 10.79% |
第三名 | 62,893.06 | 7.10% |
第四名 | 61,320.74 | 6.92% |
第五名 | 58,650.40 | 6.62% |
合计 | 388,592.07 | 43.85% |
其他说明:
无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1、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不适用
14、债权投资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17、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9,382,125.19 | -899,751.32 | 8,482,373.87 | |||||||||
小计 | 9,382,125.19 | -899,751.32 | 8,482,373.87 | |||||||||
合计 | 9,382,125.19 | -899,751.32 | 8,482,373.8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4,419,333.48 | 10,593,674.40 |
合计 | 14,419,333.48 | 10,593,674.40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通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151,471.92 | 3,058,919.74 | 21,210,391.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15,943.26 | 327,816.67 | 9,343,759.93 |
(1)购置 | 9,015,943.26 | 327,816.67 | 9,343,759.93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56,279.33 | 0.00 | 3,156,279.33 |
(1)处置或报废 | 3,156,279.33 | 0.00 | 3,156,279.33 |
4.期末余额 | 24,011,135.85 | 3,386,736.41 | 27,397,872.2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722,312.64 | 894,404.62 | 10,616,717.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00,341.43 | 752,445.59 | 5,352,787.02 |
(1)计提 | 4,600,341.43 | 752,445.59 | 5,352,787.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90,965.50 | 0.00 | 2,990,965.50 |
(1)处置或报废 | 2,990,965.50 | 0.00 | 2,990,965.50 |
4.期末余额 | 11,331,688.57 | 1,646,850.21 | 12,978,538.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679,447.28 | 1,739,886.20 | 14,419,333.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8,429,159.28 | 2,164,515.12 | 10,593,674.4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租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647,317.93 | 15,647,317.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39,188.23 | 3,239,188.23 |
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42,885.74 | 3,242,885.74 |
4.期末余额 | 15,643,620.42 | 15,643,620.4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963,270.28 | 3,963,270.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11,023.58 | 6,911,023.58 |
(1)计提 | 6,911,023.58 | 6,911,023.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01,210.10 | 1,901,210.10 |
(1)处置 | 1,901,210.10 | 1,901,210.10 |
0.00 | ||
4.期末余额 | 8,973,083.76 | 8,973,083.7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670,536.66 | 6,670,536.6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684,047.65 | 11,684,047.65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48,181.36 | 3,448,181.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48,181.36 | 3,448,181.3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64,756.86 | 664,756.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9,114.88 | 629,114.88 |
(1)计提 | 629,114.88 | 629,114.88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93,871.74 | 1,293,871.7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54,309.62 | 2,154,309.6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83,424.50 | 2,783,424.5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装修费 | 467,151.36 | 0.00 | 254,809.83 | 0.00 | 212,341.53 |
运维费 | 66,823.88 | 124,884.96 | 50,638.84 | 0.00 | 141,070.00 |
合计 | 533,975.24 | 124,884.96 | 305,448.67 | 0.00 | 353,411.53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2,353,839.67 | 6,352,407.83 | 32,791,860.05 | 4,904,452.61 |
租赁负债 | 6,567,074.91 | 889,744.41 | 11,082,319.32 | 1,662,347.91 |
合计 | 48,920,914.58 | 7,242,152.24 | 43,874,179.37 | 6,566,800.5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6,670,536.66 | 911,843.33 | 11,684,047.65 | 1,752,607.17 |
合计 | 6,670,536.66 | 911,843.33 | 11,684,047.65 | 1,752,607.1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1,843.33 | 6,330,308.91 | -1,752,607.17 | 4,814,193.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11,843.33 | -1,752,607.1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固定资产购置款 | 447,500.00 | 447,500.00 | ||||
预付无形资产购置款 | 1,815,056.41 | 1,815,056.41 | 100,000.00 | 100,000.00 | ||
合计 | 1,815,056.41 | 1,815,056.41 | 547,500.00 | 547,500.00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不适用
32、短期借款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商品服务采购货款 | 11,598,401.79 | 2,593,586.53 |
应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购款 | 2,729,440.00 | |
合计 | 14,327,841.79 | 2,593,586.5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无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1,501,228.02 | 29,961,263.29 |
合计 | 21,501,228.02 | 29,961,263.29 |
(1) 应付利息
不适用
(2) 应付股利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费用报销款 | 14,084,711.21 | 16,123,870.15 |
库存股回购义务 | 6,395,866.50 | 13,000,310.00 |
往来款 | 85,171.87 | 85,171.87 |
其他 | 935,478.44 | 751,911.27 |
合计 | 21,501,228.02 | 29,961,263.2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8、预收款项
不适用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预收款 | 131,610,666.83 | 158,409,042.91 |
合计 | 131,610,666.83 | 158,409,042.91 |
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1,130,030.12 | 527,371,591.54 | 529,394,172.93 | 49,107,448.7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49,173.59 | 69,036,746.88 | 68,826,715.65 | 1,859,204.82 |
三、辞退福利 | 2,825.00 | 2,825.00 | 0.00 | |
合计 | 52,779,203.71 | 596,411,163.42 | 598,223,713.58 | 50,966,653.55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9,891,868.51 | 458,310,512.93 | 460,540,464.49 | 47,661,916.95 |
2、职工福利费 | 0.00 | 1,031,911.44 | 1,006,911.44 | 25,000.00 |
3、社会保险费 | 968,094.61 | 39,187,543.30 | 39,066,952.13 | 1,088,685.7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49,314.47 | 37,301,106.94 | 37,182,412.95 | 1,068,008.46 |
工伤保险费 | 18,780.14 | 1,514,348.96 | 1,512,451.78 | 20,677.32 |
生育保险费 | 0.00 | 372,087.40 | 372,087.40 | 0.00 |
4、住房公积金 | 270,067.00 | 28,656,265.49 | 28,594,486.49 | 331,846.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5,358.38 | 185,358.38 | ||
合计 | 51,130,030.12 | 527,371,591.54 | 529,394,172.93 | 49,107,448.7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97,955.98 | 66,584,673.06 | 66,380,286.39 | 1,802,342.65 |
2、失业保险费 | 51,217.61 | 2,452,073.82 | 2,446,429.26 | 56,862.17 |
合计 | 1,649,173.59 | 69,036,746.88 | 68,826,715.65 | 1,859,204.82 |
其他说明:
无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877,699.66 | 3,956,335.37 |
企业所得税 | 7,458,556.32 | 12,469,709.48 |
个人所得税 | 736,371.26 | 555,282.4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14,036.56 | 472,999.63 |
教育费附加 | 431,097.91 | 242,087.7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91,078.63 | 165,071.86 |
印花税 | 109,328.49 | 93,879.90 |
合计 | 14,818,168.83 | 17,955,366.40 |
其他说明:
无
42、持有待售负债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868,384.83 | 5,606,172.38 |
合计 | 5,868,384.83 | 5,606,172.38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6,688,026.68 | 13,442,980.70 |
合计 | 16,688,026.68 | 13,442,980.70 |
45、长期借款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6,567,074.91 | 11,082,319.32 |
扣除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868,384.83 | -5,606,172.38 |
合计 | 698,690.08 | 5,476,146.94 |
48、长期应付款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1,160,000.00 | 18,348,000.00 | 18,348,000.00 | 79,508,000.00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61,16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34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9,50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54、其他权益工具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43,586,220.07 | 10,671,443.00 | 18,348,000.00 | 635,909,663.07 |
其他资本公积 | 26,232,870.66 | 9,381,112.81 | 18,461,978.44 | 17,152,005.03 |
合计 | 669,819,090.73 | 20,052,555.81 | 36,809,978.44 | 653,061,668.1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溢价变动说明:
①公司根据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以61,16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152,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348,000股;
②公司发行限制性股票解禁增加资本溢价10,671,443.00元。
(2)其他资本公积变动说明:
①公司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增加资本公积9,381,112.81元;
②公司因为未达到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员工离职,转回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导致减少其他资本公积7,790,535.44元;
③本期限制性股票解禁,导致其他资本公积结转至资本溢价10,671,443.00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3,000,310.00 | 6,604,443.50 | 6,395,866.50 | |
合计 | 13,000,310.00 | 6,604,443.50 | 6,395,866.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2023年分配现金股利,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减少260,108元;
(2)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回购义务减少6,344,335.5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580,000.00 | 9,174,000.00 | 39,754,000.00 |
合计 | 30,580,000.00 | 9,174,000.00 | 39,754,0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盈余公积9,174,000.00元。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2,036,485.74 | 212,009,897.67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32,036,485.74 | 212,009,897.6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6,429,303.29 | 134,729,838.3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174,000.00 | 3,959,070.3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2,078,760.00 | 10,744,18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07,213,029.03 | 332,036,485.7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03,728,904.44 | 607,745,501.42 | 760,039,813.67 | 528,940,660.79 |
其他业务 | 2,791.21 | |||
合计 | 803,728,904.44 | 607,745,501.42 | 760,042,604.88 | 528,940,660.79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SMO业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服务业 | 803,728,904.44 | 607,745,501.42 | 803,728,904.44 | 607,745,501.4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 | 802,806,905.41 | 605,648,894.69 | 802,806,905.41 | 605,648,894.69 |
境外 | 921,999.03 | 2,096,606.73 | 921,999.03 | 2,096,606.7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
药企 | 595,406,246.95 | 471,787,667.15 | 595,406,246.95 | 471,787,667.15 |
CRO | 166,716,891.40 | 113,576,506.89 | 166,716,891.40 | 113,576,506.89 |
医院 | 17,714,417.09 | 2,473,388.96 | 17,714,417.09 | 2,473,388.96 |
器械及其他 | 23,891,349.00 | 19,907,938.42 | 23,891,349.00 | 19,907,938.42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803,728,904.44 | 607,745,501.42 | 803,728,904.44 | 607,745,501.42 |
合计 | 803,728,904.44 | 607,745,501.42 | 803,728,904.44 | 607,745,501.42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888,501,243.47元。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99,565.95 | 2,959,463.90 |
教育费附加 | 1,285,522.60 | 1,268,341.69 |
车船使用税 | 1,560.00 | 1,560.00 |
印花税 | 305,242.29 | 406,977.9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57,015.06 | 845,561.11 |
合计 | 5,448,905.90 | 5,481,904.67 |
其他说明:
无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9,821,889.89 | 28,028,181.79 |
差旅费 | 1,017,768.44 | 1,082,243.33 |
股权激励费用 | 1,197,849.03 | 2,520,911.75 |
房租水电费 | 504,899.13 | 596,444.02 |
服务费 | 1,463,295.36 | 1,174,938.76 |
办公费 | 2,128,705.32 | 1,892,905.40 |
折旧与摊销 | 5,397,440.31 | 4,643,576.80 |
其他 | 2,266,555.32 | 1,833,909.58 |
合计 | 43,798,402.80 | 41,773,111.43 |
其他说明:
无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321,024.53 | 5,353,199.49 |
房租水电费 | 52,483.15 | 50,902.47 |
业务招待费 | 1,250,551.93 | 1,291,165.39 |
差旅费 | 1,165,142.57 | 946,158.19 |
其他 | 780,562.53 | 869,071.25 |
合计 | 8,569,764.71 | 8,510,496.79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5,615,591.20 | 34,509,603.15 |
折旧与摊销 | 217,272.94 | 233,615.32 |
其他 | 5,123.18 | 7,863.63 |
合计 | 35,837,987.32 | 34,751,082.10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43,199.21 | 323,486.50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443,199.21 | 321,069.83 |
减:利息收入 | 3,261,711.64 | 7,619,892.91 |
其他 | 140,674.89 | 138,990.35 |
合计 | -2,677,837.54 | -7,157,416.06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2,605,044.37 | 14,139,451.72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6,684.63 | 200,260.9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32,306.52 | 97,344.13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7,500.00 | |
合计 | 12,761,535.52 | 14,437,056.78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不适用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3,354.29 | 1,141,557.44 |
合计 | 583,354.29 | 1,141,557.44 |
其他说明:
无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99,751.32 | -538,919.19 |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 13,986,443.34 | 9,362,543.66 |
合计 | 13,086,692.02 | 8,823,624.47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457,371.27 | -2,028,713.8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24,958.19 | -342,129.06 |
合计 | -3,082,329.46 | -2,370,842.90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6,585,402.75 | -8,329,458.58 |
合计 | -6,585,402.75 | -8,329,458.58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22,660.04 | 15,365.65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1,518.21 | 9,923.06 | 1,518.21 |
合计 | 1,518.21 | 9,923.06 | 1,518.21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780.08 | ||
滞纳金 | 3,292.40 | 116,684.87 | 3,292.40 |
其他 | 64,896.12 | 314,359.84 | 64,896.12 |
合计 | 68,188.52 | 436,824.79 | 68,188.52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667,511.37 | 27,820,229.6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16,115.56 | -1,516,901.69 |
合计 | 15,151,395.81 | 26,303,327.9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1,580,699.1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237,104.87 |
分公司、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0,629.8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495.6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871,470.3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16,115.56 |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的影响 | -5,374,929.62 |
所得税费用 | 15,151,395.81 |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3,261,711.64 | 7,619,892.91 |
营业外收入 | 1,516.53 | 9,923.06 |
企业间往来 | 5,701,890.69 | 320,450.53 |
其他收益 | 12,743,939.11 | 14,242,636.50 |
合计 | 21,709,057.97 | 22,192,903.0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 | 2,935,030.62 | 2,872,055.40 |
管理费用 | 7,729,021.06 | 8,416,632.13 |
财务费用 | 140,674.89 | 138,990.35 |
研发费用 | 5,123.18 | 7,863.63 |
营业外支出 | 68,188.52 | 431,044.71 |
企业间往来 | 4,417,851.32 | 342,994.58 |
合计 | 15,295,889.59 | 12,209,580.80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支付的现金 | 7,129,147.10 | 6,898,984.39 |
合计 | 7,129,147.10 | 6,898,984.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包含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 | 11,082,319.32 | 2,613,902.69 | 7,129,147.10 | 6,567,074.91 | ||
合计 | 11,082,319.32 | 2,613,902.69 | 7,129,147.10 | 6,567,074.91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6,429,303.29 | 134,729,838.3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585,402.75 | 8,329,458.58 |
信用减值损失 | 3,082,329.46 | 2,370,842.9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352,787.02 | 4,554,036.1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6,911,023.58 | 5,934,962.57 |
无形资产摊销 | 629,114.88 | 344,503.4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05,448.67 | 190,801.2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2,660.04 | -15,365.6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80.08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3,354.29 | -1,141,557.4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43,199.21 | 323,486.5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086,692.02 | -8,823,624.4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16,115.56 | -1,516,901.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494,251.26 | -103,824,768.3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840,809.89 | 58,878,702.93 |
其他 | 1,590,577.37 | 14,506,375.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9,376.75 | 114,846,570.2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88,980,654.15 | 493,333,898.2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93,333,898.29 | 677,445,244.9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53,244.14 | -184,111,346.6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88,980,654.15 | 493,333,898.2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88,980,654.15 | 493,333,898.29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8,980,654.15 | 493,333,898.29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不适用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无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不适用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①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第十节、七、25 之说明。
②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五、41 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1,019,765.84 | 1,766,823.93 |
合计 | 1,019,765.84 | 1,766,823.93 |
③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443,199.21 | 321,069.8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911,023.58 | 5,934,962.57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7,354,222.79 | 6,898,984.39 |
④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第十节、十二之说明。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不适用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不适用
84、其他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5,615,591.20 | 34,509,603.15 |
折旧与摊销 | 217,272.94 | 233,615.32 |
其他 | 5,123.18 | 7,863.63 |
合计 | 35,837,987.32 | 34,751,082.1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5,837,987.32 | 34,751,082.1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00 | 0.00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不适用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子公司名称 | 设立时间 | 合并范围变动原因 | 公司持股比例 |
蕊思(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 | 新设子公司 | 100% |
6、其他
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蕊心(赣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江西省赣州市 |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一期标准厂房区内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普蕊斯(杭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详符街道三墩路85号2幢7楼7119室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蕊心(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8号17 楼自编1702 房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蕊思(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8号17楼自编1702房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不适用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堡镇南路58 号34 幢A 区1 楼113-4 室(上海堡镇经济小区) | 服务业 | 11.93%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有七位董事,公司委派两位董事。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7,183,238.87 | 38,014,073.17 |
非流动资产 | 58,863.52 | 148,260.22 |
资产合计 | 27,242,102.39 | 38,162,333.39 |
流动负债 | 11,758,637.04 | 16,068,163.05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1,758,637.04 | 16,068,163.05 |
少数股东权益 | -930,205.8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5,483,465.35 | 23,024,376.1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847,425.15 | 2,747,176.47 |
调整事项 | 6,634,948.72 | 6,634,948.72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6,634,948.72 | 6,634,948.72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482,373.87 | 9,382,125.1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54,736,328.07 | 76,576,576.87 |
净利润 | -6,610,704.99 | -4,977,422.8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610,704.99 | -4,977,422.8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不适用
6、其他
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12,605,044.37 | 14,139,451.72 |
其他说明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 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应付账款 | 14,327,841.79 | 14,327,841.79 | 14,327,841.79 | |||
其他应付款 | 21,431,570.17 | 69,657.85 | 21,501,228.02 | 21,501,228.0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868,384.83 | 5,868,384.83 | 5,868,384.8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688,026.68 | 16,688,026.68 | 16,688,026.68 | |||
租赁负债 | 698,690.08 | 698,690.08 | 698,690.08 | |||
合计 | 58,315,823.47 | 698,690.08 | 69,657.85 | 59,084,171.40 | 59,084,171.40 |
单位:元
项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应付账款 | 2,593,586.53 | 2,593,586.53 | 2,593,586.53 | |||
其他应付款 | 29,283,389.03 | 519,406.87 | 158,467.39 | 29,961,263.29 | 29,961,263.2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06,172.38 | 5,606,172.38 | 5,606,172.38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442,980.70 | 13,442,980.70 | 13,442,980.70 | |||
租赁负债 | 5,476,146.94 | 5,476,146.94 | 5,476,146.94 | |||
合计 | 56,402,275.58 | 519,406.87 | 158,467.39 | 0.00 | 57,080,149.84 | 57,080,149.84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①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②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③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0,583,354.29 | 400,583,354.2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00,583,354.29 | 400,583,354.2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400,583,354.29 | 400,583,354.29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872,980.95 | 872,980.9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01,456,335.24 | 401,456,335.24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583,354.29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应收款项融资 | 872,980.95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无
9、其他
无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赖春宝先生。其他说明:
赖春宝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及一致行动协议(杨宏伟与石河子睿泽盛为赖春宝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39.83%的表决权;赖春宝之弟赖小龙持有公司0.10%的股份,与赖春宝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此赖春宝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蕊心(赣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蕊心(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普蕊斯(杭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蕊思(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直接持有其11.93%的股份,为公司参股子公司,赖春宝控制并担任董事长,杨宏伟、赖小龙担任董事 |
北京唯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钱然婷担任董事 |
劲方医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钱然婷担任董事(由劲方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更名为劲方医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服务 | 5,465,401.50 | 9,000,000.00 | 否 | 4,727,273.3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唯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SMO服务 | 3,087.13 | 97,015.70 |
劲方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SMO服务 | 551,497.07 | 398,425.5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铨融上海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1.93%的股份,公司董事长赖春宝先生为其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长,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宏伟先生担任铨融上海董事,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赖小龙先生担任铨融上海董事。公司报告期内向铨融上海采购临床试验患者招募服务5,465,401.50元。
北京唯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钱然婷担任董事的关联方,公司报告期内向北京唯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SMO服务,本期发生额为3,087.13元。 劲方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钱然婷担任董事的关联方,公司报告期内向劲方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SMO服务,本期发生额为551,497.07元。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7,415,852.97 | 7,316,531.75 |
(8) 其他关联交易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唯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102,836.64 | 5,141.83 | ||
应收账款 | 劲方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54,111.54 | 2,705.58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479,536.00 | |
合同负债 | 劲方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311,421.72 | 811,870.16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 378,690 | 6,825,159.00 | 381,810 | 5,010,522.00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激励对象(预留部分授予) | 119,080 | 3,846,284.00 | 121,420 | 1,583,130.00 | ||||
合计 | 497,770 | 10,671,443.00 | 503,230 | 6,593,652.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孰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30%;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30%。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2,445,743.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590,577.37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激励对象 | 1,590,577.37 | 0.00 |
合计 | 1,590,577.37 | 0.00 |
其他说明:
鉴于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故本期转回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股权激励摊销费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2024年公司由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以及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而失效的股份支付金额为6,593,652元。
6、其他
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无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00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429,303.2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174,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2,036,485.74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10,152,560.00元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11,926,200.00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7,213,029.0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8,399,680.89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07,213,029.0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79,502,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7,950,254.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3、销售退回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公司实收资本发生变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将离职员工所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60股进行回购注销。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2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052号验资报告,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02,540.00元,公司总股本由79,508,000股变更为79,502,54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9,508,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79,502,540.00元。
公司已于2025年2月取得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0625748002,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0.2540万元整。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 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无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无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本公司不存在不同经济特征的多个经营分部,也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因此,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
(4) 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8、其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9,571,313.41 | 127,534,932.85 |
1至2年 | 14,792,144.37 | 2,942,434.73 |
2至3年 | 581,859.95 | 503,341.24 |
3年以上 | 503,341.24 | |
3至4年 | 503,341.24 | |
合计 | 155,448,658.97 | 130,980,708.8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 477,360.16 | 0.31% | 477,360.16 | 100.00% |
应收账款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77,360.16 | 0.31% | 477,360.1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4,971,298.81 | 99.69% | 8,751,620.59 | 5.65% | 146,219,678.22 | 130,980,708.82 | 100.00% | 6,771,658.36 | 5.17% | 124,209,050.4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4,971,298.81 | 99.69% | 8,751,620.59 | 5.65% | 146,219,678.22 | 130,980,708.82 | 100.00% | 6,771,658.36 | 5.17% | 124,209,050.46 |
合计 | 155,448,658.97 | 100.00% | 9,228,980.75 | 5.94% | 146,219,678.22 | 130,980,708.82 | 100.00% | 6,771,658.36 | 5.17% | 124,209,050.4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款项性质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477,360.16 | 477,360.16 | 100.00% | 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回款存在风险 | ||
合计 | 477,360.16 | 477,360.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39,093,953.25 | 6,954,697.66 | 5.00% |
1至2年 | 14,792,144.37 | 1,479,214.44 | 10.00% |
2至3年 | 581,859.95 | 116,371.99 | 20.00% |
3至4年 | 503,341.24 | 201,336.50 | 40.00% |
合计 | 154,971,298.81 | 8,751,620.5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账龄确定。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77,360.16 | 477,360.16 | ||||
账龄组合 | 6,771,658.36 | 1,979,962.23 | 8,751,620.59 | |||
合计 | 6,771,658.36 | 2,457,322.39 | 9,228,980.75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675,809.04 | 53,301,966.25 | 55,977,775.29 | 10.43% | 3,204,313.12 |
第二名 | 10,101,778.72 | 12,149,897.17 | 22,251,675.89 | 4.15% | 1,275,759.44 |
第三名 | 3,096,839.29 | 13,880,297.71 | 16,977,137.00 | 3.16% | 848,856.85 |
第四名 | 59,834.26 | 12,741,944.65 | 12,801,778.91 | 2.39% | 1,387,119.31 |
第五名 | 3,450,463.65 | 7,884,691.97 | 11,335,155.62 | 2.11% | 566,757.78 |
合计 | 19,384,724.96 | 99,958,797.75 | 119,343,522.71 | 22.24% | 7,282,806.50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708,907.45 | 2,452,682.47 |
合计 | 1,708,907.45 | 2,452,682.47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不适用2) 重要逾期利息不适用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不适用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不适用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2,485,264.37 | 2,621,888.17 |
备用金 | 78,812.60 | 458,282.45 |
保证金 | 239,000.00 | 100,000.00 |
其他 | 413,522.42 | 180,600.90 |
合计 | 3,216,599.39 | 3,360,771.52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36,801.02 | 2,109,847.32 |
1至2年 | 1,294,296.11 | 167,608.67 |
2至3年 | 161,586.73 | 110,441.00 |
3年以上 | 1,023,915.53 | 972,874.53 |
3至4年 | 64,341.00 | 37,630.00 |
4至5年 | 24,330.00 | 932,744.53 |
5年以上 | 935,244.53 | 2,500.00 |
合计 | 3,216,599.39 | 3,360,771.52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05,000.00 | 15.70% | 379,160.00 | 75.08% | 125,84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05,000.00 | 15.70% | 379,160.00 | 75.08% | 125,84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11,599.39 | 84.30% | 1,128,531.94 | 41.62% | 1,583,067.45 | 3,360,771.52 | 100.00% | 908,089.05 | 27.02% | 2,452,682.47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2,711,599.39 | 84.30% | 1,128,531.94 | 41.62% | 1,583,067.45 | 3,360,771.52 | 100.00% | 908,089.05 | 27.02% | 2,452,682.47 |
合计 | 3,216,599.39 | 100.00% | 1,507,691.94 | 46.87% | 1,708,907.45 | 3,360,771.52 | 100.00% | 908,089.05 | 27.02% | 2,452,682.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款项性质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供应商一 | 505,000.00 | 379,160.00 | 75.08% | 企业经营异常,预计部分款项无法收回 | ||
合计 | 505,000.00 | 379,16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736,801.02 | 36,840.05 | 5.00% |
1至2年 | 789,296.11 | 78,929.61 | 10.00% |
2至3年 | 161,586.73 | 32,317.35 | 20.00% |
3至4年 | 64,341.00 | 25,736.40 | 40.00% |
4至5年 | 24,330.00 | 19,464.00 | 80.00% |
5年以上 | 935,244.53 | 935,244.53 | 100.00% |
合计 | 2,711,599.39 | 1,128,531.9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4,881.76 | 863,207.29 | 908,089.05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61,572.39 | 379,160.00 | 640,732.39 | |
本期转回 | 15,879.50 | 15,879.50 | ||
其他变动 | -25,250.00 | -25,250.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9,002.26 | 1,099,529.68 | 379,160.00 | 1,507,691.9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第一阶段为员工借款和备用金,第二阶段为保证金和押金,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如下: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20 |
3-4年(含4年) | 40 |
4-5年(含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第三阶段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押金,按照款项性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79,160.00 | 379,16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908,089.05 | 261,572.39 | 15,879.50 | -25,250.00 | 1,128,531.94 | |
合计 | 908,089.05 | 640,732.39 | 15,879.50 | -25,250.00 | 1,507,691.94 |
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房租押金 | 700,924.59 | 1-5年 | 21.79% | 436,073.33 |
第二名 | 房租押金 | 658,705.21 | 1-5年 | 20.48% | 543,674.73 |
第三名 | 项目押金 | 505,000.00 | 1-2年 | 15.70% | 379,160.00 |
第四名 | 房租押金 | 258,936.84 | 1-2年 | 8.05% | 25,893.68 |
第五名 | 保证金 | 70,000.00 | 2年以内 | 2.18% | 4,500.00 |
合计 | 2,193,566.64 | 68.20% | 1,389,301.74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其他说明:
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500,000.00 | 5,500,000.00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482,373.87 | 8,482,373.87 | 9,382,125.19 | 9,382,125.19 | ||
合计 | 13,982,373.87 | 13,982,373.87 | 13,882,125.19 | 13,882,125.19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蕊心(赣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普蕊斯(杭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蕊心(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蕊思(广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4,500,000.00 | 1,000,000.00 | 5,5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9,382,125.19 | -899,751.32 | 8,482,373.87 | |||||||||
小计 | 9,382,125.19 | -899,751.32 | 8,482,373.87 | |||||||||
合计 | 9,382,125.19 | -899,751.32 | 8,482,373.8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03,726,211.46 | 610,887,479.40 | 760,039,729.48 | 530,123,465.54 |
合计 | 803,726,211.46 | 610,887,479.40 | 760,039,729.48 | 530,123,465.54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SMO业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服务业 | 803,726,211.46 | 610,887,479.40 | 803,726,211.46 | 610,887,479.4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 | 802,804,212.43 | 608,790,872.67 | 802,804,212.43 | 608,790,872.67 |
境外 | 921,999.03 | 2,096,606.73 | 921,999.03 | 2,096,606.7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药企 | 595,406,246.95 | 474,226,757.94 | 595,406,246.95 | 474,226,757.94 |
CRO | 166,714,198.42 | 114,163,685.05 | 166,714,198.42 | 114,163,685.05 |
医院 | 17,714,417.09 | 2,486,176.12 | 17,714,417.09 | 2,486,176.12 |
器械及其他 | 23,891,349.00 | 20,010,860.29 | 23,891,349.00 | 20,010,860.29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803,726,211.46 | 610,887,479.40 | 803,726,211.46 | 610,887,479.40 |
合计 | 803,726,211.46 | 610,887,479.40 | 803,726,211.46 | 610,887,479.40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888,501,243.47元。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99,751.32 | -538,919.19 |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 13,986,443.34 | 9,362,543.66 |
合计 | 13,086,692.02 | 8,823,624.47 |
6、其他
无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22,660.0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处置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605,044.3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569,797.6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6,670.3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捐赠支出。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29,401.11 | |
合计 | 22,956,110.5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40% | 1.35 | 1.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8% | 1.06 | 1.0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