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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供销大集)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分子公司、主要的项目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比重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84.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2024年度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信息系统、资金活动、采购业务、招商租赁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和财务报告等内容。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运营管理、招商租赁管理等方面。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2024年供销大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前一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错报>利润总额的5% 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2.外部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5.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1.利润总额的1.5%≤错报≤利润总额的5% 2.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1.对于非常规或者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未建立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无相应的补救性措施。2.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者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性。3.未建立反舞弊机制和程序。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1.错报<利润总额的1.5% 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除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企业资产总额的0.25%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负面消息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引起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关注并展开调查,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3.缺乏重要的业务管理制度或者制度运行系统失效。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企业资产总额的0.125%≤直接损失<企业资产总额的0.25%1.重要业务流程存在控制不足,可能导致公司偏离经营目标。 2.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企业资产总额的0.125%除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2024年度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经下发整改工作单,并已按规定时间跟踪整改。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经下发整改工作单,并已按规定时间跟踪整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以前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坚持风险导向,不断加强各层级员工的内控管理意识、不断优化内控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内部监督,加大力度预防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推动上市公司的合规管理。2025年度,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强化制度执行有效性评价,促进公司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之签章页)

董事长:朱延东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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