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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002966)

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各项议案,听取相关报告;

四、股东发言或提问;

五、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六、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七、投票表决;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行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行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聘请的律师及本行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本行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二、根据本行章程规定,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及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其在股东会的表决权将被限制。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或代理人,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决。

四、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签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发言及提问前应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股份数量等情况,并围绕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会议主持人可安排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及提问。未登记的股东,会议将不做发言安排。

五、股东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每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六、股东会现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和监

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审议结束后,将合并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七、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安排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安排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安排点票。

八、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普通决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本次会议向每位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表决票一份,请在对应栏划“ √ ”。“同意”、“反对”和“弃权”只能选一项,填写完成后请务必在表决票结尾处签名。否则,该表决票作弃权处理。

十、本行董事会聘请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本行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及接送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请各位股东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过程中,不要拍照、摄像,

谢谢配合。

目 录

一、议案材料

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

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 3

4.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5.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8

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 9

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 15

9.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21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 23

11. 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24

二、报告材料

1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 25

1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 32

1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 381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4

议案一: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2024年是苏州银行新三年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提升可持续的价值创造能力”,深化一体化联动经营,提速科技创新赋能,强化风险合规建设,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业务规模稳健增长。2024年,公司树牢“以客户为中心”的一体化经营战略,明晰公司、零售和金融市场三大业务板块经营策略,有序推进综合型支行建设,提升竞争实力,为全行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937.1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18.73亿元,增幅15.27%;各项存款余额4,169.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31.44亿元,增幅14.61%;各项贷款余额3,333.5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99.58亿元,增幅13.62%。

(二)经营效益稳步提升。2024年,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经济环境,银行业息差不断收窄,公司不断攻坚克难,强化客户综合经营,抓紧市场机遇,提升投研能力和交易水平,整体盈利能力保持较好韧性。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2.24亿元,同比增长3.58亿元,增幅3.01%;归母净利润

50.68亿元,同比增长4.68亿元,增幅10.16%。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68%。

(三)资产质量保持稳健。2024年,在外部风险不断暴露的背景下,公司持续完善“全口径、全覆盖、全流程、全周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多措并举强化不良清收处置。截至2024年末,公司不良贷款率为0.83%,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483.50%,保持在同业较优水平。

(四)资本充足不断夯实。2024年,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经济资本管理,有效引导降低资本消耗,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补充资本,有效保障资本充足水平。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4.87%,较上年末提升0.84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78%,较上年末提升0.97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77%,较上年末提升0.39个百分点;各项资本充足率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资本规划管理目标。

二、2025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公司新三年战略规划承启之年。公司将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更加准确把握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根本趋势,更深层次融入国家、省市发展大局,更强作为积极抢抓发展机遇,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一体化经营战略和“稳健、精进、匠心、创新”企业核心价值观,强化集团协同、公私联动、生态联盟、综合算账、风险联防,精耕细作、精细管理,汇聚合力推进苏州银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奋力写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综合内外部形势及三年战略规划,2025年公司的主要经营目标如下:

夯实客群基础,积极拓展各项业务发展,保持规模稳步增长;调优业务结构,稳定息差水平,推动降本增效,盈利水平跑赢大市;筑牢风险防控安全网,加强资产质量管控,对业内风险案件“零容忍”,不良贷款率和案件风险率控制在行业较优水平;深化经济资本管理,引导资本节约,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升风险抵御能力,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等保持在较高水平;贯彻落实监管导向,强化金融服务实体属性,不断加大对小微、民营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绿色运营办公质效,积极推进全行绿色经营发展,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优化客户服务体验,做好消费者保护工作。

如2025年度内外部经济环境、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年度财务预算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将及时对预算进行充分研究和审慎调整,并报董事会审批。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四: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五: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投资者预期,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本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六: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七: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为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规范大股东行为,我行始终遵照监管要求,牢固树立股权管理合规理念,持续完善股权管理制度,通过建立股东行为长效约束机制,不断夯实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基础。在监管单位指导下,结合《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大股东监管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了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股东基本情况

根据《大股东监管办法》对商业银行大股东的界定,我行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持有我行10%以上股权,为我行唯一大股东。截至2024年末,国发集团持股数量为514,250,288股,占我行当日总股本的13.42%。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我行大股东基本情况

大股东名称所有制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派驻董监事情况
苏州国际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14,250,28813.42派驻一名股东董事

备注:2024年初,国发集团持股占比为9.60%。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股权统一管理的要求,经上级国资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国发集团通过无偿划转形式受让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全部8,140万股我行股权。截至2024年2月22日,相关股权已完成过户登记,国发集团持股占比提升至11.82%。2024年9月以来,国发集团持续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或可转债转股增持我行股份,截至2024年末,持股占比提升至13.42%。

二、大股评估情况

(一)大股东资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国发集团注册资本220亿元,是苏州地区资本实力雄厚的国有法人企业。国发集团前身为苏州市国际经济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经江苏省政府核准,由苏州市政府批准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职能;2003年,市委市政府明确将国发集团建成以金融投资为主业的国有控股公司;2021年,国发集团产权从市国资委划转至市财政局。国发集团在入股时已按要求向监管部门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并书面承诺以自有合法资金入股,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列入股东黑名单的情形,符合监管对于股东资质的要求。2023年12月,我行收到江苏金融监管局《关于苏州银行股权变更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苏金复〔2023〕171号),同意国发集团持股10%以上股东资格。国发集团工商注册基本信息如下表列示:

大股东工商注册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5-08-03
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提供各类咨询服务。
企业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股份性质国有法人股
国有出资人持股比例苏州市财政局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苏州市财政局
最终受益人1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受益人是指实际享有银行股权收益的人。根据1104监管报表G07中关于最终受益人的填报说明,最终受益人“如以指定、委托或其他方式,由本表所填股东持有银行股份,但其自身享有银行股权收益的人。若股东背后无其他受益人,则仍填报该股东自身名称”。

(二)大股东经营与财务状况

国发集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准的金融投资主体,是以金融投资控股为主业的地方国有独资企业。国发集团秉持“数科联动、黏连耦合、协同创新、质效提升、普惠民生”发展方针,营造“数字化勤奋”企业文化氛围,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业务布局涵盖证券、信托、银行、保险、保险经纪、第三方支付等金融业态,积极发挥地方金控平台作用,现已发展成为集银、证、保、信等持牌机构以及创投、担保等类金融机构为一体的地方金融控股平台。国发集团充分了解银行业的行业属性、风险特征、审慎经营规则,承诺加强其持股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隔离,不利用我行名义进行不当宣传、混淆银行与非银金融机构之间的产品和服务,不放大非银金融机构信用、谋取不当利益。截至目前,国发集团外部环境良好,企业经营稳定,集团投资行为与自身资本规模、持续出资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相适应,不存在被采取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撤销等措施或进入解散、破产、清算程序的情形。据国发集团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显示,近三年来,集团均实现了连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本息,具备向我行进行资本补充及流动性支持的能力。

(三)大股东所持股权情况

根据我行大股东国发集团书面承诺以及公开数据核查,国发集团股权结构清晰,股权关系真实、透明。截至2024

年末,国发集团与我行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我行亦未发现国发集团存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私下协议、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以及通过金融产品持有我行股权的情况;其持有的我行股权不存在涉及质押、冻结、司法拍卖、依法限制表决权或受到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大股东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国发集团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与我行之间交易的透明性和公允性;承诺已充分评估与我行开展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通过掩盖关联关系、拆分交易、嵌套交易拉长融资链条等方式规避关联交易审查,或利用对我行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我行与国发集团及其关联体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均是正常经营活动,交易条件及定价水平坚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允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我行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各项关联交易控制指标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根据2024年度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统计情况,我行与国发集团及其关联体关联授信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我行对关联授信控制要求。我行就相关情况形成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五)大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通过长期合规经营实践探索,我行形成了坚实的公司治理基础。国发集团能够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

履职尽责,合法、有效参与公司治理,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我行独立运作,未发现存在滥用股东权利或利用大股东地位对我行进行不正当干预或限制的情况。此外,国发集团能审慎行使对我行董事的提名权,所提名人选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国发集团先后派驻股东董事闵文军、张统先生勤勉尽职,有效履行了董事职权。

(六)大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国发集团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对股东资质、入股资金来源、合法行使权力、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资本补充等事项一一进行了书面承诺,截至目前,国发集团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未发现存在干预我行日常经营事务、要求违规分红、不当关联交易以及阻碍其他股东补充资本或合格新股东进入等损害我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时,国发集团积极支持我行发展战略,维护苏州银行股权结构的相对稳定,不存在违规转让、减持我行股份的行为。

(七)大股东履行信息披露责任情况

国发集团能够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我行反馈自身经营状况、财务信息、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交易等情况,未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持有股份未发生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被强制执行的情况。

(八)落实公司章程和配合监管问题整改情况

国发集团能够严格按照我行公司章程的要求行使股东

权利,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股权管理办法的行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持股15%以上股东资格申报和我行股权管理、信息披露日常工作,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和材料。截至目前,不存在被纳入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建议公开名单或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的情况。

三、大股东评估结果

我行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估结果为合格。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八: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24年,本行聚焦监管要求,推动关联交易精细化管理,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的日常监控、统计和分析,关联交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本季度全行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单户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单个关联集团的授信余额、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的集中度均符合监管部门限额管理要求,且各类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正常开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现将本行2024年关联交易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加强董事会关控委履职,保护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2024年,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季度关联交易控制情况报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调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7项议案。报告期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效、专业和独立地运作,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各委员能够勤勉尽责,履行董事会赋予的事前审核职责。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

会审议相关议案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保障本行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监管要求以及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加强关联交易额度管理,确保关联交易比例可控2024年,本行拟定的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并根据业务需求对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分别经本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在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具体审批,超出预计额度范围的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批。2024年审批预计额度内重大关联交易33笔,未发生超预计额度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

(三)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2024年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关联方名录进行梳理和认定。一是更新关联法人名单。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在每个季度结束前向主要股东发函要求对关联法人名单进行更新,并告知其关联关系变化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报告。二是更新关联自然人名录。本行在每个季度末向任职期内以及拟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发送关联关系申报表填报通知及说明,进行关联自然人名单更新,并要求其关联关系变化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报告。三是最新关联方情况。截至2024年末,本行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企业会计准则三类监管口径下的全部关联方共1810名,较2023年末增加296名,其中关联法人1059名,较2023年末增加296名,主要原因是国发集团、吴中集团、盛虹集团新增报送了其关联企业,以及新增2家主要

股东;关联自然人751名,与2023年末持平。

(四)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关联交易过程管理一是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各层级管理部门职责,加强数据治理,细化关联交易管理考核要求、问责机制、对子公司的管理要求等。二是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牵头管理部门,设立关联交易管理专岗,各部门明确关联管理专人和职责,规范做好关联交易的监控、统计和报送工作。三是不断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系统优化,同步推进相关业务系统对接改造,有效提升关联交易系统智能化水平。四是召开全行关联交易管理专题分析会,解读关联交易管理的考核要求、数据治理要求、惩处机制,压实各层级管理部门责任,并通过分析历年关联交易内部审计及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梳理行内各相关部门日常管理关联交易的流程,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关联交易的过程管理。

(五)加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保障利益相关方知情权一是2024年本行持续加强各类关联交易统计报送工作,按月度、季度督促各条线报送关联交易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备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二是严格落实监管机构关于关联交易披露的相关规定,在半年报、年报中逐笔披露了重大关联交易,合并披露了一般关联交易,年度专项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信息,包括重大关联交易协议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签订、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关联交易统计与分析

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相关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为关联方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不得接受本行的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等规定。截至2024年末,本行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类型包括授信类、服务类、存款类。

1.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末,本行与全部关联方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表1 与全部关联方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授信金额授信余额定价方式余额占资本净额比例是否重大关联交易
1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744,000.00279,053.47公允价格定价4.50%
2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257,452.88113,240.41公允价格定价1.82%
3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152,837.5090,625.50公允价格定价1.46%
4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300,000.0066,500.00公允价格定价1.07%
5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371,876.00229,886.13公允价格定价3.70%
6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2,000.0070,607.35公允价格定价1.14%
7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52,400.0071,644.13公允价格定价1.15%
8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312,100.0086,117.80公允价格定价1.39%
9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160,000.00107,282.52公允价格定价1.73%
序号客户名称授信金额授信余额定价方式余额占资本净额比例是否重大关联交易
司及关联企业
10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97,112.0028,496.76公允价格定价0.46%
11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5,069.51公允价格定价0.08%
12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0公允价格定价-
13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05,000.000.00公允价格定价-
14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公允价格定价-
15关联自然人5,682.302,400.09公允价格定价0.04%
合计3,030,460.681,150,923.6818.54%

注:1.根据最新《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与关联商业银行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在上述关联交易余额统计之内。

2.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的关联交易授信金额及余额包括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保函、贷款承诺、证券回购、拆借以及其他实质上由本行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业务。

截至2024年末,本行对所有关联方授信金额303.05亿元,授信余额115.09亿元,授信余额占2024年末资本净额

620.64亿元的18.54%,即全部关联度为18.54%,占比未超过50%的监管限额要求。按照监管统计要求,本行关联方授信最大集团客户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余额为279,053.47万元,占2024年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4.50%,占比未超过15%的监管限额要求。关联方授信最大单一客户为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授信余额为89,500.00万元,占2024年末资本净额的1.44%,占比未超过10%的监管限额要求,关联交易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规定。上述对关联方的授信均为正常贷款,业务质量优良。就交易数量、结构及质量而言,对本行正常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行机构与境内外关联方银行之间开展的同业业务可不适用授信余额不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要求、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截至2024年末,本行与关联商业银行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如下:

表2 与关联商业银行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关联法人授信金额授信余额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0,000.00324,485.73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0,000.00320,873.02
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0111,661.68
4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0,000.005,985.49
5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000.0010,597.03
6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000.000.00
7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42,000.000.00
8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42,000.000.00
9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000.000.00
10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00

2.服务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全年,本行与全部关联方发生服务类关联交易14,307.26万元,都为一般关联交易。

3.存款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末,本行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存款类(不含活期存款)一般关联交易余额合计9,312.37万元。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自然人未发生存款类(不含活期存款)重大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末,本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存款类(不含

活期存款)一般关联交易余额合计576,875.75万元。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法人未发生存款类(不含活期存款)重大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本行与其他非关联客户的定价方法进行定价,并在相应协议中予以明确。对于授信类的关联交易,本行根据相关授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风险情况等确定相应价格;对于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本行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截至2024年末,本行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上述交易定价原则及监管规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九: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一:

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行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经履行相关采招程序,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335万元,其中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半年度报告审阅费用、财务报告季度商定程序服务费、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等。该费用包括有关增值税、差旅费等各项杂费。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报告一: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履职行为,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等有关要求,履职评价组本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行董事会和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程序和方法

本次履职评价组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和监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评价组根据《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发出《关于开展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的通知》。被评价董事根据通知中的评价内容进行自评、互评以及对董事会履职情况评价。董事会办公室基于以上材料,形成2024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初步评价结果。评价组基于初步评价结果,结合董事互评和自评、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建议及参加行内其他工作等情况,综合考量履职评价办法中相关评价要素形成履职评价结果。

二、董事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党业融合。一是党的领导有效融入公司治理。2024年,董事会及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和党委前置议事程序。二是持续落实总行党委挂钩联系基层机制。以书记项目、行动支部、“联建+”项目为抓手,聚焦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提质增效。三是切实推动从严治党走深走实。深化党纪学习,厚植廉洁文化,提升作风效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完善治理体系,保护各方权益。2024年,董事会和董事健全本行公司治理,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和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管理,持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维护金融消费者、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一是健全公司治理基本制度。修订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升董事履职质效。二是规范召开各项会议。2024年,本行董事会共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37次,切实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保障了本行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三是高度重视关联交易。优化关联交易管理体系,准确识别各类关联交易,确保本行关联交易有序开展。四是持续规范信息披露。报告期内董事会和董事能够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本行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五是保障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定期审议消费者权益工作报告,关注本行消费者保护执行情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战略领航,纵深推进转型。一是深化战略执行。按季召开战略执行评估会议,定期检视执行成果,确保战略规

划方向不偏离。二是坚定一体经营。发布集团一体化经营纲要;完成126家综合型支行转型;深化公私联动,优化业务计价及代发考核模式。三是强化人才强基。推进青年人才和行管干部后备库建设,成立管培生培养专项工作小组,打造可视化成长路径。四是发布企业文化体系。面向全社会发布以“稳健、精进、匠心、创新”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纲要,增强全行员工向心力、凝聚力。五是全面推进数字转型。实施数字化转型“228行动”;发布数字员工“苏盈盈”,持续升级“苏智心”管理驾驶舱,推进智慧经营体系建设,优化员工旅程和客户体验。

紧扣发展大局,积极向实而行。一是坚守本源深融区域。全年服务省市重大项目164个,推出“五个一批”服务方案,问计企业发展所需。二是做强做优科创金融。服务科创企业超1.2万家,服务人才个人超2万户。三是绿色金融多点发力。积极践行双碳战略,绿色贷款突破400亿元。四是普惠金融推广扩面。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普惠贷款余额占比保持在20%以上。五是服务民生展现新貌。社保卡累计发行超470万张; “幸福里”康养俱乐部会员数较去年近翻番;大力支持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独家冠名苏州马拉松、苏州市第十六届运动会,连续12年举办无偿献血活动,彰显金融担当。

凝聚集团合力,激活发展潜能。一是进阶附属机构管理。建立附属机构重大事项事前报告、事后备案机制,不断加强对子公司的日常管理。二是推进子公司协同发展。苏新基金

成功开业,苏州金租发展持续向好,稳步推进东吴村镇银行改革。三是聚焦市值管理。首次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推进中高层增持、国资股东增资。

夯实风险内控,筑牢发展基础。一是风险体系建设加速。建立实时智能监测风险监控体系,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二是合规内控管理加严。新增和修订各类制度,开展重点领域、项目专题审计;上线“苏智明”员工行为管理系统,打造三级案防管理网格。三是安全生产管理加紧。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保密教育、声誉风险管理培训等活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化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2024年度,本行董事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深化党业融合,坚定主责主业、强化风险防控,积极应对各种挑战,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下设各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有序运行,推动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但在数据治理、关联交易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阶段需持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 、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2024年,本行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严守公司秘密,未发现公司董事的本、兼职与其在公司的任职存在利益冲突,未发现董事有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接受不正当利益、泄露公司秘密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忠实义务的行为。

(二)董事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2024年,全体董事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不同领域的从业经验,积极参加三会一层各项活动,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率达97.9%,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率100%,在履职过程中董事能够积极参加召开的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和经营层会议,各位董事2024年在本行工作时间均超过20个工作日,且均能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现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行为。

(三)董事履职专业性情况

2024年,本行全体董事能够持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深入学习最新监管政策。积极参加培训与同业交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在闭会期间董事会成员通过工作群保持密切交流,就国家发展战略、监管动态和同业热点开展讨论和意见分享,并结合本行实际提出发展建议。

(四)董事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情况

2024年,本行全体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发现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存在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的情况。

(五)董事履职合规性情况

2024年,本行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董事的职责,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董事均以书

面委托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推动本行守法合规经营,未发现董事存在不合规履职的情况。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党委书记、董事长崔庆军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积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稳健、精进、匠心、创新”核心价值观,围绕“一体化经营”战略,带领干部员工主动作为、克难奋进,本行高质量发展呈现向上向好新风貌。本年度实现资产质量持续良好、市值管理稳步推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向广大投资者和股东交出优良答卷。

执行董事王强、李伟能够按照公司治理框架,围绕公司战略定位,积极履行职责,有效创新举措,坚守风险底线,制定了科学实际的经营策略;根据内外部经营形势,破解发展难点,解决发展难题。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完整、真实、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公司运营状况。

股东董事张统、钱晓红、李建其、张姝,独立董事刘晓春、范从来、兰奇、陈汉文、李志青能够勤勉尽职,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定期听取经营层汇报,关注董事会相关决议的落实推进情况;对重大议案进行充分审议,并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有效参与决策;能够关注股东与本行的关联交易情况,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能够从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及本行的整体利

益出发独立履行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在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期间,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认真参加专门委员会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审议,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对董事会和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对照《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中的评价标准,董事会及崔庆军、王强、李伟、张统、钱晓红、李建其、张姝、刘晓春、范从来、兰奇、陈汉文、李志青12名董事2024年度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以上报告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阅。

报告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监事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监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有关要求,履职评价组本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行监事会和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程序和方法

本次履职评价组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和监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评价组根据《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发出《开展对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的通知》。被评价监事根据通知中的评价内容开展自评、互评以及对监事会总体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组基于监事互评结果,结合监事自评、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建议及参加行内其他工作等情况,综合考量履职评价办法中相关评价要素形成履职评价结果。

二、监事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苏州银行监事会在总行党委和股东大会的正确

指导下,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支持配合下,坚持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相统一,勤勉尽责,忠实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持续对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资本管理与财务运行、风险管理与内控案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进行监督,促进了本行持续稳健发展,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本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审议通过了本行定期报告、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32项,听取参阅了风险管理、数据治理、案件防控等议案83项。监事通过审议会议议案和听取相关报告,对本行扩大非息收入、流动性管理、数字资产管理、表外业务风险防控及金融风险形势研判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会议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及本行章程的要求。

战略监督方面,加强对战略执行情况的评估,紧扣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认真开展本行2021-2023年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财务监督方面,持续监督本行财务运行情况,审阅预算执行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充足率和关联交易等专项报告,多渠道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对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进行监督,认为本行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风险监督方面,一是持续监督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定期听取风险管理、风险偏好、风险限额等相关报告,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业务连续性风险等

重要风险领域的管理有效性进行监督。二是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声誉风险管理、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大额风险暴露管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负债质量管理、表外业务管理等方面履职尽责情况。三是关注年度监管意见、重要监管检查意见中提及的本行突出问题,对监管意见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效进行督察。

内控监督方面,持续关注内控的完善性和有效性,加强案件防控和员工行为管理监督,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合规风险报告和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关注稽核审计工作计划并定期参考阅读本行开展的各类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各类业务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关键风险环节和相关信息系统等情况。

履职监督方面,一是强化日常过程监督。通过列席相关会议、调阅文件资料、调研访谈等方式,持续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活动。二是认真开展年度评价。围绕董监事参会、调研、发言等履职信息,以及高管绩效考核及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情况,全面落实自评、互评、他评等环节工作,充分听取内外部评价意见,客观公正发布履职评价意见。三是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报告年度履职评价情况。

专项调研方面,聚焦重点领域。开展金租标杆同业、普惠金融和村镇银行专题调研,对比先进经验和做法,深入剖析,提出建设性意见。持续对子公司与参股机构组织定期调研,加强对本行附属机构的监督。

2024年,监事会能够持续对本行的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财务运作、风险管理、内控管理、数据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业务进行监督,对本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深入调研、丰富履职评价手段方式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事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2024年,本行全体监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严守本行秘密,未发现监事有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力,或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监事地位谋取私利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2024年,全体监事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不同领域的从业经验,积极参加三会一层各项活动,监事会会议亲自出席率达87.5%,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率

88.9%,在履职过程中监事能够积极参加召开的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和经营层会议,认真阅读监事会工作通讯,了解行内业务情况、监事会工作动态和监管重点,参加各类监事会专题培训和调研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行为。

(三)监事履职专业性情况

2024年,本行全体监事能够持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深入学习最新监管政策。积极参加内外部举行的培训和研修,和同业深入交流心得体会,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四)监事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情况

2024年,本行全体监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发现监事在履职过程中存在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的情况。

(五)监事履职合规性情况

2024年,本行全体监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监事的职责,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监事均以书面委托形式,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推动本行守法合规经营,未发现监事存在不合规履职的情况。

(六)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监事会主席沈琪能够带领全体监事,忠实履行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在会上积极引导各位监事献言献策,提高发言质量,会后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监事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加强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的过程监督,从促进本行稳健经营角度,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和经营层专业委员会会议,促进了本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切实发挥监督职能,维护了广大股东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职工监事潘奕君和刘骏能够立足本职工作,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注重全面了解本行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关注股东大会、董事会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努力维护本行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股东监事孟卫元、丁建国、顾春浩能够从本行长远利益出发,及时完成监事会的各项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与股东单位的沟通工作,监督和支持本行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实施,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外部监事侯福宁、陈志、叶建芳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从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及本行的整体利益出发,积极研判外部环境变化,认真阅读本行提供的各类文件、报告材料,主动了解本行经营管理状况,对营收管理、流动性管理、数字资产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外部监事担任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期间,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与从业经验,认真参加专门委员会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审议,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监事会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积极作用。

本行现任股东监事王斌、唐鸣于2024年9月20日正式任职,未满6个月,故本年度不进行履职评价。

四、对监事会和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

对照《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办法》中的评价标准,监事会及沈琪、潘奕君、刘骏、孟卫元、丁建国、顾春浩、侯福宁、陈志、叶建芳9名监事2024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以上报告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阅。

报告三: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强化高级管理人员的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高级管理层的规范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有关要求,履职评价组本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行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银保监口径)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程序和方法

本次履职评价组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和监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评价组根据《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发出《关于开展对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通知》。被评价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通知提交个人年度履职报告以及高级管理层评分情况。人力资源部基于以上材料,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等情况,形成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初步评价结果。评价组基于初步评价结果,综合考量履职

评价办法中相关评价要素形成履职评价结果。

二、高级管理层2024年度履职情况

坚定信念,强化党建领航。一是坚持政治建设引领。编制党建工作新五年规划,构建“高标党建”工作格局;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党委中心组联组学习。二是坚持党业融合发展。推进行领导挂钩联系机制,以书记项目、行动支部、“联建+”项目为抓手,切实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行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纠治“四风”,开展“清风行动”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组织“一把手话清廉”“七走进”等活动,厚植清廉金融文化。

服务大局,践行使命担当。一是深融区域发展脉搏。推出“五个一批”服务方案,围绕省、市重点产业布局,服务重大项目164个。二是科创金融成效显著。服务科创企业客户超1.2万户、各层次人才超2万人,科创企业贷款增幅超30%。三是普惠金融扎实推进。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等活动,普惠贷款余额占比保持在20%以上。四是积极践行双碳战略。落地全市首单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贷款突破400亿元。五是服务民生展现新貌。社保卡累计发行超470万张;大力支持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贷款增量全省第三;“幸福里”康养俱乐部会员数较去年翻番;人社“就近办”服务网点达96个,当年服务客户超31万人次。六是减费让利执行坚定。降低多类支付结算服务手续费,累计减免金额超3600万元。

奋楫笃行,固牢经营能力。全行围绕“价值创造”经营主

线,统筹业务板块发展合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一是综合融资能力加强。主承业务展业首年发行149亿元;并购贷款余额实现翻番;供应链新增核心企业179家,链属企业净增878户。二是跨境业务成效亮眼。升级打造“汇智赢”综合外汇服务平台,成功上线新一代国结系统,国际结算量达168亿美元。三是财富管理水平提升。零售AUM增幅16.4%;非存AUM增幅10.2%,同比大幅多增。四是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手机银行有效MAU月均达97.44万户,有效客户移动支付绑卡覆盖率较年初提升5.69个百分点。五是客户基础不断夯实。对公新开户1.38万户;零售AUM基客、价值客分别增长9.4万、

3.8万户。六是生态建设初见成效。GOAI生态渠道达标291项,建立科创渠道205个。七是产品服务更具特色。升级迭代“苏心·融享智惠”特色产品体系,打造“苏心零售”服务品牌,落地“苏心生活”权益平台。八是一体协同更加紧密。全年实现代发314亿元;托管业务规模2326亿元;银租联动投放97亿元。

精进管理,激活发展潜能。一是统筹优化预算考核。完善制度,积极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优化绩效激励机制,打造多维价值评价体系。二是完善资负精准配置。加强定价管理,发挥FTP价格在资产、负债两端的引导功能,助力普惠、科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业务发展。三是加强投入产出管理。严格预算约束,细化投入产出评价机制,加大成本管控力度。四是队伍建设激发活力。启动行管干部与青年人才后备库选拔;强化人才体系化培训与能力培养;人员配置向

一线营销倾斜。五是基础保障持续完善。公文运转、业务运营、行政保障等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守护价值,筑实风控体系。一是加速风险体系建设。完善“全口径、全覆盖、全流程、全周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统一风险偏好,形成风控合力;上线新综合信贷系统,升级智能风控、知识图谱、大数据预警等平台。二是提升授信审批质效。把握行业趋势,开展行业课题研究14个;采用项目预审、绿色通道等方式,持续提升审批放款质效。三是聚焦金融风险化解。加力不良清收处置,采用诉讼清收、自主催收、重组盘活和核销转让等手段,多措并举强化不良清收。四是强化合规内控管理。上线“苏智明”员工行为管理系统,织牢案防管理网络;开展各类专题审计80项,抓实问题督查与整改,保持全行问责高压态势。五是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进全行法治建设,夯实业务连续性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工作,抓牢声誉风险防范,做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2024年,本行高级管理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省、市政策部署,在新三年战略规划及“稳健、精进、匠心、创新”核心价值观引领下,带领全体干部员工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保持良好态势,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截至2024年末,集团总资产6937亿元,总存款4170亿元,总贷款3334亿元,较年初增幅分别15.27%、14.61%、13.62%;实现营业收入122.24亿元,归母净利润50.68亿元,同比增幅3.01%、

10.16%;不良贷款率0.83%,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483.50%,核销率保持市场较低水平;在全球1000强银行中排名253位,较去年上升11名,中银协城商行稳健发展能力“陀螺”评价中位列前10,穆迪评级成功由Ba1迈入Baa3,达到投资级水平。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看到,本行人均网均产能较优秀同业存在差距,个人经营性贷款不良有所暴露,下阶段需加强针对性研究,着力问题破解,健全机制,进一步提升经营质效。

三、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2024年,本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挪用公司资金、接受不正当利益、泄露公司秘密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的行为。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董事会决策,按照董事会的业务和管理授权开展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监事会监督。

(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2024年,本行高级管理层在职权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明确分工、尽职尽责,符合高级管理层履职的各项要求。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坚持党建引领,坚定本源导向,完善风险管控,推进转型创新,有效提升发展质效。本行高级管理层全面履行了战略执行、资本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并表管理、数据治理和薪酬管理等职责,较好地完

成了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总行行长王强主持全行经营工作,作为全行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带领经营班子,严格落实总行党委和董事会决策部署,聚焦价值创造,践行一体化经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凝聚奋进合力,实现业务经营再上台阶。

总行副行长李伟、贝灏明、薛辉、赵刚在总行党委、行长室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全面强化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全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分管工作任务。

朱敏军、后斌、郑卫、陈洁、徐峰五位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均能在各自岗位上执行高管层决策,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沟通配合,评价期内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责任事故、重大损失的情况。

四、对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

对照《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中的评价标准,高级管理层及王强、李伟、贝灏明、薛辉、赵刚、朱敏军、后斌、郑卫、陈洁、徐峰10名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以上报告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24年度股东会审阅。

报告四: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晓春)

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春)》。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范从来)

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从来)》。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兰奇)

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兰奇)》。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汉文)

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汉文)》。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志青)

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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