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爱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程谋、石美金、肖永欢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