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证券简称:昊华能源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董事柴有国先生,独立董事贺佑国先生、张保连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14时30分,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董事柴有国先生,独立董事贺佑国先生、张保连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总法律顾问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董永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积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
策和决策部署,积极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经理层在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董事会的正确决策下,统筹推动、重点突破、成绩显著,企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履职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和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关于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治理报告》。
6.关于鄂尔多斯市昊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鄂尔多斯市昊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化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341.68万元。该事项将减少国泰化工2024年度利润总额5,341.68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利润总额5,341.68万元。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预案。
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439,997,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8元(含税),共计659,519,050.11元,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法治合规建设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法治合规工作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关于公司2024年下半年董事会授权行权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5.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16.关于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主要生产经营目标及主要生产企业年度生产经营指标。
17.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柴有国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8.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借款计划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3.30亿元的内部借款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之内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20.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0.06亿元授信额度(不含在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而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2.关于放弃宝丰能源所持红墩子煤业4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放弃本次对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墩子煤业”)4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是结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的综合考虑,公司所持有的红墩子煤业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23.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三、董事会听取报告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出具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本次会议听取了上述报告和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