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3证券简称:国科军工公告编号:2025-027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
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科军工”)于2025年
月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以部分募集资金向下属五家军品子公司江西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公司”)、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国科”)、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军工”)、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明机械”)、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经纬”)新增提供12,000万元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借款,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的实施和管理,将募集资金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前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
月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01,378,9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58,465,531.2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2,913,368.7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6-0000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科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 80,484.90 | 32,900.00 |
2 |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 19,600.00 | 19,6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项目银行贷款 | 22,500.00 | 22,500.00 |
总计 | 122,584.90 | 75,000.00 |
三、本次提供借款的情况
公司为控股型公司,由母公司负责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制定,统一规范内部运营体系,筹集资源支持各子公司、业务板块的发展,统筹推进市场、研发与科研生产能力建设,具体科研生产主要通过下属五家军品子公司宜春先锋、九江国科、星火军工、新明机械、航天经纬开展实施。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的实施和管理,2023年7月3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以部分募集资金向下属五家军品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额度12,291.93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进展需要,现公司拟向子公司新增提供12,000万元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将募集资金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前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主体 | 原募集资金借款额度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额度 | 拟增加额度 | 调整后额度 |
1 | 先锋公司 | 4,300.00 | 3,440.00 | 1,700.00 | 6,000.00 |
2 | 九江国科 | 5,500.00 | 5,442.00 | 7,500.00 | 13,000.00 |
3 | 星火军工 | 2,700.00 | 1,819.00 | 800.00 | 3,500.00 |
4 | 新明机械 | 1,000.00 | 93.61 | — | 1,000.00 |
5 | 航天经纬 | 1,500.00 | 1,497.32 | 2,000.00 | 3,500.00 |
合计 | 15,000.00 | 12,291.93 | 12,000.00 | 27,000.00 |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在总计不超过27,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向五家子公司提供借款,各子公司间额度可根据需要互相调剂,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结束。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借款利率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收取资金利息,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不对前述项目同比例提供借款;对全资子公司的借款利率为无息。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上述子公司实施主体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一)先锋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先锋公司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江西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石彪 |
成立日期 | 2008年6月30日 | |
注册资本 | 4,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4,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建业大街999号国科集团南昌科技园1号楼3层 | |
经营范围 | 机械、电子、军警用器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冷挤压机械加工、特殊工艺加工、产品装备、石油钻采工具件,矿冶设备及配件研发和技术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研制生产销售主用弹药、特种弹药、炮射防雹增雨弹产品 | |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 国科军工持有其100%股权 |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总资产 | 47,405.74 | |
净资产 | 16,843.70 | |
营业收入 | 34,214.04 | |
净利润 | 5,261.16 |
注:先锋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二)九江国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九江国科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九江国科远大机电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黄安平 | |
成立日期 | 2009年6月12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1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宝塔乡东山村马山垅 | |
经营范围 | 机械与电子产品制造、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装卸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研制生产销售主用弹药、特种弹药产品 | |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 国科军工持有其100%股权 |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总资产 | 51,251.53 | |
净资产 | 16,143.27 | |
营业收入 | 29,169.30 | |
净利润 | 4,916.01 |
注:九江国科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三)星火军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火军工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江西星火军工工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汪锐 | |
成立日期 | 2008年6月30日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3,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建业大街999号办公楼(第四层) | |
经营范围 | 机械制造、销售;机电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军警防暴器材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发热包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研制生产销售特种弹药、引信及智能控制产品 | |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 国科军工持有其100%股权 |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总资产 | 11,897.78 | |
净资产 | 3,089.02 | |
营业收入 | 3,414.90 | |
净利润 | -1,580.88 |
注:星火军工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四)新明机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明机械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江西新明机械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江帆 |
成立日期 | 2006年12月12日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2,000万元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
经营范围 | 机械与电子产品及其它军民用产品的研究、加工、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金属材料销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研制生产销售特种弹药、引信及智能控制、导弹安全与控制模块产品 |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国科军工 | 1,725.00 | 86.25% | ||
郭凌 | 90.00 | 4.50% | ||
陈志跃 | 60.00 | 3.00% | ||
王强 | 50.00 | 2.50% | ||
石彪 | 31.68 | 1.58% | ||
李鸿斌 | 21.66 | 1.08% | ||
黄军华 | 11.66 | 0.58% | ||
肖志文 | 10.00 | 0.5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
总资产 | 27,839.07 | |||
净资产 | 13,945.95 | |||
营业收入 | 22,399.99 | |||
净利润 | 5,676.35 |
注:新明机械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五)航天经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天经纬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江西航天经纬化工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李先聚 | |
成立日期 | 1998年12月9日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20,000万元 | |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 | |
经营范围 | 导弹(火箭)固体发动机、复合固体推进剂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发热包及装置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技术转让与服务;设备委托加工;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研制生产销售导弹(火箭弹)固体发动机动力模块产品 | |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 国科军工持有其100%股权 |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总资产 | 55,520.65 | |
净资产 | 33,325.28 |
营业收入 | 37,616.37 |
净利润 | 9,752.41 |
注:航天经纬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影响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借款利率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收取资金利息,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不对前述项目同比例提供借款;对全资子公司的借款利率为无息。募集资金借款事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上述子公司实施主体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新增提供12,000万元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将募集资金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前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五家军品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新增提供12,000万元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向下属五家子公司提供借款,以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的实施和管理。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需要,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