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04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重庆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均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总裁刘文波先生代表管理团队向董事会报告了2024年经营管理发展情况及2025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长李茂顺先生代表董事会作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披露。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情况,编制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鼓励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公司根据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编制完成《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交所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5] 8-5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作为外部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
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720.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2%;利润总额14,782.3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77.4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93.0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79%。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在2024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宏观经济预期等影响因素,对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进行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77.4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7.68万元。根据 2024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
利4,159.31万元(含税)。如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约2,248.28万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合计拟派发红利6,407.59万元,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32%。
2、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现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及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活动实施情况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以及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5月20日(周二)15: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现场会议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的通知》。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