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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关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按照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等,能够根据计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全力配合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且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

三、总体评价经评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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