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