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一)审议情况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湖雪”)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458.06万元(美元理财以公告披露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截至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3,458.06万元(含本次已购买理财,其中美元理财以公告披露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达到上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 | 产品金 | 预计年化 | 产品期 | 收益类 | 投资方 | 资金来 |
名称 | 称 | 额(万元) | 收益率(%) | 限 | 型 | 向 | 源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存单 | 260万美元 | 4.32 | 1个月 | 固定收益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自有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存单 | 220万美元 | 4.34 | 1个月 | 固定收益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自有资金 |
(二)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三)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2.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存单 | 260万美元 | 4.32 | 2025年4月28日 | 2025年5月28日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自有资金 | 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存单 | 220万美元 | 4.34 | 2025年4月28日 | 2025年5月28日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自有资金 | 否 |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银行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2.《中国工商银行单位定期/通知/协议存款证实书》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