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上会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会出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落实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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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