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园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初,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由独立董事赖泽侨、彭丁带、王苏生及董事吴启权、王伟五名组成,其中赖泽侨为主任委员。

2024年7月,公司董事会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根据上述规则,委员吴启权、王伟辞去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赖泽侨(主任委员)、彭丁带、王苏生组成。

2024年11月,独立董事赖泽侨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所有职务,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丘运良担任独立董事,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补选独立董事丘运良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年1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丘运良(主任委员)、王苏生、张宇组成,任期自2025年1月10日至2028年1月9日。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工作职责。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长园集团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长园集团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公司财务部门详

细介绍了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审慎判断商誉、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减值以及投资者索赔等事项对业绩预测区间的影响。此外,审计委员会还要求公司内审部门结合行业要求及业务特点,加强对关键业务流程以及税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强化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作用。

2、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等,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资产的周转效率、资产减值变动情况,2023年度审计费用增加的原因,以及公司与股东山东至博/沃尔核材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的进展以及相关会计处理。

3、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7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长园集团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审计委员会重点了解了2024年上半年公司亏损的原因、联营企业的业务情况及公司确认的损益、商誉减值等事项对业绩预告区间的影响。

5、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财务部门对202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进行介绍。审计委员会重点对公司与股东山东至博/沃尔核材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的进展及相关会计处理、货币资金及公司有息负债、公司资金管理(公司资金的安全性、资金使用效率、资金使用计划管理以及筹措安排)以及日常工作对关联交易的管控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并要求公司加强对核心指标的分析,优化资产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6、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7、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审计范围、项目的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依据,并提醒年审会计师关注关联交易、长账龄预付账款、涉诉案件形成的预计负债、商誉减值等事项,并要求年审会计师严格依照指引要求执行审计程序。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主要工作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长园集团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的议案,公司财务部门详细介绍了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审慎判断商誉、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减值以及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等事项对业绩预测区间的影响。此外,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财务、内审等部门联合核实公司亏损以及费用增长的具体原因,建议公司管理层采取针对性措施,以加强公司成本费用控制,优化运营效率,提升公司业绩质量。

在2024年年审期间,公司自查发现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存在被董事长控制的企业通过第三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且部分子公司财务方面存在未根据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的情形,受前述事项影响,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各季度报告存在错报。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积极进行自查,并及时对相关年度、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督促关联方尽快解除资金占用的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保护公司及公司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

在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向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要求公司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完成年报审计。同时,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督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计划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以确保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正常披露。

四、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1)审核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原因,对财务报表相关的主要问题和异常事项,保持审慎的专业怀疑态度,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财务及内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深入沟通,并持续关注公司与股东山东至博/沃尔核材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的进展及影响、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运营效率、重要子公司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现执行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颁布的有关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准则解释应用指南的规定,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关注公司业绩预告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财务部门以及管理层、详细了解了公司亏损的原因,并与年审会计师深入沟通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等事项对业绩预测区间的影响以及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审阅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业绩预告公告内容,并对业绩预告内容的适当性、预测区间的合理性进行核查。

2、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力及相关资源配备、人员信息等相关信息资料,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评价,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行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2024年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层诚信水平、内部控制制度等风险因素进行了交流和分析,认真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审计范围、项目的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等情况的汇报,并提醒年审会计师关注关联交易、长账龄预付账款、涉诉案件形成的预计负债、商誉减值等事项,并要求年审会计师严格依照指引要求执行审计程序,尤其是函证、监盘程序。在审计过程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4、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审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审计委员会要求内部审计机构结合行业要求及业务特点,加强对关键业务流程以及税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强化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5、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2024年年审期间,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被董事长控制的企业通过第三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在资金支付审批、合同审批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对此情形保持高度重视,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进行专题会议深入了解事项核查进展,要求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审计指引要求,执行内部控制的审计程序;要求公司内审部门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密切关注大额资金往来,及时弥补内部控制缺陷漏洞,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要求公司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按照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继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等,并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