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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丘运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丘运良)

作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本人于2024年11月1日补选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1月10日至2028年1月9日。个人工作履历如下:丘运良,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至2004年4月,任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4年11月至2010年6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及经理;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2012年1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1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本人进行了事先审议。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在审议每一项会议议案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2024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丘运良3300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11月-12月,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的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并对上述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会议召开前,本人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积极、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审议事项涉及2024年审计机构审计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董事会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查等,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丘运良111111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自2024年1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以来,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期间,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层诚信水平、内部控制制度等风险因素进行了交流和分析,认真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审计范围、项目的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

领域等情况的汇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提醒年审会计师关注关联交易、长账龄预付账款、涉诉案件形成的预计负债、商誉减值等事项,要求年审会计师严格依照指引要求执行审计程序,尤其是函证、监盘程序,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风险,要及时与独立董事和公司管理层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11月-12月,本人主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对于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积极向公司进行反馈并核实,关切并回应中小股东的意见和需求,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此外,本人还通过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和媒体报道,了解公司股东和市场关注的事项。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11月-12月,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中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本人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等进行审查后,认为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4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事项。本人认为,股权激励计划解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人2024年11月-12月任期内,公司不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不涉及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形;不涉及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形;不涉及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审批事项;不涉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变更的情形;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在2024年年报工作中,自查发现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存在被董事长控制的企业通过第三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且部分子公司财务方面存在未根据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的情形,受前述事项影响,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各季度报告存在错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要求公司积极进行自查,并及时对相关年度、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2023年度与2024年度配合关联方进行资金占用的7家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含下属公司)追认为公司的关联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关联方资金占用款(含利息)26,431.18万元。本人将监督公司督促关联方尽快采取处置资产、合法贷款等有效措施解除资金占用的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保护公司及公司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11月-12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现场沟通,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及执行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丘运良

二〇二五年四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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