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以及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财务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二)内控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外审专业机构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
(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执行了审计,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管理建议、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
三、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2024年4月7日,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委员会认为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职、审慎客观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水准。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月7日,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进场前沟通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27日,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委员会成员听取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年4月2日,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4月17日,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精心组织、高效工作,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相关工作。经公司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认真监督和审核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规范审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内容客观、完整、清晰、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真实的财务和内控情况。
在此基础上,经评估公司总体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