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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刘俊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刘俊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就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丰富的担任独立董事的经验以及累积了在会计学领域从业多年的专业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刘俊勇先生,博士,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11月14日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委书记、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河南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管理会计系主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会计研究所所长,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本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并就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参加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了1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1次董事会,1次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召集人。

本年度在本人参加的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上被选举成为召集人。

在审议议案时,本人能充分的发表意见,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记录在案,本人充分支持公司各项合理决策。

本年度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详见公司2024年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

(二)规范运作、现场工作、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方面,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同时,本人非常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有关公司及公司所涉行业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地加强对公司的认识。

本人利用在公司参加现场会议的期间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随时保持沟通联系,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重大决策的背景和思路以及相关议案的报告内容。本年度,本人实地前往公司子公司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重要下属子公司在北京的生产经营场所,深入实地的开展了调研活动,不断了解及掌握公司重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门人员和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认真学习监管部门最新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更换非独立董事情况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一名非独立董事辞职,本人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2023年度年薪核定及兑现、2024年度基本年薪预核定的议案》,本人认为,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及2024年度薪酬预核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履职事项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议案。本人认为,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所有董事均能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其中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召集人是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董事会及下属专业委员会在公司决策中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2024年各位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审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提出有益的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本人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

司日常经营等情况都定期进行了了解,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予以实时跟踪了解,及时把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加强对公司的深入了解。保证了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较好的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持续深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忠实与勤勉义务,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认真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并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和经营决策,本人将充分发挥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健康、稳健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助力公司实现长期价值提升,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俊勇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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