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不超过30亿元公募型中
期票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5年度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发行主体: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规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注册、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结合公司信用评级状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进行市场化定价。
5.发行对象: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利率变化等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8.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支持核技术应用、数字信息、智慧能源等核心产业发展,保障研发经费投入、数字化转型建设投入,置换高息负债及短期负债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或中期票据等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完成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本次注册发行及行权/兑付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资金用途、行权票面利率设置等与公司注册发行及行权/兑付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行权/兑付事宜。
3.具体执行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
4.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
5.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或中期票据等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上述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