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尤建新先生,196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起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历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履职,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各次会议材料,对所议各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各议案投了赞成票,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姓名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尤建新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本人出席了2024年度历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相关工作并主持召开历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已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本人定期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并与其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广泛交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公司安全运行、枢纽建设、服务质量、经营管理以及综合改革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现场工作的时间和内容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履职,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各次会议材料,对所议各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各议案投了赞成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人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表决同意相关议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议案,并将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已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相关报告。
本人在有关各次董事会会议上均表决同意相关议案。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查了拟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审计机构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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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表决同意相关议案。
(四)提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关于免去林晨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将以上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人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表决同意相关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成就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所披露薪酬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现有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与《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同意将以上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人在有关各次董事会会议上均表决同意相关议案。
四、总体评价2024年,本人忠实勤勉履职,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及时掌握公司运营信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按照新《公司法》完善公司治理相关要求以及《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职,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